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菊花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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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戏台(1)

历史是沙滩上垒起的沙堡,一个又一个孩子在垒,又被一阵又一阵的海浪吞没。多少人和事,都已经烟消云逝,只有戏还在。唱本一代一代传,唱戏的最后也会化作一撮尘埃,只有戏台还在。

更鼓未响

漏壶和更鼓是两种最古老的计时工具。我常想,一个女人,轻解罗衫,漫舒罗帐,躺在漏壶轻滴,最后一声更鼓还没敲响的春霄里,该是多么芬芳和温柔。

我也想过,当漏壶里的水已干,夜已完,窗外已是春晓,昨夜下在梦外的一场雨溅起落红无数;或者是深秋,最后一声更鼓已经敲响,断然将黑夜撕裂,窗外晓风残月,黄花满地,一个女人,云鬓已斜,端坐镜前,看柳眉不再如黛,看罗衫不再鲜艳,看明眸已不会顾盼,看一根皱纹正悄悄横在眼稍并固执地不肯退去,那是多么无奈和凄凉啊!岁月对于女人到底还意味着多少呢?

我也看过灰姑娘的故事,音乐响起来,舞蹈跳起来,灰姑娘成了宴会中最灿烂的一朵,王子最钟情的一位,可是没人知道她心里那个关于钟声的心结。她是怎样的美丽,激动又焦灼啊!任气氛有多么热烈,任舞台有多么辉煌,任她的衣裙有多么鲜艳,可是一切都会在那个巫婆的预言里,在那可怕的钟声中化为泡影,现出原形。

这就像我和一个朋友讲起的故事:上苍给了女人太多的戏剧,自呱呱坠地后便赐她以疼她的父母,然后有美丽的青春,山盟海誓的恋人,花好月圆的婚姻和活泼伶俐的孩子,一件一件的珍宝捧给她,然后会在冥冥之中的某通更鼓敲响之后,便像《西游记》里某位仙人站在云端一般,长袖一拂,便把珍宝一件件收回去了,并说:“还不快快现出原形!”于是女人们啊,送走了伴她一程的父母,望着不再依恋她的孩子寻找自己的世界远去,纵然陪在身边的仍然是他,可他还会爱她夕阳下苍老的容颜、枕畔如银的发丝吗?

所以,聪明的灰姑娘,必须在钟声敲响之前,乘着马车,一个人溜走。可是谁会想到,她无意又聪明地丢下了一只娇小玲珑的水晶鞋,永不退色精致可爱的水晶鞋,竟会让一个王子在钟声响过之后,在热情冷却之后,依然去寻访她永远的美丽。

所有正美丽着的女人们,此刻都如我这般躺在罗纱帐里,躺在将老未老的青春里,更鼓还未敲响,你我该留下什么?

天下有贼

房子总觉得越住越小,瞄准了楼下的一片空地,移下了楼上的厨房。装修完毕,我心满意足地住进去了,我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独享这块空间了。就像我曾以为结了婚就从此无下无贼,老公永远是我的了。

不久,窗纱破了,吃饭时听到里间悉悉嗦嗦的声音。儿子说,前几天,看见老鼠从里间冲出去。我一惊,就像一个女人被深夜的一阵电话铃声惊醒,忽然发现自己的老公在外面养了女人和孩子。

一点点的蛛丝马迹逐渐证明,它,不,它们妻儿老小已经在我的屋子里安家落户了。窗纱又破了几个小洞,那是它们私通相会的通道;抽屉里一粒粒米粒大小的黑东西,说明它们的日子过得还很滋润;放在里间的皮鞋里子,布鞋面子,通通被它们咬破,搬运,累起了一座软而暖的窝,昭示着它们准备成为这儿的永久居民。

我曾经双手一点点置起的家当,我跑遍市场寻来的精美装饰,我的别出心裁、别有创意,在我不在这屋子的时候,都被这帮鼠贼享用了。就像一个女人花了十年时间终于调教出一个精品男人,忽然有一天,发现早被年轻的女贼们偷享并占有一样。

愤怒是肯定的,心痛更是肯定的。我曾经为这屋子一往情深地付出了那么多,因为对这屋子爱得太多太深,所以容不得这块空间有半点的被蹂躏。纵然这屋子现在还是我的,可从前的美好感觉已大打折扣,一个弄脏了的屋子跟一个有了污点的婚姻一样让人住着难受。我锁上门想弃这屋子而去,于是携着我的先生和孩子黯然地说:我们到楼上去吧。像极了一个伤透了心的女人对一个负心的男人冷冷地说:我们离婚吧!先生说:来来去去的多麻烦!问孩子,孩子说下面自由。唉!一呼不能百应。至此,只能含羞忍辱地和这帮鼠贼窝在一个屋檐下。

可是,能相安无事吗?

我曾见过一个姑娘,挺着还未隆起的肚子,去叩那个她已涉足的家庭的门。印象中的秦香莲声泪俱下似乎也没有叩开那个附马的门,可是这次反了。姑娘理直气壮:我有年轻,我有美貌,我有你老公的三千宠爱集我一身,那么,你让位吧!

我心里忽然发怵,假如这帮鼠贼也能口吐人语,会不会有一天,一只大鼠拖儿带女来到我的面前,说:我熟悉这屋子每个物件的气息,房子每个角落的大小,从门到窗、从窗到门的距离没有谁比我更清楚,日日夜夜陪伴这屋子的都是我们,那么请你这个女主人让屋吧……另外顺告一声,你的沙发躺上去,感觉无比美妙。

惊愕没用,气愤也没用,自古以来贼就是这样嚣张。先生说:养只猫吧。可是猫和我有个共同的嗜好,爱吃鱼腥,到时候我的美味岂不又为她或明或暗地享用,这无异于赶走了豺狼又请来了虎豹。

唯一的办法就是赶走他,端了它的老窝,抄了它的家什。鼠贼虽然走了,可留下的却是破碎羞辱的记忆。我曾经双手置起的家当,我的木柜的柜门上,我的桌子的抽屉里,那些洞洞他们是大眼瞪小眼;我的书报笔记,字句残损,不成文章;我的香肠、干鱼,因它们曾狠心的一吻,现都要心疼地丢去。曾经干净明亮的桌面灰头土脸。杯盏倾倒破碎。装豆子的袋子早就底朝天,像个花光了钱的衣衫不整的男人的口袋。此刻,可怜的家什们安静地待在我的面前,像一个已回头的男人愧疚地说:都结束了,放心吧!

记忆是沉重的,反省是沉痛的。我知道,其实我的门窗原也是不甚牢固,我拆下了纱布网,装上了钢丝网。我把厨房里的美味转移至楼上,再也不敢招惹老鼠的嗅觉。我还经常清扫打理屋子那些孤寂的角落,不给鼠贼以可趁之机。

一场浩劫,一番改天换地,,焕然一新的厨房里,我的孩子在狼吞虎咽,我的微微发福的先生在细嚼慢咽。那个女主人的位子,我深深明白,坐上去,还得需要几多辛苦,几许聪明,以及几分宽容。

嫁衣

小时候,喜欢看妈妈晒霉。芦荻编的席子当中,一件白底的平布上印着细竹叶图案的褂子,母亲总要拎出来,说上一阵。无非是那年,和父亲订婚,在荻港的街铺上……。那年是哪一年呢,我未出生就应是很老很久的时光。很老很久的衣服,再没见母亲穿上身,可也不见她扔,只留着,年年掏出来晒。这一点上,女人不似男人。男人面对很老很久再不肯抚摸的女人,大约早一纸休书干脆了事;女人婆婆妈妈却不舍得弃。也许,那件印了青葱竹叶的嫁衣,母亲是把它当青春一样来凭吊的吧,在外人不解的目光里,在自己的心里。

我房下大妈家的女儿多,她的六女儿比我大四岁,却和我要好。她告诉我,她大姐定婆家了,婆家给买的衣服叫什么“的丝”来着,大约和的确良的关系就像现在的MP4之于MP3吧。她说洗的时候放在搓板上滑得很,拿到水边棒槌也使不上劲,从水里拎上来都几乎不用拧。心里当时羡慕得很,只觉得那轻滑的“的丝”离自己还是很遥远的。

开了眼界是在表哥订婚时,经过媒人两头周旋,订下衣服是十二套半。现在猜,大约是冬四套,夏四套,春秋再四套,至于半套则是图个吉利说是有“伴”了。似乎奢侈得很,其实那刚吃饱了饭的穷年月,那些衣服是要婚前穿到婚后的,甚至孩子十岁了还在穿。记得当时随奶奶的一把蒲葵扇摇到了表哥家,未过门的新媳妇躲在房里被探到房门口的一个个脑袋瞧着。新衣服高高地叠放在大桌上,白底的“的丝”上印着粉红的花儿,一朵朵,不蔓不枝的样子,独生女似的,粉嫩而娇贵。大红的缎面的袄,整齐的一排盘扣显出慎重而矜持。还有嫩黄的草绿的毛线绳,不知道那姑娘的纤指到时会在几根棒针上飞绕出怎样的花儿叶儿……

如今,我那大妈家的大堂姐腰已经粗过大号水桶了,穿过十二套半的我的表嫂,已经成了地下的人,四十不到,直肠癌。不知那些嫁衣还在否。

我十几岁上初中时,常走村东一赵家姐姐门后过,她不读书,在家帮着做饭洗衣,自然,衣服穿得寒酸得很,几乎常年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红褂子在水边晃。某日吃饭时,听大人们说她和村西头一位小伙子定亲了。然后就常常是夏日的黄昏后,赵家姐姐穿一件及至膝下的白色连衣裙,像一朵带露的白梨花,纯洁而羞怯,低头从我家门后过,往村西去。我那时也刚学了“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句子,以为穿一身素洁的衣裙,去会情郎,真是一件美好的事。于是隐约地,似乎也惆怅得很:是继续勤奋读书做个丑小鸭,还是早早嫁人,穿漂亮衣服呢?这有点类似于今天的女孩子们的犹豫:是自己出去打拼,还是找个男人养自己。好在这样的惆怅并未持续多久,静心一想,我还是更喜欢读书的。何况我慢慢知道,那些漂亮的嫁衣是可以看,可以叹,却穿不得的。穿了,姑娘变成媳妇,变成俗不可耐的老妇人。像半夜灯下的书生,听见窗外美女的召唤,是断不能随她而去的,否则,会形容枯槁丢了魂魄。

九十年代的小镇,每天中午的广播总是深情款款:穿亚细亚服装,走遍天下都大方。听得耳朵上的茧有八丈厚,于是选结婚礼服自然是要拜访县城那家叫做“亚细亚”的服装商场。终归年纪轻,胆子小,竟不敢张扬一回选件红色的,只选了套骆驼黄的套装。现在想,我那时的结婚行头和我妈妈相比,只差手里捧一本《毛主席语录》,头上梳两根羊角辫了。当时想,一张“骆驼皮”,显得老成低调。重要的是,结婚后还可以穿,生孩子后还……。天。便是十年后的现在穿,我还嫌它老气了呢。如今那一张“骆驼皮”在家里也还留下了,作纪念,只是我从不晒它,只这个墙角扔到那个墙角。我忽然觉得,我的嫁衣里的青春被我自恃聪明地糟蹋了,它那样无声低调,不曾大红大紫。

嫁衣,该是一个女人青春里的盛世。70年代,80年代,90年代,如今,那些嫁衣都旧了,那些穿嫁衣的人呢——灵秀的和粗陋的?青春是如此苦短,仿佛是穿脱了一件嫁衣那么长的时间,让人难免生恨。也许我该学学我的妈妈,在阳光下从容地翻晒日子,在不穿嫁衣的庸常岁月里,也不歇着。

羞涩的二胡

我常想,要是能在秋日的黄昏,在落叶的树林里,或者在寂寥的水边,拉上一段二胡,拉得云淡风清,拉得天高水远,该多好啊,可是我怕是再也拉不响那两根弦了。

上学的时候,我曾经想学过二胡,教二胡的老师是一位长得有点像莫扎特的老头,我曾经他批字从学校的琴房里借得一把二胡。

该怎么描述我学二胡的经历呢,关于我五根手指下的那两根弦!

寝室不是拉琴的地方,那是姐妹们安身立命的所在。我那吱吱呀呀的声音,像关门时,门板艰难地从水泥地面摩擦而过的声响,足以撕破耳膜,每一个音符所经之处将会有多少双受苦受难的耳朵!

我也不会选择寝室前的走廊,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我不会端个凳子坐在那儿稳稳地献丑!

我想到了盥洗间,那里的灯二十四小时不会熄,只要等这层楼的一百多号美女都洗漱完毕,我就可以关上门,稳稳地坐在里面拉琴。我为发现了这么个好地方激动得心跳脸红。

下了晚自习,洗漱完毕,我已经准备出发了:一杯茶,几块点心,一本乐谱,一把二胡另加一张凳子,很显然,我已经做好了一个奋战通宵的准备。

夜很静,约摸着所有人都已睡了,我才怯生生地在两根弦之间推拉。没想到,关上门,盥洗间竟然是一个偌大的共鸣腔和扩音器,本来就生硬的声音经它这么一效果处理,让我听得害怕极了!我怕有人会听到!我怕惊醒了睡觉的人。呯,门开了,进来了一位洗手的姐妹,他眼光生生地看着我,不认识似的,我低下了头,我知道我肯定脸红了。此地不可久留,她一走,我担心还会有人来洗手。茶还没喝,点心还没碰,我的二胡才开腔,我哪里会拉得饥肠辘辘!

后来我又发现了一个新的拉琴的地方,可谓人迹罕至,那便是女生寝室楼的楼顶。我特意准备了把电灯用于曲谱照明,明月照高楼时,我已摆好了拉琴的架式。可我拉出的琴音虽然如泣如诉,却总断断续续,不成腔调,可这样的声音我是捂不住的呀,只要我一拉,就会响,声音会在空气里弥散开去。左面是男生寝室楼,前面是教学楼,里面灯火闪烁,还有男生在用功。从高楼上飘下来的音乐应是从容流畅的,或如高山瀑布,或如林间溪水,而不是我这样的琴音,像一个正处于变嗓时期的结巴,出了个难听的上半句,却迟迟不见同样难听的下半句。要是让那些男生听到了,肯定会听到的!他们翌日辗转相问那让人闻风丧胆的琴音的出处,然后再奔走相告就是那个一直淑女装的挺像的冬林,我又如何去见人!

我难过地想,世界虽大,可我竟找不到一个让我安全拉琴的地方。我也想到了公园的树林,环城河边的草地,可我瘦小的体形,天生一副穷人家的模样,要是背着把二胡一路走过,又会招来多少同情的目光。

教二胡的莫扎特老头老远就问:许冬林,怎么不见你拉琴?我知道我又辜负了老师的热情,从此走路我小心地避着他!

那把二胡在我的枕边躺了一段时间,我常久久地无语看它。我常想,作为一把二胡,它是盼着有一双手将它拉响,听它的万千情思在两根琴弦间诉说。看长了,竟发现是二胡在定定地看着我,怨怨的目光,无声的叹息,因为我的羞涩辜负了它的深情!像一个多情的姑娘等待一个木纳男孩的一句情话,可终就失望地转身而去!

是的,羞涩的年龄,我辜负了一把二胡的深情,再强留在身边,除了心痛已无意义,怎么无言地来我只能让它怎么无言地去!

如今青春早已远去,回眸之间,往事缤纷而下,而振颤心弦的仍是那把无言的二胡。

我和乌龟

也不知道,骨子里是不是有点附庸风雅,路过新马路边的花鸟市场,看见大大小小的玻璃缸,里面有各色游的爬的。心动了,买了一只乌龟,青绿的身子,条纹的脖子,这是初见。还要了一只玻璃缸,一袋小食,欢欢喜喜地抱回家。

开始,每天早晨换水,然后喂食,也不敢喂多,因为以前养金鱼就是让我喂得活活撑死。战战兢兢,这感情。小东西也是,对我不甚信任,撒了食,装作没见,道貌岸然,不理不睬。一转身,它背地里吃得欢,心下窃喜,远远地看,不惊了它。

工作生活忙起来,就忘了它——水换得不勤了,食喂得不准时了。以至,透明的玻璃缸壁生了一层淡绿的苔藓样的垢,小乌龟身上也有,落魄得很。有时候,在屋子里忙活着,路过玻璃缸,探一回头,小东西伸开四肢,悬浮在水面上。以为它死了,吓得要命。敲一下玻璃缸,它懒洋洋地伸伸头,摆摆腿,不情不愿地打个招呼。怨我了吧,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