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价值首先基于生命的存在,生命的终止意味着与之相关的其他一切也将随之终结。因而,大学生生命教育应首先关注大学生自身的生命安全。这并非是提倡个人主义而抛弃了集体主义。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投入大量资源来教育学生应关爱他人、关心社会、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从媒体、舆论、表彰奖励到百姓口耳相传,大部分是英雄壮烈捐躯的场景和故事。英雄人物的生命被神化,社会观念意识更将捐躯赴难作为伟大的评判标准——只有献出生命才被大众认可,幸存下来则受到质疑乃至诟病。这样的结果是,青少年自身的生命安全较少受到关注。因而,生命安全教育,应该关注大学生自身的安全,应净化社会舆论环境,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和强化保护自身生命的意识。
生命安全教育还应教育大学生在自身安全得到一定保障的同时,对处于困境的他人的生命安全实施救援。对他人的救援要求施救者应了解一定的救援渠道和救援方式,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心理辅导知识、灾难急救知识,这样才能实施有效的救援。而这些知识,正是生命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传媒和电子游戏的误导也会造成大学生生命意识的淡化。环视当下的传媒环境,互联网、影视、报刊等传媒充斥着血腥的故事和报道,计算机游戏等虚拟世界中生命被键盘鼠标任意玩弄,导致大学生对生命的珍惜、怜悯观念和意识大为减弱,甚至产生模仿心理,其危害深重。因而,净化传媒环境和网络环境,对于大学生生命教育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社会生命层面目标
(一)实现内外合一
人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既需要与他人达成和谐,还需要与自身内外形成同一。内指内在的心志活动,外指外在的形体活动。内与外的和谐统一是武术的基本要求。如太极拳即有“以心行气,以气运身”的要求。作为具有精神活动的生命,人也应达到内外合一,也即要让意识和行动、情感与态度、需要和能力等达到一致和贯通。
当代大学生既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又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但其中也存在不相协调的情况,如:许多大学生在认知和行为上不协调;一些大学生的参与意识较强,但其辨别能力较弱,容易受周围事物所左右。这些都是大学生在内外合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的内外合一的实现,需要身心相契的协调配合,需要知行同一的实践自觉,更需要内外兼修的综合素养。大学生生命教育在开展过程中,可以在引导大学生对生命进行认识尤其是对自我进行认识时,对自身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进行分析和解剖,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省察和反思。在这种具有自剖性质的剖析和反思中,大学生能够对自身具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其内在的情感意志和外在的行为方式也能够有深入的对比,从而对“我是谁”“我应该做怎样的人”等问题有了更为明晰的答案。大学生的内在和外在将通过这种方式的自我教育走向和谐。内外合一的目的并不只是要求大学生做诚实、表里如一的人,更是要求大学生在内外合一中加深对生命的意义、价值的认识,确定自己的目标,做一个高尚的人,健全自己的人格,增添自身人格魅力,促成生命的成长。
(二)实现自我价值
自我价值感(self—worth或self—esteem)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认知和评价作为客体的自我(me)对社会主体(包括群体和他人)以及对作为主体的自我(I)的正向的自我情感体验。持久的自我价值感是一种较稳定的人格倾向。而自我价值则是个体存在对于自身的意义,是人对自己需要的满足。自我价值包括人的尊严和保证人的尊严所需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人的自我价值,即是个人的自我关照,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与满足。社会通过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保证来实现社会中个体的自我价值;而自我价值的实现也要以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为基础。
人不仅仅是自然世界的生命存在,而且是精神世界的生命存在,这表现为人对感情、道德、精神、理想、信仰、价值等的无限追求。人正是在有限的自然生命期间通过实践活动确证人自身的力量,达到对生命的超越。实现自我价值作为人所共有的追求,是个人进步的动力和表现。
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对于维持其人格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而当前,我国大学生由于学习、就业、情感、生活等方面的压力,由自我中心的价值观引发的焦虑有着较为普遍的存在。因而,生命教育,应当在开放的姿态中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一方面引导大学生理解自我价值的内涵,以及实现自我价值的原则和条件,帮助大学生走出焦虑和自我中心的圈子,树立起崇高的理想信念;另一方面,要引导大学生努力提升自我生命价值,力争实现自我价值。
实现大学生的自我价值,不仅仅需要不断的实践活动来确证大学生个体的生命价值,而且要树立起科学的理想信念,确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在有限的生命中追求无限的人生意义,将个人的远大抱负与民族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志存高远,心怀宽广,这样才能高奏生命的旋律。
(三)实现人我和谐
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人能够通过各种有目的的、对象性的活动来发展自己,确证自身,这是人与其他生命体的最大区别之一。马克思认为:“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统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命活动,但那至多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映。动物的生命简单明了,是上天一次成功的定评,但是人的生命却是自然的半成品,自然赋予人以有限的肉体,人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更高层面的自由的意识、主观的体验和无的精神。人作为主体性存在物,在对象化活动过程中人则把自己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这段话表明,人的社会性支撑着人类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
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内容和目标,不仅要引导大学生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同一自我,还要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为人之道和处世原则,在与他人的和谐相处中完善自我。人我和谐的实现,不只是大学生在校园中交往的和睦,更要达到心灵的和谐与默契。在与他人的身心和谐相处中,大学生对自我的地位和价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其协作精神也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和谐相处中,大学生进一步学会悦纳他人、悦纳自我;在与他人的和谐相处中,大学生既丰富了人生经验,又能以宽厚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人与事,从而促使自己的人生更加乐观豁达,生命的境界也能得到再提升。
三、精神生命层面目标
(一)审美教育
美是事物促进和谐发展的客观属性与功能激发出来的主观感受,是这种客观实际与主观感受的具体统一。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的是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人的审美追求,是为了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与实现人的发展,从而促进和谐发展、构建和谐世界,使这世界因为有我而变得更加美好。在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审美需要为高级需要。这种高级需要被认为是生命的超越性动机,是一种精神性需要。实际上,生命本身包含着审美的成分。人的生命既要经过生老病死等自然生命的过程,又要在体验有限的生命中看取无限的人生追求,获得对自我的超越和对生命的体悟。这是人对生命的精神审美,即把生命看做一个美的过程,不断去欣赏、完善、审视生命。这也是对生命的自然审美,因为生命从孕育、生长,到成熟、凋零,看似一个悲剧的收场,实际上是生命一次优美而壮烈的绽放。
生命的审美教育,就是要引导大学生学会欣赏自我,悦纳自我,悦纳他人,欣赏生命,与其他生命和谐共处。生命的审美教育,要把美纳入大学生对生命的自我审视中,观照生命在成长中的特点,发现生命历程中的亮色,并发挥自我主观能动性,用审美的眼光看待生命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坎坷与平坦。曲线的生命比直线的生命更富有美感,这不仅仅是美学意义上的主观感受,更是生命意义上的审美体悟。通过生命的审美教育,大学生对自我生命和其他生命的各色样态拥有更加丰富的视角,也能够强化其达观的人生态度,驱除消极悲观的人生观、价值观所带来的各种影响。生命的审美教育,就是要让大学生用美的精神感受自我生命的内在美,升华生命的内在美;要摒弃只追求外在美的思想和行为,将生命内在美的塑造作为一种人生追求。在对美的鉴赏和审视中,生命的色彩更加引人瞩目,生命的旋律更加动人心魄,生命的全面发展更加令人欣喜。
(二)价值教育
人类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一切关系可以归纳为三种,即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和行为关系。教育可以分为两种:提高人们对于事实关系的认识能力就是智能教育(或智商教育)的内容;提高人们对于价值关系的认识能力的就是价值教育的内容。价值教育属于非智力教育。目前我国教育界大力提倡的素质教育,就包含了智能教育和价值教育两部分。价值教育的内容包括人生信仰教育、价值观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情感教育、创造性教育等多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中国大学的价值教育已出现危机,承传、捍卫、实践人类价值的使命遭到搁置,对于思想自由这一基本价值的追求也被放逐,许多高校转而把大学排名、学生成绩、毕业生就业率、论文数量、获奖等作为衡量自身存在价值的筹码。这种状况无疑是对大学自身价值的狭隘理解。因而,重建价值教育,不仅仅事关我国素质教育的大业,而且更关乎大学的远景与发展动力,关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未来。
有学者指出:“价值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有反思能力具道德意识且关心社会的自由人。”这一目标,更多地是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进行阐述,更多地注重对大学生的独立人格、自由精神、价值判断、公民意识以及批判意识的建构,把大学生纳入社会历史发展的范畴,纳入社会公民(主要指建构其公民意识)的范畴来培养。我们认为,大学生生命教育中所包含的价值教育,并不仅仅包括上述目标所映射的内容,而是具有多个方面。其一,大学生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和理解是价值教育的基础。价值教育首先需要建构起大学生对生命价值的认知能力,使其对生命的价值、意义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认同,这种生命价值,就包括自我价值、他人价值和其他生命体的价值等。其二,大学生对社会价值、人类价值的捍卫与实践是价值教育的升华。人类个体的生命成长离不开社会价值的实现,也离不开人类自身尊严的保障和价值的实现。这就需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跳出本位主义的思考圈子,立足于整个社会和全人类的发展,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心怀良知,肩负使命,为人类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而不懈追求。这,正是价值教育的至高境界。
(三)幸福教育
人生的意义何在?面对这一亘古不变的话题,许多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人生意义的终极目的,归结起来还是为了追求幸福。在生命教育(包括智能教育和非智能教育等其他教育形式)中,教育的责任在于珍惜并维护受教育者享受欢乐和幸福的权利,而教师的职责在于帮助受教育者提升感知幸福的能力。
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创造了许多财富,主要是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生产力的飞跃性进步所带来的物质财富,但人类的幸福感并没有获得同步的增进,没有呈现正相关。相反,财富的膨胀和掠夺、分割导致了金融危机、生态危机等,引发了社会危机和精神危机。据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Easterlin)在《经济增长能在多大程度上增进人类幸福》中指出,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幸福感没有明显增长。学术界称之为“幸福悖论”或“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Paradox)。有研究者认为,要扭转这种幸福与财富的不同步现象,消除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危机,就要倡导幸福转型,即从物质幸福转型精神幸福、从结果幸福转型过程幸福、从消费性幸福转型创造性幸福、从个人幸福转型社会幸福、从非德性幸福转型德性幸福。并指出,幸福转型对于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和扭转当前大学生不正确的幸福观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作为文化传播和人类文明传承发扬的主要阵地,应当正视当前高校大学生中蔓延的某些不良幸福观,诸如相亲潮流、郁闷表情、“以青春换房子”、“以婚姻换前途”、“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等现象和观念;应通过多种途径扭转大学生在校期间因学业、就业、家庭、情感等方面的压力所导致的幸福感普遍偏低等现状。
大学生生命教育终极的目的,就在于维护大学生的幸福权利,提升大学生的幸福感知能力,以获得生命的永恒幸福。在幸福教育的过程中,应针对当前大学生幸福观念和幸福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引导大学生主动抵制物质主义在高校的蔓延,树立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雅的思想品格,在承传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深化人文精神底蕴,实现由职业人向幸福人的飞跃,建设起大学校园的幸福文化。
大学生从工业文明的尘嚣中解脱出来,关怀人性的终极追求,捍卫和实践人类的价值,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大学生生命教育也将绽放出真、善、美的璀璨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