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茶树的原产地,四川又是我国种茶、制茶、饮茶最早的地区之一。唐宋时期我国茶叶生产有了飞跃的发展,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本文仅就宋代四川地区茶叶在全国茶叶生产中的地位,宋朝在四川地区的茶叶政策,两宋时期四川茶叶在四川和全国政治、经济、军事上的作用等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茶叶产区的分布
四川盆地地处温带和亚热带,气候湿润。盆地四周绵延的群山,盆地内部起伏的丘陵,都适宜茶树生长。古代药书《神农本草》就记载四川地区山谷道旁的野生茶树,其叶可以治病。唐代陆羽在其所著的世界上第一部茶书——《茶经》中写道:“茶者南方之嘉木也,一尺二尺乃至数十尺,其巴山、峡川,有两人合抱者。”大约在西周时期,巴蜀已发现园庭中有人工栽培的茶树。秦汉时代,巴蜀栽培的茶树逐渐增多。西汉时蜀人扬雄、司马相如皆饮茶,四川成了当时全国著名的饮茶地区。据公元前一世纪蜀人王褒《僮约》说,“烹茶尽具,酺已盖藏”,“武阳买茶,杨氏担荷”。武阳即今四川彭山县,这说明当时四川已出现茶叶市场,成为全国种茶、制茶最早和饮茶盛行的地方。
魏晋南北朝时,我国饮茶的人日益增多。隋唐以后,上自天子,下至庶民,皆喜欢饮茶。茶叶不但成为国内的重要商品,而且成为对外交换的商品。经营茶叶的商人遍行天下,运载茶叶的车船相接不断。于是陆羽的《茶经》等研究茶树种植、茶叶采摘、熏制等专著相继问世。
在唐代,我国茶叶生产有了空前发展,四川地区也不例外。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贡茶地区有山南道、剑南道、淮南道。其中剑南道的全部和山南道的部分贡茶区都在四川境内。陆羽《茶经》曾把唐朝境内茶叶产地分为山南、淮南、江南、剑南、浙西、浙东、黔中和岭南等八大区,并逐一品评,定其等级。在其品评茶叶等级的三十一州中,四川就有彭(彭县)、绵(绵阳市)、眉(眉山县)、邛(邛崃县)、雅(雅安县)、泸(泸州市)、蜀(崇庆县)、汉(广汉县)等八州。它说明四川在唐代就是全国最重要的产茶地区。
宋代四川地区共分为益州(宋初置成都府,淳化四年降为益州,后又升为成都府)、利州、梓州(政和七年改为潼川府)、夔州四路。这四路在北宋时期共有四府、四十州、八军、三监,共五十五个行政单位。(《宋史》卷八九《地理志》)。除利州路所辖兴元府、洋州、兴州在今陕西省,文州在今甘肃省,夔州路所辖的施州在今湖北省,珍州在今贵州省外,其余均在今四川省内。这四路的产茶地区是:益州路的雅州、蜀州、邛州、嘉州(乐山市)、彭州、汉州、绵州、永康军(灌县境)、简州(简阳县);利州路的利州(广元县)、巴州(巴中县)、兴州(陕西略阳)、洋州(陕西洋县)、文州(甘肃文县);梓州路的泸州、长宁军(长宁县)、合州(合川县);夔州路的夔州(奉节县)、忠州(忠县)、达州(达县)等地。这四路产茶的比重,据范镇说:“蜀之产茶凡八处:雅州之蒙顶,蜀州之味江,邛州之火井,嘉州之中峰,彭州之堋口,汉州之杨村,绵州之兽目,利州之罗村。”其中除利州外,均在成都府路辖区之内。南宋人李心传还记载,南宋绍兴时期,“成都府、利州路二十三处茶场,岁产茶二千—百二万斤。一千六百十七万系成都府路九州军,凡二十场;四百八十四万系利州路二州三场”。这四路在北宋榷茶前的茶税收入是:成都府路岁入30301贯,夔州路18859贯,利州路7597贯,梓州路72701贯;税租收入,夔州路7909团,每团25斤,共197725斤,利州路夏37028斤,秋170斤。益、利、梓三路在北宋榷茶后设置的买茶场(夔州路当时未榷茶,无买茶场),“自熙宁七年至元丰八年,蜀道茶场四十一”,其中熙宁十年前设置的20个买茶场,都在成都府辖区的眉、蜀、彭、绵、汉、嘉、邛、雅等州境内。其后21个买茶场才分设于成都府路以外的利州和梓州路境内。根据这些记载综合推算,宋代四川地区的产茶量以成都府路川西平原四周地区为最多,大约占茶叶总产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余不足百分之四十的茶叶,则分布于夔州路、利州路和梓州路所辖的川东、川南、川北的广大地区。
四川茶叶的质量,在唐代名居前列。宋人吴曾说:“茶之贵白,东坡能言之。独绵州彰明县茶色绿,白乐天诗云:‘渴尝一盏绿昌明’。彰明即唐昌明县。卢仝诗云:‘天子初尝阳羡茶’。当时建茶未有名也。”但到唐宋之际建茶兴起,“既蒸而研,编竹为格,置烙室中,最为精洁,他处不能造。有龙、凤、石乳、白乳之类十二等,以充岁贡及邦国之用”。而“蜀茶之细者,其品视南方已下。惟广汉之赵坡,合州之水南,峨眉之白芽,雅安之蒙顶,土人亦珍之。然所产甚微,非江、建比也”。
产茶量及其在全国的比重
宋代四川茶叶产量及其占宋朝辖区茶产量的比重,《宋史·食货志》、《文献通考》、《宋会要》等文献均无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记载。自从熙宁十年(1077年)知彭州吕陶上疏反对蜀地榷茶,提出“两川所出茶货,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随后宋代官私史籍相继引用,沿袭至今,使人们总觉得宋代四川茶叶产量不及宋朝境内茶叶总产量的十分之一。然而,我们仔细分析宋代文献中有关四川和东南等地茶叶产量的记载,就会发现吕陶的说法十分笼统,缺乏依据,与事实出入较大。
现将笔者接触到的有关史料中记载的几个零星数字,列于下面,供研究这个问题时参考。
北宋元丰七、八年(1084——1085),四川地区年产茶3000万斤左右(详见后文);而在此前二十多年的嘉祐初年,东南地区(包括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等地,当时广南未榷茶,未统计在内)每岁课茶2306.2斤。记载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而在大体同时期(绍兴三十二年),东南地区产茶1781万斤,绍兴末年,年产茶1590万斤。从以上几个数字的对比可以看出,四川地区的茶叶产量,并不像吕陶所说“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而是大大超过了这个比重,几乎占宋朝茶产量总数的三分之二。
北宋时期四川地区的茶产量是吕陶在《奏乞罢榷名山等三处茶以广德泽亦不阙边备之事状》中提出的。时间是元祐元年(1086)黄廉按察蜀地榷茶利弊回朝,提出“欲榷名山、油麻霸、洋州三处”茶,其余各地通商的主张之后。为了分析吕陶所提四川茶产量是否可靠,现将吕陶原文抄录于后:
……又况蜀茶岁约三千万斤(原注:元丰七年二千九百一十四万七千斤,八年二千九百五十四万八千斤)。除和买五百万斤入熙河外,尚有二千五百万斤,皆属商贩,流转三千里之内。所谓住税、翻税、过税者,亦可得五十万贯(原注:旧例住税每斤六文,客人买出翻税每斤六文,两项可得二十五万贯,所过场务,远者十处,近者三两处,再远者四五处,过税每斤收二文,五场共收十文,又可得二十五万贯。熙宁七年,兴元府一处茶税七百余万斤,计钱四万二千余贯。以此推之,其数必有)。自榷法之行,茶有牙税、脚息、头子、笼索等钱,皆为无名之敛。今既解去罗网,一切不问,第以一贯之茶,纳长引钱百文,则人情简便,必亦乐输,又有十余万贯(原注:川茶贵者每斤三百,贱者三二十文,今总计为五十文,凡二千五百万斤,计一百二十五万贯,乃得长引钱十二万五千贯)。仍于六十余万贯中三分损一,以为未必皆然之数,则四十万贯仍有其实。而茶商诸货之税,复在此外。总计其数,则边防之费粗可足用。三郡之茶,不必禁榷,利害愈明矣。
在这里,吕陶所讲蜀地产茶岁约3000万斤,是在四川地区榷茶十多年以后提出的。榷茶以后,茶叶完全由官买官卖,官府有可能较精确地掌握茶产量,而且吕陶还具体指出元丰七年和元丰八年的茶产量。这表明吕陶这次提供的茶产量是持之有据的。同时,这次吕陶反对榷茶,主张通商,是根据四川的茶产量计算,通商以后,各种茶税收入,仍然能满足边防费用的需要。可以想见,如果吕陶所报蜀地茶产量不实,甚至虚报产量,一旦采纳了他的建议,减少了茶利收入,影响了边防军需的供应,这就不是一个反对蜀地榷茶的政议之争,而是要承担欺君之罪和危害边防军事的罪责的。在这身家性命攸关的问题上,吕陶所报蜀地岁产茶3000万斤,想必是慎重和可靠的。此外,南宋人李心传还记载成都府、利州路绍兴年间岁产茶2100万斤。按上节所述,四川各路茶叶总产量,成都府路约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余三路约占百分之三十多。以此推算,亦与吕陶所说北宋元丰年间蜀地年产茶叶3000万斤大体吻合。所以,在没有其他不同记载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吕陶提供的数字与实际情况大体相符。
南宋时期四川地区成都府、利州路的茶产量,各书记载相同,大概都源于李心传的记载。这个记载,既有各地茶场的具体数字作依据,又有赵开变更茶法后的茶引收入作佐证。根据赵开茶法,按每斤平均收引钱六十文,每百斤增十勿算,每年收一百多万贯的茶引钱,每岁茶产量肯定应在2100万斤以上。所以,我们认为李心传等人记载南宋时期成都府、利州路年产茶2100万斤是基本可靠的。李心传还指出:成都府,利州路年产2100万斤茶叶中,有四百多万斤系利州路所产。如上节所述,根据产茶地区的分布和各路茶税收入等分析,利州路与梓州路、夔州路的茶产量大体相同。我们按利州路产茶量推算,加上梓州路、夔州路的产茶量共约八、九百万斤,则南宋时期四川地区的茶产量仍然是在3000万斤左右。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两宋时期四川地区的茶产量确实超过了北方东南诸处的总和。在北宋超过了百分之三十以上,在南宋超过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既然如此,那么吕陶所说“两川所出茶货,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又应作何解释呢?这里不妨先将吕陶奏疏原文摘录于后,然后再作简单分析。
臣伏以国家富有四海,山泽之利,多与民共。自仁祖临御以来,深知东南数路茶法之害,制诏有司,一切弛放,任令通商,货法流行。德泽深厚,圣时盛事,高出前世。今天下茶法既通,而两川独行禁榷。此盖言利之臣,不知本末,苟贪劳赏,而妄为之,非所以绥静远方之意。况乎两川所出茶货,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日月行照,文轨混同,法无二门,仁不异远。岂可诸路既许通商,两川却为禁地。亏损治体,莫甚于斯。乃为害之大者,故臣敢先言之。伏望圣慈,特宽茶禁。所贵法令平一,以幸远方。
从上段原文可以看出:一、吕陶反对两川榷茶的主要理由是日月行照,文轨混同,法无二门,诸路茶法通商,两川也不应禁茶。二、“况乎两川所出茶货,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只是吕陶强调不应在蜀榷茶而附带举出的一点理由,并非他反对榷茶的主要依据。三、吕陶并未举出蜀地和北方东南诸处的茶产量,证明蜀地产茶不足北方东南诸处十分之一。四、此外,吕陶在以后多次反对蜀地榷茶的奏章中,都再未提蜀茶不及北方东南诸处十分之一这条理由了。因此,不难设想,吕陶在其初期反对蜀地榷茶,而提出的两川所出茶货,较之北方东南诸处不足十分之一的说法,只不过是一种不足为据的,并被他后来所放弃的推想。我们在研究宋代四川茶叶产量,特别是研究宋代四川茶产量占宋朝辖区茶产量的比重时,不应再以此为据,以讹传讹。而应进行考察,还历史本来面目,澄清至今仍然流行的混乱、模糊,甚至错误的看法。
宋代四川地区茶产量超过东南诸处茶产量的总和绝不是偶然的。四川地区在历史上就是传统的重要的产茶区。唐末五代,中原混战,四川地区较为安定,生产发展较快,茶叶生产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北宋中期以前,东南各地实行茶禁,造成茶农破产,茶贩起义;南宋时期又遭受战祸破坏,茶叶生产的发展受到阻碍。而四川地区在北宋熙宁年间以前未行禁茶,南宋时期也无战争的破坏,茶叶生产的发展较为顺利。吕陶就说宋代四川山区人民多以种茶为生,“九峰之民多种茶,山山栉比千万家。朝晡伏腊皆仰此,累世凭恃为生涯。”“川蜀茶园,本是百姓两税田地,不出五谷,只是种茶。赋税一例科折,役钱一例均出,自来采茶货卖,以充衣食。”当然,就其产地说,四川只20州军产茶,北宋东南地区(不包括两广)有43州军,南宋有60州军产茶。产茶地区虽不及东南诸处之多,然蜀地产茶地少而集中,一个茶园户人多者年产就达“三五万斤”。东南地区产茶则地广而分散,有的一州之产尚不足千斤。吕陶记载熙宁十年四月十七日堋口茶场一天就收买茶6万斤,造成官府无钱继续收买,导致“十九日有园户五千人”,入买茶场殴打官吏。一个茶场一天就收买6万斤茶叶,一年起码收买百万斤以上。再从吕陶指出熙宁十年“永康军一处,现今积压茶五十六万余斤在务”,以及北宋朝廷规定“雅州名山县监茶官,但发及(指发往熙河)一万驮,即转一官,知县亦减三年磨勘”的情况看,四川年产百万斤以上茶叶的州县,是不少的。这比东南有的州县每年只产几百斤几千斤茶,多成百上千倍。足见宋代四川地区茶产量超过东南诸处的总和是不足为奇的。
宋代四川茶产量超过东南地区的总和,为什么四川榷茶晚于东南地区呢?
榷茶迟行的原因
在宋代,东南榷茶始于乾德二年(964),弛禁于嘉祐四年(1059),崇宁元年(1102)复榷。四川地区榷茶始于熙宁七年(1074),较东南晚110年,但一直未曾弛禁。“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天下茶法既通商,而两川独行禁榷”,是宋代四川地区榷茶的特点。形成这个特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北宋在东南地区榷茶遇到的阻力和反抗,影响了北宋朝廷对四川茶叶实行榷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