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瘦医生Ⅱ(六二)
到一个地方,能够不忘给我捎点特产的,除了她还会有谁呢。
米白。
如酒的女人,却不能喝酒。
不能喝酒,却胜似喝酒。
也只有她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转赠于我,幸好酒喝得不算很多,我还记得江忆说过米白是她的同事,否则我就算猜破脑袋也想不到会有人这么看的起我。
看来她们两个人关系还不错。
“是不是你的红颜知己?”可可眨了眨眼睛问。
“你也知道啊?”我再一次惊讶于她的敏感。
“你不说过你这个好朋友有这个习惯么,每到一处,必要给你留个纪念。”
众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这实在让我觉得很有面子。
“唉,如果她能给我带瓶西藏青稞酒,那我就开心了。”到这个时候,我还要装模作样严肃一下,表明心中的坦荡。
“难道你现在不开心?”可可问。
我已经不需要回答了,因为脸上的笑容彻彻底底地将我的心情出卖了。
米白啊,米白,好久不见,你在他乡还好么?你的心情是否又好了些?
其实这些话是多余的,只不过是我的祝愿而已。
“她有什么话要带给我么?”我问江忆。
“她说你看了这个东西之后自然就会明白的。”江忆笑了笑说。
“哦。”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可是我真的不明白,除了好玩,好像没什么特别的。
尤其女孩子的心思本来就很难猜。
但是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把江愁予拉到一旁,轻声正色问他:
“你觉得朱友直这个人最危险的地方在哪里?”
朱友直就是人事科长,和江愁予打了多年交道的“哥们”,果然,他一听,习惯性地咬牙切齿,思索了片刻,说:
“这个人很贪,但本事却不大,只要自己不主动送上门,他倒也不会怎么样你。”
我点了点头,但愿这个评价是中肯的,因为我刚才意外地想到了唐柳,想起了早上她说的话,今天是她就业面试的日子,也不知道结果怎样,我没有勇气打电话问她,但不管怎样,我都不希望她重蹈老江的覆辙。
希望朱友直不会把魔爪伸向她,否则……
否则我又能怎么样呢?
“走吧,可可,我累了。”我转过身,拉起可可的手,走向大门。
“你们早点休息吧,我们是该走了。”大家都跟着我陆续离去。
“路上小心点,下次再来。”江忆热情地送别。
我把可可送回家的时候,楚楚的房门还是关着。
细听里面的声响,里面一片安静,看她的鞋子装束都在,我又跑到厨房看了看,发现饭菜都有减少,便放心地向可可宣布楚楚的安然入睡。
“不知咋的,我的心里总是不踏实,害怕姐姐会出事。”可可担心地说。
“没事的,不就是一根棍么,迟早我会让他绳之于法。”我拍拍胸脯说。
“别说大话了,快点回去睡觉吧。”可可打了个哈欠。
“慢,我还要做一件事。”
“什么事?”可可问。
我二话没说,一把抱起她的身子就往房间里去。
“你要干吗!”可可睁大眼睛吃惊地望着我,拼命挣扎,只可惜已经动弹不了了。
“嘘,小声点,别把楚楚吵醒。”我用滚烫的脸遮住了她的嘴。
她果然禁声,但依旧不屈不饶。
“你究竟要干嘛,酒喝多了么?”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我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飞快地脱去她的鞋子,袜子。
“别乱来。”她惊恐地蜷缩着身体。
“嘿嘿,稍安毋躁,马上就来。”我转身走出房门。
等我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个热气腾腾的洗脚盆,经过我的精密检测,刚好适宜泡脚。
“来吧,快点,凉了就不爽了。”我笑着召唤。
“你想……请我洗脚?”可可不解地问。
“不洗脚,难道还能洗脸么?”
“呵呵,早说嘛,害得人家吓死了。”她舒了口气说。
“看你想哪里去了?下流!”我把她的两只小脚轻轻地浸进水里。
“喝了酒,谁能信得过你呢,你要给我洗脚?”
“是啊,有何不妥?”
“这……好啊。”她眼睛一亮,端端正正地坐在床沿上,享受贵宾级待遇。
我擦干手,站起身,从她的包中取出那个藏红花香囊,看了看,闻了闻,然后扑通一声扔进了脚盆。
“你,这又是干嘛?”她又惊讶了。
“洗脚当然要泡药了,这样才会有功效。”
“可是,这是人家送给你的啊。”
“送给我就听我的。”
“香囊不是佩戴的么?”
“我又不是贾宝玉,戴什么香囊,这藏红花驱寒解毒,不论是风寒还是湿寒都能驱散,想当年抗美援朝的时候,战场上冰天雪地,但是志愿军战士们却穿着单衫健步如飞,就是因为他们每人口中含了一片红花瓣。”我一边搅动着热水,一边信口开河。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了,红花会就是这么来的。”
“瞎掰!”
“哈哈,都被你看出来了,不过这红花的药用功效是真的,可以内服外敷,当然也可以用来泡脚了,因为足底有个涌泉穴,是足少阴肾经的入口,很多阴寒从此侵入,所以用红花在这里治疗是再适宜不过了。”
“所以你想用它来治疗我的感冒?”可可豁然开朗。
“果然聪明啊。”说着我就揉捏着她的双足,盈盈轻握,每一寸都不放过,那手法,力道,穴位的冲击,绝不在任何一位足道名家之下。
“亮亮,你真好。”可可忽然咬着嘴唇,睫毛低垂。
“难道就是这一点么?”我暗示着她。
“你也很厉害,连足道都那么精通,只是,这人家送给你的礼物,本来可以香很长时间,现在却被我糟踏了。”
“用在你身上还不一样么,其实这红花在西藏又称情花,以前有位克舍米尔高原的国王想寻求一位女子终身为伴,却总是看不到芳踪,后来终于在红花丛中顺着香味的牵引找到了他的所爱,所谓鲜花送情人,给你正是合适啊。”我越说越得意,手法也越来越精彩。
可可却看着我不动了。
我忽然意识到了,坏了,这本来不是米白送给我的么,这下弄巧成拙了。
“我发誓……”我举起湿漉漉的手。
“别发誓了,我相信你,我也听说过一个故事,说如果一个男子真的喜欢一个女子,就会心甘情愿去咬她的脚趾头,而且会一生一世听她的话。”
我的脸一红,好嘛,丫头学的还真快,马上就把我的说书本事拷贝过去了,还来了个增强版本。
本来我下蹲给她洗脚的姿势就有些跪迎的嫌疑了,现在竟要让我吃她的脚丫!
是可忍,孰不可忍。
堂堂七尺男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啦,反正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武侠小说里有个不吃人头李大嘴,因为爱吃人肉而闻名江湖,我说不定还能和他齐名呢。
再说这珠圆玉润的小脚委实可以称得上秀色可餐,咬一口,精神抖擞,想到这里,我匆匆地捞起一只脚,擦干,然后张开血盆大口——
“呵呵,傻瓜,你还真吃啊。”可可笑着躲避。
“当然是真的了,你又变卦了?”我有些失望地说。
“我试试你的啦,现在我知道了,你不但对我好,还会听我的话。”可可满意地说。
“我当然听话了,这还要试验?太让我失望了。”
“不见得吧。”
“你倒说说看,我哪有对你不忠的行为?”我信誓旦旦地昂首挺胸。
“如果有呢?”可可凑上前来望着我的眼睛说。
“任你处置!”
“好,那你将傅凡的事情如实奉告!”
糟糕,又中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