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2006年短篇小说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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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瞎了(2)

有时人们对一段历史的认识是从核心人物开始的,这位核心人物必然成为改朝换代后的王,是众英雄里的灵魂,如同风马旗上的宝马,当然新的历史并非他一人开创,而是率领得力的大将完成的,这些左臂右膀们忠心耿耿的扶持使得王成就大业,如同风马旗四周的猛兽,所以王与大将缺一不可。然而果密部落中只出现了风马旗上五种动物中的三:种,而传说中只有鹏、虎、狮、龙四种英雄同时出现,才能凝结一气,众星拱月般捧出象征着灵魂的宝马,可惜这也只能成为历史上的憾事了。雄狮吉加吉加是一名大个子武士,生于曲沟地方。他的头很大,长发茂密,目光冷峻,常常独来独往。

当他盘腿坐在广阔的草原上,长风掠过他的头顶头发飞扬时远看就酷似一头沉静的雄狮。吉加虽然是一名武士,但他从来不带武器,藏族男人习惯佩带的长枪和腰刀,也不在装饰之列。但这并不说明他不是一名武士,武士这个耀眼的名称在藏人心目中,并非只有佩带武器者才能独享,而是要看他有过什么样的英雄经历。有一次他经过一片陌生的草原,他是去朝圣的,傍晚停下来,带着食物,点燃篝火,准备晚餐。一群强盗看到火光,追随而来,只见远远只有一人在野炊,于是放心大胆地让一员小将上去挑衅。草原上的强盗也是有规矩的,不能见人就杀,见物就抢,也要寻个理由,找点机会,免得被世人说三道四,落个活该的下场。小将甲于是走上前去,挥着马鞭,对着吉加指指点点:喂,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正在埋头吃肉的吉加抬起头来,那颗庞大的头颅上乱发飞扬,他看也不看来人,只是举起手中的东西,朝东边一指,再朝西边一指,说:从那里来,到那里去。

小将甲看清他手中的东西,顿时吓得面无人色,乖乖,你以为那是什么东西啊,是整整一条牛腿!此人单臂举着一条牛腿,轻松地朝东边指指,再朝西边指指,然后重新埋头吃起来。小将甲感觉到脊背上渗出一片冷汗,他迅速地估算了一下那条牛腿的重量:一头耗牛最小的也有一千多斤,那么一条牛腿最少也得一百多斤,而且他是握在牛腿的踝骨上,举起的重量远远超过牛腿本身的重量……

面无人色的小将甲紧着退出几步,慨然承认自己的挑衅无功而返,第一回合归于失败。

远处候着的强盗头领听了报告,抚须良久。他们已在草原上晃荡了三天,没有一点收获,这是个牛肥马壮的季节,可是他们却饿着肚子,坐骑上的马鞍头都快顶到脊背上了,缚着衣袍的腰带都快勒到骨头了,现在却眼看着一块肥肉不能下手,怎能不叫人愁肠百结?想想那人举着牛腿左挥右指的样子,不得不让人气馁,为了保存实力,正准备偃旗息鼓之时,突然听到小将甲嘀咕道:好像没有带武器强盗头领眼睛一亮,这个信息实在令人振奋!我们十几个人,个个腰佩三匝长刀,怎能不敌他一个人?强盗头领眼睛一亮,手下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们出道时间不长,没有什么见识,认为一个人再怎么力大无穷也不会赢过十几个人,何况他们饿了一天,早已等得不耐烦了,见到头领眼神,立刻会意地包抄过去。当他们精神抖擞地来到吉加面前时,吉加已消灭了那条指来指去的牛腿,只见他抹抹嘴巴,站起身来,一手举着啃干净的牛腿骨,在另一只手心里敲着。就在强盗们犹豫的那会儿,吉加竟然把重达约百斤的牛肉吞下肚去,不得不使强盗头领重新犹豫起来。

那条白色的腿骨在月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芒,敲在手上的声音,发出阵阵闷响。篝火在吉加身后勾勒出一片光圈,让他庞大的身躯彰显无余,夜风吹来,吉加长发飘扬,完全是一只随时准备出击的雄狮!但他果然没有武器。夜风还带来残存的烤牛肉的香味,多么令人沉醉的香味啊!这香味使强盗们转瞬间失去了警锡,只是张开鼻孔,使劲把那味道抢过来,算是先享受上一顿嗔觉上的盛宴。追着那香味,饥饿的强盗们已失控地拥向吉加,全然把头领扔在了脑后。头领也是拼杀过疆场的人物,他完全可以揣测出面前这个人的厉害,可是局面已经不由他控制了。

只听当当几声脆响,那人已用牛腿骨把一拥而上的强盗们的长刀打落在地,紧接着两手一抓,抓来两个强盗,面对面一碰,像碰响两只钗钹,扔下碰得昏死的,再抓来两个,继20061短篇小说新选续面对面一碰……眨眼工夫,十几人已让他碰对碰得昏死一地!强盗头领往后挫着身子,已知大势已去。现在只剩下吉加和这位头领了,他俩远远相对而立,静默了片刻。头领眼看着刹那间自己的弟兄都已灰飞烟灭,万分痛心,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叩头求饶,丢了名节,遭人耻笑吧,万般无奈,只好保全自己,找一条生路了。

他迅疾地飞身上马,转身就逃。可是奇怪的是他逃向东面,吉加就站在东面,再掉头逃向西方,吉加又站在西方,又逃向北面的山坡,吉加又站在山顶上,只见他朝手心里拍着那根牛腿骨,镇定地等待自己走近……真是奇了怪啦……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当口,吉加竟伸出老长老长的手臂,一把就把他从马上揪了下来!吉加虽是武士,倒是从不取人性命,那群人只是被碰昏了而已。不过那位头领不是被碰昏的,是吓昏的。他戎马半生,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心脏的承受能力到了极限。等到他们陆续醒来,天已大亮,他们面面相觑一番,即作了鸟兽散。

头领受到惊吓,又失去了众人的帮扶,只得放下屠刀,聊以乞讨为生。他每至一处,讨得糌粑一抟,茶水一碗时,为了表达谢意,就会不厌其烦地告知那些慷慨的人们:你们知道吗,我见过一位武士,他从不带武器,他是山神的化身,他无处不在我叫他“赞”……多少年过去,当我们听到吉加的故事时,就是从“他是一位山神的化身”开始的。猛虎甘丹甘丹是果密部落属下一个小部落的头领。甘丹长相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嘴唇部分:上唇两边很长,下垂下来,盖过下唇,有数根唇髭,仁中突出,咀嚼食物时发出唬人的吱吱声,他能毫不费力地咬断小羊羔的脊椎,嗜食羯羊胸叉和羊肉包子,闷声撕肉时下垂的上唇抖动着,活像一只刚刚捕获到猎物的猛虎。甘丹以口才敏捷而着称,部落之间发生冲突时,总会请他到场调解,他心胸宽广,为人正直,判罚不偏不倚,奖惩公正严明,深得人们果密传奇的拥戴。

他的威信使得许多不相识的人也要来一睹他的风采,可好不容易拜见到他的人又有些失望,他并非人们想象中锦衣轻裘、高屋宝马的贵族,而是一个穿着一般皮袄、生活极其不讲究的普通人。甘丹喜欢吃肉和包子,所有请他调解纠纷的人都知道这一点,毎次都要给他先摆上一只完整的羯羊胸叉,旁边是一盆纯羊肉馅的包子。甘丹吃饭时也很有意思,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用刀吃肉的人,他用手,他的手撕起肉来虎虎生风,牙齿链锵有声,不一会儿工夫,一只胸叉就消灭干净了。然后他要吃羊肉包子,但他不吃面皮,他只吃馅儿,他掰开一只包子,一口吞下肉馅,顺手就把包子皮扔到脚边,那里早就有一个空盆候着,他再掰开下一只包子,如此往复,空盆很快满了,在换了第二只空盆的时候,他吃饱了。

他吃饭的时候有多少人羡慕他啊,他吃起来那么香,那么专注,那么有声有色。甘丹身高马大,出门时必须多带一匹乘马,半小时就得换乘,否则就会把乘马累垮。据说他平生只爱过一位妇人,那妇人身材窈窕,面目美丽,她的帐篷里常年备着马鞍,那马鞍不是为乘马准备的,而是为甘丹准备的,当甘丹和她亲热时,必须得用马鞍支着自己的身体,不然会把心爱的妇人压死。他当然是不愿意压死她的,所以每次约会时,他都要先检査马鞍的结实程度,隔一段时间,还会找着最结实的木料,请人到她家去,再做一只新的马鞍。可见男人再粗犷、再英雄,遇到喜欢的事情,还是心细如丝的。

妇人的帐蓬里马鞍都快摞成山了,她干脆用它做凳子,招待客人用。男客们坐在马鞍上,望着她窈窕的身影,总会浮想联翩,久久舍不得放弃,但想起甘丹,均惧怕他的威风,一想到虎视眈眈的甘丹的样子,只得咽下唾沫,恨恨离去。英雄是受人爱戴的,甘丹的名字传播到很远,许多妇女听说后,常会生出爱慕之情,不由得偷偷备下马鞍,期望某个美丽的夜晚能降临到她们的青春岁月之中,甘丹会从自己的帐蓬前走过,可惜甘丹的眼中只有一位妇人是世上最吸引他的,那些妇女们的马鞍只能伤感地空立一世。甘丹听说后,也只是扯扯下垂的上唇,露出洁白的两颗硕大门牙,淡淡一笑了之。

说到甘丹的威风还有一个故事可以证明。藏人认为,每个健康的人身上都有七位神灵,附着在头顶、左肩、右肩等处,起着保佑生命、祛除鬼魅的作用,所以藏人忌讳别人拍打自己的头顶或是肩膀,以免伤及护身的神灵,对人对己都没有好处。藏人最爱惜头顶,因为生命神就附着在头顶上,右肩上是父神,左肩上是母神,头前有家神保佑,头后有舅神守护,这五尊守护神中尤以生命神最为重要,生命神多以一种灯的形式出现,人们称之为命灯,一般说来,身体越健康的人,灯的亮度就越高,熊熊火焰光芒四射,血气旺盛,孤魂野鬼一般不敢轻易冒犯,但如果身体虚弱多病,命灯就会昏暗模糊,鬼怪前来害人,首先就会想方设法把人的命灯熄灭。在腋下还有一种保护神,它能保佑人不去看到不好的事物,诸如鬼怪等,以防受到惊吓,影响身体健康,甚至危害到生命。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获得护身神灵保佑的。有的人因为前世的孽障种下的因籽,来到这一世时,就带着果的报应,具备了与常人不同的缺憾,当然这一切是我们凡间肉眼所不能看透的,只能从某些事件中看出端倪0玛曲大河流经果密地区,有一处丰美的草原叫赛塘,这片黄金草原开阔平坦,草质优良,是牧人们的夏季乐园,但到了冬天,由于气候寒冷,牧人都转场到了较温暖的冬季草场,这里就不常有生灵走动,所以显得空旷而辽阔。

有位来自曲什安的男子在一个冬天经过赛塘,他要去措玉探望亲戚。此人用肉眼看上去与别人无二,有正常的头颅四肢,五官端正,只是体态有些廉弱,腰带有些松乱,面色不那么红润而已。这位曲什安男子看到草原上碧空蓝天,一望无际,正在心旷神怡之时,突然觉得头顶一阵凉风袭来,吹落了他的狐皮暖帽,跨下的骏马竟一下子挣脱,把他摔倒在草地上,独自狂奔而去,正在他疑惑不解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眼睛竟然看到了鬼怪,而且不是一个,是一群!这群鬼怪头上长角,身上带刺,面孔凶顽,赤裸的身体是半透明的,它们张牙舞爪地向他奔来,其中一个正在鼓着腮帮子吹他的命灯呢。他护着头顶,左躲右闪地避免着那一阵阵吹来的冷风,眼看命灯将熄,护身的神灵就要离去,而那些环绕在他身边,等待享受美味的鬼怪们巳经张开了饕餮大嘴,腥臭无比的涎水流满了胸腾……佛祖啊!他绝望地发现巳经无路可逃,只好念着玛尼经文,闭起眼睛,准备受死。正在这时,鬼怪群中响起了一阵躁动,他睁眼一看,流着腥臭涎水的鬼怪们惊惶失措地四散逃跑了,他不知何故,出声问道:怎么回事?一个年轻的鬼怪回头蔑视他一眼,说:蠢蛋,猛虎甘丹来了都不知道?

他的影子照到我们的身上,我们就九世不得超生,今天算你命灯未熄,运气不错。转瞬之间,鬼怪已经个个逃得无影无踪,剩下曲什安男子,抬头了望,四野茫茫,一马平川,哪有什么猛虎甘丹?他受了这一场惊吓,两腿虚空,再也无力挪动半步。两个时辰后,远远看到两匹乘马一前一后而来,后面一匹是空骑,前面一匹上端坐着猛虎甘丹。威风澳澳的甘丹一生都在享用羯羊胸叉和羊肉包子,可怜英雄一世,最后竟饿死在狱中,他死的时候因为饥饿,肥大的腹中空无一物,肚皮松弛得能盖住膝盖。

不过,猛虎转世的甘丹即使瘦得只能用肚皮盖着膝盖,但那副大身架还是比常人沉重很多,六个年轻小伙子才把他抬起来,勉强送到天葬台上。晡鹏一西果密部落后来分成了两个千户管理系统,其中一位在曲沟地方,这位千户是拥兵自立的,他有一个儿子,出生时头上长着两只角,后来渐渐贴伏到头皮上,长角的地方不长头发,看上去与众不同。据说他母亲分娩时纷纷花雨自天而降,彩虹飞架吉祥山上,瑞气升腾在千户大屋的四周,整个部落的人们都有一种莫名而来的喜悦,人们沉浸在喜悦中,奔走相告:部落诞生了一位大鹏转世的英雄。这位活佛赐名为一西的男孩也果然不负众望,臂力过人,能轻松地举起上百斤的石碾转几个圈,但他的特别之处并不是力气,草原上力气大的人多了去了,一西的特点在于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大而有力,大吼一声,竟能把人震倒。一西喜欢打猎,虽然带着枪和弓箭,但他从不使用它们,他只用声音打猎。

当他看到猎物后,用眼睛目测一下猎物的远近,猎物的多少,来决定放声一吼的声音的高低、大小程度,以免出现声音过小,猎物不能一下子死亡而造成痛苦,或是声音过大,影响别的生物的生命。他从不伤及无辜,他的眼神太厉害了,目测的结果从来没有失误过,他对自己的目测能力要求非常严格,必须做到一测到位,这可能和他的道德观有关吧,藏人认为一个生命的形成,有上百种因素,缺一不可,因此生命是非常贵重的,人的生命如此,其他生物的生命同样如此,任何生命的价值不能以大小、贵贱区别对待,在藏人眼里,生命都是等值的。

一西的父亲去世后,内忧外患之下,部落实际上巳处于四分五裂的境地,有十三个年轻人始终站在一西的身边,跟着他辗转四处,游击为生。他们猎取野物,在牧人家乞讨一些糌粑,由于他是千户的独子,人们对他还是尊敬有加,从没有拒绝过他的请求。据说在拉西瓦地方有一次着名的伏击战,他带领弟兄们埋伏在山上,看到敌人一走进峡谷中,即振臂一吼,呼啸声穿过峡谷,回音久久不绝,他的吼声在山谷回音的帮助下,竟一下子震倒了上百个敌人,简直不费一枪一弹,就取得了胜利。后来到峡谷中去拿取战利品,发现敌人的肩章都从衣裳上撕裂下来,真是匪夷所思。一西勇敢的名声越来越大,简直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有人为了谋生,甚至冒充是他的弟兄,到牧人家里大吃大喝一番,走的时候洗掠而去,牧人们仍然说:如果知道一西需要这些东西,我们会全部奉献上的。一西也有软肋那就是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