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写湘西的文字,个性鲜明,耐人寻味:表面的字词极朴拙,但简单的背后,总存有深意。以往,总认为是他刻意经营的结果,读过他晚年自述,才知道,依他的出身,他只能写那样的文字。
他只有小学的文化,做湘西王陈渠珍的文书时,因为长官爱书,他才多读了一些典籍;出道前,他算不得博览群书。然而湘西是蛮地,生活不遵从常规,物事复杂,多传奇,便让他讶异,甚至震惊,于是,便产生了记述的欲望。对他来说,不掌握更多的书面语言,心里稔熟的,是那里的土话——也就是地方方言。用纯粹的方言写作,有不灵光的一面,就是容易与读者产生隔膜,理解的困难,往往会使读者不能跟他一起叹息或感动,费力不讨好。
毕竟是沈从文,他天分高,有悟性,在无奈中,对方言进行了便于传达的改造。既保留原有的韵味,又让地域外的人能读懂——他把方言转化成汉人的口语。但究竟不是书面语言,不遵循既定的语法规则,表达的效果,就又蛮荒又市井,又俚俗又文雅,像国语中的“外语”。他的书写,因此就有了自己的个性。
湘西的传奇与独异风俗,再配上这样的“各色”语言,就另类了。
哗变的士兵被枪决前,既不惊惧,也不悲苦,而是满脸的淡漠,甚至麻木,盖因为那个地方兵变频仍,经常有成建制的人被杀掉。看多了死亡场面,传奇变成了家常便饭,也就懂得了生命的真相。吊脚楼上的白脸长身的女子,与人相悦时,送出全部的身心,狐媚得蚀人魂魄;一旦被人遗弃,甚至遭沉潭的厄运,却并不报以情怨,而是平静地隐忍着,毫不计较——盖她们经多了风情,知道感情这个东西,之所以诱人,就是因为它不可靠。
自足的传奇信息,被既通畅又滞涩的笔调叙述着,自然就愈加动人了。
所以,“粉红色”作家沈从文并没有那么复杂的背景,他的不可捉摸,是敬畏宇纸的读者和自以为是的批评家自我催眠的结果。
至于他的学生,被孙郁称之为中国最后的一个“士大夫”文人的汪曾祺,也是深知其中三味,忠实地延续了乃师的余脉的。他把《诗经》以降的古诗意绪、明清小品的清雅品质,同民俗风物、市井趣味相融合,弄出一个既有丰沛的书卷之气,又有氤氲的平民情怀的书写文体。这种文体,既属于书斋,又属于民间,因而他的文章被广泛接受。这一点,比知堂老人人世,因为知堂的书袋气太重,有拒人千里的毛病;又比废名练达,因为废名太看重个人异趣,故意和常人口味相执拗,便患孤患寡。
所以,汪曾祺一派风雅的背后,底蕴其实就这么简单。
《故里三陈》里陈小手这个人物身上就凸显着汪氏的文体特征。写他作为男人,却有着一双女性般纤柔的小手,且去给军官肥白的美妇接生,就有了诱人阅读的市井趣味;军官像对恩人一样报以重金,且客客气气送他出门,却从背后一枪把他打下马来,就有了小品的内涵。小品是重雅洁的,是重回味的。他这样写,效果就出来了。
巴金的小说,包括他晚年的随笔,细细品味,都有很重的感伤和虚无色彩。长期以来,许多论者都认为那是缘于他早年所受的巴枯宁、克鲁泡特金等无政府主义的影响甚至还包括赫尔岑伤世情怀的熏染。读了《巴金的两个哥哥》,我突然觉得,这些认识都是靠不佳的。在这本书里,巴金说——
我的两个哥哥都是因为没钱而死去的,而现在我有了找还有什么意思?我也不想过好生活。
这虽然是一句平易的话,却有催人泪下的血泪滋味。重新思考,不难发现,人的一生可以经历种种改变,有些因素是从来也改变不了的。其中,血缘、亲情关系,是最不易改变的,因为它是社会关系和人性的基础。一个人,无论如何漂泊、如何奔竞,他最后的回归之处,无非是故里和家庭。家庭是人心中的圣殿,血缘、亲情关系是人性最根本的牵制。一个再冥顽不灵的人,也知道要农锦还乡,而不是锦衣夜行;一个再不慕虚荣的人,也会把荣誉的光环放大于家人之间。家人对一个人的价值认知,往往比社会对他的认可还令他满足。所以,“光宗耀祖”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狭隘伦理,而是根本的、积极的人性驱动。
后来的巴金,虽然金钱、地位、名分等等,统统都有了,而且还都是大有,但是最能够欣赏,并与之分享的家人——他的两个敬爱的哥哥却都不在了,他的生命失去了价值认知坐标和根本性动力,所以他说:我也不想过好生活。
他的这句话,让我感伤了很多日子——我父亲是个山地人,一无所有,是自虐一般耗损了自己的身体和心智,才把我成就为一个平地人。我因此就不敢懈怠,暗暗发誓要用不凡的作为回报他。但是,他没有等到那一天,仅仅五十二岁的年龄就死了。死的时候,他的面相年轻得跟我不分上下。所以当我有了官职和文名之后,我高兴不起来,每出一本新书,就在他的坟茔上,一页一页撕下来烧。火光中,总是出现他那张年轻的脸。这种阴影,是一直也抹不去的。现实中的我,便一边追逐着,一边心灰意懒。
将心比心,我觉得巴金的感伤和虚无,不是什么主义的产物,而是生命化的东西。晚年的巴金为什么是那个样子?因为他不再看重自己的所得,心无羁系,便敢于自嘲,自审,自剖,随心所欲地说话——说真话。
所以,伟大的人道主义者的巴金,不过是一个更重亲情的人!
著名漫画家丁聪先生,跨了两个世纪之后,依然思维前卫,佳篇迭出,可谓艺术之树常青。有人说,丁聪不竭的创造能力,缘于他的天分,他是个千年一出的天才。跟丁聪接触密切的人说,这真是见文而不见人的冬烘之论。他年近九旬,还自称“小丁”,待人接物率真坦直毫无机心——他的创作激情,缘自他始终不肯长大,始终不肯一息消泯的童贞和天趣。
他自己也说:有天趣的人就是天才。
我相信这种天趣说。人幼时,个个都发天问,个个都有惊人的灵性,个个都有天才之相。为什么长大之后,天分反而就少了?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成熟,便努力遮掩天趣,而皈依“人说”。人说是个什么东西?人说往往是庸常之论、庸俗哲学。
一说话,就要合辙押韵,哪里还有自我言说?一做事,就要循规蹈矩,哪里还有个性施展?
这就是天才消失的真相。
由沈从文、汪曾祺、巴金到丁聪,皆是从小处看大,从简单处看复杂。看来看去,感到世间的事,不过如此,俞平伯在《中年》里说:人生变来变去,总不出这几个花头——男的爱女的,女的爱小的,小的爱糖。
品味之余,我不禁会心而笑,感到他简单得复杂,小得深刻。他所言之小,恰恰是人性的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