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到了KTV,大老远就听到一群人叫开了。嗓门最大的就是刘秀儿。
我冲进包间,大家都热火朝天的,跟炸了锅一样。我看见欧阳海,秦少,淑瑗,安蓝。。。还有我的三老婆刘秀,大伙热情的目光都在我身上聚焦。男的都西装笔挺的,一个赛一个的成功人士;女的也都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个个都可以拉出去走奥斯卡红地毯了。
我忘记了来的路上还忧伤得跟黛玉葬花似的,忘记了“新娘不是我”的悲愤情结,一转身的功夫,我又回到大学时代,不改大大咧咧的本性,张牙舞爪,嬉皮笑脸地迎着大家伙热烈的目光,一个一个喊出他们的名字,然后鬼叫似的,大家都混的人模狗样的啊!
走到华诗诗跟前的时候,我收住了笑容。当初正是因为她,我才离开了郝楠,奔走他乡,过上了离乡背井的生活。欧阳海曾说,华诗诗就是一个现代版的狐狸精标本,男人都想得到她的身体,却不愿意给她爱情。刘秀也时常安慰我:想开点,就算得到了人得不到心又有什么用。她在大学里,专门勾引有主的男生,拆散了多少鸳鸯!现在冷眼看她,越发妩媚的面容,道行更深了。都说险恶的心都要用美好的外表包裹,一点不错。
我刚才短暂的好心情一下子又被搅乱了。我是个直脾气,转身就走。却被欧阳海拉住。难得大家能聚在一起,以前的事就让他过去了吧。他低声对我说。
我在欧阳海的眼睛里,看到的还是化不开的温柔,跟大学时一模一样。
说过去就真的像风一样吹走了吗,对不起,我做不到。
以为泪水在三万英尺的高空都已挥洒尽了,为什么我的喉咙哽咽了,我的视线模糊一片。
我不得不承认我还是爱他的。那个伤我最深的人。
我感到心口隐隐作痛,身体控制不了的抽搐。华诗诗的出现再次把我推到崩溃的边缘。记忆之门哗的打开了。记忆这种东西很奇怪,据说人一生经历的事情甚至很多细枝末梢的东西都会被记忆保存下来,很多自以为遗忘了的只是因为保存信息的某个脑细胞没有唤醒而已。那些原本不想记起的,那些本以为早已抛到西伯利亚的某个角落的东西某一天会忽然在你眼前蹦出来,而且是鲜活的。人们总要在忐忑中随时准备遭受记忆的偷袭。
记忆把我拉回到我们的相识。
郝楠在我们隔壁学校专修法律。两个学校一文一理,中间仅仅隔了一堵墙。
我们学校美女如云,那是名不虚传,他们学校帅哥成群,只是有点参差不齐。有句话说的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于是两校的男女宿舍,各怀鬼胎,打着友谊的招牌,交往甚密,很快就碰撞出了无数爱情的火花。
后来因为两校之间速配成功率太高,而学校11点锁大门熄灯睡觉的制度太不人道,阻碍了情侣们花前月下,莺莺燕燕的好事,于是乎众好汉将那堵墙凿了个洞,从此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夜间活动日渐丰富起来。鲁迅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那凿开的窟窿就好像一个盘丝洞,洞里面住着妖精,外面是豺狼。后来盘丝洞被学校改成了一道门,还加了把锁。
我们的相识就是从那个盘丝洞开始的。
那是个周五的晚上。一到这时候美女们就开始按耐不住蠢蠢欲动。天刚黑下来妖精们就准备出洞了。我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那时候又没有固定的男友约会,于是拉着可歆一起到临校打望帅哥。
据说舞厅是帅哥出没频率最高的地方,离盘丝洞不远。
我们穿过一片小树林,黑灯瞎火的地方,传来一片暧昧的哼哼声,我们一群人高唱,今夜兴奋过度,沉迷不知出路,误入藕花深处,呕吐呕吐,惊动鸳鸯无数!唱完我们夸张的大笑,估计藏匿在树林里的美女一定吓的花容失色。
由于担心没有惊散鸳鸯们反倒惊起一场杀戮,我们飞快的冲出小树林,我竟忘了自己是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出来的,正喜庆着,突然脚底一拌,打了个趔趄就摔了出去。心想这下完了,摔个残废也别毁了我的容啊,来不及摆个优雅的姿势,我已结结实实的趴倒在地。
“哎呦,吓我一跳。这位同学,干吗一见面就给我磕头啊?”一个男孩操着普通话,幸灾乐祸地说。女伴们个个都是没良心的,这会全都跟那儿杵着抽风似的笑。
我灰头灰脸的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还好,没把脸摔坏,呆会儿还可以去舞厅勾引个把无知少年。然后卷起袖子义愤填膺的冲着黑暗里的那个看不清面孔的少年吼叫:“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装什么装,最讨厌没事憋普通话的人。闪开!”我怒不可遏地甩开胳膊踢着正步就走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地道的北京人。我到现在一说普通话,还改不了一口京片子,都是跟他学的。要把我放在北京,告诉人家我是在皇城根脚下长大的也没人怀疑。
我问他,优越的北京人为什么会跑到重庆来读书,是不是北京混不下去了。他竟色眯眯的告诉我,听说重庆美女如云,三步一个张曼玉五步一个林青霞,尤其是你们学校;这开头听的我还挺舒心,正要对号入座,琢磨着自己是张曼玉呢还是林青霞,他接着说了句话,当场让我咽了一半的水喷将出来,他说,可不是吗,你看每天在学校大门口排队的车和上车的人,知道的人说是大学,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妓院呢。我当时就想一巴掌抽过去,没舍得下手,倒想起刘秀姐那句话,如出一辙,她说现在大学生打扮的那叫一妖媚,个个拉出去就跟小姐似的,正经的小姐打扮得特清纯,倒像是大学生。放眼望去,我看见大街上的男男女女们脑门上都盖了一戳,好像女的都写着卖,男的都写着买,那一派经济繁荣的景象,蔚为壮观。
到了舞厅,只见群魔乱舞一片欢腾。我的眼睛像雷达一样迅速扫在每个男同学的脸上,只是变幻的光影照得儿个儿都跟演聊斋的小鬼似的。没有对上眼,我便开始放浪形骸,抡圆了屁股,跟众老婆投身到欢腾的大海去了。
只有可歆在一边看着,静若处子。她那会是真淑女,后来跟我混迹四年,才变成一脱兔的。
舞厅里的高分贝让我格外兴奋,越蹦越高,一会工夫已是香汗淋淋了。我转来转去满大海找老婆,只见众佳丽已是满眼的秋水荡漾,正在使出浑身解数,把小蛮腰扭得跟水蛇似的,一边和小鬼们眉来眼去,也不知道谁在泡谁。我算看清了,都是些有异性没人性的丫头,还是回头找我的可歆吧。我一转身和后面的人撞了个满怀。
我的牛脾气正要发作,谁知道那京腔十足的普通话又来了:这位同学,我们好像很有缘啊,今天你老往我身上撞!
因为舞厅太吵,他是吼着对我说的。
我一抬眼,离的很近,一柱光打过来,跟探照灯似的,把他轮廓分明的脸照的惨白。看的清楚,是个英俊的男生。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因为我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在他面前还要仰视。这让我很不舒服,正准备河东狮吼,灯光忽然暗下来,音乐也柔和了,变换了舞曲,众妖精和小鬼们停止了扭动,纷纷散去。他特绅士的欠了欠身,用手和眼神邀请我。我还没从高分贝的喧杂迅速适应到安静的环境里,心脏还在剧烈运动,中了魔一样又被他拉下了舞池。我看着他的眼睛,比灯光还要迷离,一触即燃的空气里,爱情的种子已发芽。
只是我忘记了藏拙。我大大咧咧张牙舞爪的模样,哪里跳过这般柔情蜜意的舞。我有些慌乱,脚步总是跟不上节奏,高跟鞋踩得他咬牙切齿。我回报他一个蒙娜丽莎似的微笑,心里觉得抱歉,但又舍不得放手。
几曲舞下来,池子里只剩下几对了,看来大家的舞蹈细胞也和我一样有限,只停留在群魔乱舞的水平上。这种慢舞弄得我浑身不自在,但心里特美。场外的老婆大人们不知什么时候改成了拉拉队,一边冲我挤眉弄眼,一边高喊加油。舞厅的男男女女一瞬间都把目光唰地投在我们身上,本来就踩不准节拍的我一紧张,生生的把七公分的鞋跟给折断了。妖魔鬼怪们发出的笑声,一浪一浪的向我袭来。一向觉得脸皮超厚的我,这会儿定是红的比猴屁股还难看,我索性把鞋一甩,光着脚就跑了出去。
舞厅外边可不是红地毯,那是石头路啊,没穿鞋的脚走上去好像上了岸的美人鱼一样,寸步难行。
我正着急上火,英俊小生已经屁颠屁颠的跟了上来,手里还拿着我折断了的高根鞋。我转身特无助的看着他。他后来告诉我,我的眼睛会说话,他喜欢我闭上嘴的样子,可爱的像只小猫,我见尤怜;我用这样的眼神看了他两秒后,他故作无奈的说,看来你今天是要赖上我了。说完把我抱了起来,朝盘丝洞走去。我眼前闪现出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感觉自己生活在童话世界里一样幸福。
以前我会嘲笑一见钟情,认为那是电视剧里的拙劣情节,那一刻,我凝望着他,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