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贾大泉自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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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再论宋代四川和东南地区的茶产量(1)

兼答林文勋同志《宋代四川茶产量考辨》

从宋代年产茶26062万斤以上说起

宋代年产茶26062万斤以上,是《历史研究》1991年5期林文勋同志《宋代四川茶产量考辨》一文,专门与我商榷宋代茶产量的考辨结论。

我在《宋代四川地区的茶业与茶政》一文中曾提出:四川地区,北宋元丰年间产茶约3000万斤,南宋绍兴时期大致仍接近 3000万斤。东南地区,北宋嘉祐四年前产茶2306.2万斤,绍兴时期为1781万斤,四川的茶产量超过了东南地区的总和。林文虽未对四川的产茶量考辨出一斤之差,半斤之错,却考辨出:北宋东南地区产茶至少在23062万斤以上;在南宋,无论是《宋会要·食货》29记载东南各地产茶1781万斤或《朝野杂记》所记产茶 1590万斤,都“不可置信”。“应该肯定,宋代东南地区的茶产量确实大于四川地区,吕陶‘两川所出茶货,较北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之言基本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其实,按照林文这个观点推算,宋代的产茶量已超过30000万斤以上。这里姑且以林文写明了的,宋代四川产茶3000万斤,东南地区产茶23062万斤,共计26062万斤以上,作为林文对宋代产茶量的考辨结论。

宋代产茶26062万宋斤以上,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令人目瞪口呆。1宋斤等于0.596公斤,1.193市斤。26062万宋斤,相当于15500万余公斤,31000万余市斤。北宋仁宗时期和南宋绍兴时期,宋朝辖区人口5000多万,年产茶叶15500万公斤,人平均年占有茶产量达3公斤。这一切意味着:1949年我国产茶4.1万吨,即4100万公斤,远远低于宋朝东南地区的茶产量,更低于宋朝辖区的茶产量。1971年我国产茶15.3万吨,即15300万公斤,包括云贵、陕甘、山东等地的全国茶产量,也低于宋朝辖区的茶产量。1972年我国产茶17万吨,即17000万公斤,才开始超过宋朝辖区的茶产量。1988年我国产茶54.54万吨,即54540万公斤,虽远远超过宋朝辖区的茶产量,但人平均年占有的茶产量,仍远远低于宋朝人平均年占有的茶产量。

因此,按照林文宋朝产茶26062万宋斤,即15500万公斤的考证结论,不但宋代文献中有关茶产量的记载都必须全部否定;宋代的经济史,特别是宋代的茶业史和全部中国茶业史都必须重新改写,而且还无法解释为什么历史发展到民国时期和解放20多年后,我国的茶产量仍然低于宋朝辖区茶产量等等问题。这自然是研究宋代经济史,特别是研究宋代茶业史和中国茶业史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讲文明、重礼仪、以茶待客、见物而谈史,观今而论昔和茶业战线的人们,希望我们从事史学研究的人给予回答的问题。加之我原来的文章,重点是讨论宋代四川茶业,东南地区产茶量只附带提及。故对宋代四川和东南地区的产茶量,以及应该用什么方法,依据什么数据来考辨宋代茶产量等问题,再作论述,以就教于学人。

计量与产量

培根说过:数学使人精确。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就逐渐懂得了数的概念,并在认识复杂的数量关系面前变得聪明起来。我国古代史籍就记载了各种数据资料,来说明、论证各种自然和社会问题。近代科学的大发展,计量和统计的研究方法,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历史计量研究方法,已成为研究历史的一种新方法,形成了历史计量学派。运用数学方法,对历史上各种复杂数量关系的史料进行计量或统计分析,考察历史,就能使原来不够确定的历史问题,得到可靠数据证明和更为准确的认识。茶叶产量本身就是一个数量概念,更应用计量或统计的方法进行研究,离开了对历史上有关茶产量数据的计量或统计的分析研究,是无法考证出历史上的茶产量的。

我国种茶虽久,但茶叶不是人们维持生存的必需品,推广发展十分缓慢,很长时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无足轻重。中唐以前,有茶无税,国家对茶叶的产销未进行任何的控制和管理,也未留下任何有关茶叶产量的记载,茶叶产量已无法稽考。从唐代开始,南方各地才开始普遍种植茶树,茶叶经济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始税茶,官府才开始对茶叶的产销进行管理和垄断,但唐代的税茶、榷茶制度很不健全。现存唐代有关税茶、榷茶收入和产茶地区的记载,仅为我们研究唐代茶叶生产发展状况提供了一些线索,并非可资进行茶叶产量计量研究的资料。以税茶、榷茶收入推断茶叶产量,则税率有高有低,茶叶有贵有贱,征收中还有偷漏和暴敛,标准不一,笼统推算,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以茶叶产地推断茶叶产量,则各地产茶多寡悬殊,以点概面,犹如瞎子摸象,就会面目全非。实际上唐代的茶叶产量我们也是难于考辨清楚的。例如林文勋同志文章中关于“唐代茶产量为1亿斤”的说法,不仅没有提供计量统计数据可供科学检核,不会被一个严肃的科学工作者所轻信,而且也与唐代整个茶叶生产发展水平完全不符,不会被研究唐史、茶业史的学者所接受。盛唐人口不足6000万,每一唐斤,约接近今 0.6公斤。如果唐代年产1亿唐斤茶叶,即6000万公斤,人均达 1公斤茶叶。那么在唐代,就不会唐中叶才开始税茶;就不会茶税收入只有40万贯;就不会饮茶之风局限于上层社会,就不会吐蕃赞普还把茶叶作为稀世珍品,广大牧民不知茶叶为何物……总之,我国从先秦时期四川地区发明种茶饮茶,到魏晋时期,东南地区才偶有茶事记载,唐代才开始步入普遍种植茶树的时期,茶叶生产绝不会一步登天,骤然达到1亿斤的水平。可见,不用计量或统计的方法研究茶叶产量是不能获得真实的茶叶产量,帮助我们认识唐代茶叶生产发展的质和量的确切程度。当然,林文用这种不真实的唐代产茶1亿斤的数据,来断定:即使四川在唐代已达到宋代年产茶3000万斤的水平,“东南地区的茶产量也远大于四川地区”,更不妥当。

数据与产量

要对茶叶产量进行计量或统计的研究,必须依据真实的产茶数据进行计量或统计研究,否则计量或统计出来的数据同样不是实际的茶叶产量。宋代建立健全了榷茶制度,官府对茶叶的产销进行了全面的控制和垄断,严禁私买私卖,从而使国家必须并可能掌握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全部茶叶数量,为我们进行确切的计量研究提供了客观条件。宋代东南榷茶始于乾德三年(965),弛禁于嘉祐四年(1059),崇宁元年(1102)复榷。四川榷茶始于熙宁七年(1074),一直未曾弛禁。为了使计量研究的数据可靠,我们一律依据榷茶时期的产茶数据,非榷茶时期和地区的有关反映产茶数据的资料,一律不取。

北宋四川的产茶量,吕陶在元祐元年(1086)《奏乞罢榷名山等三处茶以广德泽,亦不阙备边之费状》中明确指出:“蜀茶岁约3000万斤。”其中“元丰七年(1084),29147000斤,八年,29548000斤”。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四川的茶产量,据李心传记载:“成都府、利州路23处茶场,岁产2102万斤。1617万斤系成都府路9州军,凡20场;484万(斤)系利州路2州3场。”加上夔州路和潼川府路的茶产量,估计南宋四川产茶大致与北宋相同,年约3000万斤左右。这一数据,鉴于林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就不再论述。

北宋东南地区的茶产量,文献记载更为详细。

首先是《宋史·食货志》记载说:

宋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为榷货务六……在淮南则蕲、黄、庐、舒、光、寿六州,官自为场,置吏总之,谓之山场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园户。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总为岁课865万余斤,其出鬻皆就本场。在江南则宣、歙、江、池、饶、信、洪、抚、筠、袁十州,广德、兴国、临江、建昌、南康五军;两浙则杭、苏、明、越、婺、处、温、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荆湖则江陵府、潭、澧、鼎、鄂、岳、归、峡七州、荆门军;福建则建、剑二州,岁如山场输租折税。总为岁课江南千二十七万余斤,两浙百二十七万九千余斤,荆湖二百四十七万余斤,福建三十九万三千余斤,悉送六榷货务鬻之。

……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

上面这一段文字,是《宋史·食货志》记载宋代茶法开宗明义的总序。这段文字明确指出:一、北宋东南各地是实行官买官卖的榷茶制。茶园户生产的茶叶,必须“岁课作茶输租,余则官悉市之”,然后由淮南十三山场和六榷货务出卖。二、包括输租茶,折税茶和余则官悉市之的“总为岁课”茶,实际上就是东南地区的全部茶产量。三、从“天下茶皆禁,唯川峡、广南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可以看出,上述东南地区茶产量是嘉祐四年弛禁通商前的茶产量。

其次是《文献通考》卷18,除对宋代东南地区的榷茶制度、榷茶办法与《宋史·食货志》有相同的记载外,也记载了东南各地岁课和市买茶数。《宋会要·食货》29则以斤两为单位记载了东南地区各州县的买茶数。按照北宋官买官卖榷茶制的规定,茶园户除输租折税外,全部茶叶必须官买。各州县的买茶数实际上相当或接近于当地的实际产量。

《宋史·食货志》记载东南地区的产茶量共为2306.2万余斤,《通考》记载东南各地的产茶量只比江南《宋史·食货志》少7万余斤,其余完全相同,共为2299.2万余斤。《宋会要·食货》29记载的买茶数,只江南和荆湖地区少于《宋史·食货志》和《通考》记载的产茶数,其余完全相同,共为2211万余斤。《宋史》、《通考》、《宋会要》,均非出自一人之笔,非成书同一时期,记载的产茶数据不约而合,基本相同。特别是《宋会要》以斤两为单位记载数十州县的买茶数统计起来与《宋史》、《通考》记载的数据基本相同,显属皆以事实为据,真实可信。其中略有出入,抑非同一年代产茶量,抑许《宋会要》记载的买茶数,不包括输租茶和折茶税。总之,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北宋东南地区产茶都只2300万宋斤左右,或高或低,相差不会太多,绝不会多达2亿宋斤以上。

同样,南宋东南地区的产茶量,文献亦有详细记载。一是《朝野杂记》甲集卷14《总论东南茶法》记载东南各地绍兴32年的产茶数,二是《宋会要·食货》29之2-5,《中兴会要》所记“户部左曹记绍兴32年诸州路军县所产茶数”和《乾道会要》记载的各州县产茶数。

合计

上表所列《朝野杂记》绍兴32年东南各地产茶共1591万余斤,比《中兴会要》记载绍兴32年的茶产量1783万余斤少192万斤,或许是私家修史,掌握资料不全。《乾道会要》记载的茶产量共1764万余斤,比《中兴会要》记载的产茶数少18万斤,显是不属同一年代,因而产量不会完全相符。

我们把东南各地南宋和北宋时期的产茶数进行比较分析,不但相互印证了二者真实可信,还从数据上更确切地证明了从北宋到南宋期间东南各地茶叶生产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原因。例如,一、淮南是北宋的重要产茶区,年产茶叶865万余斤。南宋初期,淮南成为宋金重要战场,宋金和议又以淮河为界,兵燹之余,淮南社会经济遭受毁灭性的破坏,茶叶生产几乎荡然无存,故南宋产茶仅为2万斤左右。这是南宋东南地区产茶少于北宋的根本原因。二、北宋广南没有榷茶是因其产茶极少,所以南宋榷茶后,亦不足10万斤的产茶记载。三、除淮南和广南外,南宋东南地区的全部产茶量比北宋增加了300多万斤,茶叶生产有所发展。其中两浙和福建,是北宋出产优质名茶之地,南宋又建都临安,两浙成为南宋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故南宋两浙和福建的茶叶产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江南和荆湖两地,因其茶质较差,受优胜劣汰和其他种种社会因素影响,则略有减产。凡此种种,绝非数据的偶然巧合,而是数据对东南各地从北宋到南宋期间,茶叶生产兴衰变化客观实际的真实反映。

根据上述计量统计研究,宋代四川年产茶约3000万宋斤,北宋东南各地产茶约2300万宋斤,南宋约1783万宋斤。无论是北宋或是南宋,四川茶产量都超过了东南地区茶产量的总和。这是有据可查的。按照这个数据,宋朝年产茶为5000万宋斤左右,接近 3000万公斤。人平均年占有茶产量不足0.6公斤。据葛金芳同志研究,宋金时期,我国全境的人口已突破一亿大关。则宋代我国人平均年占有的茶产量不足0.3公斤。它不但没有超过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我国的茶产量,也低于1988年我国人平均年占有的茶产量。这才符合宋代的实际产茶量,也符合从宋到今,我国茶叶产量的变化实际情况。就以宋代产茶量最多的四川地区产茶3000万宋斤,约合1800万公斤而论,1986年四川产茶52234吨,折合5223万公斤,也大大超过了宋代四川的茶产量,符合从宋至今,四川茶产量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

质量与产量

茶叶的质量与产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优质细茶则质优量轻,劣质粗茶则质劣量重。因此,在研究宋代四川茶叶与东南地区茶叶量的比重时,不能不对四川茶叶与东南地区茶叶质的优劣略作比较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