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性,国人与洋人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认为,人之从善,富有廉耻,有如万物自然生长,是与生俱来的。所以,道德教化便被大力推崇。而西人则以为,人自私贪婪,欠缺爱心,故极力张扬法律的威慑。然而仅从道理上讲人性的向善与向恶,其实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因为就现象而言,实在是善恶有别、良莠共存的。记得有一年新加坡举行大学生辩论会,曾就这个命题展开过激烈的辩论,虽然最终有了胜负之分,但口才和机智究竟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人性问题,依然还是一个令人捉摸不定的东西。所以一正先生那篇刊登在《南方周末》7月11日四版上的文章虽然题名为《教化为先》,却也只是客观地介绍着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你很难从中找出他本人的观点。
余生也晚,不能确知古时的中国究竟是如何以道德感化的力量来盛世的。史书,也曾胡乱地翻过几本,似乎道德教化温情脉脉的例子与严刑厉律惩治邪恶的例子几近仿佛,甚至于性恶之事还要多于性善。我少时的启蒙读物中,印象最深的便是《东周列国志》,我从中得到的并非“道德教育的感化”,而是你死我活的相互残杀,人性的向恶在这书里有了十分的显示。纵观中国历史,凡教化的力量效用比较显著的时候,那时的社会也一定是有着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爽的好环境,凡严刑厉律大肆施行的时候,那时的社会便是另一番景象。
古时的事情不能确知,眼下的现实却设身处地。说及道德教化,不说是“于今为烈”,也是继承了传统。每一个人,从他幼年走进学校起,就普遍而一贯地受着这样的教育,社会的每个角落里,更是有着无数担当着教化责任的机构和人,加之现代传媒的无限能力,不夸大地说,我们是被浸泡在了教化的温泉之中。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教化为先”似乎并不能产生很大的效用,在一些人那里,教育的感化并没有让他们良心发现并弃恶扬善。理应成为大众的道德榜样、在社会中本应担负着重大责任的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违背道德、触犯法律、贪污腐败,不仅危及了传统的教化之道的发扬光大,而且危及了当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各方面的发展。人们担忧的道德滑坡、信念动摇、理想虚幻等等,不能不说与此有着很大的关系。你说怪也不怪,道德教化的力量何以对于那些本应以自身的德性和品行感化他人的人无法产生效用呢?廉洁奉公、无私自律为什么在一些官员那里不再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义务呢?
然而人们,包括那些社会管理者,总还是希望采用道德教化的方法来治理社会,谁也不愿意采用那“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一正先生语)——严刑厉律。但那须有一个前提——廉洁勤政的社会管理机构,天下为公的政府官员,众志成城的民族大众,风清民淳的社会环境,崇俭尚朴的生活风俗。人们只有被他所处的时代的人和事所感动,他才可以为“教化的力量”所征服。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