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偷灵魂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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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伊莱?”

“艾玛?”

“我以为你在佛罗里达。”

“我还以为你已经受洗礼了。”

除了这些我们没说别的话。我不知道谁的脸更红。艾玛转过身跑过门去看《乖仔也疯狂》了,在出口标志下迅速低下头然后消失在了外面。我跟着她跑出去,在停车场寻找着,希望发现她在某一辆卡车上,但我什么也没找到。只有一对不看电影而决定用亲热来温暖彼此的夫妇。他们没有注意到我打开了门。他们甚至懒得脱去他们的阿米什人衣服,或者说是提醒他们是谁的东西。黑色的吊裤带悬挂在座位上。我关上皮拉链上的门,恼火地站着。我不知道艾玛去哪儿了,而我违背意志返回影院去看《颠倒乾坤》了。我不需要好莱坞来告诉我关于尝试做一个人的事情,因为我已经知道了。

GREISLICH这个词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可怕的。我母亲在那场事故后经常说这个词,在荷兰仙境后的几天里我脑中不断地响起它。尽管我没有对勒罗伊提起过这件事情,但是他还是觉察到了我突发的忧郁,并且觉得需要用一个礼物来让我高兴起来。

“你的女朋友早晨来过了。”他说并递给我一个用棕色包装纸包的一个小包裹。

我正在给一位邮差剃须,我把剃刀放在水槽边转向勒罗伊。他露出闪着光的金牙,我还能感觉到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他们甚至把收音机的声音调低并且关掉了电视。

“丑丑有女朋友了?”

他们似乎很困惑,呆坐在椅子上,这些人之前要么在等候,喝咖啡,要么在玩早晨的字谜游戏,这时也叠起了报纸。甚至先前睡在门边有阳光照射处的凯撒也站起来摇尾巴,闻着悬挂在盒子上的带子并试图用牙齿拉它。

“别管我,狗狗。我自己能打开它。”

“你当然能。”

其中一个人站起来跑到门口,把脑袋伸到外面并呼叫任何能听见的人。

“大丑丑有女朋友啦。她给了他一个礼物,他正要打开哪。”

勒罗伊走过去关上了门。

“看在耶稣的份上。他可不是个马戏团演员,”他说,这个人就缩了回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但他是个魔术师。你怎么能不告诉我们你有女朋友了?

我眯起眼睛,第一次感觉到怒气在膨胀。

“因为,这是五个被禁止的话题之一。”

勒罗伊点点头,向上指了指那个褪色了的标语,为了防止冒犯,勒罗伊禁止任何人在他的理发店里谈论这些事情。政治。宗教。某人的声名。某人的薪水。以及他的情感关系。

“你恋爱了吗?”

“没有,”我说,“我甚至都不知道这是谁送的。”

“你当然知道。她很漂亮。对女孩来说长得很高。身材苗条。大大的绿色眼睛和能把钢铁都熔化的笑容。”

我噘着嘴,双臂交叉在胸前。

“我不知道有人喜欢那样。”

勒罗伊沉默了,拱起眉毛。

“对我来说似乎她美丽得让人难以忘记。”

我的双手开始发抖,我用剃刀轻敲着水槽。这位邮差站了起来,显得惊慌。

“她伤了你的心吗,丑丑?”

“没有,”我迟疑了一下,希望我有勇气告诉他们是我伤了她的心。“你告诉她我住在这里了吗?”

勒罗伊抓着自己的手掌。

“她没有问。她自己会知道的。”

“你为什么不打开礼物?”邮差问。

“我待会儿会打开的。”

“我们想看看。”其他的人说。并且重复地喊话催促我,并用他们咖啡杯敲击书本和杂志。“丑丑。丑丑。丑丑。”

我试着打开,感觉里面东西是软软的,我揭开包装纸,发现了一个手工编织的黑色羊毛帽子。人们发出一阵叫喊。

“有人看上你了,丑丑。快戴上试试!”

我身体变得僵硬,但还是把帽子拉到头上戴着。他们鼓掌并欢呼着。我畏缩着,觉得很傻。我不喜欢“英国人”那么热衷于令他们好奇的场景。他们寻找着“奇景”,如果没有他们就创造出来,甚至不惜以别人的谦卑为代价。

“看上去不错,”邮差说,“很合适。”

“你应当去见这个女孩儿。”勒罗伊大声说。

“她可爱吗?”一个人问道。

我不喜欢他们把艾玛带到店里来。让我感觉不舒服的是他们在谈论艾玛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兴奋和我听见他们谈论杂志上的泳装女孩儿一样。

“她是主教的女儿。”

“哇哦。你的目标很高嘛,丑丑。跟圣人的女儿交往!这可是值得告诉人们的大事儿。”

“我没有与她交往。”我说,觉得很热很挤,并感觉自己很渺小。

“现在你说的可是实话。你知道的,如果你自己不是阿米什人,那么你就不能和一个阿米什姑娘结婚,”邮差宣称道。

“结婚?”我问,“谁在说结婚了?我才刚刚学会怎么把剃刀拿端正。”

人们发出笑声,但勒罗伊走过来低声对我说话。

“她说你错过了。”

我看着水槽里,灰白色的须茬和着泡沫漂在奶白色的水上,无法看到我的倒影让我感到放心。“我知道,”我说,我的思绪飘到了理发店的远方,飘浮到了天堂镇和普罗维登斯。

我对艾玛知道我现在在哪儿住感到很心烦,我想知道她还把这事告诉了多少人。我希望她留了一封信在帽子上,哪怕是一张纸条也行。我想知道她对这一切的看法,或许还能知道她认为我会怎样继续前行。那晚我很早就上床睡觉,但勒罗伊却在那时敲开了我的门。

“我在睡觉。”我说,闻到了花生酱的味道。

“听起来你可不像在睡觉。”

他打开门,手里端着一盘三明治,走到窗前,给他早上刚栽的一排紫罗兰浇水。自从我搬来以后,他已经用板材做了两个小架子,上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紫罗兰。

“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把一盆紫罗兰照料得好,它几乎会不停地开花?”

我摇摇头,把床单拉高遮住我的脸,哼哼地说。

“不。我不知道。”

我受够了这些又丰茂又满是毛茸茸的绿叶的小植物,但是勒罗伊则正在收集这种植物,甚至想把每一种都收集齐全。他从Z字头的品种开始,现在已经到了B字头了。我觉得他告诉我那些他最喜欢的植物名字是在开玩笑,每一种在颜色上都是白色、紫色或者粉色的细微差别,而花瓣的大小和形状则有明显的区别:贝尔宝贝,面包师的性感嘴唇,班比诺,芭比娃娃之梦,然后就是芭芭拉系列,芭芭拉?安,芭芭拉?简,芭芭拉?希斯克,然后是宾?杰斯特,贝琪,巴永宝贝,响铃傻瓜。

“响铃傻瓜?”我问。

“能跟你说话,是不是?”他问,然后把这盆紫罗兰从架子上取下来,又递给我一块三明治,“痛苦需要陪伴。”

“我不痛苦。”我说,把这盆紫罗兰放在简易床旁边的小桌上,上面还放着一本翻到启示录的圣经。当然,勒罗伊也注意到了。

“嗯。学到什么新东西了吗?”

“要爱我的敌人。”

“进行得如何了?”

我注视着勒罗伊,感到自己的下巴僵住了。看见他被我的反应逗乐会让我发疯的。他笑了起来。

“又怎样呢?”

我合上圣经:“你怎么这么喜欢紫罗兰?”

“为什么不该喜欢呢?”

“你爱花胜过了爱妻子。”

“她不会孤单的,丑丑。有很多人都喜欢紫罗兰花。全社会都爱。我们爱兰花是因为它的品格,它们很坚强。尤其是对我这种非专业的养花人来说,紫罗兰甚至会无条件地适应。它们是十分能原谅别人的植物。即便我忘记了给它们浇水,它们还是会开花。”

我困惑地看着他,这个白头发、黑皮肤的男人,穿着格子花睡衣,穿着从一位切罗基族的萨满那儿买来的鹿皮鞋在木地板上来回走动,勒罗伊把萨满发音为谢满,让我误听作了德语shenka,意思是赠予礼物或者原谅。

勒罗伊在我旁边坐下,打开一本汽车交易杂志放在大腿上。他伸过手从桌上拿了一支笔。

“你知不知道你的问题所在?”

“我不喜欢紫罗兰。”

勒罗伊扬起了眉毛,笑了起来。

“也许吧。看起来‘大眼睛’有如同紫罗兰一样的品质。”

“我不想谈她。而且她的名字叫艾玛。艾玛?梅?比勒。不叫‘大眼睛’。而且我并不爱她。”

“好吧。说得对。让我们来说说你的名字,丑丑。”

我抬起眼睛看着他的眼睛,后悔刚才没有关上办公室的门并且假装在睡觉。他在汽车杂志上潦草地写着字,并指了指写在一辆卡车的挡风玻璃上的几个字母,就像是被雨刷夹住的虫子,每个字母都像是易受伤的翅膀。它读作“L I E”(谎言)。

“你知道不知道你的名字伊(Eli)里面有个谎言(lie)?”

“我想象不到。”我低声说,希望勒罗伊会关掉灯并让我一个人待着。相反,他撕下一块面包皮,嚼了两口就吞了下去,眼睛不眨也没有移开。只是从窗户吹过的一阵凉爽的微风让勒罗伊的照片飞了起来,打破了我们的平静。勒罗伊站了起来,吃完三明治后就离开了。没有再提到谎言一词。

那晚我唯一的移动方向就是走下楼梯,走上舞台,坐在勒罗伊的旧理发椅上。我打开聚光灯。从他的桌子拿了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在我给艾玛写信的时候希望能像勒罗伊之前一样消失,我从未成功地写过比我的名字、地址、日期、兽医的电话号码、拍卖的电话号码这些更长的字。用我手指和“蹼”之间半英寸的空隙拿着铅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种想法一出现,这支铅笔似乎就开始滑动,被这种不稳定的思绪所推动。而我写的字不能跟上我的思维,也不能沿着我的思路走,更不用说让我写的字清晰可辨了。无论我多么的努力,这种球状的字母看起来都像是一个小孩子写出来的。

独自坐在勒罗伊的理发椅上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在一生中有多少话还没有说,意识到了我是多么需要把它们说出来。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勒罗伊看出的我的谎言。而让我更沮丧的是我意识到只要我不能写出来,我就永远不会“消失”。我感到双手的血液在翻涌,我把笔记本猛掷到了舞台地板上,把铅笔折断成了两半。然后我听见啪的一声,看见勒罗伊拿着自己的笔记本,耳朵上夹着一支钢笔,还拿着一排“雪茄”,用白奶酪卷的腊肠薄片--勒罗伊的标志。

“在告白吗?”他强忍着笑,只是哼了一声。我捂着我的耳朵,我不喜欢他偷笑。

“我没有什么要告诉你的。”

“你确定?我会告诉别人吗?”

“告诉全世界。你的嘴比约拿还要大。”

“我不认识全世界的人,只认识一半。你有什么不能告诉给半个世界呢?”

我低头看见破碎的铅笔。笔芯和木头落在我的膝盖上,好像它们就是我灵魂的部分,而不得不被劈开好让我的心灵书写。在它们刺痛我的时候我低声说:“我不知道如何原谅。”

勒罗伊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条腊肠“雪茄”,好像这场交谈会让我们俩都觉得饿。在聚光灯的漏斗形光线下,勒罗伊看着我,说了几个听起来依稀熟悉的词。“一笑了之。”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奋力想看见笑和原谅之间的联系。而感觉到的只是这种矛盾。有一天一群高中女生来到了理发店,她们大部分是啦啦队长,她们把嘴唇贴到玻璃上,想引起我的注意她们让我紧张。我不想她们像那样舔玻璃,我花了很多时间才把它擦干净。我走到窗前,在玻璃上喷上清洁剂,希望我在擦玻璃的时候,女孩儿们也会消失。但是无论我是多么想避开她们,她们还是会出现,并且想要跟我说话。她们说我的口音很性感。最终,我在门上挂了一个牌子:顾客请入,闲人免进。

我受够了在理发店就像在动物园里一样。不过至少没有一位客人会费心谈论我的双手。毕竟,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来信任我的,不管他们是多么想开我双手的玩笑。高中女孩儿们却不一样。而事实是,我喜欢这些女孩注意我,但是我不喜欢的是她们会让我那么强烈地想起艾玛。

“你对那个可怜的女孩儿做了什么?”

“哪个女孩?”

勒罗伊站在椅子旁边,给剪刀抹润滑油:“对你来说唯一重要的那个。”

“你不会明白的。”

“说来试试看。”

“这太复杂了。”

“不会比你和我之间的安排还要复杂吧。”

我叹口气,把一揉成一团的纸巾扔进了垃圾桶。

“相信我。它会让这个看起来简单。”

勒罗伊咕哝道并放下一把把剪刀:“你们的这个秘密。你是不是伤害了另一个人?”

我注视着他:“也不完全是。确切来说不是。不是。”

“你杀人了吗?”

“没有,勒罗伊!当然没有。你怎么这样说?我没有杀死任何东西。”

“有时候你的行为表现得就像是杀了人一样。好像你连呼吸空气都会后悔,孩子。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如果你没有杀人,那么你就是‘形象良好’。”

我盯着他,但勒罗伊看着镜子里,跟镜子里面的我说话,好像在他传递的信息中有着某种拯救。“你需要做的唯一告白就是对你自己,丑丑,你把自己的事情看得太严重,生活不是一场测试,不是一场关于你是否能够让自己享受它的测试。一旦你能对自己发笑,那一刻你就能原谅自己,这很简单。”

我想要相信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但是我从来没有人教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享受上,我跟勒罗伊不同,不是一个把幽默当成自己生命所需的人。部分的我很嫉妒他所拥有的轻松,他把笑声称作真正的弥赛亚。据我的理解,生活就是一场测试,而且是一场我年年都不及格的测试。对阿米什人来说,生命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但是比生命更严肃的是死亡,这让我们在准备面向死亡时甚至更加严肃。当你知道每一个思想,语言或者可能在某天会对你不利的事件时,你很难笑出来。我相信很多年前我拍了照片,就已经对自己做出了判决,而对这点没有什么可笑的。

阿米什人想要为别人服务,这本身就是一种为上帝服务的方式,但直到那时之前,我从未辨别出我们的目的,我们做了什么,又是怎样做的。我突然想起几乎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里都有一种欢乐的元素,单独做的或者一起做的,包括洗盘子或者挖排水渠。我所回忆起的每一件工作嬉戏没有一件不是欢乐事件:在大家活动过后充满我们家的嗡嗡的笑声,在我们把食品储藏室装满了罐装水果和蔬菜时的充裕感--这种小快乐维持我们经过漫长的冬日,延缓我们在土地上劳作的抱怨。甚至在那时,丰收也是一年中最令人兴奋的时刻,这让我们再次聚到一起,并养育了我们视为神圣的社区。

如果勒罗伊是对的,那么关于我的目的我这一生都错了。也许上帝的测试是想看我是否能享受我的生活,从让我皱眉的事情中找到幽默。我想知道耶稣是否也笑过。因为勒罗伊,我想相信他也会笑。我想起那天晚上,我打开了装着漫画书的那个盒子,发现了那张纸条,上面的神秘信息,即“勇气是帮助男孩笑出来的英雄”。第二天我问他这是不是他给我勇敢的船长的原因,他说:“只是原因之一。还有更多。”即使关于这些漫画从来没有任何可笑的。

那天晚上,我跟着勒罗伊走上旋转楼梯,到了我睡了十二周的办公室里。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有天花板那么高的书架,而我对其没有兴趣。他站在书架面前,显得很愉快,双手放在臀部,带着某种崇敬的目光来回扫视着书架,就像是在看强壮的马匹或者丰收来的烟草的那种眼神。除了圣经之外,唯一博得阿米什人尊敬的书本就是《赞美诗集》《圣歌书》,和我们的被记录下来的历史,我们将其称作血色剧院,或者《殉道者之境》,他们都并不有趣,而勒罗伊则保证他的书是有趣的。笑,他说,是人对这个世界所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他把书架称作是他的“圣坛”。“我打赌你从未看过这些书。”他说。

我摇摇头:“他们不过是些书罢了。”

“不过是些书?你在这里待了这么久竟然都没有好奇想要看一眼?那这些唱片呢?”

我耸耸肩,感到脸颊泛红。

勒罗伊拉出一把小椅子,然后踩上梯子。他向上爬了两梯回头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