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成功人士99个领导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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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只奖不罚将导致不满

奖励标准就是价值标准

有一家生产煤气热水器的企业,销售成绩一直不理想。老板认为原因是价格定得偏高,他决定降价20%,于是召集销售人员开会宣布这一决定,大多数销售员赞同老板的决定。

只有一个人表示,问题不是出在售价上,而是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不合理以及服务态度不够好。老板听后不以为然,仍坚持自己的决定,并宣布将按销售额给推销人员分红。在降价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内,销售量果然大增,有关人员也得到了可观的分红奖励。但随后销售便直线下降,原因正是售后服务跟不上,用户纷纷投诉,甚至写信向媒体投诉。

他们的竞争对手趁机推出新型产品,广布服务网点并承诺如果售出的产品有问题,维修人员会在24小时内到场解决。结果这个企业的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夺去了大半。

可见老板如果只奖励那些顺从听话的员工,而忽视那些有真知灼见、持不同意见的员工,会给企业带来危害,甚至可能是致命的。以上的例子还说明,人们会积极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而不考虑是否是正确的。因此老板们千万不要把奖励问题当成一件小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正确的奖励视为最重要的领导原则,并不为过。

在办公室和车间里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员工,他们往往提前半小时上班,而过了下班时间,他们看上去还在那里工作。老板看到这种情况真是喜上眉梢,因此,一有机会,就会优先提拔这些员工。可是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员工在上班的时候可能并不是紧张地工作。当老板不在的时候,看报,聊天,甚至干私活。一旦老板出现,他们立即看上去在一本正经地工作。这在有些企业已经形成一种风气。而另一些员工,一般总是按时上下班,并且工作起来效率高,一方面是精神集中,一方面是巧干,最后总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但是往往下班时间老板来巡视时,他们已经离开了。

老板这时只看到了那些仍然在岗位上工作的人对已经走的人心生不满,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奖励他们了。这种现象应当引起老板的深思。一位专家说过:

“如果你不能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你的工作,那么不是你被分配太多的工作,就是你的能力不够。”

中国古语讲: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作为一个领导者,不论是古代的君王、官吏,还是今天的总裁、经理,你奖励什么,惩罚什么,无疑就是向人昭示你的价值标准。你的下属和员工,或者认同你的价值标准,努力做你希望他做的事,成为你所希望他成为的那种人;或者不接受你的价值标准,离开你的企业;或者就是阳奉阴违,投机取巧。

作为一个领导者,建立自己正确的即符合企业、组织根本利益的,明确的即不是模棱两可、摇摆不定的价值标准,并通过奖罚手段的具体实施,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应该是领导工作的头等大事。

要求人们做出什么行为,与其仅仅停留在希望和要求上,不如对这种行为作出明明白白的奖励来得有效。作为领导者,牢记以下几点。

(1)奖励彻底地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采取了应急措施。

(2)奖励冒险,而不是躲避风险。

(3)奖励实用的创造,而不是盲从。

(4)奖励决定性的行动,而不是无用的分析。

(5)奖励出色的工作,而不是忙忙碌碌的行为。

(6)奖励高质量的工作,而不是快速的工作。

(7)奖励简化,反对不必要的复杂化。

(8)奖励无声的有效行动,反对哗众取宠。

(9)奖励忠诚,反对背叛。

(10)奖励合作,反对内讧。

只奖不罚将导致更多不满

追求快乐、逃避痛苦是人最基本的动力之源。鉴于此,领导制度的设计也分别引入了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奖励是一种激励性力量,惩罚是一种约束性力量,在奖励和惩罚之间的地带,是领导者纵情驰骋的空间。但是,在近来人性化领导大兴其道的影响下很多领导者十分重视运用奖励制度,冷落了惩罚制度。具体表现在相对于奖励制度,惩罚制度的数量、方式和力度都有所减少,甚至有的惩罚制度竞变成了一纸空文,根本得不到执行。这种主动放弃惩罚的做法,无疑是一剂毒药,日积月累后,其危害不容小视。

某保险公司,在年终时距离完成年度任务指标还有不小差距。为了完成任务,总经理下令,不但给一线的业务员施加压力,而且要求所有的内勤办公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个人都要承担一定的业务指标,并且规定了每个人必须完成的指标下限。为保证落实,总经理还制订了奖惩措施,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人员视额度予以丰厚的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下限的员工,则要给予惩罚。最后,该公司“冲刺”成功,如期完成了任务。从整个情况来看,部分有能力员工超额完成了任务,有的业绩还很不错。而很大一部分员工则在压力下仅仅完成了任务下限。还有一部分员工,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完成任务。少数几个员工甚至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的业绩是“白板”总经理知道,如果不兑现奖励,一定会招致员工不满,虽然这一块例外奖励的支出,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但他还是论功行赏,按照事先制订的标准一一兑现。至于那些没完成任务的员工,总经理认为这毕竟不是大多数人,况且现在公司的总体目标已经完成了,从与人为善的角度出发,没有必要和员工过不去了,事先制订的惩罚措施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这位总经理不想跟员工过不去,他的一部分员工却跟他过不去了。在这个案例中,超额完成任务而得到奖励的员工和未完成任务却逃过惩罚的员工都很高兴。但是大部分正好完成任务指标的员工却不高兴了。他们在公司高压政策之下,付出很多努力,克服很多困难才勉强完成了任务。但是他们的回报竟然和那些不思进取、偷奸耍滑者并无二致。许多人虽然不敢明着去向总经理提意见,却暗自做了决定,今后再有同类事情,一定要向这些未完成任务的同事学习。蒙在鼓里的总经理不知道,由于他的一个所谓“人性化”的领导失误,在他的公司中,惩罚措施作为一种约束性力量已经在无形中失效了。而且,这种影响作为一种强烈的信号,即不完成者不受惩罚,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组织产生负面作用。

事实上,这与领导者的奖惩观有关。许多领导者把奖励当成惩罚的对立面,上述案例中的总经理就是如此,在他的心目中,对未完成任务者不施加处罚,等同于不奖励。其实不然,奖励的反义词不是惩罚,而是不奖励。同样,惩罚的反义词是不惩罚。奖惩制度的层级应该是这样的:惩罚、不惩罚;不奖励、奖励。换句话说,奖励和惩罚都是相对的,该奖励时不奖励,就相当于惩罚,即隐性惩罚,而该惩罚时不惩罚就相当于奖励,即隐性奖励。领导者一般能看到显性的奖励和惩罚,却看不到隐性的奖励和惩罚。上面这个案例中的总经理正是在无形中“奖励”了偷懒耍滑的员工,从而引起了努力工作的员工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