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水浒”识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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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江湖人回归社会的道路(5)

12.造反对抗中的广大民众

民间的武装抗争中最倒霉的还是没有介人武装抗争的平民百姓。鲁迅曾说,“革命的被杀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杀于革命的。不革命的或当作革命的而被杀于反革命的,或当作反革命的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并不当作什么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一般平民百姓反而在这种战乱中枉死的概率最大。

宋仁宗庆历年间,荆湖南路(今湖南省)少数民族因民族矛盾而酿成武装反抗。为了迅速平弭动乱,“杀一人头,赏钱十千”。于是,“军人利于厚赏,道上逢人,即以为贼而杀之,至有头插标识,以免官军之害者。由是标识者,贼人杀之,无标识者,则官军杀之”。当时的有识之士如欧阳修、包拯、张方平、余靖等无不为民请命,谴责这种以民命为儿戏的暴行。生活在这种情境中老百姓自然是深切盼望停止动乱,让自己过上安生日子。湖南转运使王逵,被包拯称为“凶暴无识,残恶有余,列位簪绅,心同蛇蝎,因缘奸诈,遂忝职司”。在湖南时,横征暴敛、苛待百姓、杀人甚多,导致湖南少数民族叛乱。当他事发被撤职时,“潭(今长沙)父老数千人,共设大会,以感圣恩,与人去害。在城数万家,三夕香灯彻曙;又被苦之家,并刻木作王逵之形,日昔笞挞,其人心憎恶如此”。在皇权专制下,可怜的人们没有权利去追查是什么人把如此贪渎酷虐的王逵派到湖南去为害一方的,更不可能对此追究其责任,人们只有感谢的义务。然而,长久生活在无权状态下的人们的感谢的确是发自内心的。

参与武装抗争的普通民众怎么想?可供参考的资料很少,但可以想见,既然大多数人是为了活下去(即吃饭)而参与武装抗争的,那么随着这个问题的解决他们必然失去抗争下去的动力。

何况皇权社会大多数人还笼罩在忠君意识之下呢?建炎四年(1130)是南宋朝廷岌岌可危的时期,就在这个时候还发现湖南茶陵被卷人武装叛乱的乡民在自己的脸上刺上“聚集兴宋”四个字,其意在希望朝廷招安。发起和领导武装抗争的领袖人物的想法会因人而异,但他们会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要通过武装斗争以求得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有的历史学家把古人现代化,用现代职业革命家的面貌给古代武装斗争的领袖画像,这是十分可笑的。例如南宋初年在湖南洞庭湖一带聚众抗争的领袖钟相,因未被招安,被历史学家评价甚高。他曾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近几十年,许多历史学家认为“等贵贱,均贫富”是农民的革命思想,这是不确的,实际上这是儒家“大同说”的通俗版。

杜甫诗“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可是他却接受信徒的朝拜和财物,被人们称为“老爷”,并借此聚敛了大批钱财,可见其追求个人发展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并非沉溺于“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主义之中。如果他生在现今非被视为邪教头目不可。

当然,这里并非厚责古人,而是使读者看到问题的另一面。

实际上钟相的这种做法一点也不奇怪,民间武装抗争的中坚与领袖人物是以游民为主的,他们多是失去土地或失去正当职业,脱离了宗法网络,浪迹四方。他们或是江湖人,或是秘密宗教职业传教者,或是从事各种迷信宣传的人,或是被打散的军汉,也有少数处于边缘状态的士人和心怀不逞和永远进不了官僚系统的文武备员。这些都是江湖人的后备军,他们对自己的未来都是有想法的。“下半辈子的快活”,“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乃至聚敛财富,做大官,“封妻荫子”都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0他们梦想“发迹变泰”,武装抗争显然只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舍此,游民根本不可能进人仕途,不可能成为主流社会的核心人物。

如建州范汝为,出身于贩私盐(宋代茶、盐皆为国家控制的物资,私贩要靠武力,多是浪迹江湖的游民才敢干这个行当)之家,因打人致死,才拉起杆子,领导当地饥民造反。他是向往招安当官的,因为他的造反军中有一些士人参加,因而对招安以后缺少安全保证有较清醒的认识,被招安后他始终不肯放手军队,也不解散军队,只是充“民兵都统领”,而且把朝廷派去招安他的官员拉到自己一方,增加自己的安全度,但因为时顺时叛,他最终还是被宋将领韩世忠消灭。

13.招安中统治集团内的官员

任何时代都有不称职和不负责的官员,专制制度下更甚,宋代也是这样。像建炎、绍兴一南宋初那样危险的时期许多官员依然文恬武嬉,缺少责任感,不为国家尽力。这些官员如被派去平弭动乱,他们对待所谓的“盗匪”,则多是“玩寇自重”,力主“招安”,并在招安过程中为自己捞取好处。这在范汝为的“招安一反水一再招安”的反复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不仅最初朝廷派去镇压的神武副军都统制、福建制置使辛企宗畏首畏尾,怯懦不前’

遇到范军躲着走,就是被派去专职负责招安的官员谢响、陆棠、施逵等竟秘密为范汝为出谋划策,告诉他如何在招安中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得最大的利益。这从范汝为的角度来看自然是大大的好事,可是从宋王朝的角度看,他们就属于为虎作伥的私通“叛贼”一类,应该说比范汝为还坏。后来三人被追究,谢陆自杀身亡,施逵改名换姓,跑到北方的金国,为金国消灭南宋出力,官至翰林侍读学士。在“武官怕死,文官要钱”的南宋政坛风气中,许多次招安成为造反者与执行招安者之间的交易。范汝为一案闹得太大太久,最后还是被揭了出来,许多官员获罪。

那些尽职而又称职的南宋官员中反对招安政策的居多,尤其反对没有统筹安排的、盲目的招安。这方面在南宋建炎、绍兴间以李纲、赵鼎为代表。这些官员认为招安不仅不能平弭武装反叛,而且只会进一步刺激武装抗争,因为一些不逞之徒通过“招安”尝到了甜头(做官),更会使其他心怀异志的人群起效尤。这些我在前面已经谈到。至于南宋初的名将如张浚、岳飞、韩世忠等都是直接镇压民间武装反抗的骁将。钟相、杨幺、范汝为等南宋较大规模的武装反抗被镇压,他们都出了很大力。

南宋高宗赵构在登基之初是力主招安的,那时他的帝位还不稳定,被金人赶得一直向南奔窜,一度还被赶下海。高宗主张招安不仅是因为他没有力量去镇压,更希望这些有组织的武装抗争能够去与人侵的金人战斗。到绍兴年间南宋政权逐渐稳固了,他的态度就有所转变。绍兴二十八年(1159)严州遂安出现民间的武装反抗,事情报告到高宗那里,高宗对宰相说:“招安非良法,命之以官,是诱之使为盗,不若移此以赏捕盗之人,盗知必见获,则可使无盗。”于是,大臣们颂扬说:“圣虑高远,非臣等所及”自此以后,招安也就日渐其少了。

14.余论

近几十年来,历史学界一贯把“招安”作为批评对象,用极端的语言丑诋被招安的古代造反者。从这种逻辑来看,一旦造反只能有两个前途:一是推翻了统治者自己做皇帝(真做了皇帝也有“罪名”一背叛农民起义),起义者都做文臣武将;一是做烈士(这被现代史学家认为是最光荣的前途)。为什么这些造反者就不能与统治者达成妥协,造反者回家重新当老百姓,或被招募当兵或为官呢?为什么脱离了主流社会的人们就不能回归呢?这种想法其实与皇权专制社会的统治者一样,一旦成为造反者就永远不能改弦更张。本文是从游民的回归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分析招安在传统政治文化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与招安有关的各方面人物的心态以凸显实现成功的招安之难。也就是说江湖人一旦为盗,再返回社会确是十分艰难的。

过去,历史研究很少涉及江湖人问题。一遇到史书上记载的“盗”,马上直译为“农民起义”,如果武装规模稍大便称为“农民战争”。何竹洪先生那四大本书题名曰“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实际上所收录的许多不是农民起义,特别是北南宋之交许多是散兵游勇叛乱,茶盐私贩的反抗,有的就是占山为王的盗匪。

但是不管这种武装抗争是什么性质的,其共同点都是来自下层社会的人们对现存政权的暴力反抗。

即使参与武装斗争的群众大多是农民,其领袖与中坚人物也多是游民,其破坏性很大,也很难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最后以失败告终。对于这类性质的武装反抗如何定性分析、如何称呼,这是史学界应该关注的。最近秦晖先生提出用“民变”、“佃变”等传统概念分别称呼不同社会群体的武装抗争也可供史学界参考。

对于造反者来说,最好的前途就是推翻旧王朝、夺取天下自己做皇帝。也就是孙悟空说的“皇帝轮流做,今朝到我家”。这对造反的人来说是最佳结局了,然而不是轻而易举的。这是需要许多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许多有知识者参加,也就是说要有政治经验的文人士大夫的加人,并成为其“谋主”。

没有游民或农民单独打天下而能成功的。北宋时的欧阳修曾指出,当时京西“盗贼”虽多,但没有为他们出谋划策之人:

若使其得一晓事之人,教以计策,不掠妇女,不杀人民,开官库之物,以振贫穷,招愁怨之人,而为党与。况今大臣,不肯行国法,州县不复畏朝廷官吏尚皆公然迎奉,疲民易悦,岂有不从?若凶徒渐多,而不暴虐,则难以常贼待之,可为国家忧矣。

这段话可以说基本上概括了两宋时代的民间武装抗争的状况,大多数民间的武装反抗是不能与打家劫舍的“盗匪”划清界限的,他们是做不到“不掠妇女,不杀人民”,而且不能杀富济贫的。他们的武装反抗还没有构成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行为”,他们缺少宏图伟略,存在时间都不长,规模也不大,大多旋生旋灭。

在没有新的意识形态传人时,要取得天下,必须遵从并灵活运用传统政治文化。所谓“传统政治文化”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融合兵家、法家、纵横家部分思想意识的综合体,包括其理想主义和操作性两部分。那些秘密宗教不管是属于佛教系统,还是道教、祆教、摩尼教系统,也不管这些秘密宗教在鼓励造反过程中起过如何巨大的作用,它们都不能成为取得天下的工具,都不能把造反者推上皇帝的宝座,并使宝座稳定下来。这一点被无数失败或成功的造反事例所证明。宋代方腊奉行摩尼教、元代的韩山童传播白莲教也仅能在诱掖追随者之时起点作用,太平天国坚持“拜上帝会”,把传统的孔孟著作统称为“妖书”,付之一炬,要靠洪秀全创造的教义(半是耶教,半是游民文化)打天下,虽然太平天国闹的声势很大,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这从反面证明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威力。

武装反抗的第二个结局是被镇压下去,这对统治者来说是寤寐求之的好事,对于造反者则是个悲剧。

武装反抗的第三个前途就是被招安,当造反者的力量还不足以取代统治者的时候,又不想死,如果统治者来招安,这就是唯一的选择,也是自然而然的事。造反队伍中的领袖人物有可能比一般造反群众更热衷于招安,这虽然有企图投靠统治者和往上爬的嫌疑,但须知,把跟随自己造反的群众带出死境也是这些领袖人物义不容辞的职责。招安对大多数参加者来说不是最坏的结局。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意在于说明“招安”这个专制统治者对待民间武装反抗的政策,不管统治者在其中耍了多少手段,而且有些招安也不成功,成为统治者残酷镇压的另一种形态,但造反者对于招安的认同不能完全否定。如果统治者认真执行这个政策,它在历史上也是具有正面价值的。虽然招安是统治者的政策,往往也是他们主动实施的,但应该看到招安政策也是专制统治者无可奈何的一种选择,而不够强大的武装抗争的领导者和广大参加者往往愿意接受招安,以不多的成本换取自己所向往的东西。

宋代一些文人士大夫更希望“招安”最好行于民间武装反抗之前,因为这种政策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国家和百姓,其中最关键的是安抚好可能成为武装反抗的领袖人物。宋代重文轻武的政策不仅使得尚武之风下沉,而且把许多可以为主流社会所用的“豪杰之士”赶到了造反者一边。华州狂士张元(他曾写下“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的诗句)就是一例,当他在主流社会不得意时,科举屡考不中,他便抛弃了家园,跑到西夏,鼓励夏主元昊造反,给宋王朝造成严重的边患。北宋的秦观认为:“臣以为销亡大盗之术,莫大于笼取天下之豪俊。”苏轼对皇帝说得更具体,“昔者以诗赋取士,今陛下以经术用人,名虽不同,然皆以文辞进耳。考其所得,多吴楚闽蜀之人。

至于京东西、河北东西、陕西五路,盖自古豪杰之场,其人沉鸷勇悍可以任事,然欲使其治声律、读经义,以与吴楚闽蜀之人争得失于毫厘之间,则彼有不仕而已,故其得人常少”。而这些人中的“德不足而才有余者,困于无门,则无所不至矣”,因此苏轼主张,“不专以文辞取人”,“别开仕进之路”,并打通“吏”与“官”,使优秀的“吏”可以晋升到“官”,让那些豪杰秀士得以脱颖而出,不至于成为民间造反者的领袖或中坚。南宋末叶的华岳还在!平戎十策中说要注意访求沉沦在社会下层,但又特别具有才能与能量的胥吏、将校、江湖领袖、“山林标准”乃至干犯刑法的罪犯和流放犯,把他们招到主流社会中来。从消极面上说,这有利于稳定;从积极面上说,可以有效地抗御外敌。有眼光的士大夫主张“招安”于出乱子之前,而平庸的统治者只是在出乱子之后,把招安当作不得巳而为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