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违反治安条例的,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豪绅权贵,一律用五色棒打死。
——曹操
曹操二十岁的时候,举孝廉为郎,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洛阳北部尉是个小官,但曹操却很看重这个仕途的第一站,他要在这里施展才能。
曹操天生一副叛逆性格,他不仅敢于背叛他的家族,而且秉公执法,敢于向强权挑战,体现了他那种敢作敢为、我行我素的霸主本性。
灵帝熹平三年(公元174年),20岁的曹操被地方推举为孝廉。孝、廉原是汉代选举官吏的两种科目,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后来合称孝廉。在西汉武帝之后,有了孝廉的资格,就可以做官了。
开始时曹操被任命为郎(帝王侍从官的总称),接着由京兆尹(相当于郡太守)司马防(司马懿父亲)推荐,出任洛阳北部尉,正式踏上了仕途的第一站。
洛阳是东汉的首都,负责查禁盗贼维持治安的尉(相当于县尉)不止一人,分部管理。洛阳北部尉负责洛阳北部地区的治安工作,可以说是京城北区的警备队长。由于洛阳是在皇帝脚下,权贵又多,管好治安是件重要工作,当然也是很不容易做好的工作。
当时京城地区的治安情况很不好,经常有突发事变,为了保证皇帝等的安全,当时政府规定了京城地区严格的治安条例。曹操上任后,为了把治安工作搞好,忠于职守,将自己管辖的四道城门修缮完好,并制作了若干五色大棒,挂在城门的两边。然后申明禁令,凡是违反治安条例的,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豪绅权贵,一律用五色棒打死。这样一来还真的起作用了,在一段时间内治安情况良好,无人敢于违犯。
过了几个月之后,一件棘手的事情发生了。宦官蹇硕的叔父,仗着他侄儿的权势,根本没把曹操放在眼里。
蹇硕其人壮健而有武略,这时虽不过是一个六百石的小黄门,职位不算高,但因随侍皇帝左右,负责沟通内外和上下之间的联系,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其人又深得灵帝宠信,是一个前途未可限量的人物(十余年后,蹇硕被灵帝任命为上军校尉,居统领禁军的西园八校尉之首)。整个宦官集团这时正处于灸手可热的时期。
一天蹇硕叔父违禁夜行,曹操手下的人把他拿住。曹操喝问说:“你是何人?为什么违犯禁令夜间出行?”回答说:“我姓蹇,宫中的蹇硕是我的侄子。”曹操听后,气得火冒三丈,又喝道:“夜间出行,违犯禁令,当受重罚,你知道不?”回答说:“我有急事才出来。禁令是为了防止变乱,像我这样的人,哪能有作乱之理?你不应当处罚我。”曹操说;“我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违犯了禁令就要制裁,徇私枉法的事我是不能干的。”接着便把他押到城门处,当着众百姓的面,宣布罪行。
然后毫不留情地用五色棒把他活活打死。这一来,起了杀一儆百的作用,此后,洛阳城的治安情况比以前更好了。
从这个故事中可看出曹操的三点本质:
第一,曹操急于干出一番事业让人看的心情;
第二,曹操的嗜杀性格和令行禁止的主张。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为了社会治安或政治上的目的,不惜杀人;
第三,曹操不避豪强、疾恨宦官专权的立场。
这件事轰动了洛阳城的大街小巷,老百姓都称赞曹操不畏权势、坚决执法的行动。当然也触动了汉灵帝身边那些被宠信的宦官,蹇硕对曹操就恨之入骨。但由于曹操是按照治安条例办事,舆论又多是赞扬曹操的。蹇硕欲加害曹操可又抓不着把柄,只好怂恿有关部门把曹操升为顿丘县令,使其离开京城。
英雄本色,要有所作为,则必须敢于弄险,所谓“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从曹操的这一行为来看,它所表现的风范足可观其一生。或者说他一生处事在某一方面总是不疑惧、不畏怯,甚至是敢于献身的。
据说,曹操做了魏王后,对他在任洛阳北部尉时这一段不平凡的生活和初登仕途所取得的成功,一直不能忘怀。一次,他特意把推荐作北部尉的司马防请到邺城来,设宴款待,其间抒情畅饮,开玩笑说:“建公先生,我现在还可以再去作尉吗?”
司马防回答得很巧妙:
“过去我推举大王时,大适合作尉。”
曹操听了,哈哈大笑,认为司马防很正直。
曹操人仕后的第一次不畏豪贵的行动,沉重地打击了宦官显贵的嚣张气焰,体现了一代霸主兼枭雄的鲜明个性,为世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