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水浒”识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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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皇恩大赦与《水浒传》(2)

大赦表示与民更始和举国欢庆之意。大赦的第一步是皇帝下大赦诏,此后一切活动都由此展开。这里以《太祖即位赦天下制》为例作些分析,看看最高级的赦免能达到什么程度,其赦免的范围有多大,赵匡胤取后周自代,建立了新朝,国号宋,年号建隆。

他在元年(960)正月初五日登基,大赦天下。下面就是即位恩赦天下的诏书:

门下:朕以五运推移,上帝于焉眷命;三灵改卜’王者所以膺图'朕起自侧微,备尝艰险'当周邦草昧,从二帝以徂征;洎虞舜陟方,翊嗣君而篡位。但罄一心而事上,敢期百姓之与能属以敌国侵疆,边民罹苦。朕长驱禁旅,往靖边尘。

鼓旗才出于国门,将校共推于天命。迫回京阙,欣戴眇躬,幼主以历数有归,寻行禅让。兆庶不可以无主,万几不可以旷时,勉徇群心,以登大宝。昔汤、武革命,发大号以顺人;唐、汉开基,因始封而建国。宜国号大宋,改周显德七年为建隆元年。乘时抚运,既协于歌谣;及物推恩,宜周于华夏。可大赦天下,应正月五日昧爽以前,天下罪人所犯罪已结正、未结正、已发觉、未发觉、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应贬降责授及勒停等官,并与恩泽。诸配徒役男子女人等,并放逐便。其内外马步兵士,各与等第优给。诸军内有请分料钱者,特与加等第添给。中外见任前任职官,并与加恩。文武升朝官、内诸司使、副使、禁军都指挥使以上及诸道行军司马、节度副使、藩方马步军都指挥使,应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亡父母未曾封赠者,并与封赠。诸处逃亡军都限赦到百日内,仰于所在陈首,并与放罪,依旧军分收管。如出百日不来自首者,复罪如初。念彼愚民或行奸盗,属兹解网,咸许自新。诸军有草寇处,仰所在州府及巡检使臣晓谕招唤,若愿在军食粮者并与衣粮,如愿归农者亦听取便'于戏!革故鼎新,皇祚初膺于景命;变家为国’鸿恩宜被于寰区。更赖将相公王,同心协力,共裨寡昧,以致隆平。凡百军民,深体朕意。

这篇比较典型的大赦天下的诏书保存在!宋朝事实》卷二。先对诏书作些解释。“门下”即门下省,它是皇帝发出诏令的机关,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从这里一直到“建隆元年”都是叙述宋朝建立的过程,言自己出身寒微,跟着周朝二帝(郭威、柴荣)打天下,不料天数有变,陈桥驿黄袍加身,开创了新朝。自己是“乘时抚运”,但不能一人独享,应该懂得推己及人,使天下都得到恩惠,因此要“大赦天下”。以下除了最后(“于戏”之下)号召上下一心,同心协力以致太平外,都是讲大赦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的。

第一是时限:正月初五昧爽以前。昧爽就是天刚刚亮,鸡叫的时候。在此以前所有触犯法律的罪行及其由此应受的责罚,统统消失了,不存在了。

第二是赦免的对象:“巳结正”指巳经审结完毕、定案判刑的;“未结正”指巳经被抓起来,正在狱中关着,尚未审理完毕者。

“巳发觉”指巳经犯了罪,被发现了,但犯人在逃,未能归案。水浒传》中负案在逃的例子太多了,如生辰纲案子破了,官府侦察到罪犯是谁,也知道这一伙上了梁山,但抓不来;武松血溅鸳鸯楼之后,大小人命十九条,而且留下自己的姓名,但他跑了,官府连他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当然也就更抓不来。这些都属于“巳发觉”的。“未发觉”指有人犯了罪,但官府不知是谁干的'梁山好汉讲究好汉做事好汉当,不做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所以《水浒传》中很少有这样的例子。智取生辰纲之后,缉捕使臣何涛尚未侦察出是谁干的之时,可算“未发觉”的。

第三是赦免的程度:“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

这一条最重要,这也就是无论罪大小,包括那些平常赦免所不能原谅的罪行,这些一律赦免。换句话说,此时牢门大开,把所有在押犯统统释放,使得囹圄一空。当时监狱关的主要是“未结正”的犯人。此诏书一下,他们就可回家了。

第四是对于犯案后的在逃人员:赦免也包括这些人,他们的罪行也没有了,但前提是限在一百天内自首。“诸处逃亡军都限赦到百日内,仰于所在陈首,并与放罪,依旧军分收管。如出百日不来自首者,复罪如初。念彼愚民或行奸盗,属兹解网,咸许自新。诸军有草寇处,仰所在州府及巡检使臣晓谕招唤,若愿在军食粮者并与衣粮,如愿归农者亦听取便。”在逃人员中大概最多的就是逃兵了。这在当时是重罪,抓回来,一般都是斩首示众。

此诏中讲明,百日内归来即可免罪,即使在逃亡中有新的犯罪。

即使犯了“奸盗”一类的大罪,也许可自新。如果落草为寇了,只要回到主流社会,也可以从军,也可以为民,当兵给予粮饷衣服,愿意为农也提供方便。

第五,读者可能更关心的是那些判死刑的、罪行特别严重的,比如聚众造反、土匪强盗、强奸杀人等重罪是否会被赦免呢?诏书没有说,但这一点我们对比另一些诏书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宣和七年(1125)宋徽宗因为对付不了金人人侵让位给他儿子宋钦宗,大赦天下的诏书中就写道:“赦书到日,昧爽以前’罪人除谋反(造反)、谋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宫室、坟墓等)、谋叛(叛国)、恶逆(殴打或残杀父母、祖父母等)不赦,其余罪无轻重,巳发觉、未发,巳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而宋太祖的诏书没有“除”某些“不赦”这个限制,自然是全部释放,没有例外。

不过《宋刑统》中规定因杀人而定死罪者,大赦之后,要从家乡迁移。其第十八卷为此专设一条“杀人移乡”。其中云:“诸杀人应死会赦免者,移乡千里外。”这也算一种惩罚罢,虽然移乡的目的,是怕被杀者亲属复仇,两家陷人冤冤相报之中。《水浒传》中的李逵最初也是因为在家乡“打死了人,逃走出来”。戴宗说他“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这可能与限制被大赦的、有人命官司的犯人回乡有关。

第六“常赦所不原者”是什么意思?这是古代赦免诏书中常用的术语,也称“常赦所不免者”。常赦就是一般的赦免,“不原” 和“不免”是一个意思,即不原谅、不赦免。在一般赦免中不能原谅的罪行有哪些呢?首先是“十恶”,所谓“十恶不赦”的成语就源于此。“十恶”除了上面说的“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四条外,还有“不道”(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肢解人等)、“大不敬”(盗重要祭祀用物、盗皇帝用物)、“不孝”、“不睦”(谋杀近亲、殴打丈夫)、“不义”(杀府主、地方父母官、受业师等)、“内乱”(族内通奸)。“十恶”属于情节恶劣,并非都是重罪,例如殴打丈夫属于“不睦”,但只判徒刑一年。当时认为这些罪都是人神共愤、情节恶劣的,因此一般赦免都不包括犯这些罪的人。另外,故杀、谋杀、劫杀和官员犯罪中的“官典犯赃”(主要指监守自盗、受财枉法等)都属于既重又恶劣的罪行,这些也都是一般赦免所不原谅的。“常赦所不原”主要指这些。因此大赦诏书如果不写“常赦所不原”,只说“罪无轻重,咸赦除之”,那么这次赦免就不是牢门大开,犯“十恶”等罪的人,还要继续服刑。而这次宋太祖建隆诏书写的是“罪无轻重,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这就是皆大欢喜了。

上面都是对老百姓的。对于官员,大赦更要考虑,要降职左迁的也一律停止,遭贬而远离京城的也逐渐向中原“量移”。犯罪官员虽然也会像一般罪犯得到赦免,但被“除名”(褫夺官员的身份)这一处分是不能免的。也就是犯罪官员遇赦也不会官复原职。

大赦天下的诏书中当然还少不了施恩泽的许愿。特别是对官员与军队。主要还是三项,提升官级、多发补贴和封赠(封赠官员巳死和活着的亲属),这最后一条是精神性的,不过也很管用。对于老百姓最实惠的也就是蠲免租税,有的甚至连私债也一并放停(宋以前很多,宋代渐少,也偶见)。这便是慷他人之慨了。

《水浒传》中也写到了这种大赦,如第二回写到“后来哲宗天子因拜南郊,感得风调雨顺,放宽恩大赦天下”。宋代的“南郊”不是一般的郊祭,它合祭天地,是个极隆重的祭祀大典,三年一祭,每次祭祀之后,一般都要大赦天下。《水浒传》写到宋哲宗郊祭之后,发布大赦天下的圣旨。被开封府尹断了四十脊杖,然后“迭配出界发放”的高俅正住在淮西临淮州。他也由此得到了“赦宥”,可以回东京了。宋哲宗在位期间曾两度在南郊合祭天地,一是元祐七年(1092),一是元符元年(1098),这两次都颁布了大赦天下的诏书。

4.皇恩大赦典礼

宋朝大赦虽多,但每一次都郑重其事,要举行盛大的仪式,并夹杂有杂技表演,以吸引观看,仿佛在过狂欢节。这些在!东京梦华录》、《宋朝事实》、《武林旧事》、《宋史》、《齐东野语》等书中都有详尽的记载,这里参照诸书记载,描述一下南宋大赦仪式的实况。

大赦那一天,皇帝要亲临皇宫正门丽正门(北宋时首都在汴京则为宣德门)的御楼,教坊奏乐引导,艺人们朗诵表达欢庆的韵语。御驾至,进人御幄,作行礼的准备,礼官进“中严外辨”牌子,礼仪正式开始。御药高唱“卷帘!”鸣鞭,钟磬齐鸣,皇帝出幄,帘卷扇开,诸臣罗拜,分班站立。中书令宣布:“有圣旨下,树立金鸡。”象征着皇恩大赦、高达数丈金鸡竿子在御楼东南角竖立起来。金鸡竿子一树起来,杂技艺人从竿子四面悬垂下的四根绳子争相攀缘而上,夺取金鸡口中衔着书写有“皇帝万岁”的红幡子。先到竿顶、抢夺到金鸡嘴红幡子者高呼“万岁”,全场欢声雷动。此时装扮成为仙人童子的官员再乘木鹤捧着圣旨从城楼上缘绳滑下,把圣旨放在香案之上。太常寺的官员擂起大鼓,在鼓声中,他们把香案捧到御楼前广场的中心。主持仪式的知阁朗声高呼:“把圣旨宣付给三省。”副宰相参知政事代表“三省”下跪接旨,再交给阁门提点将圣旨拆开,然后由起居舍人接过圣旨,站在宣旨台上,高声诵读。当读到“咸赦除之”之时,早巳经集合在广场上的待赦的犯人,穿戴光鲜、帽簪鲜花的狱吏马上给犯人解脱枷锁,罪囚获释,他们“三呼万岁,歌呼而出”。圣旨宣读完毕,舍人捧大赦诏书授给宰相,宰相转授予刑部尚书,尚书授刑房录事(以备抄写转发),又传皇帝有圣旨,宰相领众官跪拜,知阁传皇帝答语云:“这是普天同庆的大事,我与诸位爱卿共同庆祝。”

大家又跪拜如前。此时中书令奏“礼毕”,扇合帘降,乐止。皇帝回宫,礼部郎中宣布解严。全部礼仪结束。

仪式之后,各地驻首都办事处的官员都在等候取旨。办事处“各有递铺(驿站)腰铃黄旗者数人,俟宣赦讫,即先发太平州、万州、寿春府,取‘太平万寿’之语。以次俱发铃声,满道都人竞观”。这样大赦信息很快传遍全国。

参加皇恩大赦仪式的人皆披彩簪花,姜夔有诗云:“六军文武浩如云,花簇头冠样样新。惟有至尊浑不戴,尽将春色赐群臣。”这种仪式不仅有官员、胥吏及各方面有关人员参加,老百姓也可以随意观看。所以皇恩大赦就带有狂欢节性质,如当时诗人所写“凤书乍脱金鸡口,一派欢声下九天”,“不知后面花多少,但见红云冉冉来”。民众的参与放大了皇恩大赦的效应,使得许多触犯刑律的人对它充满了期待。

5.《水浒传》与赦免制度

如果议论《水浒传》不谈赦免制度’这就很难理解小说后半截的故事为什么那样写,也很难读懂许多梁山好汉喁喁望赦的心态,总之不懂这个制度就难以理解生活和人物性格的复杂性。

《水浒传》是写江湖人生活与奋斗的。江湖人脱离了主流社会,游荡于合法与非法边缘。他们十分容易触犯刑网,或是被人和形势所逼迫,或是被恶势力所陷害,也有为了生存和发展有意去触犯的。当他们一旦成为在押的犯人或逃逸者的时候,他们最迫切的期待就是皇恩大赦。特别是那些与主流社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江湖人。

对于个人犯罪的赦免

梁山泊中聚拢了成千上万的江湖人,许多江湖人是个人触犯了法律,成为罪犯从而堕人江湖的。宋江杀阎婆惜以后,成为逃匿的罪犯,虽然他在杀惜之前就巳经游走在江湖边缘,可是一旦江湖就在眼前时,他犹豫了,留恋家庭,心系老父,希望能够遇到大赦,免除或减轻罪责,回到主流社会。他从家中逃脱之前,与父亲兄弟商议:“今番不是朱仝相觑,须吃官司。此恩不可忘报。

如今我和兄弟两个,且去逃难。天可怜见,若遇宽恩大赦,那时回来父子相见,安家乐业。”可见犯了法的人是把皇恩大赦当作自己回归主流社会的机会来期待的。不仅这等较为平常的刑事案,就是被奸佞陷害的林冲也有这种幻想。林冲本着对青春年少的妻子负责,被发配之前,给妻子写了一封休书,任凭她改嫁他人,重建家庭。林娘子“一时哭倒,声绝在地”。林冲岳父张教头安慰他说,“你顾前程去,挣扎回来厮见。你的老小,我明日便取回去养在家里,待你回来完聚”。所谓“挣扎回来”,也就是期待国家有喜庆,只要一有赦免,大多发配犯人就可以回原籍。

宋江犯的是杀人罪,一般的赦免不可能把他的罪行一笔勾销,也只是“减等”(减轻处分的等级)。宋江在柴进、孔家庄躲避一时之后,在清风寨被陷害,宋江不得巳投人了武装造反集团,并把队伍带往梁山。这是个比杀阎婆惜严重百倍的罪行,庆幸的是官府还不知道,尚未就此通缉宋江。在前往梁山的路上传来父亲去世的谎信,宋江连夜赶回家乡,到村口碰见张社长(居民基层组织的头头),张社长一开口就是“且喜官事巳遇赦了,必是减罪了”。当然张社长还不知道宋江的“新科”。只是根据他的阎婆惜一案,认为他可以不必抵偿了。宋江到家后,县里的公差来抓他,父亲急得向公差求情,宋江对父亲说:“明日便吃官司也不妨。巳经赦宥的事了,必当减罪。”果然宋江被捕之后,郓城县知县时文彬,原本对宋江很好,此时有意开脱宋江,把“故意杀人”定为“误杀”,即宋江自供所云:“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时文彬“依准了供状”,以犯人所供为审定底案。宋朝县一级没有处理人命案的权力,县官审定后要解往州府衙门定案,郓城县属于济州,因此,由县里做成文案,“待六十日限满,结解上济州听断'本州府尹看了申解情由’

赦前恩宥之事,巳成减罪'拟定得罪犯,将宋江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州府掌握着判决权,府尹看了郓城的审定文案,又考虑到这些罪都是犯在大赦之前,于是减等处理,发配到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