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爱悦与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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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承认的政治与认真对待权利(7)

2001年4月11日,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五个郡的十四个人在该州初等法院对该抑I卫生局和卫生局局长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不给原告和其他合格的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书,不让他们享有民事婚姻带来的法律和社会地位及法律保护、福利和义务是违反马萨诸塞州法律的”。起诉时,0岁的原告GloriaBailey和55岁的LindaDavies已经是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固定伴侣;49岁的原告MaureenBrodoff和52岁的EllenWade是生活了二十年的固定伴侣,和她们12岁的女儿住在一起;44岁的原告HillaryGoodridge和43岁的原告JulieGoodridge是十三年的固定伴侣,和她们5岁的女儿生活在一起;35岁的原告GaryChalmers和37岁的RichardLinnell是十三年的固定伴侣,和他们8岁的女儿以及Richard的母亲生活在一起;6岁的原告HeidiNorton和36岁的GinaSmith是十一年的固定伴{吕,和他们两个5岁和1岁的儿子生活在一起;41岁的原告MichaelHorgan和41岁的DavidBalmelli是生活了七年的固定伴侣;57岁的原告DavidWilson和51岁的RobertCompton是生活了四年的固定伴侣,并且他们一直在自己家里照顾David病重的母亲,直到她去世。原告中有公司高级经理、律师、教师、医生、投资银行家和计算机工程师等。其中很多人积极参与当地教会、社区和社会团体的活动。他们采用了各种可以采用的法律手段(例如,联合收养、委托、不动产共有)来保障他们的关系。每一个原告都表明了希望与其伴侣结婚的意愿,希望能通过婚纟因公开宣示他的关系并获得婚纟因给予已婚伴侣和子女的法律保护和福利。

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卫生局的职能主要包括对人口指标的监督和数据的登记,负责结婚证书颁发和婚姻登记数据保存,负责发布市镇办事员和登记员颁发结婚证书的相关政策和程序。2001年3月和4月,各原告向有关婚姻事务管理机关申请结婚许可证。但是,办事员或拒绝接受结婚意愿通知表,或J巨绝颁发结婚许可证,理由是马萨诸塞州不承认同性婚姻。由于在马萨诸塞州,取得结婚许可证是民事婚姻成立的先决条件,所以拒绝颁发结婚许可证就等于将他们排除在民事婚姻制度之外,从而也排除了婚姻所附带的社会和法律保护、福利和义务。由总检察长代理的卫生局承认他们有拒绝颁发给同性伴侣结婚许可证的政策和行为。经过各下级法院审理裁决,最终,这起案件上诉至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作出有利于同性伴侣的判决。“本院要处理的问题是根据马萨诸塞州宪法,州政府是否有权拒绝给予一对想要结婚的性别相同的人民事婚姻所规定的保护、利益和义务。本院认为,州政府无权拒绝。马萨诸塞州宪法肯认所有人的尊严与平等。马萨诸塞州宪法禁止创设二等公民。”该院强调,“对于一个愿意和同性别的人缔结亲密、排他的关系的人而言,如果他不能获得民事婚j!因的保护、利益和义务,这是任意剥夺他在我们社会一个最有价值、最受珍视的制度中的成员资格。这种排斥违背尊重个人自主权和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宪法原贝IJ。”该院指出,主管婚姻事务的政府机关不能提出充分理由支持其同性婚姻的禁令。

“这一婚姻禁止令给一个真实存在的社会群体带来了极不合理的创伤和困难。一方面是绝对禁止希望建立民事婚姻关系的同性伴侣的结婚资格,另一方面把这种禁止归因于对公共健康、安全或社会福利的保护,但在这两者间却找不到任何必然的联系,这说明婚姻禁令的根源在于对同性恋者(或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人)固有的偏见。‘宪法不能控制这种偏见,但它也不能容忍偏见。各种的个人成见或许超出了法律的管辖范围,但法律不能直接或间接地赋予它们效力。’民事婚姻所伴随的保护、福利和义务只允许异性伴侣获得,这违反了马萨诸塞抑丨宪法规定的个人自由和平等权的基本原贝IJ。”

就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问题,该院指出,“有一种论调认为,由于州在作为一种具有稳定功能的社会结构的婚姻制度中有强大的利益,因此只有立法机关才能控制和界定婚姻制度的边界;因而,我们选出的议员可以正当地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之外,以此向抑I全体公民保证:1)我们的婚姻法的各种福利只能是为了创设和支持一种立法机关认为的抚养孩子的最佳家庭境况;(2)州不承认同性恋家长与已婚的生身家长相同。这些观点都是不准确的。马萨诸塞州宪法要求立法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并且不能僭越一定的界限。决定是否符合一定标准以及是否僭越一定界限是法院的职责。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定这些界限要看是否有合理的根据,从而认定法律起到合理的效果。在确定是否存在这样的合理根据方面,立法机关进行初步审查,而法院进行最后审查。认为法院篡夺立法机关的职权,是对司法审查的性质和目的的误解。我们非常尊重立法机关在决定社会和政策问题方面的职权,但决定宪法问题是法院的传统和固定的职责。”州立法机关可在一百八十天内根据该判决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2004年5月17日起,马萨诸塞州政府开始受理同性婚因登记。

同性恋:亚文化与亚政治

在《同性恋亚文化、一书中,李银河认为,“同性恋作为一种亚文化(subculture),有它独特的游离于主流文化的特征;同性恋者作为一个亚文化群体,具有独特的行为规范和方式。”然而,“‘亚文化’是一种唯名论的抽象,是根据出于一定目的强调我们选定的若干特征,把许多个人组织起来的一种纯粹的任意方式”。“亚文化”是一种社会学拟制(fiCo),正如“法人”是一种法学拟制。指出“亚文化”作为一个概念的拟制性,不是为了否定“亚文化”的实在性,而是为了强调“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个人”之间的界线并非实际存在而且泾渭分明,是为了强调“亚文化”的意义的任意性、相对性和流动性。尤其在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对于“同性恋亚文化”与“主流文化”而言,它们之间与其说有更多的差异,不如说有更多的相同,而且如此相同以致主流文化看不到或者几乎看不到个体形式的“同性恋者”的存在,更看不到群体形式的“同性恋亚文化”。甚至连很多同性恋者,尤其在前互联网时代,也看不到其他“同性恋者”和“同性恋亚文化”。自二十一世纪起,互联网在中国社会兴起和广布,这极大便利了同性恋者之间的联系。互联网联系的无界性、匿名性、互动性、即时性和虚拟性使得互联网成为中国同性恋者生存的新世纪的基本媒介和载体。基于或者源于互联网的同性恋亚文化成为中国新世纪同性恋亚文化的原型。

“亚文化”为“亚政治”(ub-politics)的产生提供了可能。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认为,“亚政治区别于‘政治’表现在:首先,居于政治体系和法团主义体系之外的行动者也可以出现在社会设计的舞台上(这个群体包括职业团体和行业团体、工厂、研究机构和管理阶层中的技术知识界,熟练工人、公民主动权、公共领域等)。其次,不但社会和集体行动者而且个人也可以与后者相互竞争,争夺新兴的政治塑形权。”也就是说,“亚政治意味着从下方塑形社会。作为亚政治化的后果,从前未卷入实质性的技术化和工业化过程的团体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在社会安排中取得发言权和参与权,这些团体包括公民,公众领域、社会运动、在岗工人;勇敢的个人甚至有机会在发展的神经中枢‘移动大山’。”

当代中国同性恋亚文化催生了以取得理解、获得承认为宗旨的亚政治,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分子、学者、大学教师、法律人、医务人员、媒体工作者、同性恋者、网站等在不同领域通过单独或共同的行动向社会和政府传播和说明有关性倾向的科学知识以及同性恋者面临的现实问题。李银河在过去几年中每年提交有关同性婚姻的立法建议就是亚政治的方式。亚政治方式还有:(1)在过去若干年中,一些中国同性恋者向媒体以真实姓名公开自己的性倾向,讲述自己的认同经历和生活历程,同时一些同性恋者的父母亲友等也向媒体表露自己接纳子女亲属友人的同性性倾向的过程;

(2)一些教师在大学里开设与同性恋有关的社会学课程或者艾滋病的社会科学研究的课程,举行相关议题的研讨会、讲座等,或者写作、编辑、出版与同性恋有关的学术书籍和资料;

(3)在不少城市中有面向男同性恋人群的艾滋病防治干预团体,这些正式或者非正式团体成员主要是男同性恋者;(4)不少同性恋者通过开设网站、博客、播客等基于互联网的载体传播有关性倾向的科学信息,交流生活经历,提供有关健康的可靠知识。亚政治帮助和促进同性恋人群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改善和他们权益的落实,这在与男同性恋人群有关的艾滋病防治领域显得尤为突出。2005年5月20日,卫生部发布《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就有关男男性接触人群的干预措施作出规定:挑选、发展、培训同性恋人群中的积极分子(同伴教育者),鼓励和支持同伴教育者在同性恋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同伴教育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的使用,提供有关干预服务的转介信息。”

008年3月6日,卫生部发布《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旨在准确掌握疫情,探索该人群预防干预、感染者随访管理和抗病毒治疗等工作模式”。该方案将男男性行为人群简称为MSM人群。该方案指出,“在全面实施综合防治工作前,必须要充分做好MSM人群的社会动员。社会动员可以采用多种渠道,如通过和当地MSM人群民间组织协作,由他们在MSM人群中宣传,或到MSM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宣传,或通过MSM人群网站以及其他公众媒体进行宣传。若该城市没有MSM人群小组,可考虑利用周边城市已有的MSM人群小组协助开展当地的MSM人群动员工作。”在预防干预方面,该方案规定,“在MSM人群中开展以核心同伴宣传员预防干预为主的行为干预活动,提倡安全性行为,减少艾滋病相关高危行为,提高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技能。

核心同伴宣传员师资培U1由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与MSM民间组织共同组织实施,MSM民间组织负责招募师资和选拔核心人物,疾控部门负责督导和评估。首先进行同伴宣传员师资培ijII,其后即可在疾控部门的支持下,在当地MSM人群中开展核心同伴宣传员的选拔和培ijII,并鼓励经过培训的核心同伴宣传员在各自的活动网络中开展干预活动。在开展同伴宣传员干预的同时,还要开展热线咨询、网络宣传、安全套推广及夕卜展等预防干预活动。”所以,针对男同性恋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男同性恋共同体(community)的形成。此处的“共同体”一词是就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Anderson)所谓的“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communi-ty)意义上使用的。

在当下中国社会,同性恋人群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同性恋人群是被想象的,因为被假定为异性恋者集合的“公众”或者“社会”虽然可能从未或者极少亲眼看到过同性恋者,但是同性恋者意象已经存在于公众或者社会想象之中,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同性恋人群是被想象的,因为同性恋者不可能见过所有其他同性恋者,但是同性恋者在头脑中认为他和其他同性恋者有联结在一起的共同点(例如,性别、兴趣爱好、符号系统、沟通方式和媒介、同乡、教育程度、宗教信仰),无论这些共同点是否实际存在,也无论这些共同点为少数、一些、多数或者全体同性恋者所实有。正如民族被想象为体,性人群被想体,是因性者之间关系或许极其松散甚至可以达到没有任何实质联系,而且同性恋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和矛盾,但是他被设想为一种均一无差别的迥然不同于异性恋人群的整体。从这个角度说,被想象为共同体的同性恋人群中同性恋者数量是有限的,占总人口少数,即使不能分辨出所有同性恋者,但是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之间的边界被想象得十分清晰不变。有趣的是,正是在这些消逝的、正在发生的、或者将要发生的想象中,与同性欲望有关的法理想象成为“也许正在发生”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