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可曾听见爱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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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我知道我们终将重逢

那是巫咒

她珊瑚的唇轻张

魔法从此展开

我分不清年与月的光阴轮转

她始终在心脏最深的地方柔软如昔

这天上午,乐队里的一个男生找到季若。她见他很眼熟,原来就是上次去找商子乔时碰到的那个。他告诉她商子乔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来学校了。

他静静地看着她,递过一张纸条,“上面是他家的地址,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去看看他。”

季若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

“去看看他吧,他的父母经常不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我昨天去看他的时候,他在喝酒。”他叹了口气,“不管是怎么样,他喜欢你并不是罪过。只是世界上的安排太微妙了,人和人面面相对,却总要擦肩而过。”

季若诧异地看着他,面前这种清秀的男孩子似乎有很重的心事。

“不怕告诉你,我喜欢芳宣。”他微笑,“但她喜欢的是子乔,所以我特别能体会她的感受。爱情不能勉强,你不能要求子乔喜欢芳宣,我也不能要求芳宣喜欢我,是你的终究会来到你身边,不是你的终究会离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守候属于自己的爱情。其次,便是快乐的生活,要让你爱的人快乐,不要让你爱的人悲伤。”

季若听出了这些话里的淡淡的伤感和深深的智慧,伸手接过那张纸条,问:“你叫什么名字?”

“左承。”

“我想,芳宣会喜欢上你的。”她转身出了校门,按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一片高级别墅区里。

对上号码,按响门铃。

一个穿白色制服的中年人过来开门,好像电视里那些港台豪富的佣人,十分礼貌请她进来。

是一幢白色小楼,有个很大的花园,花木繁盛,还有个蓝色游泳池。

中年人带她上二楼,一面说:“少爷这些天都闷在房间里不出来,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少爷?季若狐疑地跟他上了楼。

他敲门,“少爷,那位小姐来看你。”

里面没有声音。

一位中年妇人拿着抹布从另一间房里探出头来说:“别叫了,早上方先生过来带少爷出去了。”

“方先生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洗车的时候来的,出去一上午了——除了方先生,谁能把少爷从房间里拖出来?”

季若便向他告辞。

他送她下楼,说:“真是不巧……”话还没说完,楼下便响起了几下汽车喇叭声,他顿时满面喜色,“这下可巧了,他们回来了。小姐你先坐坐,我去开门。”

季若慢慢走下楼梯,想着到时该对商子乔说些什么。

商子乔走进来,形容有些憔悴,但神情还算稳定,显然已经知道季若来,脸上露出笑容。

旁边一面穿黑色西服的男子,嘴角带着一丝笑,顺着商子乔的视线望向楼梯上的季若,笑意猛然凝在嘴角,眼睛直直地看着季若。

季若只觉浑身一震,灵魂倏地离窍。

商子乔明显感觉到了两个人的异样,他奇怪极了,“则哥,你怎么了?你们认识?”他猛然醒悟过来,一震,“难道是她?”

黑衣男子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目光不能离开季若,点点头。他一步步走到她面前,每一步都在颤抖,他站在低她一级的楼梯上,喃喃地说:“季若?”

是他吧?是他吧?

是他长长的眉毛,深深的眼睛,明朗的唇线,是他的表情,他的味道,他又和她站在同一道楼梯上,室内的桌椅摆设如风似的飞旋,时空跟着一起飞舞,一切仿佛回到了四年前,十年前。季若分不清自己眼前的男子是十岁时为自己揉肩的少年,还是十六岁时在阳光中接送她上学的方中则,一切都混淆了,如梦一样飘忽迷乱。

她整个人都在战栗,原来喜悦的极深处竟然与恐惧这样相似,骨头都在打抖,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望着这个人。而他已经伸出手,轻轻抱住她。

那样有力的臂膀,那样安全的胸膛。

像在动荡的海面上颠簸的船,终于驶进了温暖安稳的避风港。

季若轻轻地叹息,这样的感觉,在梦里一千遍一万遍地重演过,四年来,清晰得如同靠在他怀里的当日。

方中则揽着她的肩,经过呆若木鸡的商子乔,“子乔,抱歉,我现在有事,我们以后再聊。”

车子驶出别墅区,滑入街道的车流,两旁的高楼人群匆匆而过,季若抓着他的一只手,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的十指修长,根根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娴熟地握在方向盘上。

他的下巴刮得光滑洁净,但隐隐可以看见青青的须根。

她伸出手去轻轻地滑过那一块,硬硬的,有点扎手。

方中则把下巴轻轻地摩擦着她的手指。

她因麻痒轻笑出声。

方中则把车在路边停下。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

什么话都不需要,他在她的眼睛里搜索出她的思念,她也读懂了他的渴望。

她轻轻地合上了眼。

他的唇在下一秒如约而至,印在她的唇上。

两个人的身子都轻轻一颤。

他搂住她的腰,以舌尖撬开她的唇齿,寻找她的,深深吮吸,交缠,像个饥渴的婴儿忽然找了母亲的乳汁。

她在他的气息里昏眩,脑里一片空白,整个人被他的热力烘烤,蒸发成水汽,变成青烟,漫无边际地四溢上浮。

青烟经过当日的楼梯,经过当日的阳光,经过当日的绿树,经过当日的云,经过当日的风,风把她吹散,她彻底地虚空,透明得像当时的蓝天。

直到两人都不能呼吸,方中则离开她的唇,把脸埋在她的肩窝,深深地吸嗅她的气息。

忽然有水珠滴到他脸上,他抬起头,泪水已经在季若的脸上纵横成一片。

“不哭不哭,为什么要哭?”他帮季若抹去泪水,自己的声音也哽咽了。

季若扑进他怀中,放声大哭。

“你为什么一声不响地走了?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过这么久才突然冒出来?为什么为什么……”

四年的思念和委屈一下子开了闸,她在他怀里又哭又闹。他由着她,就像当初那个受了惊吓的小女孩,在他怀里涕泪交流。

她哭累了,抽泣着渐渐自他怀里抬起头,他的脸在面前无比清晰,一样的眉眼,但气质更加内敛了,身上有淡淡的芳香,精致的西服已经让她弄湿一大片。

这样的方中则,又熟悉又陌生。

“你真的是方中则吧?”她需要再一次的肯定,“我没有认错人吧?”

“是我,是我,已经四年了,你长大了,更漂亮了,可还是那个爱哭的小姑娘。”他细细地抚摸她的脸颊,犹如抚弄美玉。

“可你变了好多,和以前很不一样了。虽然面孔一样,身形也一样,可气质很不同了,现在的你,像……像……”

“像什么?”

“像个……男人了,以前的你,只是一个大男孩子。”

方中则轻笑,“那,是男人好,还是男孩好?”

季若察觉出他眼中的坏笑,故意说:“我喜欢男孩,更亲切啊,而男人,”她瞄瞄他,“是危险的动物。”

方中则用力把她搂得更紧,问:“什么叫做‘危险’?”

季若红了脸,说:“不知道不知道,不要问我。”

“不问你问谁?”方中则的唇逼近她,“危险就是你制造出来的。”

季若再一次陷进那虚空般的昏眩里。

良久,方中则问:“今天下午有课吗?”

季若想了想,“可以逃课。”

方中则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唔,你退步了,不再是好学生了。”

“哼,小看我,一周逃十节课我照样拿奖学金。”

“知道知道,我的天才少女。带你去参观我的窝怎么样?”

她十分灿烂地笑,“十分荣幸。”

方中则在这副笑容里失神,半晌才发动车子。

是小小的二居室,客厅一律浅灰色系,深深浅浅的黑与白的混杂,间着白色的沙发,淡蓝的坐垫,十分清凉养眼。

一间是书房兼工作室,一面墙上全是书,季若连连赞叹,方中则倒有些不好意思,“买来摆着的,还没看到小半。”

“已经很了不起了,你不是不喜欢读书的吗?怎么一下子转性了?”

“我有告诉过你我不喜欢读书吗?”他有点感慨,“以前是自己不懂事,正值叛逆期,加上家事不顺,所以才不愿读了。现在,要出来混碗饭吃,不多读点骗骗人怎么行?”

“这么多珠宝书啊,别告诉我你现在在卖珠宝首饰哦。”季若翻弄他书桌上的书,忽然看到某杂志的一页,眼睛一亮,“咦,方中则,是你的名字耶。”她拿起来仔细看了一遍,不可置信地抬起头,“你是珠宝设计师?”

方中则笑着点点头。

“是真的?”她眼睛睁得大大的,“你在做珠宝设计?真的很帅耶。”

“怎么样?要不要奖励一下我的辛勤工作?”他把右脸伸出来。

季若做思索状,“我好像记得上帝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人把右脸伸过来给你打的话,就要记得再补上左脸’,你是这个意思吗?”

“我是伊斯兰教徒,我只记得穆罕默德说过,‘既然美女不肯来亲我,就让我去亲她吧’。”他飞快地在她唇上轻啄一下。

“色狼。”她伸手去打他的头,却被他捉住,又放到唇边。季若连忙抽回手,“大色狼。”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可不想枉担这个虚名。”方中则作势脱下外套。

季若大叫:“方中则,你……你不许乱来哦。”他脸上有坏坏的笑,她慌得躲进他的卧室,飞快地把门反锁上。

方中则忍不住好笑,“好了好了,我的小红帽,今天大灰狼牙疼,咬不动人肉,你开门吧。”

“我不要。”季若一面说,一面打量他的卧室。

布置得非常简单,中央一张大床,铺着深蓝色的床单,同色的被子整齐地铺在上面,蓝白两色的睡枕和靠枕,很合他的风格。

可是慢着,有一样东西非常不合适地出现在这里,她走过去把那块淡粉色从一堆深蓝雪白里拎出来。

是一个樱花粉的方枕,右下角用鹅黄色丝线绣了两个大写英文字母:JR。

JR。

是什么意思呢?

这样娇嫩梦幻的颜色,显然是女孩子用的。

她的心像突然被重物击中,猛地往下沉。

门外传来方中则的声音:“你再不出来,明天我发现少了什么东西,就问你要了。”

季若扔下枕头,闷闷地开门出来。

方中则递给她一杯果汁,打开电视。

她接过来,握着果汁,冰凉的猕猴桃汁,水草一样的清碧色,连香味都有青草般的颜色。她轻轻晃动着杯子,心里面有只小虫子在一口一口地咬在最柔软的位置上,刺痛。

“怎么了?进去一下就成了霜打的茄子。”方中则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观察她的表情,“难道我的房间里有令人沮丧的空气成分?”

季若轻轻挣开,岔开话题,问:“你和商子乔是好朋友?”

“准确地说,他是我的小老板。他的父亲商年是我们公司的董事长,对我的帮助很大。”

“那你重色轻友,他会不会怪你?”

方中则大笑,“别担心,子乔一早就知道我有个心心念念不能忘怀的女朋友,只不过没想到是你。”他把她轻轻带入怀里,抚着她的长发,“傻丫头就为这个闷闷不乐吗?”

季若把脸埋进他的胸膛,不说话。

他身上有种很好闻的味道,隔着一层布料,能感觉到他肌肤的温度,她有点迷醉,但她没办法抛开那个粉色的枕头,忍不住问:“四年来,你一直一个人吗?”

“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他的手在她脸上轻轻游走,这样细致温婉的面孔,依然有着如玉的光泽,她的眉头微微地皱起,他把手停在那儿细细抚平,“曾经有个人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对我很好。可是,我心里面的那个位置已经让你霸占了,再也不可能有别的人插得进来。即使在我以为可能永远失去你的时候,也不能把你的位置空出来给别人,我做不到。”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想我是欠了你的。那年在楼梯上把你撞痛了,你就占用我的一生来报复我。小巫婆,你当时一定对我施了什么咒语,害我后来一见到你便忍不住多看两眼,哪怕人再多我都能一眼把你认出来,我的眼睛有一半的神经长在你身上,小巫婆。”

他看着她,目光里里疼痛与爱怜几乎满溢出来,季若在刹那间仿佛回到了那个夏天的下午,他站在公交站台,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那种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存在的眼神。

他的眼睛为她而生,看不进别的人。

季若低下头,两滴泪珠滴在方中则的衬衫上,很快被吸干。

他察觉了,捧起她的脸,轻轻吻去她的泪珠,“不要哭。”

她的泪反而流得更多了,“那你当时为什么不给我答案?为什么一声不吭就走?”

“当时……”方中则深吸一口气,“当时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走的时候,我刚从警察局出来,决定离开家重新开始,当时有一个高中同学帮了我一把,我才有今天。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找到你,可是一直都没有你的消息,小若,我很想你。”

季若眼泪汪汪地看着他,“真的吗?”

方中则郑重地点头。

“你一直都是喜欢我的吗?”

“这还用问吗?”

“那你干吗不早说?你知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难过?”

“是我不好,不哭不哭,我们去买菜,晚上我做顿满汉全席给你赔罪。”他替她擦干泪,逗她开心,“我的手艺可是超一流的,许多女孩子都为这个吵着闹着要嫁给我。可我看她们一个个都吃不了多少,我就想啊,我这么好的手艺,那是一定要找个大胃婆的,再怎么样也要是个饭桶吧,不然多浪费啊。”

季若破涕为笑,“讨厌,你才是饭桶。”

两人步行到楼下,超市里,新鲜的蔬菜色相诱人,冰藏柜里的鲜肉色泽柔润,虾与海鱼被整齐地摆放在碎冰上,另外还有整只冻起来的鸡与鸭,已经煮熟的虾仁,种种干货,黄瓜、茄子、豆角、丝瓜、南瓜、冬瓜、生菜、排骨、肘子、黄鱼……琳琅满目。

她满足于这样的细节,和方中则一起,豆角一根根检验过,不要松的老的,生菜不要带一片烂叶子的,黄瓜要最嫩的……非常的投入。

晚餐果然丰盛,有西湖醋鱼,有红烧藕夹,有玉米松仁,有小青菜。

季若很给面子地吃了两碗饭,菜也扫光了大半。她放下碗筷,笑道:“不行,下次不能在这里吃饭,再吃几次,我就要变成小肥婆了。”

“没关系,明天我给你煲瘦身美容汤。”

“哇,你不会是十项全能吧?”她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一遍,“或者是我自己成为科幻小说的主角了,碰到一个人性化的机器人?”

“为什么不是机器化了的真人呢?”

“那样就太惨了。”季若摇头,“一个人活得像机器一样,是人生最最悲哀的事。”

方中则笑,“小小年纪,就说这么老气横秋的话。你现在是童话里的公主,哪里知道人间的悲苦。我告诉你,每一个为生活奔波的人,都是一架机器人,都要做身不由己的事,这就叫现实。”

季若吐了吐舌头,“不要这样说,我会吓得不敢长大的。”

“你要快点长大呵,我的理想是三十岁之前听到有人叫我爸爸。”

季若的脸微微发红,“你的理想跟我有什么关系?”借着喝水跑进客厅,避开他笑吟吟的脸,但坐在沙发里眼睛怔怔地看着电视屏幕上晃动的人影时,脑子里又想起那个粉色的枕头。

这是一个抹不去吹不散的阴影,总在快乐甜蜜的时候把她拉下忧虑的深渊。

时针指向了八点半,方中则送她回学校。

街道上仍然非常热闹,远远看来,一片流光闪烁,非常美丽。

季若把头靠在车窗上,看着那片美丽的流光入了神。

“还是这个习惯,喜欢靠在车窗上发呆。”

季若回过神来,笑了笑。

“好像有心事。怎么了?”

“没什么,有点困了。”

“吃饱了就睡,幸福生活。”他把车子停在校门口,问:“我方不方便送你进去?”

季若连忙摇头,他要是进去,那帮八婆女人见到怎么会放过她?

“那么我明天来接你下课,晚上睡个好觉。”他凑过来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放她下车。

季若看着车子滑入无数的流光里,心里恍恍惚惚,不能确定这个和她共度一个下午的男人是否真的是方中则,抑或只和当初一样,只是她的一个梦境。

她轻轻拍拍自己的脸,有感觉。

那么,是真的。

步子轻盈起来,肺腑里都带着花香的空气。

……

回到宿舍,芳宣靠在枕头上,闭着眼,耳朵里塞着耳塞,正在收听她最爱的音乐节目,忽然睁开眼睛。

“哈,你到有第六感应。”季若在她床上坐下,满心的话想找个人倾吐。

芳宣没反应,眼睛直直地,仿佛看不到她。

“萱萱?”季若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芳宣才看到她,摘下一只耳塞给她,“你听。”

……

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爱你

你轻声说

我低下头闻见一阵芬芳

那个永恒的夜晚十七岁仲夏你吻我的那个夜晚

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有感叹

总想起当天的星光

那时候的爱情为什么就能那样简单

而又是为什么人年少时

一定要让深爱的人受伤

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

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

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永远不会再重来

有一个男孩爱着那个女孩……

是刘若英的《后来》。

“好不好听?”芳宣的眼睛里竟然有泪光。

季若点点头,“很好听,淡淡的欢喜静静的哀伤。”

“这是刚才一个男生为我点的。”

“是吗?一定是你的暗恋者。”季若微笑,那个左承,真难为他怎么知道她喜欢听这个节目,又知道她喜欢这首歌。

“去你的。”

“呵,有力气回我话了,不生我的气了吧?”

芳宣怔了怔,说:“我从没生你的气,只是气自己。他,怎么样了?”

“萱萱,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她深深吸了口气,说,“我今天见到方中则了。”

芳宣张大了嘴,“啊?”

“他是商子乔的朋友,我去他家时见到他了,我……”那种混杂着惊喜与激动的情绪仍然梗在胸口,使她有点语无伦次,“我见着他了……”

“你们是当着他的面……”

“嗯,我都忘了那是他家,也忘了我是去找他的,当时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像做梦,整个人都是飘飘的。”她把脸埋进芳宣的被子里,“现在我还觉得像一场梦,真怕等一下就要醒来。”

“大约今天是做梦日。”芳宣的大眼睛里一片迷蒙,“他的声音很好听,很轻柔,很斯文,很有质感。有这种这声音的人,一定是一派阳光明媚,脸上经常有愉快的笑容。”

季若有心帮左承一把,灵机一动,说:“宣宣,我今天听到非常好的一段话,就是因为这段话我才去找商子乔的,它让我见到了方中则,我很感谢它。”

“什么话?”

“……是你的终究会来到你身边,不是你的终究会离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守候属于自己的爱情。其次,便是快乐地生活,要让你爱的人快乐,不要让你爱的人悲伤。”

芳宣呆了呆,“是谁说的?”

“这几句前面还有两句,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哎呀,卖什么关子啊,快说。”

季若严肃地看着她,“芳宣同学,是你强烈要求我说的,这番话带来的任何后果我都不负责任的。”

“啰嗦什么呀,快说啊。”

季若咳嗽一声,装出男声,模仿左承的语气:“不怕告诉你,我喜欢芳宣。但她喜欢的是子乔,所以我特别能体会她的感受,爱情不能勉强,你不能要求子乔喜欢芳宣,我也不能要求芳宣喜欢我……”

芳宣彻底呆掉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季若摇摇她的肩,“喂,走火入魔了?”

“是谁?他是谁?”

“他说他叫左承。”

“是左承?”

“怎么?你们已经打过交道了?”

“那次我喝醉了,是他送我回来的。”芳宣忽然现出一股小儿女的娇羞来,“可是,他的声音和电台里不怎么像嘛,你搞错了。”

“咦,我有说是左承给你点歌吗?”

“啊!”芳宣知道是自己说漏了嘴,恼羞成怒,“季若,你找死!”她伸手来呵痒。

季若怪叫:“不要啊,饶命,饶命,是我说错了,是我乱说……”

芳宣这才收手,“哼,这次就放你一马,你给我老实交待,那个左承还跟你说了什么?”

“喂,你不要太贪心了,这么多还不够啊,从来没有人为我说过这么有水平的话啊,你就知足吧。”

“你说什么呢,你的方中则呢?没跟你说什么肉麻的话吗?”

季若一下子红了脸。

芳宣哈哈笑,“看来,不只是说说而已吧?”

季若反击,换了一副表情,“爱情果然是女人的养生良方啊,刚刚还一摊泥似的躺在床上动都不动,怎么这么快就生龙活虎了?左承真是功劳不小,明天我找他说明一下你今晚的情况,代你向他道个谢,好不好?”

芳宣拿枕头捂住她的头,“死季若,你还想不想活命?”

两人闹了一阵,累了,一起躺在床上,季若手里还拿着芳宣的枕头,这边喘息还未平复,情绪却一下子低落起来。

“嘿,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在他床上看到一个女孩子用的枕头。”

“什么?!”芳宣大怒,“这个方中则,你四年来天天惦着他,他竟然另结新欢?!还有没有发现别的东西?”

“没有,我问他是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他说是。整个房间里,的确只有那样一只枕头是女性用品。”

“什么样的枕头,成熟型的还是可爱型的?”

“粉色的方枕,颜色那么粉嫩,自然是可爱型的。”

芳宣想了想,“这也不难办。你们今天是突然碰上了,他一定没来得及收拾。你明天通知了他再去,如果那个枕头还在的话,说明他也许只是想用来调节整个室内气氛,人总有自己的喜好,男人用个把女人气的枕头也不算什么罪过。如果没了,你就要小心了,半多是他的情人留下的,晚上他一回去就毁灭证据了。”

季若低下头,“两个人在一起,又不是打仗,何必弄得那样勾心斗角,兵不厌诈?就像左承说的,是你的终究会来到你身边,不是你的终究会离去,再怎么用尽心计,如果他不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

芳宣呆了半晌,点点头,“你说得对。”

“啊,不要想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季若甩甩头,抱了衣服去洗澡。

这一夜睡得出奇的安稳,一觉沉沉到闹钟铃响,而对面的芳宣两三个星期以来头一次起了个大早,心情极好地对着镜子夹上一只果冻草莓造型的发夹。

“嗯,不错,今天穿你那次买的牛仔裤,再配那双桔黄色的凉鞋,包你年轻十岁,可以到初中的课桌上冒充一下。”季若打着呵欠探出脑袋,成功地把正在用心打扮的芳宣吓了一跳。

“我决定开始新生活,以最好的形象迎接新的一天。”

“是,还有新的帅哥。”

芳宣把梳子朝季若床上扔过来,“臭女人,管好你的嘴巴。”

等季若刷牙洗脸完毕之后,芳宣已经照着她说的披挂停当,拎起包便往门外走。

季若叫:“喂,等等我啊。”

芳宣回头给了她一个鬼脸,“我要独自去偷欢,不带你这个拖油瓶。”说完施施然地出门去。

季若气结,拿过镜子梳头。

一呆。

镜子里的人双眼明亮,眼眸如同清水浸宝石,嘴唇呈娇嫩欲滴的珊瑚色,脸色透出淡淡绯红,肤质细腻得如同十五六岁。

她不可置信地捧住自己的脸。

到了食堂,看见芳宣和左承一个桌上吃早餐,左承轻笑着说话,芳宣一反野蛮常态,极为斯文淑女地坐在一边聆听,一面小口小口地把稀饭往嘴里送。

季若的惊讶程度不下于突然发现了新大陆,目瞪口呆半天,终于明白了爱情的魔力。

不过芳宣这女人变起心来也实在是快。

上课的时候,两个人明显魂不守舍,芳宣一共看了三十四次窗外,季若则看了同等次数的手机。

一下课,芳宣便出去了,亲爱的左承大约已经在食堂买好了饭菜在等她。

季若叹了口气,她却还有六个小时才能见到方中则。

她抱着书走出教室,闷闷地,低着头慢慢地晃向食堂。

一个人挡在她面前,她习惯性地往一边让——慢着,这种味道……

她飞快地抬起头,面前的人是方中则,含笑看着她。

她的心随阳光下的灰尘一起飞舞,方中则的脸在艳阳的照射下有一种如玉般透明般光辉,牵住她的手,向校门走去。

眼前的方中则再次和四年前那个天天陪她坐公交车的少年混淆,两者合二为一,只有这种被他牵手的感觉仍然清晰如同当日。

她上了车,才反应过来,“不是说晚上一起吃饭的吗?还有呵,不是说了不要进来的吗?你这样拉我出来,我会被同学的口水淹死的……”

方中则捂住她多话的嘴,“我等不到晚上,现在就想见你。我们先吃午饭,再吃晚饭。”

季若软软地靠在他怀里,咕哝:“她们看我上了你的车,一定会以为我在傍大款。”

“嗯,那好吧,下次我来的时候,在车上挂个牌子,写上‘本人非大款’,好不好?”

“好啊,不如再加上一句,‘本人乃小狗’吧,更有说服力哦。”

两人还没坐稳餐厅的椅子,方中则的电话就响了,他听到对方的声音时微微一笑,说:“你好。”

是那种很懒散的客套,像亲密朋友之间的调侃。

“今天晚上我有约,不好意思了。”他一面把菜单递给季若,“嗯,那好,我们另外再约,再见。”

他挂了电话,问:“想吃什么?”

电话里依稀传出来的,是个女人的声音。

会不会和那个枕头有关?

季若心里不是滋味,吃到一半,还是忍不住问出来:“刚刚给你打电话的,是你的好朋友吗?”

方中则点点头,“她曾经给过我很大的帮助,我能有今天,还得感谢她。”

“真的?”

“她说请我吃晚饭,可惜我已经佳人有约了。”

“她是一个什么人?”

“一个很聪明、很出色的女人。说起来,还是你的学姐。她叫梁如,你听过吗?”

这个名字让季若呆了呆,然后很没形象地大笑起来,“哈哈,她叫梁如?原来你认识我表姐啊……呵呵,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梁如是你表姐?”方中则脸色顿时变得有点难看,他早跟梁如提起过季若,她和季若明明是表姐妹,却没有告诉他季若就在本市。

“是啊,刚刚是她约你吃晚饭啊?”

“嗯。”他回想起说出季若名字的那天,梁如慌乱离席的模样。她一直瞒着他。

季若看着他脸色变幻无端,不明所以,问:“你怎么了?”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试探着问:“你和表姐是好朋友,她就没有和你说起过我吗?”

方中则回过神来,沉吟再三,终于还是选择不影响这两姐妹的感情,微微一笑,“有,她常常提起,不过,只是说她那个很可爱的表妹,并没提到过你的名字。”

“你也没有告诉她我的名字?”

“我只是跟她说我的那个女孩子。”

“原来真有缘分这东西。”季若有点感慨,“我们一同生活在表姐的圈子里,只要表姐随便透个口风,我们也不用等到现在才见面。”

“要见面的总会见着的,我相信命运的安排。”方中则握住她的手。

季若娇笑,“宿命论者。”

……

饭后由方中则送回学校,芳宣凑上来,贼眉鼠眼地问:“那个人就是你的方中则?”

季若点点头。

“长得不错嘛,很有型,有贵族气质。”

季若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是打工仔啦。”

“他做什么的?”

“做设计。”

“设计什么?”

“嗯,好像是珠宝。”

“哇!”芳宣的声音猛然提高八度,“珠宝设计师耶!”

全班同学集体侧目。

季若有位青梅竹马、长得很帅、做珠宝设计的男朋友的消息,马上传遍了班级。

“死芳宣,你真是个扩音器。”季若愤愤地数落她,“怎么一恋爱就转性了?几年来都可以守口如瓶,今天怎么就变成茶壶嘴了?”

芳宣叫屈:“冤枉啊!以前他不过是个影子罢了,有什么好说的?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位大帅哥耶,不在这样的人身上浪费口水,还要在谁身上浪费?季若,你从来不说他长得很帅,搞得我都有点接受不了。那么帅的男人,竟然被你霸占,有多少女人在暗里地掉泪啊,我们得不到他,只好讨论讨论他,难道,这样一点小小的愿望,你都要拒绝吗?”她做出逼真的满腹冤屈状,只差泪花闪闪。

“天,败给你了。”

“嘿嘿嘿,什么时候正式介绍给我认识啊?”

“得寸进尺。”

“亲爱的季若,你怎么能这么说你的死党好友?”芳宣挨过来,忽然一拍脑袋,“哎哟,差点忘了,中午你表姐还打过电话找你呢。”跟着幽怨地翻翻白眼,“唉,真是幸福啊,友情亲情爱情,样样都不缺。”

季若笑。

要是告诉表姐,自己和她的好朋友恋爱了,她会不会吓一跳呢?哎呀,中午该叫方中则一起请她到家里吃晚饭的,到时候,不怕吓不出她的心脏病了。呵呵。

芳宣给她泼冷水,“喂喂,克制一点啊,不要把牙笑掉了。你还有一个枕头敌人没有消灭呢,记着我的话哦,今天晚上弄他个水落石出。”

晚上方中则拎出一瓶红酒,给她倒了一杯,“这是八四年GrandCru,上个月我给一位酒商设计了一套首饰,作为结婚十八周年纪念礼貌送给他太太,芳心大悦之后,我就得了这瓶好酒——你会不会喝?”

季若很大方地一饮而尽,“虽然不大会喝,但总不至于被红酒醉倒。”

方中则失笑,“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会喝酒。酒是要品的,品红酒,要先晃杯,看酒的粘滞度,再闻香,再轻轻抿一口。”

深紫红的液体从他的唇齿间滑入,喉结也随之上下滑动。

季若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只觉得口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