“哇!哇!哇!”
我醒了。
不知哪年哪月哪日,我醒过来了。
醒的那么突然,眼前一片迷茫。
我根本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只看到一架老旧的破风扇摇摇欲坠地挂在破烂肮脏的天花板上,一直转啊转的,我生怕那玩意儿搞不好掉下来砸烂我的脸。
“呃……”
我这是在什么鬼地方?
“天!老兄!你醒了!”
我听到一个耳熟能详的声音惊叫着从远处传来,之后是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
“嘿!杀手!你真的醒了!”
那人满心欢喜地在我床边坐下,握住了我的手。我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才想起来他是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在什么地方?”
“这里是我家啊,你受了很严重的伤。”
对了,我想起来了,有几个该死的变态暴徒冲进我家,杀死了我亲爱的心上人,还用剃刀刮花了我的脸。
“哦不!他们把她杀了!不!我要去干掉那些狗日的变态!”
我的记忆神经就像是忽然被针刺了一般剧痛无比,使我久无知觉的身体瞬间恢复了活力。
“嘿嘿嘿!小心!你现在不能这样!”
弗罗斯特急忙按住我的身体,
“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这样会使你身上的伤口崩开!”
“我昏过去多久了?”
我把脑袋重新摔进枕头里,静静地盯着破败的天花板。
“大概有半年多。”
“什么?这么久?”
我一下子惊讶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老天啊,我还以为我顶多昏过去了几天呢!
“没错,是很久。”
“那,我为什么还活着?我是说,那些家伙应该早就杀了我才对!”
“是我把你救出来的。”
“是你?”
“嗯。那天早上你走后,我接到一个电话,应该是组织里的弟兄打给我的,说你被绑架了。然后,我就打电话叫来了我的几个兄弟,让他们把枪拿好。他们一到,我们就去了你家,发现有三个蒙着面的坏蛋在你家。我们杀掉了那些家伙,把你救了出来。”
“那她呢?你们没有把她救出来吗?”
“我们去浴室看了一眼,发现浴缸的血水里面躺着一具女尸,我想……”
哦,对哦,她早就死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弗罗斯特,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谢谢你!”
这时,我忽然摸到了自己的脸颊,天!一道深深的刀伤横贯整个脸部,将我的面颊生生划开。
“快!把镜子拿来!”
“医生们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缝合你的伤口,但是那一刀的破坏实在太大,几乎毁掉了整个面部神经系统……”
“我说了!把他妈的镜子给我拿来!”
弗罗斯特这人不赖,就是话太多,成天啰啰嗦嗦像个长舌妇。
“好好,别激动!”
我接过镜子,看到了我支离破碎的脸孔。
哦上帝,看到那条大大的刀疤了吗?看到了吗?简直像极了横贯火星的那个水手大峡谷!哈哈哈!由于我的感觉神经全部不可再生,是我的面部表情永远凝固在了发疯狂笑的那个美好瞬间!!
现在我永远是微笑的!
说实话,我爱死自己现在的样子啦!
“嘿嘿嘿嘿嘿嘿……”
我开始不受控制地嘿嘿笑起来,一边大笑着一边用拳头把手里的镜子砸得粉碎,直到手掌被破碎的玻璃划得鲜血淋漓也丝毫不停手。
“喂!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
弗罗斯特急忙把我手里的镜子夺走扔得远远的。
“哼哼哼哼哼……嘿嘿嘿……哈哈……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哦哈哈哈哈哈!嘻哈哈哈哈哈哈哈!!!嘿!哈哈哈哈哈!滑稽!滑稽!我永远微笑啦!我他妈的永远微笑啦!哈哈哈哈哈!!!”
我终于将身体里的所有欢快爆发出来,在污浊的空气中奏响了一曲黑暗狂想曲。
“喂喂!杀手!老兄!说真的你吓到我了!”
弗罗斯特站起来连连后退,脸上的表情就像一个惊慌失措的小学生。
“我说……嘻嘻……弗罗斯特老兄,你有啥好害怕的?拜托,你只不过是看到了另外一面的我而已,有什么可怕的?嘿嘿嘿嘿……”
他这副胆小如鼠的样子真是令我厌烦透顶!厌烦透顶!厌烦透顶……
“怎么了?干什么离我那么远?我的朋友?”
我慢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向他,动作慢的像具僵尸。
“别他妈在往后退啦!”
我实在忍无可忍,上前两步抓住他的衣领。
“听着,小特特!不介意我这样叫你吧?噢,我猜你不会介意!听着,小特特,听着!我们,我们得开始进行报复!报复!报复!懂我的意思?嗯?用炸弹把汽车炸上天、拿电锯把他们大卸八块儿……复仇!我们要复仇!安德烈斯那家伙竟然敢杀了我的女人!”
我歇斯底里地咆哮,吓得可怜的弗罗斯特一脸惊恐和迷茫。
“好的,我也是这样想,不过首先你得放开我,这样我们才能好好计划一下我们要做的事儿,行不?”
弗罗斯特抓住我的手。
“好吧,抱歉,我很激动,我总是这样!老也改不了!嘿嘿嘿……”
我放开他。
“你这里冷得像地狱一样,你有什么不穿的衣服吗?”
“有,有啊。”
过了一会儿,弗罗斯特给我拿来一套衣服,浑身起球的紫色西装。
“抱歉,杀手,我只有这一套西装给你穿。”
“啊不不不,你完全用不着抱歉!这衣服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最最最好看、最最最漂亮的衣服!不得不说你这家伙真是太有品位啦!”
我高兴地蹦跳着过去把衣服穿上,又蹦跳着来到穿衣镜前,扭着屁股左照右照。
“哇哈哈,完美!完美!”
可是我一把视线挪到我的那张撕裂的脸上,就会发现自己再也笑不出来了。
“愚蠢!愚蠢!”
这样的脸简直配不上这么好看的西装,对不对?
“喂,弗罗斯特,你这儿有没什么可以梳妆打扮的东西?比如说油漆什么的。”
“呃,我只有些肥皂和洗发水什么的。”
“不不,我不是说那些,你觉得我这张脸还用得着保养吗?不!我要重塑它!”
“好吧,如果你指要掩饰一下的话,可以考虑我侄子的那盒万圣节化妆用品。”
弗罗斯特指着墙角。
“啊!”
如获至宝啊,兄弟们!
“我要的就是这个!”
“我说,杀手,”
“嗯-哼?”
我低着头,把脸埋在廉价公寓特有的那种脏兮兮的生锈洗手池里。
“刚刚的那一幕可千万别来第二次了,你知道你真的吓到我了。”
“哼-哼-哼~!”
我没好气地干笑了几声。
“呃……”
他似乎察觉到自己又说了什么懦弱的蠢话,想要赶紧纠正。
“没什么,杀手,我只是说说……你知道,闲话什么的。”
哈哈,他那紧张的样子真快让我笑死了。
“告诉你个道理,弗罗斯特。”
我说着慢慢把头抬起来。
“不必为了你的样子向任何人道歉,懂吗?”
我扭过头,弗罗斯特一看到我的新脸便讶异地瞪大眼睛。
“怎么了?不好看吗?嗯?”
我捡起他扔在这里的那面破碎的镜子,在里面看到了我现在的容貌——原本已毫无血色的面孔被白色的颜料涂得惨白、用口红沿着刀疤在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两眼周围被我用黑色颜料画了两个浓浓的黑眼圈、我用半罐绿色喷漆把我的头发染成了绿色。
总之,我完全按照马戏团小丑的样子来打扮自己。
“我觉得非常漂亮,不是吗?我这样子难道不是美极了?嗯哼嗯哼?”
“好吧,杀手,只要你……”
“行啦!”
我厉声叫道。
“还有一点,从今往后,别再叫我杀手,我TMD不是什么鸟杀手,我可是个艺术家!懂吗?艺术家!所以,你以后就叫我‘小丑先生’好啦!听明白没?”
啊,半年多了,我终于第一次打开家门,把沉睡了许久的身体从沉闷的室内移到了室外。
但是当我刚刚向外面的世界迈出第一脚的时候,一股腐臭的腥气扑鼻而来,冲进了我那对清新空气渴望已久的鼻腔和呼吸道里。说实话,我本以为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大口呼吸新鲜空气了呢!
我睁开眼睛,久违地看到了弗罗斯特家之外的世界,久违地看到了哥谭。
我的天,这跟我刚刚来到的那个城市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我还清晰地记得初到哥谭的时候,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活泼、光鲜亮丽,明媚的阳光轻柔地抚摸着城市的每个角落,将它擦洗得干干净净;到处都被安排的规规矩矩、井然有条,表面美丽实则乏味至极。曾经每位市民的脸上都浮现着自豪的红光,好像身为哥谭市民比当上美国总统还要自豪一万倍。
但是如今……哦,看看它,诸位,看看我们可爱迷人的哥谭小姐变成什么熊样了?
曾经永远湛蓝、一尘不染的璀璨天空如今已是阴云密布,像一面灰色的大被子将城市蒙的严严实实的,使得一丝一毫的阳光都别想从这儿溜进来。无数座过去曾天天自豪地接受阳光洗涤的摩天大楼此时早已变得灰暗阴沉、黯淡无光,活像一排排恶魔怪兽的尖牙,散发着哥特式建筑那种特有的阴森恐怖感。从最低点俯视,它们又像是一个个衣衫破烂的可怜流浪汉,一边发出恐怖凄惨的尖叫一边向漆黑的天空伸出佝偻畸形的手臂,企图得到上帝的恩施。
哼。
真不知道这座骄奢淫逸的罪恶之城能从上帝那里讨来什么。即使真的得到了那么一点点施舍,也一定是席卷着上苍愤怒的火球。
我就沿着街道这么走啊走,走啊走,在瓢泼大雨中不知疲倦地暴走,穿过一条条充斥着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的大街、一个个黑暗放荡的小巷子,墙上贴满了一张张恶俗下流俱乐部的海报,还挤满了随便抽大麻的流氓恶棍们。
我就这么走啊走,走啊走,一直走到“世界之巅”——韦恩科技公司大楼的景观天台。
我站在那里俯瞰着整座堕入罪恶与阴暗的城市,静静地思考,出神地盯着从数不清的烟囱中喷出的黑烟,眼神随着袅袅升起的烟雾一起渐渐升上天空,望向那被彻底亵渎的天堂。
终于,我长达三小时的冥想终于有了结果,那就是——
我很高兴。
我非常高兴。
我对哥谭市的这番新面貌感到非常的兴奋和自豪。
它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一座遵纪守法、恪守无聊规则而没有个性的城市,而变成了一座充满暴力美学以及爱伦?坡式心理惊悚的哥特风幽默之城。
“亲爱的哥谭,宝贝儿,很高兴看到你露出了本来面目!”
我很开心,非常开心!
哇哈哈哈哈哈!!!
我站在城市的最高处放开大笑,享受着居高临下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