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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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分劳动用工中的风险管理(13)

4.在效益薪金发放前离职的,此前的效益薪金不予发放也不补发。

5.效益薪金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保底制,当效益薪金低于保底线时,按保底额执行,上不封顶。

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中已体现岗位工资,故岗位工资不再另行发放。

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保底效益薪金方案见附表一。

第四条正式员工(含医院一般管理人员)

(一)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高级管理人员外)。

(二)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津贴

1.基本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适用于行政人员。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3)本公司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100元,10年封顶。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上不封顶;

(4)奖金通过隐秘形式发放,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5.津贴。

(1)包括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特殊岗位津贴:本次工资调整和原工资差距较大的,先通过特殊岗位津贴补足,以后根据通过考核情况逐步调整。

(3)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三)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见附件二

(四)医护人员奖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三

第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一)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二)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三)非正式员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四)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3.各医院岗位工资标准由院长制定、医院公司经理核准。

(二)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

2.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七条奖金。

(一)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门提供各部门、各医院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员工所在科室向人事部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经理和医院院长审批后,发放奖金。

(二)奖金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

第八条关于工龄工资。

(一)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二)工龄计算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二)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及培训协议,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部分;

(三)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四)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五)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六)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条附则

1.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2.公司派驻下属医院的人员工资由所驻医院支付。

3.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4.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2.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是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以外的为员工提供的一系列福利的总称,它包括的范围很广泛,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包括的范围也不一样,本文就不阐述过多了。

参考实例:

某公司福利制度

第一条福利形式

由公司提供各种福利项目菜单,员工自主选择其所需要的一整套福利方案。在每个福利项目之后标示其金额,从而使员工明了每项福利与成本间的关系,让员工有所珍惜;对于员工而言,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福利。

第二条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医院)代扣代缴。

第三条购房资助计划

(一)申请条件。

1.公司高层领导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

2.医院高层领导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满两年的;

3.公司中层干部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满三年的;

4.特殊情况无年限限定。

(二)满足上述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公司按级别一次性给予安家费。

1.公司高层领导一次性支付安家费30万元。

2.医院高层领导一次性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公司中层干部一次性支付安家费10万元。

4.安家费仅用于购房使用,由公司以转账形式转给所购房屋的房产商。5.本人同意工作满10年,以房产抵押,不满年限退回安家费。

第四条用车补贴计划

公司鼓励高级管理人员自行购车,用于商务活动。有购车需要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公司(医院)担保借款,还贷期间的本金由购车人支付,利息由公司或医院支付。一次性付清车款的,公司(医院)按银行有关规定一次性补贴相当于车款本金的利息。

第五条户口

非本地户口的,公司(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经医院提名,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符合国家政策的员工办理户口迁入事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养老计划

取得安家费人员由公司指定购房,首期款由本人支付后,其余按揭款由医院支付,房屋交医院使用,期满后房屋归员工。

第八条管理股权激励

将所有医院的当年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出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后持有人可以先行使股权,持有人中途离职的,视为放弃股权。

(四)培训制度

正规的公司都会对员工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学习能力,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训制度主要规定培训的目的、培训的分类、培训的实施、培训的评估等。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培训工作,有效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员工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3条权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在职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具有以下职责:

(1)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公司统一培训项目的实施;

(3)对公司各个培训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4)建立并管理员工培训档案。

2.各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业务培训以及部门所属员工培训的组织、评估工作。

3.其他相关部门为公司员工培训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第二章)培训目标及政策

第4条公司根据在职员工的入司工龄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设置相应的培训目标。

1.入司1—2年

员工无法独立完成工作,需要拟订个人培养计划,使其做到从需要主管辅助工作到能够自己独立开展工作。

2.入司3—5年

员工能够独当一面,肩负公司或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需要拟订个人能力提升计划,使其掌握如何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及效率的方法和技巧。

3.入司5年以上

员工可以胜任更高一级的工作,应为其提供适当的更高一级的工作机会,培养其胜任更高一级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并使其掌握培训候补人员的技能。

第5条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人力资源部调查汇总的各部门在职人员培训需求制订和执行。

第6条在职人员每年度参加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40课时,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80课时,中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度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0课时。

第7条培训讲师的选择

1.专业培训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专家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培训讲师。

2.公共课程或通用培训课程的讲师可由企业内训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讲师担任。

第8条凡参加培训项目的在职员工应由其所属部门相关负责人将其培训申请表报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准后方可参加培训。第9条每次培训项目的具体课程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共同设置。

第10条每次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日程。

第11条每次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

(第三章)培训评估及档案管理

第12条每次培训项目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应实施培训考核,以及时检查培训效果。

第13条培训考核方法包括笔试测验、现场操作等。

第14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于培训结束一周内公布,并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15条人力资源部定期调查培训效果,收集员工对培训的意见。

第16条员工参加每次培训项目的具体情况都将记入其培训档案。

第17条员工培训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该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培养计划、培训考勤记录、培训考核成绩、培训效果记录等。

(第四章)附则

第18条员工在职培训所花费用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核。

第19条培训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可凭各种财务凭证到财务部报销,多退少补。

第20条本制度提交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实施,其中未尽事宜可随时增补,提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21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公司为鼓励优秀员工,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会给予奖励。关于奖励,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应的规定,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的业务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奖励制度。奖励制度一般包括:奖励的目的、奖励的种类、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方式等。

参考示例:

某公司奖励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事故出现;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2.惩处制度

企业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惩罚作为一种管理约束的手段是必须的,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将员工严重违纪设定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所以惩罚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企业处罚权也是规章制度中最为敏感的部分,如果惩罚制度规范的不科学不合理,往往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制定时要比其他规章制度制定要求更为严格。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除合法外,也要公平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在内容上要注意奖惩制度与其他有奖惩内容的规章制度不冲突矛盾。一定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1)惩罚的动机要纯。处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而不是基于其他目的,如为了克扣劳动者工资、企业逃避法律规定的义务等。

(2)惩罚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企业设定处罚权不仅要合法,还需要合理与适当,不能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如对“严重违规”“重大损害”的界定不公平,就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如对员工的处罚超过月工资的20%违法法律规定等。

(3)程序合法。惩罚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提前向员工公示告知。在员工违纪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最好能在事实发生后第一时间搜集固定证据,并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

惩处制度制定要点,一般应包括惩处种类、惩处条件、惩处程序、申诉程序。

实例参考:

某公司惩处制度

第一条目的

对绩效表现差,或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或对公司人力、财力、物力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的员工,公司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情节、性质、后果及影响,给予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