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个不高,但脂肪不少。她平时着装,偏中性,甚至接近男性。而且,就那么几套,灰色,土黄色,黑色,韩红的风格。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批斗她,看她那淹在吐沫里的神态,像一脚跌在烂泥里的人,起来不起来都是灰头土脸。有一天,她等众人声讨过后,幽幽说:“我不是不舍得买衣服,实在是,我是让商场和服装店给伤透了心,每次去,还没试衣,人家就说,没有合你尺寸的。这都是给伤的!如今是死了心,再不去遭那买衣的罪……”。作为女人,谁不爱华衣上身,人群里窈窕弄姿?我的朋友,她的心底,一定苍凉到极点。年年都有减肥计划,年年不见她减了几斤几两。现在,很少听到她高吭的减肥呼声了,绝望了吧。
如果一坨赘肉的杀伤力仅仅在华衣上——粉红黛绿,娇花千朵,这些衣上的好风景独与她隔了千山万水,也只是眼底寂寞,这还算万幸了。怕就怕,老公受不了,眼睛瞟上了墙外的某一根小细腰,日暮了,再不肯回巢,那就是长夜寂寞如海了。
凤仙花开初试妆
是少年时候。12岁,青荷出水的年纪。
一切清明澄澈空寂,只有微微的风,和浅浅的涟漪。
夏日黄昏沐浴后,一木盆的清水里掺有香皂和花露水的香味,被啪地泼在院子前。水像一件石青色的裙子在地面铺开,潮湿的水印子渐渐蔓延到凤仙花边。凤仙花也好像是十二三岁的年纪,粉嫩多汁。嫩豆绿的茎干一掐,指甲缝里便濡上一层湿润。狭长瘦削的叶子背后罩着一朵朵蝴蝶似的花,玫瑰红,海棠红,樱桃红,浅莲红,白色,粉色,紫色……朵朵簇簇,密匝匝,笑呵呵。一树盛开的凤仙花,就是一场热闹的蝴蝶会。
那一年,我们家简朴的院子前,就被我那样密密栽种了一排各色的凤仙花。沐浴后的我,穿白色的确良短袖上衣,下面是海水蓝的确良裙子,裙摆处镶了两道白杠。我端竹椅坐在凤仙花边,安安静静,等花开,等天黑白月亮浮上来,等到夜露软软湿了脖颈上的痱子粉。不知道是凤仙花装点了我的裙子,还是我和凤仙花一起装点了乡下清寂的小院。只知道,花是香的,我也是香的。
邻村有两个男孩子,放暑假,日日调皮,晒得精黑。有一日黄昏,他们走到我的竹椅边,磨蹭半天,说要摘几朵我的凤仙花,我摇头不答应。方脸的男孩子温温软软地说只要一朵,我一笑,他就蹲身挑了一朵。另一个长脸的男孩子不甘落后,也挤过来要,我怕两个人一前一后要下去会摘尽我的花儿,再说我觉得男孩子摘花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就拒绝了。“给他不给我,养个儿子没屁股!”长脸的男孩子嬉皮笑脸胡诌起来。我羞愤得要哭,刚沐浴过的身体,出了薄薄一层汗意。我还只是一个小女孩呀,长大那还么遥远,怎么能提什么儿子呢!我这样想着,那边他们已经探身摘掉一大捧的凤仙花,嬉笑着飞跑了。多年以后,当我已成年,经历了粉红情事,知晓了凤仙花的花语是“别碰我”,再忆及从前那两个男孩子,只觉得他们像两只初次出巢笨拙采蜜的小蜜蜂。
18岁初恋,深深浅浅的情,像月亮下的一面湖水,兀自幽深无言。
黄梅天,江北的天空日日蒙在蟹灰色的幕布里,雨下得朝朝夕夕。他打着伞来我家,看我,和我说话。我坐在窗子前,背对着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梳长长的发,心思又潮又软又艳。彼时,窗外的凤仙花在雨里乱乱地开,浓浓淡淡一片湿红和湿绿。他坐在木床边沿,后来又站起来,说我家院子里有这样多的凤仙花,问我从前有没有用它染过指甲。当然染过。我还说这些凤仙花都是我从前亲手栽的,后来种子落下来,代代繁衍,好多年了。说这些的时候,心底忽然掠过两个墨色的影子:那两个小花盗,如今已经中学毕业,出门谋事去了。
恋人心动起来,笑着抢过我手里的梳子,替我梳起来。枣木梳子从发根捋到发梢,一梳一梳,轻轻浅浅地按下去。梳发的动作是慢的,黄梅天的檐下雨滴是慢的,雨里的凤仙花开放是慢的,时光是慢的,幸福是慢的。甜美的人生,我以为,也是慢的。他默默梳发,我默默欢喜,彼此都无言。
多年之后的这个春天,日日听雨,听得落落寡欢,觉得远隔少年的成年岁月是这样冷冷澹澹。一日兴起,翻箱倒柜,寻出从前的毛笔和一小叠泛黄宣纸。黛青色的茎干两边,是片片黄绿翠绿的修长叶子,当中一坨朱砂红。墨色的青砖院墙虚虚而模糊在宣纸一角。一幅凤仙花的中国画在我笔底婆娑生出来。
画画的时候,漫漶雨水已经在薄阳里暂时收了性子,楼下人家的院子外草丛里,野生的凤仙花苗已经出土,我又想起从前。在老家的院子外河畈上,几个女孩子摘了凤仙花堆在小青石上,她们在轻揉花瓣,取汁染指,一个个都成了俏佳人。在不远处的柳荫下,有两个皮肤精黑的男孩子在探头缩腰地偷看她们。其中一个穿蓝色裙子的女孩子站起来,对着河水照照,又对着同伴炫耀她戴在发间的凤仙花环,那是用狗尾巴草串起来的凤仙花环。她不染指甲,她要与众不同。她知道他们在看她,她也故意站起来,让他们看。
收藏自己
女人,多少都是有些自恋的,我也是。
因为自恋,自然就要恋自己用过的物,旧了,破了,总不舍得丢。
我小时候穿过的衣服,我妈晒霉搬得烦了,要把它们送人。我和她大吵,小猫衔大老鼠似的,把旧衣服堆到了自己床底下。小小年纪,我就想把自己一辈子穿过的衣服一一收藏好,然后他年他月,翻出来,睹物,拼凑一些旧时光。
我的这一癖好害苦了我老公,我把小家弄得像旧货市场。发夹、帽子、围巾、线衫、风衣、文胸、裤子、裙子、皮鞋、靴子、袜子……我老对他吼着要添衣橱。他不堪其烦,和我吵。心碎了,于是我含泪把它们送的送,扔的扔。像失势的乱世公子,供养不了招揽的三千门客,于是理智地遣散,由他们各寻其主。
我开始收藏不太占空间的。各种圆的扁的香水瓶子,各种高的矮的润肤霜瓶子,还有各种粗的细的口红盒套,掸指甲的,刷腮红的……堆满了梳妆台。也不知道撞上了哪个月黑风高夜,被老公一口气扔了,我躺在床上哭了一夜。我觉得,我穿过的衣服,用过爱过的瓶子,它们身上都沾染了我的气息,它们都成了包裹我的躯壳,见证着我的存在。可是也只是哭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除了梳妆台,我已没地方安置它们了。就像我慢慢形而上地明白,庸常生活里,能有几处容一个真我率性而为的舞台!
不知何时起,我爱上了收藏自己的头发和指甲。我自己身上的东西,更具自我的特质,而且,它们所占的空间更小。每天早晨,梳过头发,总会蹲下来,一根根地捡那些落在地上的发丝,装进信封里,塞到橱底下。我甚至不常到街上去洗头发,怕的是湿漉漉的头发,被外人一梳子下去,带下许多,却遭漠然的一弃。这样,我身体的一部分就永远流落他处,人还在,却遭受着身首分离般的苦。有一天,老公好奇翻开那些信封,大大吓了一回,白信封里掏出一绺黑丝,冰冷得像遗物。他直骂我有病,求我别再这样干下去。
可是我的指甲还在收藏着。曹公笔下,晴雯病榻上送给宝玉的,就是自己纤纤玉指上的指甲,多有创意的深情!哪怕出门在外,指甲不小心脱落了,纵是七街八巷,我都要把它寻回来,攒着。试想,某日老了,颤微微从床头柜子里掏出瓜子壳似的一袋指甲,递给他,大约一千个晴雯都抵不过我这病床前半空里的一举。
可是这些东西,它终是身外的,短命的,我不在了,它们慢慢也会消失,暗合着人死人情败的世象。就像墙垣上攀爬的丝瓜,开完最后一朵黄花,结完最后一小截丝瓜,纵还剩下几截枝枝蔓蔓,也会在几场秋雨几层霜里败成无声的泥土,像不曾来过。
我身内的东西呢?那些从年少到中年再到往后的老年,曾经在我的血液里奔涌的激情,在我心海里低徊的黯然,我的岁月、深情、追求、信仰……它们永远无法在另一个人身上复制,它们成为我的独一无二的标签,是它们构成了一个站立着的骨感的我,而不是一副皮影。这,似乎更值得收藏。
那么,给我几寸长或清明或风雨的夜,再给我一支笔,且让我在这纸上把文字围成篱笆,垫成楼阁,砌成城墙……,收藏我一路的辛苦求索,我对月时的美丽哀伤和独居高处的孤绝,以及我内心的苍凉与顽强,我内心这座饱经忧患巍然屹立的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