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经商三智
6015500000024

第24章 做生意——套路越多,生意就越旺(3)

为了进一步迷惑来访者,房主如捧圣器一般,拿出一个土黄色的金属盒子,并指着盒 子说:“这是十多斤黄金铸成的,就凭这个盒子,都要值十来万元。”他打开盒画,拿出三张印有花花绿绿各式图案的纸片,指着印有飞机图案的一张说: “这就是3亿美元股票的正券,飞机图案表明在全世界都能通用。随即又拿起印有八角形宝塔的一张说:“这是股票的副券,上面的中国风景,是美国花旗银行在中国的标志。”接着,将另一张印有三绺胡须老人头像的纸片,在来访者面前一晃说: “这是保护券,当时国民党主席的这个老头,就是3亿美元股票的中国保护人。”当有人激动地要去拿股票时,房主赶忙挡住,声称不能弄脏了,将 “股票”放进盒内,又拿出一卷铜钱大的磁带说:“这是录音带,上面有1935年发行股票进花旗银行总裁和中国保护人的对话录音。”有人要听录音带,房主借口没有录音机,而且以录音带里讲的是外文,你们听不懂为由搪塞过去。

如引这般,经过房主人绘声绘色的表演,来访者个个像着魔似的都想对这张股票染指。于是房主人把话锋一转说:“这3亿美元的股票,是解放前一个大官员买的,他现在已经80多岁了,无儿无女,本人又不想出面招惹是非,只要3万元钱就愿意出手转让。我没有这么多钱,只有靠大家凑钱入股买下来,向国家献宝,领得30万元资金后,按股分红。”听如是说,来访者纷纷掏钱入股。用同样的手法,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房主人就接待了十来批类似的入股者。

正在此时,一个叫张保民的游手好闲之徒,听到了“3亿美元股票”之事,便灵机一动,觉得浑水摸鱼的机会到了,不如装扮上面来人,吓唬藏宝人,不论真假他都得合作的。于是,租乘一辆上海牌小轿车,直奔藏宝者家中,单刀直入地说: “我是上面派来收集股票的特派员!听说你有一张3亿美元的股票,须经我鉴别一下。”

房主人见此人来头不小,不敢怠慢,只得将那个盒子拿出来,让张保民逐件 “鉴定”。张保民边看边连连声称:“真的!真的!”房主人见来者与自己是一路货色,便放下心来。于是一拍即合,演出双簧戏:张要房主人向上 “献宝”,他还假装向上面发电报,汇报宝盒和股票情况。而且对前来探宝的人谎称,凡是对献宝有贡献的人,还能得到政府发放的四种特殊证件:一是全国风景区免费游览证;二是各种紧俏商品优先供应证;三是私人财产保护证;四是大中城市户口迁移证。

从此,“上面特派员已来川收集股票”的说法在20多个县市流传开来,而且越传越离奇,水越搅越浑,风波越掀越大。借着这股 “献宝”浪潮,这位房主人又先后制造出 “500万美元”、 “100万美元”的各种股票和小号金盒子。在这股 “献宝”狂潮中,又出现一些无孔不入的 “二道贩子”,冒充上级派来的官员,四处游说招股,从中牟利。

1981年12月11日,公安人员直捣贼窝,抓获了制造“亿元股票”骗局的周世洪和冒充中央特派员的张保民等一帮案犯。经查,这伙骗子借以在20多个县兴风作浪,诈骗了近十万元巨款的 “宝物”,只不过是自己制作的粗劣道具而已。

上面一例所讲的浑水摸鱼,是行骗人故意把水搅浑,把局面搅乱 ,把事情搞 “玄”,自己便乘混乱时机捞一把。搅浊水后再捉鱼的事例在经营中屡见不鲜,其实这其中的机关并不深奥,但为什么就是有人甘愿成为被捉之“鱼”呢?关键就是 “注意”不够,总想贪得小利!

你点炮来我和牌

在市场竞争中,使用别的名牌,打自己的天下,有两大明显的好处:一是可借力起飞,打开市场;二是在名商标高质量标准的监督下可以促进和保证产品的质量,当然,要想以此开拓市场,第一步先要得到名商标的使用权。

西方一位著名企业家曾经说话,一个企业如果能够“合法而巧妙”地获得或使用已声誉显赫的、但却属于别人的商标,它就必将有朝一日声名显赫起来。

德国某公司是生产监测仪器的大型企业。它所拥有的TCP商标享誉世界,每年因此使销售额达两亿马克。这项技术在我国还比较落后,靠自我研制、发展将严重滞后。

我国某监测仪器设备厂通过研商,准备与该公司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引进该公司设备,并使用该公司拥有的TCP商标。中方预计,如果能够获得该商标使用权,将为企业商品在短期内打开国际市场创造极好的前景。最终,他们如愿以偿了,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智慧的辛苦。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财富与生命,名牌商标就更是如此。外国企业对待自己的名牌商标视同身家性命,无不千方百计加以保护,要想获准使用往往颇费周折。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最最看中合作方的信誉的实力,而获得外方名商标拥有者的信任是能否达成合作的送键一步。德方参加合作谈判的首席代表就曾对中方谈判人员公开宣称:“我们要把高贵的商标让具有高贵企业品质的人来使用。”

德国人不是傻子,他几代人辛辛苦苦创下的名牌,怎肯轻易假恩于人?你要取得他的信任,光有使用的真诚、操作的严肃还不够,你还必须使其一开始就看到你给他带来的实际利益。此时,你就必须 “开宗明义”能退便退,以退待进,一开始就把外方的利益和你的信任度结合起来考虑才行。这样才会有一个今后友好合作的开端和讨价还价的基础。

表现你的信任度不是你嘴上信誓旦旦就能让外国人相信的,你要寻找机会,在其最敏感和关注的问题上作文章。在草拟合同时,由于外商不太熟悉我国有关商标的法律,把商标使用许可认同为商标转让特许,如果这样写入正式合同,生效后如双方出现矛盾纠纷较起真来,对外方是极其不利的。因为商标专用权使用许可,不意味商标专用权的转移,只是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条件下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他仍有使用此商标的权力。而商标的转让一般意义是指整个商标权的转让,转让人转让后不再有继续使用此商标的权力。这是一个有重大区别的法律问题。中方发现这个错误后,立即抓住这个机会,表现中方的公正姿态,向外方指出,及时更正了这个严重失误。中方提醒其更正后,外方才 “醒过梦儿”来。外方很感动,称赞中方是光明正大,真诚合作的伙伴,很快结束意向谈判和调研阶段,进入实质性谈判,并就此提出有关补充条款: “商标合作权的归属虽允许中方使用,但商标专用权永远属于TCP公司。同时提出,TCP商标非经外方公司同意不能再转让他人”。中方此举,即体现了我国商标法的精神,又取得了外方的高度信任,同时也为先退后进的策略铺平了道路。

TCP商标是信誉度很高又被世界许多国家承认的名标,但还需不需要在中国注册登记?外方代表认为TCP商标已在一些国家注册,属于国际注册商标,不必在中国另行注册。但必须经过我国商标管理部门的注册才受我国法律保护,这不仅是个技术问题而且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问题,国家没有尊严,企业又如何能在今后与外国人的使用中挺直腰杆?因此决定必须据理力争。

外方代表以为中方不熟悉国际有关公约,拿出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有关条款压制中方:商标的申请和注册条件,在本联盟各国由基本国法律决定。方外之意,中方无理由坚持在中国注册。中方立即指出 “巴黎公约”的确有此规定,但条约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在原属国正式注册的每一商标,本联盟其他国家也应和在原属国注册那样,接受申请和给予保护。各国可以要求其提供原属国主管机关发给的注册证书。实际上已经说明在联盟的其它国家 (中国为成员国)也还有必要申请注册并受该国法律管辖与保护。中方又严正指出,在中国境内的合资企业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是不容争辩的。中方对国际公约的谙熟和维护主权、法制尊严的态度使外方惊叹和折服,不得不同意在中国进行申请注册。外方由此不仅提高了对中方的信任度,而且再也不敢小视中方,他们不得不坦言: “棋逢对手,棋逢对手!”

中方 “借”用外国人商标,当然是有求于人,但必须求而有度,保证自己使用这一商标所应获得的利益。但如何确保这些利益的实现呢?对方作为TCP商标的所有者时常摆出唯我独尊的救世主架子,对中方使用此商标进行了诸多限制。他们提出,外方如发现合资公司产品达不到标准,有权令合资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有权终止特许证,对认为不合格的产品将予以销毁。外方的这一要求实际是一种无条件的绝对限制措施,如照此办理,中方必然处处被动,时时有可能受制于人。中方据此,在立场上采取了针锋相对的策略,但在具体问题上采了迂回灵活的方法。

中方明确指出,合资企业已不是TCP公司,它是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己的组织、章程、机构的的企业。外方只是合资一方,不能独揽大权、干涉支配企业内部事务。外方自知理亏渐有收敛。中方趁外方锋芒稍弱之机,立即就具体问题提出建议:合资企业只有TCP商标不利于产品经营和市场开拓。万一出现次品,也会直接影 TCP声誉,因此,除用TCP商标外,企业还可拥有自己的商标;并可使用TCP以外的第三者的商标;合营公司和第三者的商标可以同时用于同一种产品。中方在这个问题上直捣外方痛处,抓住外方维护其商标信誉的心理说服对方,使对方陷于自相矛盾之中:既想进行商标垄断,又怕影响自己名声,最终只能掂量轻重,接受中方建议。而此一举使中方从使用外方单一商标的钳制下解脱出来,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外方的控制,也在经营、销售活动中为自己留了 “后手”,获得了更多的主动权和灵活性。可谓击其要害,一举多得。

外商凭仗名商标漫天要价是其最大限度回收商标效益的常用手段。TCP公司也是如此,他们提出,在 “特许证”合同执行期间,合资企业支付给外方商标使用费每年140万美元。如果按外方要求,合资企业就又要负出一笔巨大的款额,这样,使用外方商标就无多大赚头。怎么办,中方经反复谋划,决定不采取强硬态度,而是动之于情理使之收回这个要价条件。中方首先向外方指出,作为合资企业,外方是合资一方,合资企业创建初期,中外双方必须积极扶持,不能在一开始就给其发展增加压力。中外双方是同舟共济、生死相依的关系,强调外方责任,使其从企业发展大局来看待此事,亦即从自身利益关系来看待此事。这一招十分有效,外方态度开始松动,提出只要50万美元使用费。中方看到德方已经妥协,又采取依法据理力争的方法,向德方明确指出,中方使用TCP商标,已经支付了一笔巨大的技术转让费,根据有关法规和惯例,商标费应认为已计入技术转让费用以内,不能另行收取。在法律与事实面前,外方只好一退再退,放弃了收取商标使用费的要求。这个要求一经放弃,基于此项要求的诸多附加条款如 “费用周期”、“酬金利息补偿”等也就随之一概取消了。

在产品质量监督问题上,中方也采取了类似上述的“把你拉过来站在一起共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外方提出,如果外方发现产品技术不过关,外方有权停止合资企业使用 TCP商标直到终止合同。对此,中方指出,外方维护其商标信誉是可以理解的。但合资企业的设备、技术都来自于外方公司,对合资企业产品质量应负有更多的责任。要想从根本上维护TCP商标信誉,仅靠增加限制性条款是不够,更积极的办法是外方如何协助合资企业加强管理,培训和监督,帮助提高产品质量。中方这个意见合情合理,外方没有推卸责任的空子可钻,最终也只能放弃了原来的苛刻条件。

外方认识到中方的确是不可小视的一个合作对手,而这样的对手才是有力的合作伙伴。外方因此将原来五年的使用合同期限延长至30年,使中方使用外方名商标的长期稳定和长期利益也得到了有力保证。

让别人点炮,自己和牌,这种借船出海的方法是迅速壮大自己的捷径。

§§§第二节 不可经不起 “电闪雷鸣”

不能冒险,就没有利润。卖茶蛋,风险不大,但你能几毛钱几毛钱的攒吗?因此要能有风险意识,即使电闪雷鸣、风雨大作,自己要该干啥干啥。你乱了阵脚,还能干好什么,你的对手巴不得你手脚麻木、一蹶不振呢!

洗衣洗领 ,抓鸡抓翅洗衣服关键是洗领子,因为领子最脏,抓鸡要抓翅,因为翅膀是鸡的关键部分位,其实,经商何尝又不是这个道理。

你的生活非常紧张,开会、电话、看文件、见客户,整天忙个不停。你把精力发挥到极限,回到家筋疲力尽,倒头就睡,隔天一大早就起来,然后又开始忙碌的一天。

你的效率惊人,每天都可以做一大堆事。但有时候心里不免自问:“所为何来?这样忙碌的意义究竟何在?”真的连你自己都没有答案。

你觉得自己好像快被撕成两半。家庭对你而言很重要,但工作也不能忽视。费尽心力想要两头兼顾,心里总是矛盾得不得了。人,真的能做到家庭事业两全吗?

时间根本不够用。公司股价节节下降,董事会和股东像一群蜜蜂一样叮得你满头是包。同事们争权夺利,你总是担任和事佬的角色。另一方面,负责公司的品质提升计划,也让你倍感压力。偏偏属下士气低落,你又因为没有时间倾听他们的心声而感到愧疚。更糟糕的是,家人总是看不到你的人,几乎把你登报作废。

很多人心里的罗盘常与时钟有很大的时差,也就是说,我们并不是依照自己对事情的重视程度来安排时间顺序的。传统的时间管理一味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做最多的事,结果不但无补于时差的拉近,反而欲速则不达。

“把最重要的事视为当务之急”是人生一大课题。每个人几乎都会被理想、责任、别人的期望撕扯得痛苦不堪。每一天每一刻,我们都必须面对 “如何善用时间”的挑战。

做一只好猫,还是看你能不能排除干扰,只做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当你知道了自己最重要的人生价值所在,那么下决定就易如反掌了。一个射击运动员,当然不能把主要时间花在下围棋上,这是不争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