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最小说(2011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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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天地之心 罗浩森(2)

我最近迷上了王菲。这个女人,她的声音像是不属于这个世界。她唱歌的时候,这个世界都静了下来,然后她寂寞地开口。她的声音没有多么高亢。没有多么鲜艳。但是那是一把锋利的声音,她用一种不属于这个尘世的凄清和冷漠,轻巧而简单地把你的心慢慢剖开,然后我就会默默地流泪。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我就会觉得很感动。那像是一种昭示,一种光明。

我反复地练习王菲的歌曲。《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新房客》。《冷战》。《红豆》。我跟着耳机里她慵懒而孤独的声音唱“喜怒和哀乐有我来重蹈覆辙”。然后是酒吧里醉倒一片的人们。我静静地唱完,鞠一个躬然后唱另外一首。

和我一起在酒吧驻唱的还有一个男生。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台上唱歌了。老板说他想在这里干,今晚是试唱。他唱的是一首连小孩子都会哼的《老鼠爱大米》,唱完以后又唱了《两只蝴蝶》。我坐下来,问服务生要了一杯酒,看着他唱。从台上下来后我走到后台,他在一个人一边抽烟一边低下头去调弦。

“唱得挺好的呀。”我说。他看了我一眼,不说话,调完弦以后问我是不是这里的驻唱。我说是。然后他对我笑笑,说:“那你还会唱歌么?”我愣了愣,不说话。

第二个晚上开始他就和我一起在那个酒吧里唱歌。每天晚上人少了以后就能唱自己喜欢的歌。他有时唱的是齐秦和老狼的歌。有时是唱莫文蔚的歌。他唱莫文蔚的歌好听得令人不敢相信。我第一次听他唱莫文蔚的歌是一首《阴天》。他在台上低低地唱着。窗外是干净的凌晨。我听着他唱,竟像是连灵魂都莫名其妙地战栗起来。直到最后一句歌词唱完,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个仪式。而这种感觉,我只在听王菲的歌的时候出现过。

一个月后,我们两个同居了。

我们从本来各自的出租屋里搬到了一间新的稍大一点的出租屋。白天睡在一起。晚上一起去上班。租的房子离酒吧不是很远,我们每天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出门,凌晨四五点回到家里。然后用一整个白天的时间补眠。

他有时白天睡不着,就爬起来就着隐隐约约的日光写东西。写散文或者诗歌。在那段同居的日子里,他写了很多诗,也投过一些稿,但都石沉大海般地没了音讯。在那些不动声色的凌晨,他拥抱我,然后我们小心翼翼地接吻。他戴着一枚褐色的玉佛。色泽通透。只是整块玉仿佛被岁月磨去了。那个佛没了眼睛镜。没了嘴巴。没了鼻子。没了衣褶。没了肚脐。只剩下一个大概的轮廓。像是刚刚被开采出来,经过了那么多年,如同一个轮回,再次变成了这种胚胎的模样。我睡觉时总是在轻轻地抚摸它。感受着玉佛身上带着的他的温热。然后我靠过去,吻他的胸口。

他从不叫我的真名李木,而是给我取了一个小名。有时我在梦里就会听见他依稀地叫道:“小木。”接着我全身就会微微地发烫。我就会过去抱紧他。我们像是两个孤独的旅人,靠两份冰凉的寂寞,凑在一起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