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今生今世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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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颜(5)

老上海成为殖民地后一夜暴红,鱼龙混杂黑白不分,许多地痞在黄浦江里浑水摸鱼,也就在一夜之间成为流氓大亨,佘秀芳的父亲佘铭三便是一个。这样的暴发户往往有的是钱,缺的是文化底蕴,父亲在江湖上打打杀杀黑白通吃,在生活中一妻数妾沉迷声色,女儿成为糊涂的姑娘也在情理之中——她也不是真正的糊涂,只是无所谓,所以当她在酒吧里被混世魔王吴家少爷灌醉后奸污,她竟然糊涂到不知道,这样的荒唐事怕只会发生在佘铭三这样的流氓大亨之家。不多久,佘秀芳发现自己怀孕了,吴家母亲便上门说亲,吴家少爷在家有妻有妾,佘铭三再无知也不愿让女儿上门去做人家小妾,即便不为女儿着想,也得顾及自己这张老脸,他的决定便是让女儿出国,顺便堕胎。但是吴家老爷也是流氓大亨,他不愿意吴家亲骨肉被打入医院下水道。在吴家老太一哭二闹之后,吴家老爷以利相逼——佘秀芳在房间坐不下去了,她吮吸着最爱吃的五香螺丝,不慌不忙地走出来,拍拍肚子说:“好大事啊,到吴家做小我认了,这孩子我也要了。”佘秀芳就这样嫁到吴家做了妾。

1940年春天,儿子发病夭折,也许悲伤过度,也许备感无趣,在吴家生活了12年的佘秀芳突然放弃一切,决定回归娘家——打了电话让父亲的司机吴四宝来接她。吴四宝胆大心黑力大无比,接上佘秀芳也不急着开车,而是淡淡地说:“小姐不嫌弃,就去我四宝家,我备了薄酒,几个小兄弟一起为小姐接风。”在江湖上混迹多年的佘秀芳自然不用多说便明白了一切,她说:“你要另起山头?”吴四宝也坦然地说:“我总不能做一辈子车夫?我也和一帮弟兄在江湖上动动手脚——汪先生搞和平运动,极司菲尔路76号的丁默村李士群我也熟,那天去那里,遇见季云卿季大爷,他想要收你做他干女儿。”佘秀芳听着,最后还是默默地点点头,她看着吴四宝,将他的心思也看得透透的。她最后说:“好的,有空我去看望季大爷。”

佘秀芳和吴四宝同时在极司菲尔路上的酒店出现,一时被众星捧月,那晚她喝了很多酒,却没有一点醉意。最后和翻着眼睛的吴四宝单独相处时,她长长地叹息了一声,这样说:“命中注定我是吴家的人。”

吴四宝笑起来,一刹那的神情像个孩子,像是满脸汗水的孩子在野外玩够了,不敢回家怕妈妈打骂,或者搞坏了人家的东西惊魂未定的样子。佘秀芳忍不住想笑,她慢慢将他认出来了,骨子里他还是那个在父亲老虎灶边帮忙冲开水的乡下孩子,有点虚张声势或者狐假虎威,但是乡下孩子的本色一时难以改变。她伸出手拍拍吴四宝毛茸茸的脑袋。吴四宝的手却慢慢滑下去,一直滑到她的胸前,他发出喃喃的自语和呻吟,这时候他完全是个孩子,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佘秀芳不拒绝,一任他胡作非为。

吴四宝忽然停止了动作,与佘秀芳脸贴着脸说:“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去四马路吃花酒了,我老婆比婊子好。”佘秀芳以为他说笑话,可等了一刻也没见他将笑话说出来,就狠狠白了他一眼:“你就会说这种话。”吴四宝却露出天真可爱的微笑:“嘿嘿嘿,是真的么,从今往后,你不许再叫秀芳。”佘秀芳说:“那我该叫什么?”吴四宝说:“你嫁了我,就得改名,你叫佘爱珍,就是说,我爱你,像珍宝。”

婚后的佘爱珍拜上海黑道人物季云卿为干爹,在季云卿的力荐下,她与吴四宝双双进入汪精卫伪政府设在极司菲尔路76号的特工总部供职。由于精明强悍,容貌甚佳又善于交际,还精于射击,佘爱珍一时出入保镖护驾,家中仆佣成群,成了上海滩威风八面的女谍。

插鸡毛的强盗婆

这样的海派女人胡兰成当然要接近,他是穷人家孩子,除了肚子里一点文墨,他两手空空一无所有,这样的人在上海滩是不太有人搭理的,想混口饭吃也不容易,若想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只能放下脸面或厚着脸皮去兜搭。他结识了佘爱珍,又怎么会轻易放弃?拿一张热乎乎的小白脸去贴她的冷屁股,拿一支生花妙笔去讨她欢心博取宠幸,他这样写道:“她不搽口红,不穿花式衣裳,夏天只见她穿玄色香云衫旗袍或是淡青灰旗袍,上襟角带一枝茉莉花。人说雪肤花貌,容貌已如花,衣裳就只可穿一色,而肌肤如雪,若再穿上白,那就真要变得像白蛇娘娘了。”

明明是一只母老虎,却偏偏夸她是白娘子,如果不是有眼无珠,就是信口开河——可能也并非睁着眼睛说瞎话。作为一个来自偏僻乡下的穷小子,第一次近距离接近上海滩上的新发人家,何况又是这样一个侠肝柔肠的女娘,胡兰成的喜爱发自内心。他当然不敢冒犯,只是以一个多情才子的形象趁男主人不在家时,静静地坐在女主人面前,一副听候发落的神态。他完全不同于吴四宝这样的大老粗,他是文静的,周身散发着一种书卷之气,这样的才子对佘爱珍还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她的生活圈子里没有这样的男子,她也不具备接触文人才子的经验,在潜意识里,她既欣赏这样的文人又惧怕这样的文人。当然,对这类人她也有点看不起,觉得他们过于文弱,干不成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时间一长,这一对男女之间还是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佘爱珍赠送胡兰成西装布料便是明证。那包布料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却也让胡兰成喜不自禁——说到底,他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不会想到,这个送她布料的、着玄色香云衫旗袍的女子,转眼就会杀人不眨眼,并敢于穿过枪林弹雨。

1942年5月,就在我多次徘徊的淮海中路,也就是老上海霞飞路路口,发生过一次后来广为流传的枪战——那时佘爱珍坐车去做头发,司机小宋将车子开得飞快,他知道师娘的喜好,就爱开快车。车子开到霞飞路口,正遇上封锁,小宋与巡捕为路条发生争执,几个巡捕上前就要下小宋的枪。小宋急了,和几个巡捕动起手脚来,一个巡捕从背后袭击,几拳就将他放倒在地。小宋伸手就去拔枪,可是三四把枪同时对准了他,一时枪弹如雨,小宋的身体在地上跳了几下,最后被打成蜂窝。

佘爱珍听到枪声心头一紧,本来准备下车,赶紧缩回到汽车内。这时枪声如炒豆,劈里啪啦打在汽车外,窗玻璃也稀里哗啦炸得粉碎。佘爱珍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她在车内待了片刻,就看到76号的人马来了十来个,连机关枪都背来了,一时双方对阵,枪弹乱飞,街上空无一人,只有双方你来我往地开火。

佘爱珍从车内抬起身来,正欲喊话,一阵机关枪扫来,打得汽车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子弹飞进车内,将车座位打出七八个弹孔。佘爱珍急了,趁着没有枪响的一刹那,她猛地一把推开打得破烂不堪的车门。由于用力太大,竟将拦着门的小宋的尸体推开,一股紫红的血水像油漆一样在水泥马路上缓缓流淌。佘爱珍一身旗袍满脸杀气站在尸体旁,身后的汽车还在冒烟。佘爱珍怒吼:“谁敢开枪,谁敢开枪?76号的人先放下枪,想要我师娘活就先放下枪。”佘爱珍说着,也不等人同意,脱下旗袍外的毛线罩衫盖在小宋脸上,一步跨过尸体。她的杀伐之气震住了在场的人,一排人马面面相觑,都跟在佘爱珍后面走了。

刚走到马路转弯的地方,就听见警车声响成一片,十几辆车疯狂地开过来,与佘爱珍面对面僵持片刻,才停下。吴四宝打开车门跳下来,一见佘爱珍,当即大叫一声:“我的活菩萨,你竟然活着?我是带人马来拼了。”佘爱珍瞪了他一眼:“拼什么?没见过世面,小菜一碟,何足挂齿?回家,有话回头再说。”她说着摇了一下脑袋,头发上叮叮当当掉下一地的玻璃碴子和弹片,无意中伸手在口袋里掏摸了一下,却掏出一只黄铜子弹壳,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落进去的。

貌合神离的一对

说实话,佘爱珍与胡兰成是完全不同的一对,胡兰成对佘爱珍,有的是穷人对贵人的高攀。若从文化角度来说,他在骨子里是看不起这类胸无点墨的暴发户的。而佘爱珍呢,虽说对胡兰成的才情不无敬仰,但是往深里一想,又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在骨子里她也瞧不上这些酸不拉几的穷文人——两个人若即若离貌合神离——

1942年,吴四宝作恶多端被人在苏州毒死,佘爱珍开始淡出江湖。抗战胜利后,她被接收的重庆国民政府以汉奸罪判处七年徒刑。坐牢三年半后,上海解放,被保释出狱的佘爱珍于1949年来到香港,在吴四宝弟子李小宝家住了三年。

其时胡兰成逃难来港,再一次厚着脸皮来见佘爱珍,约她到租住的小旅店。

佘爱珍实在不想来,磨磨蹭蹭到次日下午才过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胡兰成拉着她的手,说:“坐下,坐下啊,总比你在监狱好一点。”佘爱珍冷冷地笑道:“那你就错了,监狱比你这好,比这里好许多倍。”胡兰成暗暗用力,又不松手,佘爱珍才半推半就坐到胡兰成身边。胡兰成扭过脸看着她,说:“你一点不老。”佘爱珍摸了一下脸:“老不老又能怎样?我也无所谓。”

胡兰成好半天不说话,突然起身蹲伏在床沿旁,佘爱珍吓了一跳,低头看时,胡兰成握住她的双手,将脸紧紧贴在佘爱珍膝盖上:“爱珍,从上海过来,一路上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你,想着你在香港,心里也有个安慰。”佘爱珍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得出口,胡兰成的脸没有抬起,一直埋在她的膝盖上:“爱珍,爱珍,你在听我说话吗?”佘爱珍仍然不开口说话,胡兰成将脸抬起来,有些诧异地看着她。小旅馆里光线暗淡,从下面往上看,胡兰成看到佘爱珍脸颊上两道深深的皱纹,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表演,好像这些年他一直在表演,他站起来,重又坐到佘爱珍身边。

佘爱珍想离开,又觉得时间太短了些,目光在室内逡巡,看到临窗的夜壶箱上放着一件皮大衣,刚才她竟然没看见,原来她一直是背对着夜壶箱站着,也可能是才进来眼睛不能适应室内光线。佘爱珍拿起皮大衣,发现是一件女式大衣,豹皮的,皮质很好。胡兰成说:“是熊剑东太太的皮衣。”佘爱珍很奇怪:“熊太太的衣服怎么在你这里?”胡兰成苦涩地笑着,最终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他想说出的话:“那日,我向熊太太借钱做路费——想到日本去。我在香港不认识什么人,这段时间一直困在这里,想去日本找池田——熊太太说没钱,拿了这件皮大衣,让我托你卖掉。我,我一直不好意思开口,你那里太太小姐多有走动,也许有人会买。”

胡兰成墓,墓碑上的“幽兰”二字为

胡兰成手书

佘爱珍脸上冷得能刮下一层霜,不屑地说:“熊太太门槛算得精,不拿一分钱,倒落得个好人情,现在市道不稳,物价飞涨,这过时的旧衣服,谁买啊?我现在也是看人脸色吃饭,不比从前了。”佘爱珍足足沉默了半个时辰,才站起来说:“时候不早了,我走了——”然后从腰间掏了一张港币:“你不嫌少,就收着,现在,可不比从前了。”她将纸币扔在夜壶箱子上,胡兰成满脸通红,为自己难堪,在佘爱珍眼里,他只值一百港币。一百港币在当时的香港,也就够吃几碗面条。

佘爱珍后来也流落日本重操旧业,先贩毒品后开酒吧,与胡兰成来往几年后,各怀心事的一对男女于1954年3月正式注册结婚。他们在异国他乡无依无靠,最后才相依为命,真正地捆绑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