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往事一九四三:草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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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同去

一九四三年冬,奉天。

这是位于奉天省的一个叫富察的小县城,小,但四通八达,也别有一番繁华。

杨师驻在此地也有好些日子了,并非杨森不想走,而是他们被两万关东军呈包围之势,给困在这里了。

“关东军这是要打消耗战!”

与会部下听到上首的杨师长如此斩钉之断言,团长副官们各自忧心忡忡地面面相觑了起来,小小声说道:“眼下,快过冬了!”

快过冬了,粮食给养得跟上。

杨森遣散部下,独独留下赵副官,他难得软弱地撑着额头,支在长几上,很是疲倦道:“打不起了!”

他很轻地说:“富察没有粮了。”

赵远也很轻地说:“那,我们得死抗了。”

杨森点点头,“死抗。”

他根本没有想过要成就抗日这桩壮举,他只是,跑不了。

这日白天,杨森出门四处调兵布防,及至过午时分,他才饥肠辘辘地拎着指挥鞭跨了进门。

他现在住的是富察县长的宅院,一县之长的门户那自然是过得去的,杨森就单单中意这处宅院呈四角之势,稍稍布置一番,也颇有几分堡垒的味道。

刚一进门,杨森抬头一看,眼睛绿了。

一只胖乎乎的黄色土狗正绕着荣宝转圈圈,两只爪子扒拉着主人的裤腿,是嗷呜嗷呜地叫。

杨森绿着两只眼睛,很垂涎地思忖道:一团胖肉,可以炖那么一锅了!

荣香摊开两手,朝黄毛球儿很愧疚地叫道:“你别哭啊,我也没得吃了。”

一旁倚门看的金世媛,一时闻言,叉着胸,她啐了一声:“傻!跟狗说人话!”

她本来便穿着一身红牡丹的袄子,再配上此际的姿势和腔调,活脱脱一个乡下村妇。

村妇嘲笑道:“也就傻子会在这个时候将自己的吃食分给狗吃去。”

自从上次一役后,荣香便先入为主地认定金小姐是个疯子了,故而她自觉是非常大度地不与疯子计较,此际将金小姐的话左耳那是听进了,不过她的右耳又给传出去。荣香快快乐乐地跳前几步,招手唤道:“黄毛球儿,起立。”

那黄毛球儿大约是同主人气场相近,故而颇通人性地摇摇尾巴,抬两抬前爪,正是个人立的姿势,叫道:“汪汪汪!”

荣香捂着嘴巴咯吱咯吱笑开了,笑得眉毛弯弯,眼睛弯弯。她是真的快乐啊!

她很快活。

杨森站在几步开外,凝望着荣宝格外灿烂的笑脸,他的目光又缓缓落到黄毛球儿身上,男人很仔细地思量道:那狗,就不杀了!杀了,荣宝会难过吧,嗯,她会很难过,反正也炖不了几两肉!

杨师长捂着咕噜咕噜叫的肚子,依依不舍地盯看着四处溜达的黄毛球儿,黄毛球儿大抵是察觉到某束令它毛骨悚然的目光,抖抖身子,它是一溜烟地钻出去,荣香大声叫黄毛球儿也叫不回来。

荣香跳到杨先生面前,很不高兴地嘟嘟嘴,“你吓跑人家啦!”

杨先生笑眯眯地对她说:“荣宝,下次你敢把东西分给狗吃,我就炖了它!”男人伸手摸摸她的脸颊,温柔极了,“你瘦多了,荣宝。”

这时,金世媛袅袅娜娜地走了过来,她是个顶尖面貌,是以将一身棉袄子也能穿出身架子来,杨森看在眼里也觉可观。

不过,金小姐如果脑袋没问题的话,那面目会更可观。

杨森如是想。

他如是道:“离我远点。”

金世媛并不听话,捞住达令的臂弯摇两摇,“亲爱哒,别这么凶嘛,我给你留了玉米棒。”

杨森正要拨开她,值此拉扯之际,极其突然地,远处遥遥传来两声炮轰,不过一刹,又似永生,天外飞来一颗榴弹,“轰”地落到一米开外,杨森虎躯一震,是堪称神速地一脚踹开金小姐,反身扑倒荣宝,目龇眶裂地吼道:“趴下!”

整座院墙晃两晃,隆隆烟尘飞散后,杨森已然灰头垢面,他爬起来,一面跺两跺脚,一面嘴上呸呸叫,是吐了满嘴的硝石沫子!

杨森一把拽起荣宝,一双手迫不及待地爬到她身上,见她是个零件齐全的囫囵样,男人便暂且收他那一份后怕,很庆幸摇两摇荣宝,“吓死我了!”

他刚刚真真是完全只凭本能驱使,此际心跳平复,杨森便很震撼地回过味来:刚才我,居然会用性命来掩护她?!

杨森喘着粗气,一双大手牢牢抓住荣宝的手腕,往死里攥着,仿佛要攥碎对方的骨头。他瞠目看牢荣宝,很觉不可思议道:“太可怕了!你太可怕了!”

你太可怕,我居然把你看得比我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荣宝懵懵懂懂地看过去,蓦地瞳孔一缩,她跳了开来,双手捂住眼睛,惊恐万状道:“啊啊啊。”

杨森循着她的目光掉头一看,硝烟堆里金小姐已然被榴弹炮炸得身首异处血肉模糊支离破碎,简直是惨不忍睹!一堆肉泥!

杨森见状,却是个面不改色的神态,简直是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他倒是像被此景触动到了什么。杨森杵在原地是苦苦思索,蓦地,男人一拍大腿叫道:“坏了!日本鬼子在试大炮,这是新型野炮,威力太可怕了!”他拔腿就跑,“他们要计划攻城了!”

杨森拉着荣宝一起跑,荣宝却不动,“金小姐突然没了啊。”她是百思不得其解,“金小姐不见了!”

金小姐大名叫做金世媛,一九二四年出生于中国北平。童年定居于南京。她十五岁留洋,十七岁归国。十八岁在夜宴上对杨少帅一见钟情,是年秋天,她离家投奔杨师,某夜成为杨师长无名无分的太太。她从十九岁开始计划替心爱的达令生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计划跟心爱的达令白头偕老。

在她的计划中,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活不过十九岁。

她没想到自己会死于心爱的达令之手。

他在炮火之前,将她推开,将她送到榴弹面前。

她死不瞑目。

“你死不瞑目,大小姐。”午后的院子里,冯则玉跪在一堆肉泥前,青年弓着身子,止也止不住地战栗着,他用双手捧住脸,将所有的表情都藏在一双颤抖的手掌里。

他想起不久前的那个秋夜,少女世媛拎着一口小皮箱,颤巍巍地杵在金公馆后巷,一脸倔强地瞪着他,“别拦我,冯次长。”

夜凉如水,天边一轮明月大如银盘,晶光莹润,照着这人间亿万年。

她的脸容在微光中忽然散发着温柔的光辉,“他是我梦寐以求的,我爱他。”

她爱他,坦坦荡荡,此心可照日月。

金世媛截金断玉,“你若拦我,我便在此一头撞死。”

冯则玉闻言,笑眯眯地后退一步,他一只手挽到背后,欠欠身缓缓柔声说:“大小姐,此去路途遥远,世道纷乱,可否容我送你一程,我保护你,大小姐。”

大小姐,我保护你。

我以我血,我以我骨,我以我生命。

然,他惊恐万状地扑到地面上,却是扑了个空,炮火将她轰到一米开外,她在他面前粉身碎骨,他亦看得到大小姐无法阖拢的晶莹眼睫,他到处找寻这一双眼睛,想要让她瞑目。

他再也找不到了。

他失去了她,永不可找寻。

刹那间,冯则玉被一种巨大庞大博大的绝望当胸击中,他低下头,想要找寻胸口的窟窿,套着军服的胸膛却是一片完好无缺,可是他分明察觉心脏裂开一条沟壑,鲜血正在汩汩直流。

残酷的死亡面前,青年捂着左胸,面无表情地看着虚空,冯则玉反复地强调道:“大小姐,我看见他推你,是杨师长推你去的,我看得很清楚。”

他神志也很清楚地解下腰间配枪,手指很稳定地一片一片拆起枪械来,这只勃朗宁手枪是他用惯了的,故而组装起来也是异常迅速,冯则玉垂着一颗黑压压的头颅,缓缓自言道:“一共十三发子弹,应该可以了。你这么喜欢他,大小姐,杨师长应该去陪你。”

杨师长此际正牢牢握着荣宝的手,坐在临时议事堂里,目光炯炯地将在场的团长副官们一应扫射了遍,末了才沉声道:“我断定,今晚日军一定攻城,他们的新式野炮运到了!”

底下闻言,霎时一片嗡嗡响。

众人都全无主意,你看看我,我瞧瞧你,正是个忧心如焚的神情。

赵副官很仔细地忖度道:“那我看,得死磕了!”

杨师长点点头,他一点头,底下的一应团长副官们也都默认了,纷纷站起来,众人是心急如焚地去做那调兵布防的准备了。

杨森招手叫赵远近身,赵远凑过去,“师座?”

师座很谨慎,“你凑近点。”

赵远踮着脚尖凑到师座耳畔,听着师座一番秘密嘱托,他那脸色是变了又变,一变再变,末了此人才诺诺告退,“师座英明。”

杨森的确很英明,或者说,他很审时度势,他打算要悄悄潜逃了!

他是跑不了,因为他是杨师长。可当他只是杨森的时候,那要跑路便是分分钟的事了。

宽阔的议事堂上,寂静之中,杨森凝望着眼前荣宝无忧无虑的面容,他很笃定地说:“性命要紧,一个师长算什么,我什么都可以丢,但我不会丢下你。”

荣香的手被他握久了,仿佛脉搏也一起与之同步跳动。

她听杨先生很慎重地说:“我决计不会将你我的性命丢在这里,荣宝,等下我们一起抄小路走。”

荣香听了,低头思索了两下,蓦地张开手臂拦腰抱住杨先生。她的呼吸细细地拂过杨森的颈窝,荣香很快乐地咧开嘴笑道:“金先生会丢下我,你不会,你很好。”

她说:“你很好。”

这是杨森第一次听人说他好。

他很好。

穷他一生,他都没有这样动容过。

刹那间,杨森感觉有什么东西充盈在胸口,像棉花一样的柔软,像糖一般的甜蜜。

他凝望着面前这张天真的容颜,那一双清澈澈的眼睛,清得见底了,像透明的湖水。

杨森想,他会跌到那片湖水里去,然后把他的心捞出来,于是男人叹息一声,紧紧搂住荣宝的背,很轻声地说:“傻瓜荣宝。”

他又很轻声地说:“我喜欢你,傻瓜荣宝。”

这是荣香听到杨先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枪声响起的时候,本来,杨森要推开她,本来,杨森要拉她当盾牌。

然而,他到底只是本能地挺身挡在荣宝面前,替她一起挨这场枪林弹雨。

一共十三发勃朗宁子弹,粒粒皆中他胸口。

他的心脏被打成了马蜂窝。

鲜血咕噜咕噜地从他胸前冒了出来,杨森趴在荣宝的肩膀上,几近痉挛地抽两抽,他那两只手臂像断节了似的啪嗒从荣宝的背上掉下来,男人缓缓自荣宝身上滑落,“扑通”一声,杨森仰面倒地。

他那两只瞳孔慢慢地扩散开来,这是濒临死亡的症兆。

在他最后的视网膜里,出现的影像是冯团长那一张端正的面庞,青年毫无波动的声音响在耳畔却细如蚊蝇:“杨师长,大小姐这样爱你,你去陪她……”

身上汩汩流失的鲜血迅速带走了他的生命力,杨森微微转动眼珠,在陷入冗长而再也不可醒觉的黑暗之前,他朝喜欢的傻瓜荣宝笑眯眯地嗡动双唇:“……”

他什么都来不及说出口,便已眼睁睁地陷入那冗长而再也不可醒觉的黑暗中。

杨森杨同知师长,隶属国民党编外独立团。他父亲是豫鲁一带赫赫有名的杨大帅。他九岁从军,半生戎马,死于一九四三年冬,年仅二十六岁。他有过很多姨太太,却从未正式娶过一房妻妾,有过一子半女。他于一九四三年夏,始遇荣宝。在这年的冬天,他向荣宝告白,计划带她一起潜逃。

他计划退出军界,他计划带着荣宝到租界当寓公。

他计划要娶她为妻。

在他的计划里,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活不过二十六岁。

他从未想过要替一个女人挡子弹,他从未想过自己会真正爱上一个女子。

他曾经很笃定地想道:我也就是这点喜欢了,我是决计不会替你挡那子弹的!

他的这点喜欢,却可怕得要命。他终于懂得爱。他终于爱上一个女子。

他这一生,都在时刻战斗着,战斗即杀戮。战斗即生存。

他的一双手上,不知沾满多少无辜的鲜血。他一直很笃定地相信着:我必是死后要下十八层炼狱的那种穷凶极恶之徒了。

他凶恶得坦坦荡荡,此心可照日月。

他从未天真美好过,自然也未能天真美好地想象过自己能够安安稳稳地颐养天年。

他也从未料想到,自己竟是死于一场情杀。

居然不是死于沙场,而是死在情场。

屈辱啊,太屈辱了!

如果当初可以料想得到后来的结局,他一定会在最开始的时候,永不再见金世媛,永不再跟她说话,永不在紫色灯光下与她共舞,永不再收留孤注一掷的她,永不永不永不……

他终于还是永远地停留在一九四三年冬。

一九四三年冬,杨师长殁,杨师四分五裂,其中尤以冯团为最,是抗日战争中最坚实的一批武装力量。

从此人人只知冯少卿,再无杨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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