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2005年短篇小说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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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二重唱(1)

迟子建

丽丽安拨着拨着壁炉的火,突然用手中的铁轩子狠狠地戳着一块没有充分燃烧起来的劈柴,跺着脚大叫:“可恶!可恶!可恶得就像我的前夫!”她像一条病态的老狗,挥舞着铁钎子,先是将那块像骨头一样没有生气的劈柴叼到壁炉的死角,然后又狂敲了几下防止火星飞溅的铁网围栏,这才长嘘了一口气,撇下铁轩子,又陷进沙发中端起了酒杯。她喝酒时仰着身子,将头搁在沙发靠背的顶上,左手持杯,当酒进了嘴里后,她会合上眼帘,慢慢品咂,并用右手的五指弹着右腿,好备她的那条腿是一架竖琴。

我认识丽丽安只有六个小时。六小时前,我提着一件行李从悉尼乘火车来到了蓝山,住进了波入那。波人那是澳大利亚一个著名的写作中心,位于蓝山中。这座古堡式的房子大约有六十几年的历史。它坐西向东,四周被参天的古松和枫树环绕着。六月的蓝山已是深秋,高大的枫树脱尽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而矮株的年轻的枫树还是满树红叶,仿佛举着一颗颗心,让蓝天和白云来阅读它们。这样的枫树就跟那几株还在盛开的耐寒的杜鹃一样,有了花树的气象。

最初见到丽丽安,是她弯曲着的背影:她蹲伏在一楼客厅的壁炉前,正在引火。那是傍晚时分,蓝山的太阳已耗尽了热量,摇摇欲坠着;凉意随着暮色的加深而愈浓。她穿着一件很旧的黑白条绒衣,黑色棉马甲,参差不齐的短发黄白相间,可见她已是重唱迟子建。

丽丽安拨着拨着壁炉的火,突然用手中的铁钎子狠狠的戳着一块没有充分燃烧起来的劈柴,跺着脚大叫:“可恶!可恶!可恶得就像我的前夫!”她像一条病态的老狗,挥舞着铁钎子,先是将那块像骨头一样没有生气的劈柴叼到壁炉的死角,然后又狂敲了几下防止火星飞溅的铁网围栏,这才长吁了一口气,撇下铁钎子,又陷进沙发中端起了酒杯。她喝酒时仰着身子,将头搁在沙发靠背的顶上,左手持杯,当酒进了嘴里后,她会合上眼帘,慢慢品咂,并用右手的五指弹着右腿,好像她的那条腿是一架竖琴。

我认识丽丽安只有六个小时。六小时前,我提着一件行李从悉尼乘火车来到了蓝山,住进了波入那。波入那是澳大利亚一个著名的写作中心,位于蓝山中。这座古堡式的房子大约有六十几年的历史。它坐西向东,四周被参天的古松和枫树环绕着。六月的蓝山已是深秋,高大的枫树脱尽了叶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而矮株的年轻的枫树还是满树红叶,仿佛举着一颗颗心,让蓝天和白云来阅读它们。这样的枫树就跟那几株还在盛开的耐寒的杜鹃一样,有了花树的气象。

最初见到丽丽安,是她弯曲着的背景。她蹲伏在一楼客厅的壁炉前,正在引火。那是傍晚时分,蓝山的太阳已耗尽了热量,摇摇欲坠着;凉意随着暮色的加深而愈浓。她穿着一件很旧的黑白条绒衣,黑色棉马甲,参差不齐的短发黄白相间,可见她已是人到中年了。听见背后的响声,她回过头来,缓缓站了起来,我这才注意到她穿的黑色锥形裤子皱皱巴巴的,布质表面的纤维已有被磨薄的地方,所以那黑色看上去是不均匀的。她的个子很高,但脸很小;她有着微蓝的小眼睛,挺直的鼻梁,嘴巴有些小,嘴唇很薄,因而她的笑容显得有些艰涩。当我们相互走近握住彼此的手时,我更加清晰地看见了她脸颊和眼角层层叠叠的皱纹。我对她报了姓名,说从中国来;她先是无限惊奇地叫了一声“中国”,然后说她叫丽丽安,并告诉我这里每天晚上七点开饭。从她引火的举止、不讲究的衣着以及她告诉我晚餐时间的行为中,我判定她是这里的佣人。直到晚饭开始,大家陆续从各个房间中走出,依次坐在饭桌前,从他们谈天的只言片语中,我才明白丽丽安原来是个剧作家。

波入那接待过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作家。这幢二层小楼有六间单独的房间,房间一分为二,临窗的是工作室,有书桌、躺椅和书橱,里面则是卧室。工作室的窗子独挡一面,非常宽大,好像是为窗外的古树特意制作的一个画框。只要微微抬头,那树影、花影和鸟影就扑入了眼帘。

这里没有佣人。作家入住这里,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日常生活都要靠自己打理。楼下有厨房,冰箱里藏着形形色色的食品和饮品,早餐和中餐由大家自己做。楼下还有洗衣房和会客室。到了晚上七点,会有人准时把饭送来。

秋日的蓝山天黑得早。七点钟,窗外已是浓浓的墨色了。寂静中,忽听得楼下一阵车声,接着是两声清脆的“滴滴”的鸣笛,送饭的人到了。门口的声控灯也随之亮了起来。她是个举止优雅、气质非凡、风韵十足的老太太。她中等个,宽额,长而瘦削的双颊,尖而微探的下巴,深陷的灰蓝色大眼睛,一头银发高高绾起,额前斜斜飘着一道刘海,像一片云。她穿一条黑色毛呢长裙,黑色的长筒袜和黑色的平底皮鞋,裙子的领口处翻出两道浆洗得干净而挺挺的衣领,白色的,像海鸥张开的一双翅膀。我在心底里叫她凯瑟琳,因为她像极了好莱坞的明星,那个晚年时仍能在《金色池塘》里大放异彩的凯瑟琳·赫本。她打开后备箱,大家鱼贯而出,将她做的菜一一捧进房子,热菜重新放入微波炉加热,而凉盘和甜点则直接摆上餐桌。

我对凯瑟琳来说是生人,所以她热情地问我喜欢吃什么?她说她喜欢做中国菜,不过都经过了改良。我说吃什么都可以,她很俏皮地嘬了一下嘴,然后晃晃头,做出不信任的样子。我的英语程度很低,一般情况下,我只能听懂只言片语。我大约没说过一句完整连贯的话,只能拣些主要单词一个一个生硬地往出嘣,语法混乱不堪,与疯子的呓语差不多,可大家总是很善解人意地耐心地侧耳聆听。凯瑟琳是惟一对我令人捧腹的英语当面抱之以热烈笑声的人,她笑起来手舞足蹈的。

凯瑟琳厨艺不错,主菜是牛肉粒炒青豆角,配菜是蔬菜沙拉,甜点则是苹果派。我们吃喝的时候,她自取了一杯红酒,坐在沙发上边饮酒边与大家聊天。她说昨天有个开餐馆的老板自杀了。她的餐馆经营得不错,身体健康,家庭看上去也和睦,不知他为什么不想活了。

丽丽安听到这个消息,高叫了一声“自杀”,然后大笑一声,把刀叉弄得很响,低头咕浓了几句什么,对着盘中食物狼吞虎咽起来。其他三位作家,对这个消息都抱之以沉默,好像自杀是他们将要实施的一个宏大计划,被一个开餐馆的人捷足先登了,让他们很沮丧。

除了我之外,其他人讲的都是英语。我不知他们来自哪些国家,在我眼里,每个作家都是这座大房子中所发生故事的主人公。从肤色判断,那个喜欢垂着头吃饭的梳着光亮发髻、眼睛又黑又大、肤色黝黑的女人,也许来自印度、巴基斯坦或是马来西亚,因为她肤色的黑不是非洲人那种源自体内的黑色,她的黑色有浓郁的紫外线多年照拂的痕迹。另两个男作家一胖一瘦,胖的年纪偏大,白发,白的络腮胡子,宽脸,戴副金丝边眼镜,这眼镜架在他的红鼻子上,显得有些滑稽。在座的惟有他体积最大,可他极少碰食物,只吃了少许沙拉。而那个肤色白皙、面容清瘦的年轻作家,一言不发地一杯接着一杯地啜着白葡萄酒,时不时看看手上的戒指。他的手指除了大拇指和小拇指外,都套着戒指。那六枚戒指质地、形态、颜色各异,使他看上去像个珠宝贩子。我想没准他在写一部关于女人的作品,试图戴上戒指后,能揣摩到女人的心理,以求写得更逼真些。那戒指有一枚是深蓝的底调上浸着翠绿和银粉的颜色,再配之以金线,很像中国的景泰蓝。我们的目光有一刻相遇了,但他很快低下了头。他的那种不含羞涩之意却带着某种抵触情绪的低头的举动,让我想起了几天前在北部城市达尔文的经历。有一个夜晚,一位工程师带着探照灯,领我到城外的树林去寻袋鼠。我们在海边的树林等了很久,只看见了几只跟青灰的水泥石墩一样端立在远方的袋鼠。袋鼠跟狼一样怕光,它们见了光并不马上逃走,可你要是提着探照灯接近它们,它们在瞬间愣怔后,会很快适应光明,然后转身一蹦一跳地逃走。就在看完袋鼠归来的那个夜晚,车子经过一处海湾的空地时,我见一对恋人正相依相偎着,他们的身旁停着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待车子与他们擦肩而过时,我才发现拥抱着的竟是两个身高马大的男人!工程师对我说,在达尔文,同性恋很普遍,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令他们的家长无可奈何。

那位男作家的目光,使我想起了达尔文的那个夜晚,如果他果真是同性恋者的话,那么他戴着的那些戒指,无疑就是他“女性”身份的证明了。

凯瑟琳带来的有关餐馆老板自杀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大家热烈的讨论,她显得有些失望。她放下酒杯,笑容满面地与大家道别。但我看得出她笑容背后的那份落寞。她没有将酒饮尽,而是留着一小口,好像杯低坠着一颗红樱桃。

饭后,大家收拾了餐具,把它们放进厨房的洗碗机里,各自回房了。我贪恋壁炉的火,就拉了把椅子坐在它旁边。不一会儿,已喝得满面绯红的丽丽安又提着一瓶刚开启的啤酒进来了,她先是坐在地毯上狂饮了半瓶,然后起身去捅壁炉的火,当她用铁钎子扎着那块燃烧缓慢的劈柴,大叫着:“可恶!可恶!可恶得就像我的前夫!”的时候,我听见窗外风声大作,有一种鸟发出骇人的怪叫声。

清晨起来,我穿过波入那蓊郁的林间小径,走上一条公路。山间的公路蜿蜒起伏,没有行人,连车辆也没有。路面有很多白色的像痰一样的痕迹,那是鸟儿遗落下的粪便。太阳已经挂在林梢了,阳光使每一株树都变成了燃烧的蜡烛,明亮极了。林中的鸟儿大约因为沉默了一夜,此时正竞相亮开歌喉,此起彼伏地歌唱着。一会一群白嘴鸦大叫着掠过,一会又是几只喜鹊喳喳叫着从树上飞起,一会又见一只翠绿的鸟儿炫耀它满身的春色似的,从我的头顶飞过。它们的鸣啭各不相同,有的像人敲击瓷器的那种脆响,有的像情人间温存的呓语,还有的像掠过林间的沙沙的风声。我想这些鸟儿之所以如此激情澎湃地欢叫着,大约也是想让别的品种的鸟听懂自己的语言。我想每一种鸟都有自己的语言,它们之间的交流,也许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为了验证这个判断,我驻足片刻,打了一声口哨,林中的鸟鸣立刻就停止了,森林刹那间寂静起来。鸟儿们一定纳闷;什么鸟闯入了我们的领地?然而它们只是寂静了片刻,很快,形形色色的鸟儿又叫了起来,仿佛它们在热烈地讨论我的声音。我放开喉咙,嘬着嘴恶作剧般又悠扬地叫了一声,我又遏止了鸟儿的合唱,林中再度陷入短暂的寂静!

我气喘吁吁地爬上一座山冈。山冈的西南处,有几座房屋的影子。山中的狗是灵敏的,它们嗅见生人的气息和异样的脚步声,发出警觉的吠叫。我沿着山冈的缓坡向下走,在几十棵密实而高大的桉树和松柏的掩映下,凹陷着的是蓝幽幽的山谷。山谷像一个巨大的空空的篮子,等待着收获大自然赐予它的果实。那果实是什么呢?是熟透了的野葡萄,还是凋零了的像离散的旧书页一样的落叶?抑或是天空的云朵或是鸟儿遗落的羽毛?在山谷的尽头,是连绵不绝的山的剪影,它们透出晴朗的蓝色,好像山也变成了一片天。

这就是著名的蓝山景色了。据说这种蓝色是山中的一种矿物质遇见阳光后散发出的光泽,但我不愿意相信科学的解释。我宁愿为它杜撰一个神话。比如说原来的山峦是绿色的,它们每日仰望着蓝天,而蓝天也每日俯视着绿色山峦。天是这世界人们所共有的,山峦想,绝不能让天的一角变为绿色,它就决定自己改变颜色。它想大地上山峦纵横,不仅有绿的青山,红的火山,还有白的雪山。它为什么不能变成蓝色的呢?当它终于变为蓝山、与天溶为一体时,蓝山那高贵而幽静的美立刻征服了世人。

要不就是造物主有一天在空中俯视他刚刚创造的世界时,发现山峦多是绿色,太单调了,于是就把这片秀美的山峦点染为蓝色。

蓝山就应该是这样来着,我想。我这样想了,它在我的脑海中也就以这种姿态存在了。

高冈的枯草丛中还有零星的蒲公英在开放。那金黄花色的花朵在清冷的秋风中,就像一朵朵灿烂的笑容。我采了几支,打算插在瓶里,点缀我的书桌。我喜欢在书桌摆上一瓶鲜花。我更爱这种来自山峦原野的野花,可在城市中,我只能与花店出售的那些修剪整齐、呆头呆脑的鲜花为伴。

也许蒲公英是白嘴鸦的最爱,我刚把花采到手中,四只白嘴鸦就从山谷里像幽灵一样飘出来,它们本来喜欢绕着树飞翔,可如今它们把我当成了一棵邪恶的树,绕着我飞,并且降低高度,发出刺耳的叫声。我吼了几声,想吓走它们,可它们无所畏惧地继续靠近我。它们好像四只银白色的尖锐的玻璃碴,想扎向我的头顶,企图让我跟被雷电击中的树一样倒伏下来。我只能撇下手中的薄公英,逃离山冈。白嘴鸦不再追逐我,它们也许在哀悼那些金黄的花朵。也许白嘴鸦衔起花朵,把它们扔进了山谷,为心爱的它们选择更合适的墓葬。

从蓝山回波入那的途中,我甚至连落叶都不敢轻易践踏了,因为我是大自然的局外人。假如明天或是后天,我再一次来这里,看不到那些被遗弃的花朵,那么我确信,白嘴鸦热恋的不是它的同类,而是这种果实可以随风飘荡的花朵。仅仅是过了一天,那位年轻的男作家左手上的戒指就少了一只。我从外面回来,他正在吃早餐。他的早餐很简单,一杯咖啡,一片面包。我的早餐通常少不了鸡蛋、胡箩卜和麦片。拉开冰箱,没有发现胡萝卜,便用钢精锅煮了牛奶麦片,并把鸡蛋打进去,于是碗里的食物就成了牛奶麦片鸡蛋糊。

我端着早饭去了客厅。原想那里该是没有人的,可是那个肤色黝黑的女作家正站在书架前翻书。她穿着一条黑地红花的筒裙,一件黑毛衣,看上去清秀而端庄。她冲我微笑了一下,我便也回应了一个微笑。我坐在壁炉前的一只沙发上,吃起了麦片。她则把书放回去,然后又抽出一本书,翻了翻,插回去。我想她大约在寻可以阅读的书。这些书无一列外都是英文或法文书,对我来讲,它们都是天书。书脊上的洋字码,在我眼里就是形形色色的昆虫。

壁炉死气沉沉的。没有火光萦绕,它看上去就黯淡无华。白色的细灰上散布着一些黑色的火炭,它们大都是没有被烧透的柴。一股浓浓的草木灰气息飘荡在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