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
——曹操
曹操在政局平定以后,非常重视稳定社会、管理社会、整顿社会风气等社会问题。曹操重视社会风俗、辟除邪淫之气、倡导淳厚之风,从其刚刚出仕、初露峥嵘之时就有过精彩的表现。禁断淫祀就是其突出的表现。禁断淫祀,始为于郡国(济南相任上),后行于封域,既秉汉政,“普除淫祀”,在历史上产生过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曹操平定冀州后,瞻望形势,前途可喜,因而在其军事之余,根据河北实际,不仅轻其民赋,而且立即开始谋略稳定社会和整顿社会风气、兴办教育等诸多治国大计问题。他赦免了在袁氏统治时期为袁氏做事的人,发布了《赦袁氏同恶令》:
“其与袁氏同恶者,与之更始。”与此同时,他有针对性地发出了一些有关整顿社会秩序与社会风气的教令,见于史者,一是“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于法。”可惜不知此法有些什么具体规定,亦不知“令”文全部内容。二是作《整齐风俗令》,令文说: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义,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
两个令文,主要涉及三大问题:(1)不准许复私仇;(2)禁止厚葬之风;(3)反对阿党比周,欺天罔君。
复私仇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互相仇杀,宗族械斗,一直影响社会安定。仅据《三国志》列传所见,就不乏报私仇之例,大者如公孙度官报私仇。公孙度以玄菟(今朝鲜咸镜道咸兴)小吏进身,为辽东郡所轻,后为辽东太守,到官即把轻视自己的襄平(今辽宁辽阳)令公孙昭杀掉,同时把郡中名豪大姓田韶等“宿遇无恩”者,“皆以法诛,所夷灭百余家”。小者以忿轻杀,如夏侯悼,“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悼杀之”;黄韦,志节任侠,襄邑刘氏与睢阳李永为仇,“韦为报之”,怀匕首人李永家杀永及其妻,徐出步去,一市尽骇;韩暨,同县豪右陈茂诬其父兄,暨“阴结死土”,杀茂,“以首祭父墓”;另外,河北地近少数民族地区,多受原始风俗的影响,又加袁氏统治十数年,政令不通,礼教不行,人少谦让之礼,更加助长了复仇风气的盛行曹操进驻河北,立即将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加以整顿,可见复私仇之风的普遍和严重。嗣后,终操一生,河北地区尚称稳定,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曹操禁复私仇的禁令的确曾发生过作用。
厚葬之风,其来久矣,孔孟也不赞成!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易,杨伯峻注为“仪文周到”)也,宁戚。(《论语·八佾》)虽然如此,厚葬之风,仍愈演愈烈,其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帝王自为奢葬,天下效之。厚葬,劳民伤财,对于政治尚未安定,经济未尚复苏的河北来说,的确是又一大的鄙俗。此风不除,同样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曹操必欲尽速除之。败袁氏之后,他立即发出了禁止厚葬令。反对厚葬是曹操的一贯思想,这同他的凡有生命的东西‘莫不有终期”、“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的世界观是有关系的。他不仅这样对社会、对别人,也这样对自己。十五年后,他在《遗令》中就曾嘱咐后人,他的丧事从简。因此,对曹操的禁厚葬令,应作为他立意移风易俗的思想加以肯定。
《整齐风俗令》的中心思想是反对“阿党比周”。凡居统治地位者莫不痛疾“阿党比周”。因为这是对于统治政权极为不利的。曹操所谓“先圣所疾”的道理也在于此。从《令》中可知,河北在袁绍的统治下,形成了一种极坏的风气,人们结成了不同的派别,党同伐异互相攻击。曹操严厉斥责了人们各归一派,甚至“父子异部,更相毁誉”的习俗。父子分属不同派别,互相攻击,不顾人伦大义,派别之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颠倒黑白。曹操决心除此风俗。
曹操认为,“阿党比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要想整治风俗,必须予以清除。
曹操整齐风俗,重在谋求社会稳定,旨在惩前毖后,并不想扩大打击面,因而此前还发过一个《为徐宣议陈矫下令》:
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陈矫本为刘氏子,出继舅父后娶本族女为妻,徐宣常常引为辞非议陈矫。
曹操从稳定大局出发,遂有此令,同时也不排除是阻止人们谈论“同姓不婚”这个对于曹氏来说非常敏感的话题。断限止谤,说明曹操对于整齐风俗不仅决心很大,而且某些具体措施考虑得也很细致。
诸此都说明,曹操对千整顿风俗的确曾下过真功夫。因而对于淳厚风气,摒除鄙俗也必定产生过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