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康熙创大业的九九加一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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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察吏安民,反腐倡廉(1)

●康熙抓吏治的指导思想是:“端本澄源”、“源清流洁”。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康熙正是从惩治上梁入手,抓好各级官吏,尤其是地方高级官吏,向官吏灌输:“为民父母”的精神。康熙要继承先帝遗志,做一番巩固清朝的大业,就不能不特别重视吏治。

1.端本澄源,源清流洁

康熙一贯认为:因为高层官吏是低层官吏的表率,中央官员是地方官员的榜样,只要高层官吏能够奉公守法,不违背做官的原则,低层官吏自然就会廉洁奉公,既所谓“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因而他把察吏的着眼点放在高级官员身上,尤其是地方督抚大员,京城二品以上的大员。

早在康熙亲政前夕,内弘文院,侍读熊赐履和御史余缙等人在遵照康熙求严旨意,条奏时弊时,就都指出了民间疾苦与督抚大员贪婪残暴之间的密切关系。熊赐履还就此建议,以后考察官吏时应把民生状况作为评价守士官吏称职与否的标准,进而以守士官吏是否清廉有为,作为考察督抚大员优劣的标准。他们的奏议虽然没有涉及腐败问题的更深根源部院大臣,即那些可以利用所掌握的官员任免权与钱粮奏销权,向外官勒索贿赂的高级官员,却也十分中肯,所以给康熙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康熙亲政后,十分重视高级官员的考察与管理。

刚开始的时候,康熙对外官和京官勾结行贿纳贿这种事,只是采取教育警告的方法予以禁止,结果陋习相沿不改,低层文武官员仍然借年节名目勒索兵民,以馈送督抚提镇司道等官,而督抚提镇司道等又苛索属员以馈送在京部院大臣等官。因此康熙下令严厉禁止:今后有仍蹈前辙者,“事发之日,授受之人一并从重治罪,必不姑息”。为割断督抚与部院大臣之间的非法联系,康熙特别规定:凡督抚司道官员与在京大臣,彼此谒见、馈送,因事营求,以及指派家人问候往来者,将行贿者与受贿者一并革职;即使官员本人不知其事也官降二级,并且将经手此事的双方家人一并正法。

康熙对督抚与部院堂官营求结纳、分树门户、处理政事、丢弃原则的弊端更是深恶痛绝。山西巡抚穆尔赛贪酷至极。当康熙问大学士、九卿等时,他们反而为其百般解脱,以免其受处罚,康熙大怒,将勒德洪等人降级处分,穆尔赛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康熙还发现,“河工诸臣,一有冲决,但思获利,不尽心堵筑,以致数年不能完工,耗费银粮无数,其根源就在工部官吏有意纵容。

因此他亲自主持清查,分别给以惩处。他深有感触地对大臣们说:“天下百姓所依靠为生者在守令,守令是否贤良决定于布政使和按察使二司,而布按二司官是否贤能决定于督抚,督抚所为又决定于部院大臣。因此,如果部院大臣做事公正廉明,那么地方上自督抚以至州县官吏自然能成为勤政爱民的好官了。”

康熙把整顿吏治放在高级官员身上,应该说是有其普遍意义的。因为高级官员身居要职,可以直接影响下属,因此,高级官员的好坏决定着整个官员队伍的好坏。而且他们往往还可以左右重大朝政,决定国家能否按正常轨道行事。也正因为如此,历代都把严格约束和考察高级官员作为吏治的第一要务来抓。

2.善辨忠奸,大义分明

常言道:大事坏在小人之手。中官(太监)当中,小人居多也。看看中国历史,由于中官而亡国的为数不少。所以康熙帝在中官的任用上慎之又慎。

顺治帝死后,康熙即位,当时康熙年仅八岁,由其祖太皇太后和一批老臣们参与辅政,他们想恢复太祖太宗时期的旧制,因此决定撤掉由太监掌监的十三衙门,仍设内务府。顺治十八年二月十五日,刚刚继位的康熙谕吏、刑等部各衙门,历数太监罪说:“朕想历代理乱不同,都是因为用人不当所致。大概委用太监宦官,未有不发生乱子的,加上卑鄙的小人随声附和,那么危害就更严重了。我太祖太宗,接受历史的教训,不设宦官;先帝顺治因为宫廷内需人供役,偶尔使用此辈,接着发现他们奸诈狡猾,所以在遗诏中说:祖宗创业,未曾任用中官,而且明朝亡国,也因委用宦官,造成祸端。朕遵照父皇的遗诏,铲除弊端,因而详细体察其中的原委。于是得知满洲的佟义,内官吴良辅,阴险狡诈,巧弄其奸,迷惑欺骗,交易祖宗旧制,倡立十三衙门名目,结党营私,恣意妄行。借故浪费钱粮,以便任意侵吞,权势震于中外,作威作福。大肆贪污,互相勾结,作恶多端,凭借权威,独断专行,内外各衙门事务,任意把持。广兴营造,糜冒钱粮,以致民力告匮,兵饷不敷。这二人互相勾结,违法乱纪,破坏本朝淳朴的风俗习惯,改变祖宗久定的典章制度,罪情重大,万恶至极,全国莫不痛之,虽然绳之以法,不足以当其罪。吴良辅已经处斩,佟义如不处死,法网难容,已经正法,命将世职削去。至此十三衙门尽行革去,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时定制执行,内官永不再用。

十三衙门成立于顺治十一年,十八年撤掉,在这短短的七年中,他们干了许多坏事,现在也只好停止其活动,重建内务府管理朝廷日常事务。康熙以后的二百余年间,每一朝都效仿,都再没有宦官专权的事。光绪朝虽有安德海、李莲英等人受宠,但始终都不能干预朝政。康熙常常在与大臣的谈话中,揭露太监的罪行,痛斥宦官作恶多端,不让宦官有干预政事的可能。

康熙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康熙对修明史的官员说:宦官为重,历代有之。如明朝的王振、刘瑾、魏忠贤之流。罪孽深重,作恶太多。崇祯诛锄阉党,为人民做了一件好事。

三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有刑部等衙门题报:太监钱文才打死民人徐二,应处以绞刑,监候办理。为此,康熙对大学士们说:凡是太监犯罪,决不能宽恕,应该加以治罪。朕发现自古以来,太监善良者太少了,关键在于人君防微杜渐,开始就注意,如果开始就姑息纵容,逐渐玩弄权术,等到势不可遏,虽然想制服,却并非易事。如汉代的十常侍、康代的北司,窃弄威权,甚至皇帝起居服装饮食,都在其掌握之中,这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太监原来是被阉割的人,其性情与一般人不同,有年已衰老而一言一行还像个婴儿,外表装作老实厚道者,内里却居心叵测。必须是人君英明,这些家伙才无法施展权术。朕听说明代皇帝将朝廷奏章的批答权委托给司礼监,司礼监又委之名下内监,此辈素无学问,不知义理,委之以事,怎么能不发生谬误呢?其间闹出多少笑话,简直不可思议。

康熙帝又说钱文才杀人案,你们要记住,到秋天审判犯人的时候,一定要严加惩办,不能让他漏网,逍遥法外。

四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江南道御史张瑗上疏,要求将西山碧云寺后葬有前明太监魏忠贤之墓及碑二座,彻底毁掉,因为康熙一直对太监心存痛恨,于是特旨批准此事。

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康熙阅读明史,将其心得体会讲给大学士们听,他说:朕自幼年的时候,即每件事都好问个为什么?明代太监的事,朕都看过,所以那时候的事,朕知道得很详细。太监魏忠贤的恶劣形迹,史书仅仅记其大概而已,还没有详细记载。明朝末年的皇帝多有不识字者,遇到讲书时,就垂幔听之,诸事听任太监办理,所以生杀大权,尽被这些人操纵。

康熙又说:明史记载杨涟、左光斗死在北镇抚司狱中。闻此二人,在午门前受御杖而死,太监们用布裹尸拖出去。至于随崇祯殉难的人,乃是太监王承恩,因此,世祖章皇帝作文致祭,并立碑碣。

以上这些事情,说明康熙对历代作恶多端的太监深恶痛绝,非常厌烦,只有王承恩例外,因为他对自己的君主忠心不二,最后随君而死,像魏忠贤之流,作恶多端,残害生灵,恶迹昭彰,康熙对其墓、碑下令毁平,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何以如此呢?因为此辈祸国殃民,清代宫中太监仅供洒扫使役不给权柄。权衡利弊,忠奸分明,不重小人用是康熙用人的标准。

3.抓典型,处贪官

康熙帝宣传清官,培养、扶植、重用清官,鼓励官吏争当清官,做官要做清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安定团结,万众一心。然而清官毕竟还是少数,其活动范围也受局限,就是因为这样,康熙帝在不断发现清官的同时,还认识到应该惩治贪官。

八年五月,康熙设计擒拿鳌拜之后,以鳌拜辅政时“荐劾不公”为由,特诏举行察典:对在京三品以上官员,不分满汉,以及在外督抚“详加甄别”,九月,经他考察后,对各级官员革职、降级,“体政”在京满汉官员共八十三人,其中有尚书、侍郎、左部御史、左副都御史、内三院学士等。此外,还将十余名总督巡抚革职,体政或随旗行走。其中只有山陕总督莫洛、陕西巡抚白清额,由于地方文武官员会疏保留,康熙“特顺舆情,免其处分,仍留原任”。

在平定“三藩”叛乱后,康熙处理了一批侵蚀兵饷等重大贪污案件,侍郎宜冒阿被派往广东查点尚之信家产,与同去查看的广东巡抚金俊共同收贿,侵吞兵饷及入官财物,收受尚之信及商人沈上达巨额贿赂,白银多达八十九万两及财帛等物。宜、金二人因为害怕这件事被告发,于是就设法把沈谋害了。事发后,康熙派重臣详查审理此事,于二十三年五月十八日结案,宜冒阿、金俊、及郎中宋俄托、员外郎卓尔图及尚之璋、宁天祚、王瑜等拟斩,道员王永祚拟绞,等到秋后一起处决,奉差审理此案的刑部侍郎禅塔海因未审出谋害沈上达事件而被革职。

另一重大案件是汉军正白旗人蔡毓荣“贪污逆产案”。吴三桂叛乱时蔡毓荣任湖广总督,后被授馁远绿旗兵总统同定远平寇大将军贝子彰泰,在攻入云南省昆明时,蔡毓荣将吴三桂入官的家财全都装入自己的腰包,中饱私囊,并大量馈送给贝子及其他大臣、官员等。此事康熙早有所耳闻,他曾对工部官员说:“蔡毓荣民前用兵时,每天销算估计营造等事,多行浮冒侵渔人己,云南军前官员少有不得其财者。”

二十五年十月,蔡被改调为兵部侍郎。十二月,云南侍卫纳尔泰等人首告蔡行贿之事,隐匿应入官妇女及徇纵逆党等情。康熙帝得到这些证据后,立即传谕,将蔡毓荣及其儿子蔡琳革职查办,详加审问,但因为蔡行贿范围太广,牵连的人数太多,不便一概论处,因而也无法重处蔡毓荣,结果是:

蔡毓荣被从宽处理免即处斩,没收家产著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并分家子发往黑龙江。刑部官员因为不能“秉公研讯,律拟失当,显系徇庇”,分别受到革职,降级等处罚。

4.树榜样,扶清官

康熙认为,居官既廉办事百善,即使钱粮稍有不足,百姓也会彼此勉励,设法度过难关。康熙以廉吏事迹,激劝百官,澄清吏治,希望能在潜移默化中改掉贪风。

康熙帝特别重视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清官需要发现和扶植。一旦发现,便应该加以认真培养和扶植,并且加以奖励且始终不渝。康熙帝发现的第一位清官是直隶巡抚于成龙。

于为山西永宁人,顺治十八年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年四十五岁。六年,升四川合州知州,八年,升湖广黄州府同知,十三年二月,升武昌知府,后调任黄州府知府。

吴三桂叛乱率军盘踞湖南时,煽动湖北数县响应他的号召,叛兵称十万大军逼向黄州。当时因援兵皆赴湖南,黄州情况十分危急。有人主张退保麻城,于成龙则认为,黄州乃是七郡咽喉之地,“弃之则荆岳瓦解”,因此,齐集乡兵数千人,亲自率军,冒着叛兵的矢石,带军拼杀,剿抚并施瓦解贼众,费时仅二十四天,“以乡民数千,破贼数万不费公家丝粟”,平定了黄州。从而打开了平叛战争后方的要道,有力地支援了荆州大军。随后,于成龙连升江防道员、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十九年,升直隶巡抚。于成龙上任后是非分明,公正廉洁,同时还支持公廉官员,弹劾贪黩县令。二十年二月,康熙得知于成龙清正廉洁的事情后,于五日在懋勤殿亲自召见他,表彰说:“尔为当今清官第一,殊属难得。”勉励他“始终一节”,赏赐白金、良马、御制诗等。奖励他廉洁公正爱护百姓,于成龙提出免钱粮、赈济灾荒等要求,康熙帝一一应允。

同年年底,于成龙被提升为两江总督。他感激皇帝的知遇之恩,到任后,更加勤奋,诫属吏、革加派、易积弊,做事每每直到天亮,官员们听说后,都悄悄地改过自身,史载:尝缴行村堡,周访问里情伪,遇盗及他疑狱,跟踪迹得之,民惊服。江南的官员都知道于成龙爱微服私访,每当遇到白须且面貌伟岸之人,便相互告知,循规蹈矩。士大夫家里减少车辆随从,有婚嫁之事也免用鼓乐,豪猾率家远遁。然而,秉公办事,太正直的人也会招致别人的怨恨。居然有人想害于成龙而报自己的私怨,以致于他被告知体政。但康熙特旨请予以留任。

二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于成龙病逝,将军都院等大僚察看他的遗物时,“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康熙帝闻知后,感慨非常,于是“博采舆评”,称于成龙为“天下廉吏第一”,加赠太子太保,予谥清端,荫一子入监,并御出“高行清粹”祠额及楹。

康熙奖励清官,意在倡导百官效法。二十七年四月,授满洲镶黄旗人吏部侍郎付拉塔为两江总督,临行的时候,对他叮嘱道:尔此去当洁己行事,前任总督数人无过于成龙者,尔如其所在矣。付遵旨赴任后,果然不负皇上厚望,清弊政,斥贪墨,康熙帝听说后,甚感欣慰,在各方面给予他大力支持。当时,赣县知县刘瀚芒私征银米十余万,其上司赣南布政使、按察使等始终庇护着他。于是,付拉塔奏请皇上将他们一一罢免。

付拉塔奏请皇上免除江宁房屋税及淮、扬荒赋,请将历年积贝逋赋量为带征,请开仓赈济贫民,扩大科举名额等,都被康熙批准。三十三年五月,付拉塔死于住所。康熙看到遗疏,非常痛惜地对大学士等说:江南江西总督居官善者,自于成龙以来,惟付拉塔一人。付拉塔不畏权势,和而不流,仰体朝廷委用之意,爱恤军民,甚属民嘉。遂派人赴江宁致祭,赠太子太宝,谥清端,予骑都尉世职令其子承袭。四十四年,康熙第五次南巡,路经雨花台,赐御出“两江遗爱”匾额,命人挂在付拉塔的祠堂内。

在于成龙、付拉塔的影响下,满洲镶蓝旗人格尔古德、汉军镶黄旗人范承勋,江苏巡抚张佰行,闽浙总督王骘等官员也都相继成为著名的清官。

康能称职,诚能爱民,在二十至二十五年间,康熙以积极的态度发现、培养、提拔清官,已大有成效。但廉吏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其中也有未经调查研究,盲目主观臆断之时,但康熙一旦发现所用之人并不是全廉洁,便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希望他能够尽快改正。

康熙帝深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自于成龙,付拉塔之后,又出现了许多廉洁奉公的清官,如:“居官甚善”的山东兖州知府张鹏翮、“实心供职,克尽勤劳”的三河县知县,后累升为广西巡抚的彭鹏、“百姓甚称其贤”的江苏吴江知县郭琇、“声震朝野”的左都御史,疏劾大学士明珠,另有余国柱及杰出清官陈宾等人。五十四年十一月,康熙帝对阁臣们说:“非有实行,岂能得此?国家得此等臣,实为祥端。宜从优表异,以利清操。”

5.重开风闻言事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