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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易》之阴阳五行干支(1)

阴阳——宇宙万物的两体客仪,代表宇宙万物和功能的最基本归类。

五行——宇宙五种最基本物质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运行变化,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元素。

天干、地支——宇宙时空的数量、矢量、向量,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信息符号。

一、阴阳

阴阳为两仪,由太极(第一级划分)产生出来。《周易·系辞上》:“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阳仪符号为“—”,阴仪符号为“——”。体现一分为二的宇宙发生观思想万事万物皆可阳属于阴阳两仪。阳仪代表奇数,光明,正向,运动、白色,刚强、外在、正数、俯下、实示,左边,德生,开放等一系列含义,阴仪代表偶数,阴暗,反向,安静,黑色,柔和、内在、负数、仰上、空虚、右边、刑杀,关闭等一系列涵义。

阴阳的进一步划分(第二级划分)即为四象。《周易·系辞上》:“两仪生四象。”四象为太阳(又称老阳)、太阴(又称老阴)、少阳、少阴。

四象是阴阳的高一层次划分,由阴阳两仪发展而来、太阴太阳象限内是纯阴、纯阳、少阴,少阳象限内是各含阴阳。四象代表四方,四时、二至二分等。

太阳为阳中之阳,指阳的事物中又分属阳的一面。事物的阴阳属性只是相对的,它们中的任何一方又可分为阴阳两面。其阳的一面本身,又分阴、阳,其中阳中之阳即太阳,在阴阳属性依不同的关系而相对变化时,事物的两种属性均属于阳者为太阳。

少阴为阳中之阴,指阳的事物中又属于阴的一方面。指某一事物的两种属性中,前一种属阳,后一种属阴。

太阴为阳中之阴,指阴的事物中又分属于阴的一方面。

指某一事物的两种属性均属阴者。少阳为阴中之阳,指阴的事物中分属于阳的一方面。指某一事物的两种属性中,前一种属阴,后一种属阳。

阴阳又分重阴、重阳。

重阳指两种属于阳的性质同时出现在一个事物上,如一昼夜的日中(正午),白昼为阳,日中为阳中之阳,故称重阳;把自然气候与人的病变联系起来,如夏属阳,暑为阳邪,故夏月感暑,也可称为重阳。

重阴指两种属于阴的性质同时出现在一个事物上,如一昼夜的夜半,夜为阴,夜半为阴中之阴,故称重阴;把自然气候和病变联系起来,如冬季属阴,寒为阴邪,冬季感受寒邪,也可称为重阴。

四象的进一步划分(第三层划分),即为八卦。《周易,系辞上》:“四象生八卦。”

八卦的进一步划分(第四层划分),为十六卦。其规律是一分为二,层次划分,无可穷尽。用数学式可表示为:

20—→21—→22—→23—→24——→25——→26……2n。

太极阴阳四象八卦十六卦三十二卦六十四卦。

二、五行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尚书·洪范》:“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樯。”说明五行在夏已产生,当时人们已经认识这五种物质的一些特性。

西周末年史伯进一步认识到五行之间的差别与统一关系,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国语·郑语》)。战国时人们发现这五种物质在物理上和化学上的某些关系,产生了五行相生相克的观念;子思、孟子改造五行学说,邹衍等儒家学者又将五行学说神秘化,把观测天象的阴阳说与五行说揉合起来,并与儒家的伦理思想相结合,形成“五德终始”说,用来推演王朝兴衰,预测吉祥祸福。五行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思想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内容。如“占星家”解释五行为金木水火土五星的运行,兵家释“五行”为东西南北中五方行阵的排列,董仲舒解释“五行”为仁义礼智信等“忠臣孝子之行”;王安石解释“五行”为事物矛盾运动,等等。

五行经中国历代思想家的发挥,成为中国哲学的重要概念,成为宇宙万物的基本构成要素,被用来说明客观物质世界的起源和多样性的统一。

木,五行之一。原指树木,后来作为哲学概念,表示具有生发、条达、曲直属性和功能的事物和现象。《尚书·洪范》:“木曰曲直”。《说文解字》:“木,冒也,冒地而生,东方之行。”《白虎通义·五行》:“木之为言触也,阳气动跃,触地而出也。”

火,五行之一,原指火,后作为哲学概念,表示具有炎热、向上属性和功能的事物或现象。《尚书·洪范》:“火曰炎上”。《说文解字》:“火,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释名》:“火,化也……物入中皆毁坏也。”《白虎通义·五行》:“二火之为言委,随也,言万物布施。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

水,五行之一也,原即指水,后作为哲学观念,表示有润下、寒冷属性和功能的事物或现象。《尚书·洪范》:“水曰润下”。《说文解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释名》:“水,准也、准平物也。”《白虎通义·五行》:“水之为言准也,养物平均,有准则也。”

金,五行之一。原指金属,后作为哲学概念,表示具有清静、肃杀、从革属性和功能的事物和现象。《尚书·洪范》;“金曰从革”。《说文解字》:“金,从革不违,西方之行。”《白虎通义·五行》;“金之为言禁也。”

土,五行之一。原指泥土,后作为哲学概念,表示具有生养、化育属性和功能的事物和现象。《尚书·洪范》;“土爰稼穑。”《说文解字》:“土,地之吐生物者也。”《白虎通义·五行》“土主吐含万物。土之为言吐也。”

五行的排列次序(见表3一1),各书所载不同,反映了各自特定的意义。

根据五行的性质与功能,可将宇宙万事万物行行分类(见表3—2)。

五行之间的关系一般分为:

1.五行生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见图3—2)指五行之间相互资生、相互促进的关系。其规律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隋·萧吉《五行大义·论相生》解释;“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山必长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润燥流津,销金亦为水,所以山石而从润,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直观解释为;木材燃烧生成火,火烧了木头成为灰土,土中有金属矿,销金可以为铁水、铜水,水能灌溉树木。五行相生亦有取象比类之义,泛指事物运动变化中的相互促进关系。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见图3—3)亦称“五行相胜”。五行之间相互制约、克胜的关系。其规律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白虎通义·五行》:“五行所以相害(相克)者,天地之性,众胜寡,故土胜(克)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

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素问·宝命全形论》:“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直观解释为:水能扑灭火,火能熔化金属,金属制品能伐木,木制的农具能够掘土,土又能挡住水。五行相克认识至迟于战国时已出现。《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左传·哀公九年》:“水胜火,伐姜则可。”《吕氏春秋》等亦多处载述。五行相克体现了事物运动变化中互相制约以求平衡的思想。

五行相克,又称“遇三致克”,指五行相生到三数便产生克。语出《易源》:“五行相生,遇三致克。”如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为三个过程,至此,火便回头克金。其他类推。

五行相互牵制,相反相成,使宇宙生命相对平衡和协调。

五行相生关系中,生的一方为“母”或“父”;被生的一方称为子。如木生火,则木为母、父,火为子;火生土,则火为母、父,土为子。

五行相生关系中,某行(我)所资生的“行”,叫“我生”,即“我生者”。如木生火,木为“我”,火即木(我)的“我生”。与此相对,资生某行(我)的“行”,叫“生我”,即“生我者”。如木生火,火为“我”,木即“生我”。

五行相克关系中,被某行(我)所克制的“行”,叫“我克”,即“我克者”。如木克土,木为“我”,土即木(我)的“我克”。与此相对,克制某行(我)的“行”,叫“克我”,即“克我者”。如木克土,土为“我”,木即土(我)的“克我”。‘我克”又称“所克”、“所胜”;“克我”又称“所不胜。”

3.五行乘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见图3—4)又称“五行亢乘”。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异常相克反应。“乘”有以强凌弱、乘虚侵袭之意。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称为“木乘土”。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克它的“一行”相克就显得相对增强,造成被克一行更加衰弱。例如:木如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则处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称为“土虚木乘”。相乘是事物间关系失却正常协调的表现。中医用此解释病理变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见图3—5)亦称“五行反侮”,“反克”。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克。表示为两方面:一是某“一行”特别强盛,则反克“克我”的“一行”。如木本受金克,但当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反克)。称作“木侮金”。一是某“一行”本身就虚弱,反而受“所克”的“一行”的克制。当在金本身十分虚弱时,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相侮是事物间关系失却正常协调的另一种表现。中医用此解释病理变化。

(3)五行乘侮

五行乘侮(见图3—6)是指五行在异常情况下的生克关系。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区别是;相乘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现象;相侮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已所胜轻而侮之。”乘侮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反常变化,对人体则为病理现象。

3.五行胜复

五行胜复(见图3—7):指五行在异常情况下相胜相制、克制复救、先胜后复的关系。《内经》将由于太过和不及所引起的对所克者的过度克制,称之为“胜气”,胜气的同时必然会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以将“胜气”压平下去,这种力量称之为“复气”。《素问·五运行大论》:“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素问·至真要大论》:“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五行结构中,如果出现太过而乘己所胜者,那么胜己者定要前来报复,消伐已亢太过,使之平复。当太过恢复正常,所胜者与被胜者就会协调致化;若出现不及,则胜己者就会像不速之客前来欺侮,但胜己者的所不胜又必会进行报复,使不速之客反遭其灾。这样就维持和保障了五行系统的动态平衡。如水气太过,水对火就会过分克制,火气必然受损,火之子土气就会出来制止水气,使水气恢复正常。金木也参与其中的调节作用,以使五行之间失去的平衡、协调关系得到重新建立。

4.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有两种含义:

(1)指五行在正常情况下的相生相克关系

制为克制,化为化生。《素问·六微旨大论》:“制则生化。”化生和克制相互为用,事物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其相对的平衡协调。这种生克关系,称为制化。举木为例,木能克土,但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通过这种调节,使木既不能过度克土,又不能过度被金克。其余类推。

(2)指五行中三“行”之间的亢害承制关系

《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明·张介宾《类经图翼》:“母之败也,子必救之,如水之太过,火受伤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火之太过,金受伤矣,金之子水,出而制焉。金之太过,木受伤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过,土受伤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土之太过,水受伤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盖造化之几,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这就叫“亢害承制”。五行亢害之极而为害,必须抵御令其节制,方能维持事物的正常生发。

5.五行生旺死墓

五行生旺死墓,又称“五行生旺”、“长生帝旺”、“寄生十二宫”。指干支五行在十二个月中从生长,壮大到死亡的过程,表示事物新陈代谢的规律。按《三命通会》,十二宫名称和解释为:

长生,“万物发生向荣,如人始生而向上也。”沐浴,又叫“败”,“以万物始生,形体柔脆,易为所损,如人生后之三日,以沫浴之,几至困施也。”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临官,“如人之临官也。”帝旺,“万物成热,如人之兴旺也。”哀,“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病,又称“疾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死,又叫“丧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墓,又叫“库”、“墓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暮也。”绝:又称“受气”、“绝地”,“以万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胎,又称“受胎”、“胎气”、“天地气交,氤氲造物,其物在地中萌芽,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养,又称“养育”、“成形”,“万物在地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

命学以天干五行表示出生日,以十二地支表示出生月。认为干支五行生旺死墓反映一个人命运的好坏。

五行生旺死墓说明一切事物都有一定的周期轮回,如行住坏空、生老病死、少壮老灭、生长收藏,新陈代谢之规律。

五行生旺死墓见表3—3。

6.五行旺相休囚死

五行旺相休囚死指五行在四时中旺盛、次旺、休退、困囚。亡死的五种状态。从五季看五行,其规律为:当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如春天木当令,为旺;火是木所生,为相;水是生木之母,木已旺盛,母便退居,为休;土是木所克者,木势强旺,所克之土为死。

汉代《淮南子。地形训》提出“五行休王”学说,认为;“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生木。”又说:“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火壮,木老,土生,水囚,金死。土壮,火老,金生,木囚,水死。金壮,土老,水生,火囚,木死水壮,金老,木生,土囚,火死。”其中“壮”即“旺”,“老”即“休”,“生”即“相”。

7.五德终始

五德终始,亦称“五德转移”。战国时期邹衍以五行解释历史的循环学说。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德配于各朝代,认为改朝换代就是五德的相生、相克和终始循环。

五行配帝王之德有两法:一为依五行相生之顺序,伏羲氏(木)、神农氏(火)、轩辕氏(土)、金天氏(金)、高阳氏(木)、尧(火)、舜(土)、禹(金)、商(水)、周(木)、汉(火)。二为依五行相胜(克)之顺序,周火德,则秦以水德代之;秦水德,则汉以土德代之。西汉·京房则将此与《易》六十四卦及寒、温、风、雨相配,并以此解释一切灾异。

三、天干、地支

天干、地支简称“干支”,是古人用以纪年、月、日的符号,取义于树木的干枝。干支起源很早,殷商时期甲骨书契上已有干支纪年的记录。《五行大义》:“干支者,因五行而立子。昔轩辕之时,大挠之所制也。”蔡邕《月令章句》“大挠采五行之情,占斗机所建也。始作甲乙以名目,谓之干;作子丑以名目,谓之支。”(参阅顾炎武《日知录·用日干支》、赵翼《陔余丛考·干支》)干支的原始意义及排列序位,指生物的生、长、化、收、藏,用以代表万事万物产生,发展、壮大、消弱、灭亡、更生的整个过程。今人认为干支既是数量、矢量,也是一个具有独立性质的集合系统,蕴含深刻的时空背景,体现古代天文学时空的相对性和统一性。

1.天干

亦称“十干”、“十天干”、十母”。古代表示年、月、日、时次序的符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总称干,指树干《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干,犹乾也。”可马迁在《史记》中相对地支十二子,称天干为十母。《史记》、《汉书》、《说文解字》对天干有具体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