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欲望是对与自身生理性别相同的人的性爱欲求。同性欲望跨越了性爱对象的生理性别边界。不仅如此,在被称为“现代性”的时代,同性欲望话语建构还是一种刘禾(LydiaHeLiu)所定义的“跨语际实践”。刘禾提出“跨语际实践”这一概念,旨在“重新思考东西方跨文化i全释和语言中介形式的可能性”。她指出,“研究跨语际的实践就是考察新的词语、意义、话语以及表述的模式,由于或尽管主方语言与客方语言的接触/冲突而在主方语言中兴起、流通并获得合法性的过程。因此,当概念从客方语言走向主方语言时,意义与其说是发生了‘改变’,不如说是在主方语言的本土环境中发明创造出来的。”在跨语际实践中,“翻译不再是与政?台斗争和意识形态斗争冲突着的利益无关的中立的事件。实际上,它恰恰成为这种斗争的场所,在那里客方语言被迫遭遇主方语言,而且二者之间无法化约的差异将一决雌雄,权威被吁求或是遭到挑战,歧义得以解决或是被创造出来,直到新的词语和意义在主方语言内部浮出地表”。客方的现代性话语建构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跨语际实践。她将这种现代性界定为“翻译中生成的现代性”,即被译介的现代性。她之所以如此界定,是因为它有助于“识别并诠释一些偶然的时刻与过程,这些时刻与过程既无法归结为夕卜国的影响,也不能简化为本土传统不证自明的逻辑”。
中国法律近代化主要推动者、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曾言:“今日法律之名词,其学说之最新者,大抵出于西方而译自东国。”然而,这些译自日文的中文法律新名词中的不少,至少在字形上,最初是古代汉语的普通名词。而且,名词的跨国位移并不必然在输入国获得认同和正当性。这些法律新名词在中国法制近现代化中得以承认、传播和使用的过程是在一定的现代性语境和形势中一定的法律观念和概念与不断变动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博弈,继而得以理性化、正当化和固定化的过程。这种过程也出现在性规范领域。根据刘禾的跨语际实践理论,我试图揭示在中国近现代化过程中同性欲望话语建构的跨语际法律实践面向。我的理论旨趣在于发现在中国法制近现代化语境中哪些与同性欲望有关的中文语词被创生出来,它们在中文法律术语词库的出现、缺席、匿迹和重生,它们在何处在场,它们在何处缺席,它们的法律意义如何生成、混沌或清晰,哪些偶然时刻和特定事件造就了这一独特的跨语际法律实践。
从欧陆启动的现代性从其一开始就注定以资本全球化为过程和目标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任何界限都表现为必须克服的限制”,“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希彳,征服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如果资本按照布迪厄的资本理论被分为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三大类型的话,那么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交换的不但有货币形态、实物形态、技术形态的经济资本,还有观念形态(思想倾向、价值取向等)、实物形态(图书、艺术品等)和机构形态(学校教育等)的文化资本。布迪厄使用“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指出,在现代社会中思想、观念和教育等智识资源分配和再分配的差异会产生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形成、分化和移动。
我认为,文化资本的跨国流动、分配和再分配则也会造成不同国家或者文化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的变动。而且,由于不同国家或者文化体所使用的语言等文化符号系统的差异,所以文化资本在跨国流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新形态的文化资本。我将之称为“跨文化资本”。它是一种使用输入方的语言文字等文化符号表征输出方文化资本的一种文化努力。跨文化资本不同于输出方文化资本,虽然它会被假设等同于输出方文化资本。跨文化资本也不同于输入方固有文化资本。对于输入方固有文化资本而言,跨文化资本是一种用输入方的语言文字等文化符号表征的异质文化资本。一旦跨文化资本与输入方固有文化互相抵牾、影响与调和,那么跨文化资本在形式上就逐步消退,同时一种混合文化生成。如果跨文化资本被输入方固有文化排斥,那么跨文化资本会昙花一现般地出现gP消失。跨文化资本是一种中间、过渡形态的文化资本。跨文化资本将输出方文化资本转换为可以被输入方继受的文化资本。跨文化资本的目的就是突破和克服限制资本全球流转的文化边界。跨文化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文化资本,更多地发挥新质文化孵化功能。它是一种文化资本跨境流动时的文化转换器,而不是安放在输入方境内的输出方文化元素保存器和沉淀器。
现代性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冲刷和突破地理意义上的边境和象征意义上的边界。它是持久、广泛而深刻的文化工程。如果没有跨文化资本的投入、生产、流通和分配,现代性不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而开发、持有和促进跨文化资本的主体是翻译。在现代性中,翻译本身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基本的文化资本形态。如果没有翻译形态的文化资本,跨文化资本不可能形成和流转。跨文化资本必定是一种经过翻译而成的文化资本。因此,现代性是一个由翻译介入的文化资本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这正是现代性的“译介”面向(translatedness)。
译介使得现代性通过跨文化资本的形成、流通和分布呈现出超越文化体界限的特征;同时,译介推动跨文化资本生产和再生产人的身体,从而使得现代性的“性”面向更加勃发。在现代性中,译介之所以能够沟通不同国体,结合不同身体,是因为译介本身是一种充满爱欲意蕴的行为和过程。巧合的是,中国从古代直至近代将翻译人员称呼为“舌人”,而德里达将翻译的激情11作表达爱意的舌头接触。他认为,译者翻译原文中的一个习语的过程如同激发爱欲的过程。“当翻译的激情像一团烈火或火辣的爱舌接近它的时候,在尽可能接近的同时,于最后的时刻拒绝威胁或简约、消费或完成,保持另一个身体的完好无损,但不能不引起另一个的出现一一就在这种拒绝或撤退的边缘--在烈火的摇曳中或在爱舌的抚摩下,唤起或激起了对这个习语的欲望,对另一个独特身体的欲望。”斯皮瓦克贝IJ进一步强调,“翻译是最亲密的阅读行为。除非译者已经获得成为亲密读者的权利,否则译者不会委身于文本,不会回应文本的特殊欲求。”
性爱不仅是现代翻译的隐喻,也是跨语际法律实践的隐喻和场域。对西方法律和其他文献进行翻译,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的最基本环节之一,正如沈家本所指出的,“参酌各国法律,首重翻译”,“欲明西法之宗旨,必研究西人之学,尤必翻译西人之书”。这种法律翻译并非是全盘照抄,即使原文与译文之间很多文字字形相同。这种法律译介是一种类似于表达爱欲和说合婚姻的过程。杨鸿烈称赞沈家本“是深了解中国且明白欧美、日本法律的一个近代大法家,中国法系全在他手里承先启后,并且又是媒介东西方几个大法系成为眷属的一个冰人”。冰人不是指冷若冰霜的美人,而是指媒人。跨语际法律实践的确是一种“媒人”的活动,是说合不同法律文化的过程,是斡旋、调和不同权力关系的过程。
生成“同性爱”译介现代性
在现代中国,第一次大规模出现和使用直接和特定指向同性性爱关系的词是“同性爱”。这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这个中文术语的生成与当时西方性科学在中国的迻译、介绍和传播有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一种单向的简单因果决定论,不如说更接近于复杂的会话过程。一方面,性科学话语在西方欧陆十九世纪后期形成,并以一种文化资本形式向外输出,而性科学话语不是由单质同质陈述组成,而是由多种不同成分聚合而成。这种杂质性在性科学理论方面就表现为多面向与多声道,当时闻名西方的性学说之间甚至互相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西方欧陆性科学在中国被吸纳和继受是通过跨文化资本实践实现的,然后转化为现代中国文化资本的一部分。这种跨文化资本实践既不是被动的全盘照收,也不是盲目的一概排斥,而是一种充满矛盾、排异、糅合、转化和吸收的多种文化力量关系博弈的场域和历程。这种场域和历程是在特定的历史中辩证形成的,既受时势所趋,又蒙偶然事件和机缘巧合所制。这种场域和历程既建构和制约主体性和主体间性,又受主体能动性和其他权力关系的塑造和变动。
1868年5月6日,匈牙利人卡洛里·玛丽亚·柯特本尼(K&olyM&iaKertbeny)在致德国法律工作者卡尔·亨利希·乌尔利克斯(KarlHeinrichUlrichs)的一封信中使用了他原创的词“homosexualitat”。这个词是用德语书写的,是源自希腊语的词素homo与源自中世纪拉丁语的词素sexualis合成的。homo指同性之间,而SexualiS指性。从构词法角度,这个词的发明沿用了十八世纪末期植物学法语术语“unisexual”(单性花)和“bisexual”(两性花)的造词法。1869年,柯特本尼在莱比锡出版了他撰写的两本小册子,其中使用了这个词。这是目前所知的在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词。这些小册子以致当时普鲁士司法部长公开信的形式据理力争,强烈反对将同性之间性行为犯罪化的普鲁士刑法典第143条和当时新组成的“北德意志邦联”所起草的刑法典第152条。1880年斯图加特大学动物学和人类学教授古斯塔夫·雅耶格编辑出版的一本科普读物《探索RY}(EntdeckungderSeefe)收录了柯特本尼写的一篇文章,其中使用了“homoexualitat”一词。该文没用柯特本尼的真名,而使用了笔名。1886年德国精神病学教授理查德·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vonKrafft-Ebing)出版《性的精神病》(PsychopathiaSexufes)-书,其中专门论述了同性性爱。其中,他使用了“homoexualitat”。这是世界上第一本以近代科学方法研究同性性爱的学术著作,并且使用“homosexualitat”来专指具有同性性爱欲望和行为的人。这本书当时在精神病学界、医学界和普通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和广泛的反响,一版再版,一印再印。这使得“homoexualit”一词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得以流行和普及。1892年,美国神经病教授查尔斯·吉尔丨自特·查多克(CharlesGilbertChad-dock)将这本书译为英语。他将这本书引入英语世界的同时,根据德文创造出两个以前没有的英语单词“homosexuality”及“homosexual”。这本译作推动了英国和美国性学家对同性性爱现象的研究以及这两个术语在英语世界中的精神病学界和性学界的形成和定型。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德国的性学研究通过留学、学者访问、著作翻译、大众媒体等方式在日本传播。1894年,克拉夫特·埃宾的《性的精神病》一书被翻译成日语,但是马上以淫秽为由被禁。但是,1913年,该书再次被翻译成日语,而且顺利出版。与此同时,中国留学生、医生、学者等在日本、德国等地了解和学习性学研究在西方的兴起和研究成果,或者他们在中国通过翻译、写作出版、大众媒体等方式关注和介绍日本、德国等研究者的科学观察和理论建树。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出现了以“同性爱”一词为主的一组意指同性性爱的词汇。这个词汇家族还包括“同性爱者”、“同性恋”、“同性相爱”等词语。
将德语和英语的“homosexuality”和“homosexual”翻译成中文“同性爱”和“同性爱者”或许是受到日语的影响,因为在日本,将德语和英语的“homosexuality”和“homosexual”翻译为了日语“同性爱”。由于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人数上日本学者、医生、官员等早于和多于中国人学习德国等欧洲国家的性学,桑梓兰(Tze-lanD.Sang)认为“有理由相信‘同性爱’系来自日语的借词,根据这个借词,中国人发明了这个词的不同变体‘同性恋爱’和‘同性恋’”。特别是,这些新出现的中文词语中的“性”字从语义角度而言在当时是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