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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汉初大通胀(3)

对汉帝国来说,战争的代价也是极其惨重的。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卫青收复朔方,费金数千万,山东男丁悉被征发。

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卫青连年征战,仅给将士的赏金就超过了二十万金,要知道当年汉文帝花一百金修个露台都没舍得。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浑邪王率四万人归降,刘彻想派三万辆车马去迎接。但此时,堂堂汉帝国已经连三万车马(民用)都凑不出来了。长安令向刘彻求情,希望能为长安郡留下马种,刘彻却觉得长安令让他丢了面子,一怒之下斩杀长安令,顺带杀了长安市集上五百多个不肯掏钱买马捐赠朝廷的商人。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匈决战。是年,汉帝国共出动十万骑兵,配合作战的步兵、辎重兵有几十万人,此外,还有边境协同出战的十万边民。霍去病、卫青从两个方向出击匈奴,共斩杀匈奴兵九万人。

在经历了长达十一年的战争后,汉帝国终于迫使匈奴流窜到西欧去欺负罗马帝国了。不过,仅此一战,汉帝国也损失了四万多名战士、十一万匹战马。尽管霍去病、卫青是获得了五十万金的赏金,但是,出征的士兵没有领到薪水,原来国库里粮食和铜钱堆积如山,现在早就变得空荡荡……

货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废除了原来民间流通的四铢钱,推出三种新的货币—皮币、白金币和三铢钱。所谓皮币,就是弄了块鹿皮,告诉全国人民,这块皮值四十万钱;白金币则分为龙币、马币和龟币,分别可以兑换三千钱、五百钱和三百钱。至于三铢钱,望文生义,就是重为三铢的钱。

皮币、白金币都是虚值货币,根本就不值钱。白金币是银、锡合金,算是一种金属货币,但也不会达到三千钱、五百钱或三百钱;至于皮币,说好听点是白鹿皮,说听点就是一块擦桌布,这样的东西居然值四十万钱。

为保证三种货币能够流通,刘彻规定凡朝廷的供奉、租税都必须以皮币、白金币缴纳,他不收零钱(三铢钱)。

皮币面额实在是太高,普通人根本用不起,刘彻要求王公巨室必须以黄金向他兑换;白金币针对殷实的小康家庭,必须用足值的四铢钱换取白金币;

三铢钱针对小农,小农要以“一比一”的比例用四铢钱兑换三铢钱……

除了向刘彻交钱,谁也不会真在日常交易中用皮币或白金币,这两种钱代表的价值太高。至于三铢钱,从“文景之治”算起,四铢钱已经流通了五十年,谁也不愿再用这种小钱。

一张上好的鹿皮最多也就两千钱,一块皮币却值四十万钱,利润何止300%。至于白金币,同样是利润超过300%的生意,如果不盗铸,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一年间,为惩罚盗铸货币,朝廷处死了几十万人,民间因为盗铸自相残杀的人更不可胜数。

就这样,仍然是“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

这不是币制改革,而是彻头彻尾的抢劫!不得已,一年后,皮币、白金币、三铢钱就被废除。

有人说,废除皮币、白金币后刘彻开始推行五铢钱。至此,天下风行官铸五铢钱,刘彻第一次在中国货币史上统一了货币。刘彻确实废除了皮币、白金币,此后,汉帝国也确实流行五铢钱,只不过首推者不是刘彻。

此时,民间开始按照交易的标准自行铸造五铢钱。这批五铢钱被称为“郡国五铢”,因为流通的地域集中在诸侯郡国(毕竟,在郡国之中皇室的权威会稍稍得到抑制)。

有了民间自铸五铢钱,三铢钱几乎没有任何市场,就算皇室去市集上买东西也要先兑换成五铢钱。

而且,我还要告诉大家,刘彻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马上顺应形势,开始自己铸造五铢钱。官铸五铢钱币材为紫铜,钱纹、形制都非常精美,绝对是货币收藏中的极品。

由于民间没有掌握紫铜铸造技术,因此不能盗铸。

所以,说刘彻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统一了货币,也是没有错的。

刘彻的五铢钱被称为“赤仄五铢”,一枚赤仄五铢可以抵五枚郡国五铢,赋税、官府供奉必须用赤仄五铢。但紫铜的质量再好,也不可能以一当五,即使刘彻杀掉了几个以郡国五铢作为赋税的郡守,赤仄五铢也仍旧不能在市面上流通。

两年后,赤仄五铢就支撑不下去了。

在货币流通规律面前,不可一世的汉武帝低下了高昂的头颅。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刘彻下令官府上收铸币权,开始铸造发行现在人们所说的“三官钱”,即我们今天见到的五铢钱。

马克思对此作了最为精准的评价:“君主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兵器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还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抢劫无极限

在“不告缗令”的引导下,有钱人很自然就发现了一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渠道—土地!随着商人手中大量的货币迅速转向土地,汉帝国第一波土地兼并运动开始了。结果不言而喻,儒学大师董仲舒给出了那句最精准的评价:“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战争期间,很多事情一定给刘彻留下了很深的记忆,从骨子里,刘彻痛恨有钱人……

元狩二年,匈奴浑邪王归降,他没钱摆谱的时候,长安的商人没有给他钱。

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卫青、霍去病即将征伐匈奴,国库却不足以支撑这次大战。刘彻再次要求天下富人捐出自己的财富,每家富人要捐出自己财产的3%~5%,这在历史上被叫作“算缗令”。然而,一年来只有一个叫“朴适”的牧羊人愿意捐出二十万钱。

刘彻收缴了这二十万钱,封朴适为中郎,赐给他徭役四百人,将朴适的事迹宣谕天下,希望天下富人能以此为榜样。然而,直到元狩四年决战结束,刘彻也只收到这一笔捐款。天下富人争先恐后地隐匿财产,唯恐露富。

汉匈之战刘彻胜利了,虽然帝国国库空虚,但刘彻花钱也丝毫没有收敛:在宫内修昆明池、柏梁台,建章宫更是;为羽化登仙,做了一个铜质盛露水的盘子,居然高达二十丈、直径七丈……征伐南越,设十五郡,征伐西北,设两郡;最离谱的是,刘彻喜欢大宛宝马,发二十万士兵征大宛,得汗血宝马数匹……

这些,都需要钱,需要很多钱。就是贵为汉武大帝,赚钱也很不容易。既然不能靠货币减重赚钱,那么就撕下所有伪装,直接去抢吧。

公元前120年,刘彻想到了一个在今人看来简直匪夷所思的办法,为推行“算缗令”出台“告缗令”告发隐匿财产的人就可以获得对方财产的一半,另一半则由帝国没收。

此令一出,帝国所有人都为之疯狂,也彻底改变了财富获得的轨迹—如果能靠欺诈获得财富,谁又肯去创造财富呢?

“告缗令”确实让帝国,帝国的掠夺之手遍及每一个角落,富裕的人家几乎被一扫而空。

偶然剩下几个富户,是因为在“告缗令”之外还有一个“不告缗令”只要向边关捐赠一定数量马匹,或者一定数量粮食,就可以不被“告缗令”追究,不被“告缗令”

追究的前提是这家人没有现钱,所有的财富都集中于土地。

从古至今,很多人批评“告缗令”是赤裸裸的抢劫、败坏社会风气,却很少有人提及“不告缗令”。

在我看来,两者相比,“不告缗令”更为恶劣。

战争时期非比寻常,朝廷迫不得已出台“告缗令”情有可原。总有个把富户通过种种渠道逃脱“告缗令”,而且,将来总还会有富人出现。问题是,“不告缗令”把所有的货币都引到了一个方向—土地。只有在捐赠后购买土地,才有机会躲过帝国的“告缗令”,才有机会从帝国得到低利率贷款。于是,大家宁可去购买土地,也不愿意捐款给刘彻。

既然你还是不愿意给,那我就直接抢吧。

在推行“三官钱”的同一年(公元前113年),朝廷宣布:官方上收铸币权,民间不准铸币;收缴全国所有铜矿,上收煮盐、铁矿、货物运输权……

这在历史上被称为“盐铁官营,均输平准”。

文景之时没有农业税,煮盐、铸铁、铜矿、运输为帝国财政提供了所有经费,这些产业都是帝国的支柱。对帝国来说,这些产业不仅意味着税收,还创造了很多富豪、很多财富,最重要的是,这些产业吸纳了帝国的顽疾—流民。

每个人都要生存下去,西汉最常见的谋生方式就是种地,失去了土地的人,就是中国历史上一群特有的人—流民。流民没有土地、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户籍,属于“三无”人员。

但是,流民也要活下去,他们必然要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帝国没有垄断所有营利行业的时候,他们可以去煮盐、冶铁、采矿,还可以搞运输。《盐铁论》记载,当时的大盐商雇佣人数在千人以上,一个劳动者的收入足以买到一个六口之家的粮食。

—现在,帝国垄断了赚钱的行业,从事煮盐、冶铁、铸钱的普通人变得无所事事。刘彻为了省钱,让垄断行业的劳动力都来自徭役和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现在这些行当不再允许“三无”人员在此生存。

现在,帝国垄断了赚钱的行业,从事煮盐、冶铁、铸钱的有钱人同样无事可做。有钱人不用四处流浪,他们手中的金钱却要寻找一个去处:货币的本性就是要寻找低风险、高收入的回报。

在“不告缗令”的引导下,有钱人很自然就发现了一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渠道—土地!随着商人手中大量的货币迅速转向土地,汉帝国第一波土地兼并运动开始了。

结果不言而喻,儒学大师董仲舒给出了那句最精准的评价:“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对汉帝国来说,土地不仅仅是一种商品,还是维持万千小农生存的基础。从刘邦到“文景之治”,汉帝国维持了五十年的兴盛,一部分原因是工商业发达,更重要的、基础的则是每个小农都有土地,能给工商业者提供稳定的市场和社会环境。

现在,帝国的土地集中到有钱人手里,小农也就失去了谋生之路。

不过,这里要说,这不是最坏的结果,毕竟商人买了土地也要请失去土地的农民来耕种,人民还不至于变成流民。

可怕的是,让商人无事可做的人,不是市场竞争者,而是“官商”。这些人,是商也是官,故称“官商”,官在前,商在后。为了垄断盐铁、运输、酒业,刘彻增设了很多机构,汉帝国的官僚机构空前膨胀。他们垄断了各种赚钱的买卖,对胆敢入侵其领域的普通人处以极刑。

商人要生产、要经营、要赢利;官,不需要生产、不需要经营,赢利很辛苦,过程也很漫长,抢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捷径。官商已经完全具备了抢劫的能力,无论什么破烂东西,我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这不是抢劫莫非是慈善?

史书记载,官营铺造出来的镰刀,据说割草都嫌钝;现存文物中有一种大铁犁,特点是个头特别大,大概有一米多高,因为,这样的东西价格可以卖很高。

这哪里还是农具,简直就是一堆废铁。这样的破烂一样要卖给国人,反正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在没有任何竞争的情况下,官商迅速染上了帝国官场习气。自此,官与商一体、权与利结合,所谓。当然,这些官商都能迅速各自把持一块地盘,完全把民间经济消灭干净。

更可怕的是,垄断地位赋予了官商大量的金钱,这些人同样冲入那个致命的市场—土地。《汉书》记载了各种各样的帝国官僚购买土地的情形:下至水衡、少府、大农、太仆,上至三公九卿,无不。

据《汉书》记载,红阳侯王立是皇帝的舅舅,他强占了南阳几百顷土地,接着又将这些土地卖给了官衙,此投机倒把行为让王立赚了一亿个铜钱。有人曾经作过测算,一枚铜钱在当时可以买到一升小米,这笔生意的纯利折合成今天的人民币至少是二亿六千万元。如果考虑到汉代粮食的稀缺性,这笔生意的利润又远远高于二亿六千万元。

就算是二亿六千万元,放在今天是一个什么概念?盘剥如此暴利,又有多少人会无家可归?

汉武帝打击了商人和工商业者,却培植出一批比商人更为可怕的人。单纯的商人、地主或者有钱人,很快被官商挤出去。

现在,丞相、王侯、大夫才是帝国真正的有钱人。此后,历朝历代都没有摆脱官商的窠臼,工商业永远成了附属于封建官僚集团的牟利之道。自此,富人必须先是官僚,然后才能集官僚、商人、地主身份于一身。

与普通商人、地主不同,官商对金钱的渴求根本没有止境。毕竟单一的商人、地主或者官僚都有自己的规矩,就算欺行霸市,商人的价格也不能贵到离谱;就算地租再高,也不能不让小农生存。

“商人+地主+官吏”就完全不一样了,此时整个社会的财富规律已经转变,人们不再热衷于生产财富,而是想着如何去抢劫财富。

《汉书》这样记载当时的汉帝国:亡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

行虽犬貔,家势富足,列田畜者弥郡国最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断绝了人们正常的求利空间,一定会有另一种非正常的牟利方式出现。在西汉历史上,这批通过非正常手段致富的人也有一个专属名词—“豪强”。

帝国最有势力的人群是封建官僚,民间精英一定会找到渠道结交帝国高官,成本则是最底层小农的生命与鲜血。最初的豪强多来源于当年被官府挤出的富豪,这些人是帝国的精英,也是创造财富的先驱,既然不能以合法的方式牟利,那么他们也就必然同流合污:勾结官府欺压小农、强买强卖土地、使用暴力抢夺小农身上的最后一枚铜钱……

所谓“豪强”,说白了就是中国第一代黑势力,他们剪断了维系小农生命的最后一根游丝。

公元前106年,四十万流民突然涌入了汉帝国的首都长安,全国无家可归的人则超过了百万。毕竟长安是帝都,这里人多、事多、钱也多,或许帝国的皇帝和官僚不能把手伸到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或许这里还有一点空间能养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