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稚晖老先生喜说笑话,以为“人虽由虫豸进化而来,但进化到有灰白色脑髓质三斤十二两后,世界便大不相同。世界由人类处理,人自己也好好处理了自己。”其实这三斤多脑髓在人类中起巨大作用,还只是近百年来事情。至于周口店的猿人,头脑虽已经相当大,驾御物质,征服自然,通说不上。当时日常生活,不过是把石头敲尖磨光,绑在一个木棒上,捉打懦弱笨小一点生物,茹毛饮血过日子罢了。论起求生工具精巧灵便,自由洒脱时,比一只蝴蝶穿得花枝招展,把长长的吸管向花心吮蜜,满足时一飞而去,事实上就差多了。但人之所以为人,也就在此。人类求生并不是容易事,必在能飞、能潜、能啮、能螫、能跑、能跳,能钻入地里,能寄生别的生物身上,在一群大小不一生物中努力竞争,方能支持生命。在各种困苦艰难中训练出了一点能力,把能力扩大延长,才有今日。
这么努力,正好像有点为上天所忌,所以在人类中直到如今,尚保留了两种本能:一种是好斗本能,一种是懒惰本能。好斗与求生有密切关系。但好斗与愚蠢在情绪上好像又有种稀奇接合,换言之,就是古代斗的方式用于现代,常常不可免成为愚行,因此人固然产生了近代文明,然而近代文明也就大规模毁灭人的生命(战胜者同样毁灭)。这成毁互见,可说是自然恶作剧事例之一。懒惰也似乎与求生不可分,即生命的新陈代谢,需要有个秩序安排,方能平均。有懒惰方可产生淘汰,促进新陈代谢作用。这世界若无一部分人懒惰,进步情形,必大大不同,说不定会使许多生物都不能同时存在。即同属人类,较幼弱者亦恐无机会向上。即属同一种族,优秀而新起的,也不容易抬头。这可说是自然小聪明处另外一面。
好斗本能与愚行容易相混,大约是“工具”与“思想”发展不能同时并进的结果。是一时的现象,将来或可望改变。最大改变即求种族生存,不单纯诉诸武力与武器,另外尚可望发明一种工具,至少与武力武器有平行功效的工具。这工具是抽象的观念,非具体的枪炮。至于懒惰本能,形成它的原因,大致如下:即人虽与虫豸起居生活截然不同,脑子虽比多数生物分量重,花样多,但基本的愿望,多数还是与低级生物相去不多远,要生存,要发展。易言之,即是要满足食与性。所愿不深,容易达到,故易满足,自趋懒惰。一个民族中懒惰分子日多,从生物观点上说,不算是件坏事,从社会进步上说,也就相当可怕。但这种分子若属知识阶级,倒与他们所学“人为生物之一”原则相合。因为多数生物,能饱吃好睡,到性周期时生儿育女不受妨碍,即可得到生存愉快。人类当然需要这种安逸的愉快。不过知识积累,产生各样书本,包含各种观念,求生存图进步的贪心,因知识越多,问题也就越多。读书人若使用脑子,尽让这些事在脑子中旋转不已,会有多少苦恼,多少麻烦!事情显然明白,多数的读书人,将生命与生活来作各种抽象思索,对于他的脑子是不大相宜的。这些人大部分是因缘时会,或袭先人之余荫,虽在国内国外,读书一堆,知识上已成“专家”后,在做人意识上,其实还只是一个单位,一种“生物”。只要能吃,能睡,且能生育,即已满足愉快。并无何等幻想或理想推之向上或向前,尤其是不大愿因幻想理想而受苦,影响到已成习惯的日常生活太多。平时如此,即在战时,自然还是如此。生活下来俨然随时随处都可望安全而自足,为的是生存目的只是目下安全而自足。虽如罗素所说,“远虑”是人类的特点,但其实远虑只是少数又少数人的特点,这种近代教育培养成的知识阶级,大多数是无足语的!
人当然应像个生物。尽手足勤劳贴近土地,使用锄头犁耙作工具以求生,是农民更像一个生物的例子。至于知识分子呢,只好用他们玩牌兴趣嗜好来作说明了。照道理说来,这些人是已因抽象知识的增多,与生物的单纯越离越远的。但这些人却以此为不幸,为痛苦,实在也是不幸痛苦,所以就有人发明麻雀牌和扑克牌,把这些人的有用脑子转移到与人类进步完全不相干的小小得失悲欢上去。这么一来,这些上等人就不至于为知识所苦,生活得很像一个“生物”了。不过话说回来,若有人把这个现象从深处发掘,认为他们这点求娱乐习惯,是发源于与虫豸“本能”一致的要求时,他们却常常会感到受讽刺而不安。只是这不安事实上并不能把玩牌兴趣或需要去掉,亦不过依然是三四个人在牌桌旁发发牢骚罢了。为的是虫豸在习惯上比人价值低得多,所以有小小不安,玩牌在习惯上已成为上等人一种享乐,所以还是继续玩牌。
对于读书人玩牌的嗜好,我并不像许多老年人看法简单,以为是民族“堕落”问题。我只觉得这是一个“懒惰”现象,而且同时还认为是一个“自然”现象。因为这些人已能靠工作名分在社会有吃、有穿,作工作事都有个一定时间,只要不误事就不会受淘汰,学的既是普通所说近代教育,思想平凡而自私,根本上又并无什么生活理想,剩余生命的耗费,当然不是用扑克牌就是用麻雀牌。懒惰结果从全个民族精力使用方式上来说,大不经济,但由这些“上等人”个人观点说,却好像是很潇洒而快乐的。由于这么一来,一面他是在享受自由主义承平时代公民的权利;一面他不思不想,可以更像一个生物(于此我们正可见出上帝之巧慧)!
譬如有一人,若超越习惯心与眼,对这种知识分子活在当前情形下,加以权利义务的检视,稍稍对于他们的生活观念与生活习惯感到怀疑和不敬,
引起的反应,还是不会好。反应方式是这些人必依然一面玩牌,一面生气。“你说我是虫豸,我倒偏要如此。你不玩牌,做圣人去好了。”于是大家一阵哈哈大笑起来,桃花杏花,皇后王子,换牌洗牌,纠纷一团,时间也就过去了。或者意犹未平,就转述一点马路消息,抵补自己情绪上的损失,说到末了,依然一阵大笑。单纯生气,恼羞成怒,尚可救药。因为究竟有一根看不见的小刺签在这些人的心上,刺虽极小,总得拔去。若只付之一笑,就不免如古人所说“日光之下无新事”,且有同好三天三夜不下桌子的事,精神壮旺,可想而知。当然一切还是照旧。
不知何故,这类小事细细想来,也就令人痛苦。我纵把这种懒惰本能解释为自然意思,玩牌又不过是表示人类求愉快之一种现象,还是不免痛苦。正因为我们还知道这个民族目前或将来,想要与其他民族竞争生存,不管战时或承平,总之懒惰不得的。不特有许多事要人去做,其实还有许多事要人去想。而且事情居多是先要人想出一个条理头绪,方能叫人去做。一懒惰就糟糕!目下知识分子中,若能保留罗素所谓人类“远虑”长处多一些,岂不很好?眼见的是这种“人之师”就无什么方法可以将他们的生活观重造,耗费剩余生命最高应用方式还只会玩牌。更年青一点的呢,且有从先生们剪花样造就自己趋势,那就未免太可怕!
我们怎么办?是顺天体道,听其自然,还是不甘灭亡,另作打算?我们似乎还需要一些不能安于目前生活习惯与思想形式又不怕痛苦的年青读书人,或由于“远虑”,或由于“好事”,在一个较新观点上活下来,第一件事是能战胜懒惰。我们对于种族存亡的远虑,若认为至少应当如虫豸对于后嗣处理的谨慎认真,会觉得知识分子把一部分生命交给花骨头和花纸,实在是件可怕和可羞事情。
“怕”与“羞”两个字的意义,在过去时代,或因鬼神迷信与性的禁忌,在年青人情绪上占有一个重要位置。三千年民族生存与之不无关系。目下这两字意义却已大部分失去了。所以使读书人感觉某种行为可怕或可羞,在迷信、禁忌以及法律以外产生这种感觉,实在是一种艰难伟大的工作,要许多有心人共同努力,方有结果。文学艺术,都得由此出发。可是这问题目下说来,正像痴人说梦,正因为所谓有心人的意识上,对许多事也就只是糊糊涂涂,马马虎虎,功利心切,虚荣心大,不敢向深处思索,俨然唯恐如此一来就会溺死在自己思想中。抄抄撮撮,读书教书。轻松写作之余,还是乐意玩三百分数目以至于如一些军官大老玩玩天九牌,散散心。生命相抵相销,未了等于一个零。
我似乎正在同上帝争斗。我明白许多事不可为,努力终究等于白费,口上沉默,我心并不沉默。我幻想在未来读书人中,还能重新用文学艺术激起他们“怕”和“羞”的情感,因远虑而自觉,把玩牌一事看成为唯有某种无用废人(如像老妓女一类人)方能享受的特有娱乐。因为这些人经营的是性的事业,身体到晚年实在相当可悯,已够令人同情了,这些人生活下来,脑子不必多所思索,尽职之余,总得娱乐散心,玩牌便是他最好散心工具。我那么想,简直是在同人类本来惰性争斗,同上帝争斗。
说他人不如说自己。记人事不如记心情,试从《三星在户》杂记中摘抄若干则。作烛虚五。
书本给我的启示极多,我欢喜《新约·哥林多书》记的一段: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哥林多书》十二章四〇四页
办事处小楼上隔壁住了个木匠,终日锤子凿子,敲敲打打,声音不息。可是真正吵闹到我不能构思不能休息的,似乎还是些无形的事物,一片颜色,一闪光,在回想中盘旋的一点笑和怨,支吾与矜持,过去与未来。
为了这一切,上帝知道我应当怎么办。
我需要清静,到一个绝对孤独环境里去消化消化生命中具体与抽象。最好去处是到个庙宇前小河旁边大石头上坐坐,这石头是被阳光和雨露漂白磨光了的。雨季来时上面长了些绿绒似的苔类。雨季一过,苔已干枯了,在一片未干枯苔上正开着小小蓝花白花,有细脚蜘蛛在旁边爬。河水从石罅间漱流,水中石子蚌壳都分分明明。石头旁长了一株大树,枝干苍青,叶已脱尽。我需要在这种地方,一个月或一天。我必须同外物完全隔绝,方能同“自己”重新接近。
黄昏时闻湖边人家竹园里有画眉鸣啭,使我感觉悲哀。因为这些声音对于我实在极熟习,又似乎完全陌生。二十年前这种声音常常把我灵魂带向高楼大厦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事实上那时节我却是个小流氓,正坐在沅水支流一条小河边大石头上,面对一派清波,做白日梦。如今居然已生活在二十年前的梦境里,而且感到厌倦了,我却明白了自己,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但与乡村已离得很远很远了。
二十八,五,五。
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譬喻说,正如一个荒凉的原野,一切在社会上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种子,或道德意义的观念种子,都不能生根发芽。个人的努力或他人的关心,都无结果。试仔细加以注意,这原野可发现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个死兽的骸骨,一只干田鼠。泽地角隅尚开着一丛丛小小白花紫花(抱春花),原野中唯一的春天。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天空中鸟也不再在这原野上飞过投个影子。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
百年后也许会有一个好事者,从我这个记载加以检举,判案似的说道:“这个人在××年已充分表示厌世精神”。要那么说,就尽管说好了,这于我是不相干的。
事实上我并不厌世。人生实在是一本大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看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须慢慢的翻。我只是翻得太快,看了些不许看的事迹。我得稍稍休息,缓一口气!我过于爱有生一切。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在有生中我发现了“美”,那本身形与线即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受它的统制,受它的处治。人的智慧无不由此影响而来。典雅词令与华美文字,与之相比都见得黯然无光,如细碎星点在朗月照耀下同样黯然无光。它或者是一个人,一件物,一种抽象符号的结集排比,令人都只想低首表示虔敬。阿拉伯人在沙漠中用嘴唇触地,表示皈依真主,情绪和这种情形正复相同,意思是如此一来,虽不曾接近真主,至少已接近上帝造物。
这种美或由上帝造物之手所产生,一片铜,一块石头,一把线,一组声音,其物虽小,可以见世界之大,并见世界之全。或即“造物”,最直接最简便那个“人”。流星闪电刹那即逝,即从此显示一种美丽的圣境,人亦相同。一微笑,一皱眉,无不同样可以显出那种圣境。一个人的手足眉发在此一闪即逝更缥缈的印象中,既无不可以见出造物者手艺之无比精巧。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的比较完整的几个人。这些人写成的作品虽各不相同,所得启示必中外古今如一,即一刹那间被美丽所照耀,所征服,所教育是也。
“如中毒,如受电,当之者必喑哑萎悴,动弹不得,失其所信所守。”美之所以为美,恰恰如此。
我好单独,或许正希望从单独中接近印象里未消失那一点美。温习过去,即依然能令人神智清明,灵魂放光,恢复情感中业已失去甚久之哀乐弹性。
五,十。
宇宙实在是个极复杂的东西,大如太空列宿,小至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变易,俨然都各有秩序,照固定计划向一个目的进行。然而这种目的,却尚在活人思索观念边际以外,难于说明。人心复杂,似有过之无不及。然而目的却显然明白,即求生命永生。永生意义,或为生命分裂而成子嗣延续,或凭不同材料产生文学艺术。也有人仅仅从抽象产生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陶醉,于是得到永生快乐的。
我不懂音乐,倒常常想用音乐表现这种境界。正因为这种境界,似乎用文字颜色以及一切坚硬的物质材器通通不易保存(本身极不具体,当然不能用具体之物保存)。如知和声作曲,必可制成比写作十倍深刻完整动人乐章。
表现一抽象美丽印象,文字不如绘画,绘画不如数学,数学似乎又不如音乐。因为大部分所谓“印象动人”,多近于从具体事实感官经验而得到。这印象用文字保存,虽困难尚不十分困难。但由幻想而来的形式流动不居的美,就只有音乐,或宏壮,或柔静,同样在抽象形式中流动,方可望能将它好好保存并加以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