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今生今世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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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美食(2)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这样写王娇蕊与振保调情:“娇蕊放下茶杯,立起身,从碗橱里取出一罐子花生酱来,笑道:‘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振保见她做出那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果真为她的面包上敷了些花生酱。”

王太太的口味应该是张爱玲的口味,是完全的西洋化的口味,“王家的饭菜是带南洋风味的,中菜西吃,主要的是一味咖喱羊肉,王太太自己的面前却只有薄薄的一片烘面包,一片火腿,还把肥的部分切下了分给她丈夫。”这与张爱玲的口味几乎完全一致,这一片涂满花生酱的甜面包,几乎决定了张爱玲的后半生。我这么说可能有点故弄玄虚,但是不能一味斥之为信口开河,我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人的口味其实可以反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更细心一点观察你会发现,人生经历、生活方式,都可以在他喜好的美食——或者说饮食中反映出来。我甚至可以更夸张一点说,你从饮食中还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未来走向——这一点也不唯心,更不夸张。就张爱玲来说,她打小就喜爱所有的西食:冰淇淋、巧克力、乃至蛋糕与面包,老大昌面包是她的最爱。所以张爱玲选择自由写作为毕生职业、最后出走香港直至美国,实在不是偶然。夸张一点说,是面包、咖啡一缕芬芳牵引着她去了那个遥远的彼岸,在那里,她完全可以由着性子将面包当主食。

老上海时代,张爱玲每天都是被面包的香味唤醒——隔壁起士林凌晨烘面包,“一股喷香的浩然之气破空而来”,如此浓烈如狂风的香气让她在床上蠢蠢欲动,再也无法入眠。起士林咖啡最妙,面包香只可以闻闻,张爱玲酷爱的还是老大昌面包——也就是王娇蕊手中那只涂满花生酱的甜面包,在振保眼里,这位爱吃糖核桃的王太太也就是一只甜美的面包,是出自老大昌的涂了花生酱的小面包。张爱玲对这种面包很熟悉,她就是吃着它长大的:“离学校不远有一家俄国面包店老大昌,各色小面包中有一种特别小些,半球形,上面略有点酥皮,底下镶着一只半寸宽的十字托子,这十字大概面和得比较硬,里面掺了点乳酪,微咸,与不大甜的面包同吃微妙可口。”可能对老大昌面包印象太过深刻,后来在香港,僻静小街上发现一家老大昌,张爱玲几近狂喜,可里面空空如也,楼上楼下找了一圈,最后发现寥寥几只两头尖的面包与扁圆的俄国黑面包。店伙与从前老大昌一样,都是本地华人。她买了一只俄国黑面包,回家发现黑面包硬得像石头,切都切不动,好不容易切开,里面一根棕红的长发,虽说有点恶心,但起码可以验明正身,此面包是青壮年斯拉夫男子手制。

中西合璧、殖民浸淫,雷电交加的东西方文明不但表现在服饰上,当然也体现在饮食文化、思维方式上。老上海的西式餐馆比比皆是,养育了上海人的肠与胃,也培养了上海人的脑与心——在张爱玲的记忆中,起士林在楼下,而老大昌却在法租界,法式面包清香、松软、奶香四溢,有着层层起酥的羊角,外脆内韧的“长棍”,不仅是外侨的最爱,也是偶尔尝鲜的上海市民至高无上的生活享受。一直到王安忆记事时,老大昌的牌子也没倒,王家姆妈常带着小安忆去老大昌吃面包,还有红茶咖啡、芝士烙面,不过要多花粮票。排队等座的总是一些富裕而有闲的人们,打扮得很讲究,头上抹着发蜡,皮鞋锃亮,裤缝笔挺,女的化着晚妆,风度优雅——你绝对想不到,这是“文革”时期的上海。似乎一切都变了,似乎一切都没变,只有老大昌面包的滋味一如张爱玲时代。

海派作家程乃珊也和张爱玲一样喜食西点(富家底子总是惊人地雷同),有一款拿破仑蛋糕让她一食难忘,用鲜奶油层层叠叠粘合起来的法式西点千层酥,口口松脆,还撒着糖末,与硬铮铮的拿破仑将军的形象似乎格格不入。待你一口咬下去,香甜的鲜奶油溅溢满嘴,腻软浓郁,还有点铁骨柔肠的味道,犹如拿破仑对约瑟芬的爱情——拿破仑蛋糕就是当年老大昌的招牌,据说法国人都不知道拿破仑蛋糕,只知道此为千层酥——上海人拿起拿破仑做了免费广告。

黏黏转与蛤蟆酥

张爱玲写过一篇谈美食的长文——《谈吃与画饼充饥》,除了卖弄她的美食心得,就是将吃过的食物有选择地罗列,就像她写过一篇《更衣记》一样,不过就是将她穿过的旗袍再摊出来晾晒一次,尽管时令并非六月初六晒霉时节,老姑婆的碎嘴可不就爱唠叨从前那些吃的、穿的、用的?

我是一个爱吃的人,所以爱一切美食美文也等同于“画饼充饥”,就像很多青春期的小伙子,床头总贴着个春光乍现的女明星一样,画饼充饥虽不顶事,但总算聊胜于无。更何况张爱玲算是我半个老乡,她笔下的美食多半能引起我的认同,比如黏黏转,还有蛤蟆酥——那时候张爱玲刚刚从家中出逃,和姑姑张茂渊住一起,“我姑姑有一次想吃‘黏黏转’,是从前田上来人带来的青色的麦粒,还没熟,我太五谷不分,无法想象到‘青禾’,王安石的新政之一——我一想起来脑子就一片混乱,姑姑的话根本没有听清,只听见下在一锅滚水里,满锅的小绿点子团团急转——因此叫‘黏黏(拈拈?年年?)转’,吃起来有一股清香。”

“黏黏转”是一种奇特的美食,想来多半已失传,我父亲知道。张爱玲祖上田地在安徽无为,与我老家芜湖只一江之隔一字之差,风土相同饮食相近。我父亲说,吃黏黏转正值青黄不接的五月天,天天盼着麦熟,麦子就是不熟,饿得人头昏眼花脚底发飘,实在等不及了,就捋下青青麦粒下到锅里连吃带喝先活命再说——或者用石磨磨烂成泥,做成青麦粑。这是穷人的救命粮,自然比不得张家食法那么有趣:将麦粒下在一锅滚水里,青青麦粒撒入水中的一刹那,恰似千万初春雨滴落进一湾青草池塘,菜花金黄,蛤蟆欢唱——我又想起了蛤蟆酥,张爱玲笔下的蛤蟆酥——像酒酿饼一样,它也是苏州美食。这是一个出美食的江南小城,这是个唯美的地方,桃花太艳,女人太俏,茶馆太多,书肆太密,歌曲太软——还有,还有就是美食太甜——清甜的甜。苏州的美食多得数不过来,车前子写过苏州奇奇怪怪的小吃,什么梅花脯、海棠糕、蟹壳黄,还有扁豆糕——小贩们提着竹篮在书肆戏院等人流集中的地段站着,也不叫卖,就在那里静静地守候,他的心是笃定的,相信老苏州会闻香而至——是的,那种独特的香气老苏州一闻见就馋得要流口水,他们知道扁豆糕上市了,像蜜蜂闻到花香,嗡嗡飞来。扁豆糕制作过程好比一种美的仪式:将扁豆籽蒸熟,滚压成粉再加糖炒过,以此作坯再制成糕。糕分两层,下层掺了薄荷草汁为淡绿色,上层掺了米粉为乳白色,吃时抹一点玫瑰酱,为粉红色,拿在手里,淡绿乳白粉红,好看极了,吃到嘴里一片清凉。当然少不了蛤蟆酥,这是黄逸梵的最爱,张爱玲这样写:“我母亲从前有亲戚带蛤蟆酥给她,总是非常高兴。那是一只半空心的脆饼,微甜,差不多有巴掌大,状近肥短的梯形,上面芝麻撒在苔绿底子上,绿阴阴的,正是一只青蛙的印象派画像,那绿绒绒倒就是海藻粉,想必是沿海省份的土产。”

张爱玲的蛤蟆酥产地在苏州,就是旧时苏州的土产香脆饼。上海人高看它一眼,可它在苏州并不稀罕,旧时大街小巷都有得卖,以观前街文魁斋做的最有名。文魁斋名字大气,店却是一家仅半间门面大小的小店,非常简陋,当街支起一面“文魁斋”布幡,既当店招,又作遮阳的篷布用。香喷喷的香脆饼,形状真如印象派笔下的蛤蟆,张爱玲以丰富的想象冠以蛤蟆酥的大名,倒是恰如其分。香脆饼个头较小,用海藻粉和面粉、油酥、撒芝麻烘烤而成,吃起来刮拉松脆,一口咬下去,酥屑纷纷掉落,有经验的苏州人吃香脆饼,总张开另一只手,在饼下接着饼屑,双手左右开弓,姿势虽不雅,但为免浪费,大多数人都习惯了这样的吃法。曾有一位老苏州撰文写姑苏风俗,说在旧时苏州的闹市小公园、玄妙观等处,有不少流动小贩沿街叫卖蛤蟆酥。小贩将饼放在小匾里,匾左右系以绳子套在脖子上,那放饼的小匾正好搁放在齐腰处,小贩们到处走动吆喝着:“阿要买香脆饼,阿要买香脆饼!”——香脆饼就是蛤蟆酥。

咖啡里的西式生活

张爱玲一贯崇尚西式生活,视进面包房、坐咖啡馆为生活之必需,笔下的文字常常飘着咖啡味、奶油香:“我寓所附近的路口有一家小杂货店倒有‘黛文郡(Devonshire)奶油’,英国西南部特产,厚得成为一团团,不能倒,用茶匙舀了加在咖啡里,连咖啡粉冲的都成了名牌咖啡了。”

张爱玲爱喝咖啡,进咖啡馆就成了平常又平常的行为,写咖啡的文字也比比皆是。中国人从前好像从来不喝咖啡,只有到了老上海这一代,咖啡才和电影院、歌舞厅等西式生活一同传入。一向崇洋媚外的张爱玲无师自通喜欢上了它,与友人外出不论做什么,结局总是吃,而且是吃“软的,容易消化的,奶油的,”咖啡馆成了首选之地——“在咖啡馆里,每人一块奶油蛋糕,另外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另外再要一份奶油。虽说各自出钱,仍旧非常热心地互相劝诱:“不要再添加一点什么吗?”喝咖啡在这里不仅仅是耍情调充小资,更显示出一种平等自立的现代生活方式,比如生活的来源靠的是自由写作;比如和任何好友在一起消费都会采用AA制——口味西化,生活方式同样西化。张爱玲虽说不善交际,可身边闺密从来不缺,少时的黄家漪姐妹,以及成年后的炎樱与苏青,霞飞路以及静安寺经常出现她瘦削单薄的身影,逛街只是一个由头,吃喝才是目的。据张迷魏可风考证,那时上海的咖啡馆多得不计其数,点心、咖啡做得非常地道,咖啡是二元一杯,蛋糕比较贵,要三到六元,和冰淇淋差不多,如此妙品张爱玲当然不会错过。

起士林是上海众多咖啡馆中的一个,此品牌源自天津,张爱玲恰巧在天津生活过,后辗转来到上海,起士林竟然也跟至上海,驻扎在她家隔壁,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据说起士林形成于清末,八国联军占领天津以后,有一个随军而来的德国厨师,名叫起士林,德军撤走后他留下来,在法租界开了一家西餐馆,供应自制的面包、咖啡,大受欢迎。张爱玲后来在小说《色戒》里提到的凯司令咖啡馆,也是上海着名的咖啡馆,据说是起士林里出走的领班开的。据魏可风先生考证,张爱玲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去咖啡馆,她喜欢点一种小蛋糕,偶然也会吃父亲点的香肠卷,那时候父亲还是爱她的,那时候在天津,他们父女应该是起士林的常客。晚年漂泊海外,对香肠卷仍情有独钟,“有一次在多伦多街上看橱窗,忽然看见久违了的香肠卷——其实并没有香肠,不过是一只酥皮小筒塞肉——不禁想起小时候我父亲带我到飞达咖啡馆去买小蛋糕,叫我自己挑拣,他自己总是买香肠卷,一时怀起旧来,买了四只,油渍渍的浸透了小纸袋……”

这一次在多伦多购买香肠卷张爱玲记忆犹新,因为后来过关时,关员看她除了四只香肠卷,什么也没买,无税可纳,一脸不情愿。美国没有香肠卷,加拿大到底是英属联邦,香肠卷有是有,不过也聊胜于无——油又大,还辣得眼泪鼻涕直淌,和飞达咖啡馆的香肠卷没法比。

张爱玲之所以偏爱香肠卷,可能与父爱缺失有关,香肠卷是父亲最爱,打小和父亲进咖啡馆,两个人一个吃小蛋糕,一个吃香肠卷,小孩子调皮,看着碗里霸着锅里,时不时会在香肠卷上咬一口。多年后的某一天,炎樱和她伏在公寓阳台上,拿照相机往楼下乱拍,问道:“如果离开上海,我最想念的——你猜是什么?”张爱玲平直地回答:“飞达咖啡馆的香肠卷。”张爱玲笑着,一手叉腰,望着苍苍天际。炎樱按下快门,她发现张爱玲瘦到只剩两条细长的腿,裙子松松地挂在腰际飘飞。这是张爱玲一张着名的照片——相好的朋友,连爱吃的食品亦是相同。

成年后写作,不喝咖啡几乎就不能产生灵感,那个时代的上海,是仅次于巴黎的世界级大都会,咖啡馆、歌舞厅、影戏院是许多文人明星流连忘返的地方,穆时英或叶灵凤的作品中对此种灯红酒绿多有描摹,张爱玲自然相当熟悉。张爱玲之所以在后世被众星捧月,原因之一我想就是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她就身体力行地过上了二十一世纪小资们向往的生活: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