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水浒”识小录
5789500000024

第24章 《水浒传》与宋代法治(6)

何涛没犯罪,也没有说一定抓不到案犯,为什么预先在脸上“刺下迭配州字样”,要是以后破了案怎么办?府尹根本没有想。可见他为人专横,“缉捕使臣”还是个小武官,他都可以如此对待,他会如何对待人犯,则可想见。后来何涛破了案,而且也知道案犯之所在,但抓不到案犯,还被案犯“割了两个耳朵”。倒霉蛋何涛虽没被发配,但脸上也留下了刺的字,要带一辈子,成为屈辱的标志。也有可能被他人呼为“贼配军”了。《水浒传》中称刺字师傅为“文笔匠”,这可能是民间称呼,宋元两代在书面上都称“针笔匠”。

(4)发配

第一个就是发配到哪里?处罚最轻的就是“本城”,也就是厢军的“本城”营之中,其次是本州的牢城营。再次是邻州、五百里外州军、一千里外、二千里外、三千里外等,或远恶州军。北宋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沙门岛在山东半岛东端海中,据说这里犯人到了一定的数额,就常常把多余犯人抛人海中喂鱼。发配的年限,最初没有确切的规定,从理论上来说是服役终身,只有遇到恩赦才能量移近地。但宋代的大赦太多,平均一年多一次,因此,即使是“服役终身”也不是绝对没有被放还的机会。后因刺配日多,张方平上言说被刺配的犯人“锢械系累,扶老携幼’道路相望,不得至配所而死沟壑者,盖不可胜计。州郡积多,往往奏乞住配。

臣恐更历年载,远方小郡,流配益众,渐成渊薮”。因为刺配可以家属随行,因此艰于远行,死于道路者不少。而且流配日多,再没有释放日期,渐渐地边远地区就会成为盗贼汇聚和犯罪丛生的渊薮。因此建议别立“居役之法”,给流配者以出路。于是制定了远恶州军,实役七年,三千里外的六年,一千里外的五年,邻州的三年,“并供当处官役,不用赦降原免”。也就是说他们被判之后要实实在在服够应服的刑期,不能因为赦免而提前。

本城和本州牢城的发配实际上是配而不发,不离开本地,不用发解。因而也就没有解差押送,邻州以外就不免有个押送到达配隶场所的问题。这样,就有了押送人员与被押送犯人的故事。

(5)解差一防送公人

明清两代将这些押送人员称作解差,人们从!苏三起解》的崇公道认识了这类人。其实像崇公道那样的解差是个异数,吃衙门饭的人的善良大多被衙门里的争斗和无边的黑暗吞没了。解差,在元杂剧中称为“解子”,如马致远!邯郸道省悟黄粱梦、杨显之!临江驿潇湘秋夜雨、无名氏!苏子瞻醉写赤壁赋都称他们为解子。宋代押送犯人一般不使用公人差役,而用禁军甚至军官。庆元条法事类》中说:

诸应部送罪人,逐州专委职官一员同兵官主管,常切预差禁军二十人,籍定姓名,在营祗备,遇有押到罪人,依次差拨,不得越过。

从这条规定可见,宋代押送正式称为“部送”。每个州(被刺配者一般都在杖刑以上,只有州一级的衙门才有判此刑的权力)要有常备禁军二十人,有了刺配犯人,由他们轮班押送。有时案犯是强盗等有安全隐患的还要增加押送士兵,或用将校和院虞候等低级武官押送。与《水浒传中防送公人都要把案犯押送到被刺配的目的地不同,宋代不是这样,他们采取了逐州交替押送,《庆元条法事类》中说:“诸军及公人部送罪人者,逐州交替,不得减数,仍检察来人,有不至者,报院差官司。”每州在交替中,不能让犯人跑掉。如果案犯被发配的是广南远恶州军或海外州军则改为一路(路是宋代的行政建制,是州以上的行政单位,有些类似现在的省)一接替,避免交替太频繁,使犯人逃逸。总之在宋代除了刺配本城、本州牢城和邻州牢城外,其他的刺配都不是由两个公差一送到底,而是分段交替。

《水浒传》的押送人员都是差役,称为“防送公人”。《水浒传》写了许多防送公人与刺配犯人的故事。有的能与犯人和谐相处,在危难时期还有互相救助的。如押送宋江的张千、李万。

宋江给了二人许多好处,他们对于宋江的意见主张也常常说:

“押司说得是。”这里大多是银子在起作用。防送公人绝不是个好差事,他们常年要押送犯人行走在荒蛮地区,那些地区大多还没有开发,山川险恶,烟瘴频发,都要靠自己的体力和双腿克服这一切。《水浒传》还写到江湖上各种犯罪与劫盗的黑车、黑船、黑店也都在威胁着他们的性命。他们与犯人的区别只是不戴刑具而巳。而且犯人被刺配,大多也就只此一次,而押送人员则是没完没了,一生不知要走过多少次,也指不定哪次就死于道路。

押送林冲、后来又押送卢俊义的董超、薛霸是差役中的恶棍。

他们虽然也是底层人物,自己也被刺配过,但他们对于被押送者绝无同情心,害起所押解的对象,决不手软,只要有银子就干。聂绀弩有诗《董超薛霸》描绘:“解罢林冲后解卢,英雄天下尽归吾。

谁家旅店无开水,何处山林不野猪?鲁达慈悲齐幸免,燕青义愤乃骈诛。佶京俅贯江山里,超霸二公可少乎?”后来,他们成为恶解差的代名词。押送林冲时董超、薛霸是在鲁智深的监督之下,其阴谋未能得逞,林冲最终还是到了沧州。董超、薛霸因为“害不得林冲回来,被高太尉寻事,刺配北京。梁中书因见他两个能干,就留在留守司勾当。今日又差他两个监押卢俊义”。最后他们在谋害卢俊义时,被燕青用弩射死。

《水浒传》中所写的刺配都是由两个差役一送到底的做法,可能反映了元代的做法。元朝继承了宋代刺配这一惩罚犯人的形式,但缺少详细记载,只是元杂剧中写到刺配,如《临江驿潇湘秋夜雨》、《邯郸道省悟黄粱梦》、《降桑椹蔡顺奉母》等剧中都是二解子一送到底,因此我认为《水浒传》中的发配是反映了元代的生活现实的。

5.刺配犯人服劳役的牢城营

《水浒传》中被发配的犯人的目的地大多是某州的牢城营。

如林冲是沧州牢城营’朱仝也是沧州牢城营’因为被沧州知府看中,留在府衙服役。武松是孟州牢城营’宋江是江州牢城营。有人望文生义,把牢城营视为监狱或劳改单位。其实牢城营是厢军番号,早在唐末五代就有了牢城,那时的“牢”取义坚牢,并非是监牢。唐末就有左右厢军牢城使,牢城指挥使,五代承唐末之旧,保留了“牢城军”等名目,这些名为“牢城使”的就是统领牢城军的军职官员,“牢城”则是方镇军之军号。

宋代厢军地位下降,隶属于侍卫司,以从事各种劳役为主,称之为“役兵”。前面说过“太祖皇帝制折杖法,免天下徒。初置壮城、牢城,备诸役使,谓之厢军”。设置壮城、牢城专备劳役的军队,称为厢军。宋初犯罪配隶多在本地牢城服役,供本地方役使。

宋统一南北之后,管辖的地区大了,刺配后可以发往其他州军牢城服役,于是,在劳役之外又加上了编管流徙,这样迁徙的远近就成为罪行大小的标志。于是也就有了刺配邻州、五百里等等不同级别的惩罚。

牢城官员称指挥,北宋神宗时其编制为243人,后来发展到五百乃至一千以上。这可能与地方对于劳役的需求膨胀有关,但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刺配的增多。不是每个州的牢城营都接纳刺配的犯人的。南宋!淳熙三山志》中说:“牢城指挥以待有罪配隶之人,本路唯福、漳二州为然,馀郡杂以召募,非本法也。”可见福建路只有福州、漳州接纳刺配的囚犯,而其他州的牢城厢军则是招募来的。由于配隶牢城的囚犯主要是供地方役使的,也有力役需求不多的地区,接受不了太多刺配囚犯,便有上奏朝廷要求减配或停配的。

应募牢城军的厢军军卒也是经常服役的,那么他们与刺配来的配军有什么区别呢?应该说区别很少,宋代社会看不起军人,军人受歧视就与他们与囚犯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密切相关。厢军与配军平常都是干活,遇有战争,配军参加作战就是不可避免的。配军服役期满,身强体壮,有武艺者,甚至可以提拔到禁军。

牢城营的最高官员为正副“指挥使”,下面有正副“都头”、“将校”、“押官”、“承局”、“节级”之类。这些在《水浒传》中没有准确的反映,说明元代和元代以后的作者对此巳经不甚了了。

宋代传下来的“水浒”系列的故事大多只是说话人口耳相承的梗概,元代和元代以后讲说“水浒”故事和最后的写定者,对于牢城营的性质也不太清楚了,他们的心目中牢城营就是监狱,所以才有了两院节级戴宗敲诈宋江的故事。宋代州一级的审判庭有两个,关押未决犯的监狱也是两个,所以戴宗才有“两院节级”的称呼。宋江刺配江州牢城营,管辖他的应该是牢城营系列官员,与州监狱无关,戴宗何来权力向宋江索贿?

史书几乎没有对牢城营形制的记载,《水浒传》中对牢城营的一些描写还可以做参考,如林冲眼中的沧州牢城:

只说林冲送到牢城营内来,看那牢城营时,但见:

门高墙壮,地阔池深。天王堂畔,两行垂柳绿如烟;点视厅前,一簇乔松青泼黛。来往的,尽是咬钉嚼铁汉;出入的,无非沥血剖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