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头来过
陈静哲到了A市,并不若想象般的那么容易,连她自己都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做销售,在A市没有根基,包括工作基础和客户资源,什么都没有。更何况她的性格本就偏严谨和冷淡,与销售这个行业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刚开始的一个月,压力很大,工作很累,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外面跑,疯了一样的工作。同事都说,这个新来的就是想表现,都在等着看她什么时候做不下去离职走人。但跌破所有人眼镜的,第一个月,她超过老员工,公司业绩第一。
第一个月的工资,她租了一间稍好一点的房子,让自己住得舒服一点。然后买了一串紫水晶的手链——比比最喜欢水晶。
同事们说,第一个月做得好是凭着新人的冲劲和干劲,第二个月走着瞧吧!像她这种大学生,怎么可能长时间做销售!
但是第二个月她的业绩仍是全公司第一。她买了一个水晶的发卡给比比。
第三个月、第四个月、第五个月……半年内,她的业绩全公司无人能超越。整整半年,她将所有的时间全部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什么都不想,也什么都不管。
然后,她升做了主管,将房子换成了一室一厅。
一年后,她升做了经理,三年后,就已经是这个不算大,却也不算小的公司的总经理了。她买了一辆的PASSAT给自己。盒子里攒了满满一盒不同款式的水晶饰品。
然后她先择报读MBA培训班,却没想到会遇见老同学。
沈司格初见到她的时候有点不太敢确认,迟疑了一下,才叫:“陈静哲?”
陈静哲回过头,是一个有着颀长的身形和温文笑容的男人,淡定的气质,薄唇弯出浅淡的弧度,让人一望即感心平气和。不动声色地皱了一下眉,陈静哲扯出淡笑来,“原来是老同学,好久不见。”
离开C市后,除了宋家外,她断了跟所有人的联系,一个人来到A市,所有的一切,重头来过。
所以,意外碰到沈司格,并非她所乐意的。
得到陈静哲的回应,沈司格这才笑了出来。他原还以为认错人了呢!
这不能怪他认不出来,实在是陈静哲变化太大。高中时的陈静哲虽不爱热闹性格稍显冷淡,但至少不会让人感觉难以接近;但现在的陈静哲——高中时候的那一头长头发没有了,简单利落的短发被她打理得服服帖帖,冷静淡然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抿着嘴唇,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四个字。这哪还是当年的陈静哲?
“在这里碰上,可真是没想到。我们有六七年没见过面了吧?”
圣地亚是个很不错的咖啡厅,陈静哲很喜欢这里调的蓝山。偶尔空闲,总喜欢到这里坐上一会儿,调适一下心情。却没想到会请他来这里吃饭。
“嗯……差不多吧!读了大学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沈司格打量了她一下,笑道:“看起来,你在A市过得很不错。”
陈静哲也微笑,挑了挑眉梢,“你也不差。”
沈司格看到她放在桌子上的课程表,“CEO课程?”
陈静哲早已看到了他的,扬起嘴角,“说什么也不能丢了老同学的脸不是?学点东西,将来好找工作一些,实在不行,投靠老同学的时候,也不会太让你脸上无光。”
“在老同学面前谦虚可就不厚道了,早听说SK前几个月走马上任了一个新的总经理,手腕高明,作风强硬,管理能力极强,而且还是个美女。早就想一睹风采了,却没想到竟是老同学。”
“很失望?”
“怎会。”沈司格轻抿了一口咖啡,“如果那位美女恰好是老同学的话,那么以后近水楼台,别人就不能怪我先得月了。”
“你今天是不是钱包忘记带了?”陈静哲突然问。
陈静哲问得突然且表情严肃,这不能不让沈司格有些小小的怔愣。
“什么?”
“是不是钱包忘带了,所以才会这么努力地赞美我?这可不像老同学当年的作风。”
沈司格明白过来后突然就笑出了声来,爽朗愉悦的笑声流转于这片小空间,引起旁边两桌的侧目。这个时候的陈静哲不得不承认,他实在是个外表很出色的男人,即使高中的时候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外表出色且气质内敛的男人通常是最吸引女人的,而沈司格,个中翘楚。
“陈静哲,我不得不承认,你的聪明还是一如当年啊。我如此高明的策略居然这么轻易就被你猜了出来,可总得想办法解决中饭啊。怎么样,老同学不会见死不救吧?”
陈静哲双手交叠,左手搭在右手背上轻轻敲了敲,懒懒地说:“我还以为这顿饭是老同学你借花献佛,却没想到是声东击西。要美女请客,总是有损你谦谦君子的美誉不是?”
如果之前沈司格觉得这七年来陈静哲改变非常大,那么现在这个想法几乎是笃定的。因为七年前的陈静哲是从来不会这么开玩笑的。初见她独处时的肃淡与现在的谈笑风生,一个人,可以有几张面具?
“英雄难过美人关,得见到你这大美女,哪还管得了这么多!”
“哎,‘英雄’这两个字用在简中科技的沈总身上自然是当得,但‘美女’一词用在我身上可绝不适合。”
“那么你觉得什么适合?”沈司格问。
“嗯……”陈静哲想了想,开口:“如果能在美女前面加上‘气质’两个字,我想我会很乐意。”
自那次偶遇后,沈司格要了她的联系方式,以后倒是经常联系了起来。热络倒也说不上,以同学之名,商场之利,不过算得上是君子之交而已。
其实,陈静哲并不是太希望在A市遇见旧识的,既然当初选择了离开,就打定了主意要跟过去来个一刀两断。所有旧识里面,知道她过往的人太多,若是见面,难免提及,并非她所乐意的。
她来A市这几年,对于事业倒也是算得上成功的,商场之上倒也结交了不少人。但商场之交,顶多算是利益之交,绝对称不上用“朋友”二字。但若说到真正的朋友……只能摇头一笑,无一人。
但她倒也不甚在意,原也没想过要交什么朋友之类。独善其身要远比纠缠不清要好多得。
但若是生病之时,若无人照应,却也总觉吃力。
上午坐在办公室里总觉得有些头昏脑涨,走路时头重脚轻软绵绵的像是踩进了棉花里面。用手探了探额头,有些发烧,便打电话叫秘书买了些感冒药给她。一整天便在昏昏沉沉之中度过了。
晚上下班的时候,秘书开车送她回来。到了楼下,秘书本想要送她上楼,却被她打发了回去。
“我一个人没事的,你先回去吧。路上当心点。”
秘书不放心,“你一个人行吗?要不我们先去医院看一下吧。”
陈静哲听到“医院”两个字,神色一凛,脸色愈加的苍白了。妈妈进了医院后没有再出来,比比进了医院也是没再出来过,只要是她所在意的人,进了医院,再出来,太难。在她所有的认知里,医院是跟死神站在同一立场上的,与洪水猛兽无疑。
“现在太晚了,你回去吧。别忘了明天还有个早会要开,要是迟到了你可别指望我会网开一面饶你一命。”
秘书笑了笑,跟着这个陈总也有半年多的时间了,多多少少也摸熟了她的脾气,知道她现在这么说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倒也没有太坚持送她上楼,又叮嘱了她几句才打车离开。
陈静哲住在十八楼,扶着墙走到电梯口。其实她是不想坐电梯的,因为电梯的失衡感会让她的头晕更加的严重。但是,与爬到十八楼相比,她还是宁愿忍着头晕坐电梯上去。
出了电梯扶着墙,她已经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包里面放着秘书买给她的感冒药,吃了好像没有太大的作用,她心知这样下去是不行,必须要去医院打点滴才行。可是想到了医院却又不自觉地胆怯,那是她宁愿一辈子都不再踏足的地方,那是她这辈子最痛恨的地方。
颤抖的手甚至没有了拎包的力气,包掉在了地上,哗啦啦的,包里的东西全部洒了出来,散落了一地。
她倚着墙蹲下身来想捡钥匙,可眼前是花的,迷蒙的,影影绰绰的看不太清,仿佛距离很远,又仿佛距离很近,可她怎样都捞不到。
忽然一只手出现在了她的眼前,轻而易举地拿到了那一串钥匙,她眼睁睁地看着钥匙在她的面前腾空,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手掌里。她急着想要拿回,猛地抬起头,想要看看到底是谁在抢她的钥匙?却掉进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里……
心头一惊,想要站起来,却头重脚轻,颤颤地头晕目眩,下一瞬就已经倒进了一具温暖的怀抱里……
她呆呆地抬着脸,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早已退去了三年前那仅剩不多的一点青涩,已经是完全的成熟。
“之……白?”她不太确定地唤了一声。
“是我。”低沉的声音,带着一丝喑哑。
她闭了闭眼睛,以最快的速度沉淀了一下昏沉的脑子里杂乱的思绪,让自己镇定下来。
她试图脱离他的怀抱,“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但他却没有给她挣扎的机会,抱紧了她,单手拿着钥匙开门。然后将她抱进客厅的沙发上面侧卧着,再回到门口捡起她遗落的包包。
她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的身来来回回地走动,强自镇定的神情里面带着一丝的茫然。
“没有热开水?”之白从厨房里面走出来问她。
她摇头。
“除了泡面,其他吃的东西也都没有?”
她点头。
之白转身又进了厨房。
头更晕了,隐隐作痛。似乎连脑子也短路了,完全不知道之白来这里是做什么的?他怎么会知道她住在这里?
比比……
“你来这里做什么?”
想起比比,她脑子里所有的冷静淡然和愤恨就又统统回笼了。虽然声音听起来仍然虚弱,但冰冷和淡漠还是顺着声音全部表达了出来。
之白端着一杯开水,手里拿几粒白色的药片坐在她面前的茶几上,先将药放到她手里。
“你先将药吃了。”
她看了看眼前的药,抬眸,眼中清冷不藏,羸弱的病体似乎一点也未减少她这些年磨砺得越发凌厉的气势,目光似箭。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之白看着她,暗叹。也就几年的工夫而已,眼前的静哲已经变成了一把出了鞘宝剑,冷光湛然的剑锋迫人呼吸,却丝毫也不隐藏。这个时候,之白自然聪明地不与她对峙。
“我来了一年了,一直住在你的隔壁。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刚刚在窗口看到你的秘书送你回来,就知道你生病了。”
陈静哲皱眉,“你在这隔壁住了一年,我居然都不知道。这怎么可能?”
之白淡淡地笑,原本阴郁的眉眼此刻也舒展了开来,“你一心都在工作上,对于周边的事情,关注过多少?如果不是因为今天你生病,只怕我在你隔壁再住上三五年你也不一定知道。好了,乖,来把药吃了。”
陈静哲接过药和水,一口吞了,喝完了全部的水,才说:“好了,你可以走了。”
“哲哲……”
“你忘了我曾经跟你说过什么了?”说完,慢慢地站起来,往卧室里走,“我要休息了,走的时候记得带上门。”
之白仍旧坐在茶几上,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哲哲啊,仍旧是不肯原谅他。她一向都是这样的性子,决定了什么事情,死不回头,哪怕是明知有错,也要执意错下去。要她回头太难,要她原谅,更难。
第二天醒来,陈静哲拍了拍头,觉得头痛好了一点了。走到卫生间梳洗完毕,再路过客厅时才发生桌子上多了一碗清粥。
她瞬间怔愣住了。
之白穿着家常的衣服,手里拿着一支勺子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看到她,微笑道:“先喝碗粥再吃药。”
“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走过去,将一件薄外套披到她的肩上。这个城市初秋的早晨还是有些凉的,她仍在生病就这样不穿件外套就跑出来,病怎么会好?
“我去配了一把。”说着拉着她在饭桌旁坐好,将粥放到她面前,“快吃吧,凉了就不好了。
陈静哲忽然微微弯起稍薄的嘴唇,露出一抹似有若无浅薄的淡笑,侧头看向之白,“你以为这样我就会因为心软而原谅你吗?”
之白轻叹:“我从不以为你会因为这个而原谅我,也不敢奢求。你这个样子不会照顾自己,我怎么能放心?以前都是你照顾我,现在换我照顾你。”
陈静哲垂下头喝了一口粥,不咸不淡地回了他一句:“随便你。”
冷冷淡淡、冷漠淡漠、不咸不淡、爱理不理……几乎所有能用的词汇都可以用上了。这就是现在的陈静哲,用自己的恨意不断地浇筑着他们之间的那道结界。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无条件地接受。
她不好过,那他也别想好过,就这样折磨着他,也折磨着她自己。
“你现在在做什么?”喝完了粥,她又淡淡地问了他一句。
“以前教我小提琴的张老师推荐的,现在在乐团拉小提琴。”
她又不说话了,吃完了也不收拾碗筷,换了衣服就出门了。自始至终不再看之白一眼。
曾经的伤痛过了经年,疤落痂脱外表看来已经痊愈,可心内千回百转又怎会忘记曾经都经历过了一些什么?可是不管是什么,既然选择了面对,那就要有承受伤痛的能力,只要还有一息尚存,那就要做到死不松手。否则,又如何对得起已经离去的人?万劫不复那就万劫不复吧!
陈静哲跳槽力扬企业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就在她拿到MBA证书的时候。一时间在A市商界引起了一片哗然。
力扬一直都是一个稍显保守的民营企业,主要以做零售业为主。这次会聘请陈静哲这样年轻的一个女人做总经理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虽说她在SK的几年成绩突出,让所有人看到了她的实力,但她毕竟还很年轻,经验不足不说,并且还是个女人。拿出来,谁会信服?不要说外界,就单单力扬内部都说不准要闹成什么样子了。可偏偏力扬董事长潘绍一人为大,任凭外界说破了天去,他一人决定了力扬总经理非陈静哲不可,这事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谁也无力改变。
其实,早在陈静哲还不是SK总经理的时候,潘绍就曾跟陈静哲接触过。那时候他对陈静哲是欣赏之余也起了爱才之心,只是那时的陈静哲能力尚未完全突出,尚且做不到让潘绍十分的重视。直到陈静哲走马上任SK总经理,一年内整个SK版图扩大了一圈,让SK在A市的企业排行直直上升了十个名次,由中小型企业,慢慢地往大型企业上扩展开来。这才让潘绍下了挖角之心。
而陈静哲之所以会舍蒸蒸日上的SK而选中小封闭式企业力扬的最大动机就是潘绍的知人善任。SK虽好,但高层握权不放,让她发挥起来缩手缩脚,并且SK高层对她防心过重,这让她心里极不舒服,早就起了跳槽之心。只是还没有找到好的下家不敢妄动而已。而潘绍的出现给了她一个很好的契机,潘绍聪明就聪明在他知道什么才是最吸引陈静哲的,也懂得如何让陈静哲最大化地为他所用。他下的饵很重。首先是让陈静哲坐上力扬总经理的位子,放手给她绝对的权力,她陈静哲做出的决策他潘绍绝不干预,任她如何发挥,除了每月一次的董事会,其他力扬的一切全权交给陈静哲一人处理;其次是听从陈静哲的提议,公司股份制,当然,他给了陈静哲百分之五的股份,也很吸引人。年薪五十万对于一个职业经理人来说,不算很多。但分红就够了。
当然,潘绍舍得下如此大的血本,陈静哲也要有所表示才对。合同书上早已与潘绍定下,五年之内让力扬立足A市第一,继而走向国际化。
可以说,潘绍为陈静哲提供了一个可以让她任意发挥的舞台。
陈静哲正式进入力扬这一年,才二十六岁。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她将这件事告诉之白,他笑着说:“哲哲,你行的。我一直都知道。”
她说:“如果我不行呢?”
“你行的”这三个字,爸爸、妈妈、比比,都喜欢跟她说,但她从未问过他们,如果我不行呢?今天她之所以会问之白,也只是想知道,如果她不行了,他们会怎么样?
“你一定行的。”之白却只回答她这么几个字。
她摇头冷笑。不是的,并不是任何事情她都行的。陈静哲并不是做什么都是对的,她也有错的时候,那一次最致命的错误啊,她失去了她最亲爱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