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传统诗词要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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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9)

《礼记·经解》中关于诗教的几句话,也是贴着孔子的标签的,但这几句话是否真是孔子之言,也值得怀疑。传到现在的《礼记》,乃西汉戴圣所辑之《小戴礼记》。其中所用的孔子的话不一定全是孔子所说,有些很可能是传者假托。对《经解》中的这几句,清朝著名诗人、诗论家袁枚就认为:“《礼记》一书,汉人所述,未必皆圣人之言。即如温柔敦厚四字,亦不过诗教之一端”,“孔子论《诗》可信者兴、观、群、怨也。不可信者,温柔敦厚也。”(《再答李少鹤书》)这话不是没有道理。就《诗》本身来论,占相当大比例的怨刺诗,固然有不少委婉含蓄带有温柔色彩的,但直指其事,直抒其怨恨愤怒之情的,也很多。下面举几个例子。(由于所举的诗例篇幅都较长,每首仅取其中的一章)。

《小旻》的第一章: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谋犹回遹,何日斯沮。谋臧不从,不臧覆用。我视谋犹,亦孔之邛”。这几句译成现代语言是:“老天施暴虐,遍及国土中。朝廷多邪僻,何时才停止?良策他不要,陋见却采用。我今视国策,弊多行不通。”

(译文选自刘浩主编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诗经》)

《巷伯》的第六章:

“彼谮人者,谁適与谋。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

译文:“那个造谣大坏蛋,谁愿和他去搭腔!抓住那个造谣家,丢到野外喂虎狼!虎狼嫌他不愿吃,把他摔到北大荒;北荒如果不接受,送他归天见阎王。”

(译文选自岳麓书社出版,程俊英、蒋见元译的《白话诗经》)

《板》的第一章:

“上帝板板,下民卒瘅,出话不然,为犹不远。靡圣管管,不实于亶,犹之未远,是用大谏”。

《白话诗经》译文为:“上帝发疯不正常,下界人民都遭殃!话儿说的不合理,政策订来没眼光。不靠圣人太自用,光说不做真荒唐。执政丝毫没远见,所以作诗劝我王。”

《荡》的第一章:

“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天生烝民,其命匪谌。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白话诗经》译文为:“上帝骄傲又放荡,他是下民的君王。上帝贪心又暴虐,政令邪僻太反常。上天生养众百姓,政令无信尽撒谎。万事开头讲得好,很少能有好收场。”

像这样充满反抗和诅咒语言的诗,哪有一点温柔呢?而孔子却一律称之为“无邪”,可见,孔子并不认为《诗》都是温柔敦厚的,而且也不排斥怨而愤怒的诗。《论语》所记录的孔子论诗的言论中,与温柔敦厚有关的主要是“《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有人说,还有“怨而不怒”。《论语》中有“诗可以怨”,但没有“怨而不怒”。“怨而不怒”是朱熹在解释“诗可以怨”时,加上的注解。其实,孔子的批判精神是很强的,他对当时“礼崩乐坏”的局面是深恶痛绝的,所以才说诗“可以怨”而不说“怨而不怒”。

因此,似乎有理由认为《礼记·经解》中的那几句话很有可能是汉儒假托的。

其实,这些是谁说的并不十分重要,关键是搞清它的实质。

关于《礼记·经解》的这几句话,注释者不少,影响最大的是东汉的著名学者郑玄和唐初经学家孔颖达。孔颖达的《礼记正义》还被唐朝及其后的一些朝代列为科举考试所必读之书。介绍一下他们的注释和讲解,有助于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关于《经解》,郑、孔二位都认为主旨是讲六艺政教之得失的。此六艺就是《诗》《书》《乐》《易》《礼》《春秋》六部经书。他们认为这六部经书本身也有缺陷,用之进行政教,也必须注意有“节”。

《经解》开门见山,借用或假托孔子的话,指出六艺政教的重要性,接着就讲“六艺政教”的“失”。“《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中的“失”,郑注为“不能节其教者也”,这里的“节”有节制疏导和使正确理解之意。即如果不予“节”,则《诗》教也会造成“愚”的结果,《书》教也会造成“诬”结果,《乐》教也会造成“奢”的结果……为什么呢?郑注为:“《诗》敦厚,近愚。《书》知远,近诬。《易》精微,爱恶相攻,远近相取,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在郑玄等人看来,“敦厚”“知远”“精微”等都有缺陷。为此,必须“深於《诗》”“深於《书》”“深於《乐》”“深於《易》”……。所谓“深”,郑注为“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如此,则《诗》可以使人“温柔敦厚而不愚”,《书》可以使人“疏通知远而不诬”,《乐》可以使人“广博易良而不奢”,《易》可以使人“絜静精微而不贼”,《礼》可以使人“恭俭庄敬而不烦”,《春秋》可以使人“属辞比事而不乱”。这里专说《诗》。

《诗》如不加节之,为什么会造成“愚”呢?郑说“《诗》敦厚,近愚”,孔说“《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于愚”。为什么他们把“敦厚”看成是“近愚”而必须加以节之呢?为什么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一蔽之,曰思无邪”,而郑玄孔颖达却说诗“敦厚近愚呢”?这恰恰是秦以后的儒学迎合封建王权政治的体现。

“敦厚”一词,也可理解为“憨厚”,基本特点是“直”,直来直去,不虚伪,不遮不掩,喜怒于言,重感情且直露,有时会忽略理智的判断,以致显得天真无知。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过于敦厚,缺乏明智。依照中庸之道,过就是愚,因此必须节之。尤其是那些讽谏类的刺诗。必须节之,方可达到“既能以教,又防其失”。

如何节制。孔颖达说“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只要深达于“《诗》之义理”,则民虽敦厚而不至于愚。郑玄的“既能以教,又防其失”,孔颖达的“以义节之”和“深达於《诗》之义理”,还有《毛诗序》“发乎情,止乎礼义”中的“礼义”。指的是什么?

一般说,这几个提法的含义有两个方面:内容的和形式的。从内容上讲,是道德伦理标准。具体到诗歌上,就是诗歌表达的思想情感必须符合一定社会所倡导的道德伦理。从形式上讲,是指思想情感的表达方式是否符合这些道德伦理的行为标准。譬如对上政的怨讽,是委婉曲达,还是愤怒指责等。

“礼”在儒家经典中更多的时候是表示言行举止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也表示为符合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行为方式,如礼仪、礼节、礼物、礼遇等,都含有尊敬对方之意。“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更多的时候指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如正义、道义等。也常含有“宜”的含义。《中庸》“哀公问政”一节就有‘义者宜也’之说。《孟子·告子上》中有一句话:“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对其中的“义”,朱熹注为:“行事之宜。”《孟子·梁惠王》中有一句话:“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朱熹也注为“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礼义”一词,还有个解释: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一套礼节仪式即为礼,合乎这些做法即为义。这里的“义”也有“宜”的意思。

《毛诗序》“礼义”的“义”,孔颖达的“义”都有“宜”的意思。孔颖达在解释《经解》后边“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这句话时,就指出“义,宜也。”在讲解《中庸》里“义者宜也”这句话时,更明确指出:“宜,谓於事得宜,即是其义,故云‘义者宜也’。”孔颖达等的对《诗》教要“以义节之”,就是要使《诗》教“得宜”,也就是得当。

怎样才算适宜得当呢?既然《诗》之愚在于那些讽谏诗过于“敦厚”,缺乏委婉温和色彩,那么用“温柔”来节制不就不愚了吗?所以孔颖达在解释“温柔敦厚,《诗》教也”这句话时,特别对温柔二字加以说明:“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紧接着就说“《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从这个解释中,也可看出,温柔敦厚的诗教,主要是针对那些被称为“变风变雅”的“讽谏诗”说的。这一点和《毛诗序》一致。《毛诗序》的“发乎情,止乎礼义”也是针对“变风变雅”即那些讽谏诗说的。所谓讽谏多属下对上、臣对君的。不讲情面,缺乏“温柔”有可能激怒上级,不仅达不到讽谏目的,还可能带来不好的后果。比如做臣子的讽谏君主,如果言辞激烈,缺乏“温柔”,就可能会激怒君主,小则受处分,罢官降级,大则引来杀身之祸。当然也不能一味地温柔,唯上是从。那就只有阿谀奉承而没有依违讽谏了。如何既不完全顺奉上意,又不至于激怒被讽谏者呢?孔颖达给出的答案是:“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依违”有模棱两可的意思,“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也就是不要直接指切实事,而要模棱两可,委婉含蓄地进行讽谏。这种讽谏也就是《毛诗序》所说的“谲谏”。在他们看来,这才是“宜”,才是明智,才是“不愚”。这样才可能既收到讽谏的效果,又不会激怒被讽谏者,也不至于使诗成为煽动的工具,从而维护社会安定、政局稳固。

从《经解》《毛诗序》的论述和郑玄、孔颖达等人的诠注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他们所谓的温柔敦厚主要是针对下对上、臣对君的讽谏诗来说的,核心是“怨而不怒”,方法是“依违谲谏”。适用的范围包括评诗、解诗,也包括写诗。目的是约束人们的欲望追求、情感宣泄和意志表达,避免诗的煽动性,削弱诗的批判性,使其能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关系调整而不致发展成危害社会的安定。这样的诗教已经和孔子当初的诗教有所不同了。

三、如何看待温柔敦厚

自两汉以来,温柔敦厚作为儒家诗教的传统,一直占据统治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诗教也由当初的仅限于讽谏诗的范围扩大到整个诗歌领域,从政治批评、情感节制扩展到艺术精神、审美理想。诗歌创造中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而不隐晦、比兴寄托、虚实结合等,都是温柔敦厚的表现。于是,温柔敦厚也就成为一种诗风。

两千来年,温柔敦厚的诗教、诗风一直为多数诗家所推崇,虽然其间也遭遇到一些人的质疑,但其统治地位则从未动摇过。连毛泽东都曾提倡过这个诗教。臧克家曾在《毛泽东和诗》中转引了毛泽东的一段话:“旧体诗词源远流长,不仅像我这样的老年人喜欢,而且像你这样的中年人也喜欢。我冒叫一声,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可以兴观群怨嘛,怨而不伤,温柔敦厚嘛……”

客观地说,温柔敦厚这个诗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于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培育温柔敦厚而不愚的民风,对于中和美学思想和委婉含蓄诗风的形成,都有过积极作用。直到今天,在这些方面依然还有着积极的作用。

遗憾的是,由于不少人对这个诗教的精神未能全面理解,也产生不少消极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片面地强调温柔敦厚,忽视或机械对待“不愚”,因而有碍于人格的完善,助长了奴性的形成。在诗歌创作上,它束缚了作家的思想,限制了作者真实情感的自由抒发。有些人只喜欢那些含而不露婉约阴柔的作品,不赞成直指时弊,尤其不欣赏所谓偏激的言论;强调对情感要加以节制,不能想怎样就怎样,要“止于礼”。有的走得更远,连“敦厚”都失去了。“敦厚”本来也有纯真的意思,失去敦厚的“温柔”就成了媚气。有些人出于某种功利目的,违情地去写一些应制应时的作品,造成颂歌一片,空洞无物,甚至假话连篇。

当然也有人完全反对温柔敦厚,认为诗要“任性而发”,只要是真情就可以发,不必讲什么温柔敦厚,偏激也无妨。甚至有人认为矫枉必须过正,因而对偏激特别欣赏。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温柔敦厚的诗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