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爱悦与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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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他们的空间(4)

这种介入使得在单位中的异性之间性表达受到极其严格的规训。这种规训不是指单位禁止异性职工之间的谈情说爱,而是指单位要求职工两性关系必须“正当”,不得违背社会主义婚姻性爱要求,而且职工得自觉按照此要求规范自己的性爱婚姻行为与关系,甚至多数职工认可这些规范,把这些规范内化为思想境界和行为准则。这些规训技术产生一系列“非意图的后果”(unintendedconsequences)。这些效果并不是政策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本意,但是这些效果的产生与相关的政策法律有直接关系。这些“非意图的后果”可能还目互矛盾和并存,呈现纷繁驳杂的态势。

不可否认,单位的微观的性规训技术不是明确、精准和单一地针对相同性别的人之间的爱情或者性行为·’大多数的规训技术,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是为了规训异性欲望和行为。但是对于同性欲望和行为而言,这些技术产生诸多的“非意图的后果”。第一种后果是,在欲望对象性别方面,以自由恋爱、专一排他、男女平等原则指导下的异性欲望和异性婚j!因被认为是唯一、自然、正当和合法的爱情与婚姻模式。任何违背这种模式的欲望、行为或者人都划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生活作风问题。个人的恋爱和婚姻的选择不仅仅选择个人的家庭生活伴侣,同时在选择政治路线和阶级立场。在如此模式中,有同性欲望的人会认为自己要么不正常、变态,要么受到不良文化甚至是反动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害怕甚至痛恨自己的这种欲望倾向,想方设法戒除或者隐藏这种欲念和行为。第二种后果是,这些规训技术使得两性情感交往模式在实际运作中趋向极端的单一化:要么是恋人关系,要么是夫妻关系,其他形式的男女亲密交往都是可疑的;这就使得个人平常与相同性别的同学、同事、工友交往更多。这同时使相同性别的人之间爱欲表达或者同性性行为发生得以可能,尤其是在单一性别为主的学校、工厂等场合中。第三种后果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主张恋爱和婚姻是自己做主的事情,反对包办强迫婚姻,这给具有同性欲望的人不和异性恋爱结婚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那些具有同性欲望的人可以以此为正当依据并以其他事由为借口选择单身或者与其相爱的人同住。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具有同性欲望的人都在事实上独身或者与爱人同住,而是说,对于具有同性欲望的人而言,这种法律规定提供了实践的可能性。

这些非意图的后果对于具有同性欲望的人而言是具有不同甚至矛盾的意义和价值的。它们既遏制同性欲望又便利同性欲望。具有同性欲望的单位人就在诸多纷繁而矛盾的法政效应的夹缝之中生存。小说《似水柔情》一开头就将故事发生的场景放置在小史的工作单位--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交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摸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单位是没有个人隐私的地方,是容不得个人隐私的地方,是要求其中每一个人透明可见的地方,是要求其中每一个人遵守常规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小史的老婆点子也是警察,与他在同一个派出所上班。而小史恰恰在派出所里通过与被他抓住的同性恋者阿兰多次对话后才逐步发现自己是同性恋者。在这小说中,单位是“家”的隐喻,因为小史和他老婆同在一个单位,而且在小说的尾声,他老婆和派出所所长说不让小史值夜班。所长隐喻“家长”。

单位是家;家是单位。家事与公事合二为一。小史与阿兰的爱情是双重背弃:背弃了小史的老婆点子;背弃了小史作为警察的职责,或者说背弃了单位。小史是一个集诸多矛盾于一身的人物:他有同性欲望,但是他已经与异性结婚成家,即使他似乎在结婚之后,尤其是遇到阿兰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同性欲望;他是一名警察,但是爱上一个被他抓住的同性恋者。一个离经叛道的人是“贱人”。

“小史开始体验自己的贱:他环顾这间黑洞洞的屋子。白天,在这间房子里,没有一个人肯和他面对面说话。除此之外,喝水的杯子最能说明问题。派出所里有一大批瓷杯子,本来是大家随便拿着喝的,现在他喝水的杯子被人挑了出来。假如有人发善心给大家去刷杯子的话,他用的杯子必然会被单独自挑出来;而假如是他发善心去刷杯子的话,那些杯子必然会被别人另刷一遍。这些情况提醒他,他已经是这间房子里最贱的人了。”

艾华(HarrietEvans)指出当代中国社会有一种对同性恋的观念,卩“无论是被表现为身体疾病、精神疾病还是性反常,和卖淫一样,同性恋成了一种污染源,一个外部罪恶和腐朽的东西企图进入中国的主要渠道。同性恋标志着‘进步’的负面可能性和来自国外的恶意的影响”。在以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己任的单位和单位职员承担着防控“传染”的功能和职责。所谓不良欲望和行为,也就是“贱”,被认为如同病毒一般会传染,即使传播途径不甚明了,但是划清界限,拒绝接触,甚至连喝水的杯子都得分开,是保持肌体健康纯洁的常规方法之一。把“不良”欲望与行为当作传染病病毒,如此隐喻将同性性欲与关系妖魔化和恐怖化。这种隐喻通过“自然化”方式将同性欲望和关系“非自然化”。

传染性病毒被认为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但是以“恶(毒)”的形式存在。通过将同性欲望和行为比喻为传染性病毒,表面上似乎将之自然化,然而实际上使同性欲望和关系被外加了多重负面意义,造成“存在即是合理”的命题不适用,这就使之“非自然化”。这种非自然化后果的符号就是“贱”。贱,是下贱、低贱,是一种地位和评价。“贱”成为小史所在的空间赋予小史以及小史自己亲身认识到的意义和价值。

“贱人”如同传染病病人,需要隔离,即使不能治疗或者治愈。隔离既是为了健康人的利益,也是为了病人的利益,因为或许原先环境存在着传染源,或者诱病因素。即使不能确定传染源或者致病因素,隔离也可以切断传播途径。在小说《似水柔情》结尾处,“另一个警察从外面进来,说:还没走啊。小史告诉他说,他值夜班。对方则说:所长说了,以后不让你值夜班了。小史说:为什么?对方说:你别问为什么了。不值夜班还不好吗……小史立着说道: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那个警察答道:不知道。少顷又说:还用和你说吗。后来他(这位警察因为值了额外的夜班,有点不快)说:别不落忍。反正你就要调走了。同事一场,替你值几宿也没啥”。

“调走”是通过行政手段将单位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岗位。对于“有病”的工作人员而言,“调走”就是隔离的一种表现形式,意味着从原有的场所隔断脱离出来。正如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体携带者的隔离可以强制实施,作为人事措施的隔离往往不经被隔离人同意。完整意义上的“隔离”是脱离旧地,进入新地的连续过程。最为尴尬和无奈的境地是离开原先单位,但是没有新单位可去。而小史就是处于如此困境之中。当小史问同事将要调到哪儿的时候,“那个警察说:不知道。反正这公园派出所对你不适合。

听说想派你去劳改农场,让你管男队,你老婆不答应,可也不能让你去管女队啊。算了,不瞎扯。我什么都不知道。从这些话里,我们知道了同性恋者为什么不堪信任:既不能把他们当男人来用,又不能把他们当女人来用--或者,既不能用他们管男人,也不能用他们管女人。”小史的困境是在一个以异性恋为唯一规范模式的单位中同性欲望的困境。被建构为“不男不女”的同性恋者在一个异性恋正统制的空间中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同性恋者表现出来,甚至明示承认自己有同性欲望和行为,那么他有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法纪、政纪的处置·,另一方面,如果同性恋者不表现出来或者不承认自己有同性欲望或者行为,那么他有隐瞒私念,对自己的“罪错”,对自己的“不良癖好”的认识和反省不深刻的嫌疑。

于是,作为明规则的异性恋正统制产生了一种同性欲望空间规训的“潜规则”只要同性恋者不说自己是同性者,性者不在出性(如,性者不在单位里向同事提及自己的同性恋情),那么单位可以对同性恋者“包容”,单位不会干预、惩戒他或者她的“作为隐私的同性恋”。这种潜规则在刑法不再惩罚成年同性之间在私人场所中的自愿的性行为后对利益相关方的效应越来越强大和显著。这种潜规贝IJ背后的逻辑是,一方面,同性恋是一种个人隐私,法律不应该干涉,更不应该惩罚·,另一方面,因为同性恋是一种个人隐私,所以它的表达只能在私人空间中进行,不能在公共场所中表现出来。依照这种逻辑,单位是公共场所,不是私人住所,所以作为隐私的同性恋应该予以克制,更不能表现出来。这种逻辑和由此产生的潜规则造成“作为权利的隐私”转化成“作为义务的隐私”,使得对自己同性欲望不为人知成为有这种欲望的人对于单位的义务,成为同性恋者在单位对自己性倾向保持沉默的“封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