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给新教师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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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班主任工作(2)

1.学生课间和考间休息时间是学生的正当休息时间,教师的下列行为属于侵害学生正当休息权的行为,也是只顾自己学科的教学,侵害其他学科教学,进行不正当“竞争”,使全校教育教学处于无序混乱状态的错误行为:

(1)不是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而是老师将学生叫到自己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强行进行“补课”。

(2)对学生进行小范围或大范围的知识“检测”。

(3)让学生记忆背诵自己一科或其他考试科目的知识。

2.征得学生同意,对学生讲解其存在的某一知识缺漏不在侵权之列。

3.对于侵害学生课间考间正当休息权的老师,被侵权的同学立即向班长反映,由班长予以提醒或由班长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予以提醒,并进行记录;第二次的处理办法与第一次相同;第三次由班长或班主任进行第三次提醒的同时,由班长代表全体学生最晚不迟于下一节课课间到教务处反映该教师三次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学生旷课

旷课是指学生不能讲明正当理由的缺课行为。对于旷课(指每次旷课在半天以内)的学生,班主任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并与其监护人共同查找造成该生旷课的原因。该生认识到错误后写出不少于500字检讨,并做出保证。旷课(指每次旷课在半天以内)达到三次的学生,班主任向学校政教处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严重旷课(指恶意旷课每次达到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学生,报学校由学校按照校规进行处理。

六、学生请假

一般情况下,学生因病因事由学生监护人事先写出请假条由他人代交班主任,或者由学生监护人向班主任打电话请假。

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事后补假,或由学生监护人向班主任打电话补假。

【例二】

师生物品的处置

(一)老师对学生物品的处置

1.课本、文具和书包等学习用品

即使学生出现了课堂纪律或作业等方面的错误,老师也无权污损、毁坏或丢弃学生的学习用品。若损坏,应当照价赔偿并道歉。

若学生上课做其他学科的作业、练习卷子或试卷等,老师可收起来暂时保管。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老师应将这些代为保管的东西归还学生。

2.面包、糖果和饮料等食品

学生应当在家吃饭。偶尔来不及在家吃饭,将食品饮料带到学校来,只能在课间就餐。上课不准吃东西。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在教室外吃完之后再回到教室上课。

老师不能污损、毁坏和丢弃学生的食品、饮料。

学生经常违规在校吃东西,班主任应与该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与学生及其监护人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禁止学生在校吃“泡泡糖”(“口香糖”)。学生带“泡泡糖”(“口香糖”)来校,老师应立即没收。对于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班主任可责令其在班会上作检讨,或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对其进行帮教。

3.课外书籍和报刊杂志等

学生可在课间阅读课外书籍和报刊杂志,但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在上课时阅读。

老师发现学生在课上阅读,可没收暂时进行保管。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老师应将课外书籍或报刊杂志归还学生。

学生多次出现在课上阅读课外书籍或报刊杂志等情况,在暂时没收保管的同时,老师可责令其写出不少于500字的检讨,并通知其监护人,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4.弹弓、水枪等玩具,爆竹、宠物以及刀具、烟酒等

禁止学生将上述物品带到学校。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且不再归还。没收的物品交学校登记保存。有关情况,班主任还应通知有关学生的监护人。

5.服装类

老师不得撕扯、损坏学生的服装类物品。

6.手机等用来通讯或炫耀的物品

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到校。

如家庭情况特殊,可由学生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该生可在校(课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但必须保证在上课或集会等场合处于关机状态,保证不发出声响。如果忘记关机,影响了上课或集体活动,应向全班同学及老师公开表示歉意。班长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三次违反有关规定,班主任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禁止该生在校持有手机等通讯工具。

发现学生违规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到学校,班主任应立即暂时没收,并通知该生监护人到校领回。

7.老师若损坏上述规定中不得损坏的学生物品,没收不该没收的学生物品,应当照价赔偿或归还物品并道歉。

8.老师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学生实施罚款。

(二)学生对老师物品的处置

学生未得到老师允许,不得污损、毁坏及隐匿老师的物品,也不得将老师的物品据为己有。若违反上述规定,应予以赔偿并道歉。

(三)学生对学生物品的处置

没有得到对方的许可,任何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物品,也不得污损、毁坏及隐匿对方的物品,也不得将对方的物品据为己有。若违反,应予以赔偿并道歉。

§§§第三节班干部的选拔

班干部是连接班主任和同学们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自我管理的中坚力量。他们由学生中的优秀分子组成。选用什么样的班干部及班干部的选拔方式,都直接关系着班级工作的成功与否,所以,班主任在这个问题上都分外谨慎。

因为学校绝少干涉班主任选用班干部的工作,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班主任拥有绝对“量裁权”。班主任的思想认识、管理能力不同,在实际操作中选用班干部的方式也很不相同。下面就介绍几种主要选用方式,做一下比较。

一、班主任指定式

班主任指定班干部,是一种传统的班干部选用方式,最大特征是班主任一人说了算。其操作过程比较简单,即班主任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有关学生及其应担任的职务。以初中一年级为例,班主任根据新生入学登记表中所填学生小学时担任的职务及特长,再加上对他们入学报到时及其后的印象,确定有关职务的人选,开学后予以公布。

与这种指定班干部的方式相对应的班干部罢免,也是班主任自己说了算。当某个班干部明显不称职或严重失职时,班主任即宣布将其罢免,并任命新的继任者。

指定式选用和罢免班干部,使班干部所做的一切更倾向于对班主任负责,而漠视来自广大同学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这样产生的班干部虽然可以保证班主任“政令畅通”,管理好班级,但容易造成班干部只看班主任脸色行事,形成唯上是从的人格缺陷。这种选用和罢免方式本身则容易使班主任和班干部成为“利益共同体”,造成班主任、班干部一方跟学生一方的隔阂。

我对这种办法比较熟悉。总的感觉班主任权力很大,工作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是犯错误也多。学生多数很顺从,老师说什么就听什么,很少主动提出班级建设的“建设性意见”。从培养学生自主创新性格的角度看,收获甚微。

二、学生表决确定式

这种选用方式不是班主任一人说了算,而是班干部产生的整个过程由班主任主持操作,包括提出班干部产生办法、获得学生的认可、直至班干部全部产生。

这种班干部产生办法大致是这样的:先由学生自愿报名,提出自己希望担任的职务。然后召开全班学生参加的会议,或由全体学生对报名的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或由报名者进行现场“竞选演说”,再由全体学生进行投票。

具体投票过程是将每个竞选者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全体学生用“举手”或者“写选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志,班主任当场唱票,得票数写在相应的名字下面,每个职务的得票最多者当选。最后由班主任根据投票结果,当场宣读本届班干部名单。这里只是大概写出竞争选用的过程,实际上真正操作起来要“麻烦”得多。

这是20世纪后期才在我国开始出现的民主产生班干部的新形式。它的最大优点是给了每个学生平等参与平等竞争的机会。每个班干部在日后工作时既要对班主任负责,又要考虑同学们的“选票”,对同学们负责。因为班干部是同学们选举出来的值得信赖的人,所以工作也更好开展。师生之间,班干部和一般同学之间的关系也会更加融洽。

这种选用方式的不足,一是个别班干部可能工作不够大胆,怕得罪同学;二是有些吃力不讨好的班干部职务,恐怕没有学生愿意担任,故竞选时无人填报,只能靠班主任强行任命;三是参与竞选但落选的学生要承受众目睽睽之下的唱票结果,对有些敏感的学生来说,可能会超出她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事后老师要注意对其进行心理教育。

这种办法在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开始流行,学生报名十分踊跃,进行“竞选演说”前都作了认真充分的准备,有的还在家里刻苦“演练”过若干次。整个竞选过程充满令人振奋的昂扬之气,很激动人心。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当时对落选的学生进行了安抚,鼓励他们勇敢地接受令人遗憾的现实,准备下次“东山再起”,但感觉力度不够,关心也不够。

由竞选上台的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比任命的要责任心强,更以身作则,与同学关系融洽,且充满蓬勃的朝气。

三、班主任最终决定式

班主任最终决定式,是上述两种班干部选用方式的混合体。选用程序的第一步,也是由学生自愿报名,然后召开班会进行竞选投票,但并不当场唱票,而是散会后由班主任自己统计出投票结果。投票只是班主任了解“民意”的形式,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学生没有班干部决定权。决定权在班主任手里,班主任参考投票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决定班干部名单。

这样做,比班主任指定式更能体现民主精神,更能体现对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权利的尊重,但毕竟是不公布投票结果,学生会感觉自己终究无足轻重,只是班主任手中的一枚棋子。个别学生可能还会产生“被利用”的感觉,好像班主任在搞“暗箱操作”。这样一来,参与班级管理的主人翁意识会相对减弱。

很少有教师这样选用过班干部,听说有些地方的班级是这样搞的。尽管班主任没有把班干部决定权完全交给学生,但毕竟了解了学生的意见,肯定也会尊重多数学生的意见。这种做法,到还是可取的。

其实,上述三种方式都可以让由此产生的班干部协助班主任做好工作,但从培养学生民主意识和现代人格方面来讲,第二种形式最佳,第三种次之,第一种最不可取。

对班干部的罢免,班主任应当谨慎从事。学生是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如果班主任简单从事,把罢免的过程变成了伤害其自尊的过程就错误地理解了罢免的意义。如果班干部是通过全体学生参与选择的方式产生的,那么罢免也不能班主任一人说了算,也要通过全体同学参与的方式进行。

班主任应当把罢免班干部的过程,变成既让班干部认识自身问题或错误,又使他心悦诚服、心中充满光明和希望的过程。能做到这一点,那么班主任对班干部的罢免就是成功的。

有一年年底,李老师罢免过一个小组长,事情是这样:

有天下午放学后,留下做卫生值日的小组多数学生“神情激动”,纷纷向他反映组长“不称职”,要求予以“撤换”。他说:“做完值日再说。做完值日咱们开个全组会,研究研究。”他们迅速麻利地完成了任务,迫不及待来到老师旁边要开会。

这个小组7个学生,李老师让他们按顺时针方向逐一发言。在同学们发言前,他先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根据平常的观察,刘小明同学担任组长以来,工作一直认真勤恳。几个学生发言的内容大致相同,概括起来就是组长分配任务不合理,希望换组长。

在刘小明同学在场的情况下,李老师让他们全组表决,结果是全票通过。接着开始确定新组长。陈小同学指着陆梅说:“让她当”。李老师说:“咱们还是大家提名,大家表决。”

全组共提名三个人,征得大家同意,从候选人周琪开始进行表决。李老师说:三个候选人,你同意谁,我说到她的名字时,你就举手。注意,每个同学只能举一次手。接着李老师说:“同意周琪担任组长的同学请举手。”不想除陈明之外,大家都举起了手。

李老师宣布周琪为新组长。大家鼓掌表示祝贺。最后李老师说了几句话,祝贺新组长诞生,感谢原组长几个月来认真勤恳的工作,希望新组长能发扬这个优点,把组里的工作分配好组织好,带领大家不断进步。

这次“罢免”没有留下后遗症,总体来说感觉还是比较成功的。

§§§第四节班费的管理

班费管理看似小事一桩,但小事不小。它一方面涉及班主任的道德廉洁,一方面又涉及对学生物权意识的培养,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当今许多学校对所属班级的班费管理没有具体要求和规范,相当多的班主任独掌班费的收缴和使用,学生无权过问。从学校方面看,班费就那么几个钱,相信班主任会把钱用在最该用的地方。从学生方面来说,自己也就“贡献了”区区几个小钱,不算什么,由班主任统一使用在班级事务中是应该的。

至于班主任手中到底有多少班费,班费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何,本学期最后余额是多少,谁也不去过问。谁过问了,反而显得不好,好像不相信班主任似的。何苦呢?

在这种情况下,班费使用成了班主任的“良心买卖”。虽然多数班主任能正确处理班费问题,但没有制度上的制约,难免有经不起小钱诱惑的班主任将部分班费纳入私囊,这是很令人痛心的。有些“不检点”的班主任让学生觉察以后,高大形象登时坍塌。学生口中不说,内心却是极端地鄙视。

班费是学生凑起来的,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一份在里面,所以每个学生都拥有使用权。班主任虽然具有正确使用班费使之用于全体学生的能力,但钱毕竟是大家的。在崇尚“尊重和保障学生权利”的今天,班主任应当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更应当尊重和保障他们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他们的物权,也就是他们处理使用自己“钱财”的权利。

在这方面,已经有班主任进行了有益的制度性探索。其做法是:由班主任起草有关班费收交使用的制度,在全体学生参加的班会上宣读讨论,然后修改表决通过。在入学之初,就和全班同学共同制定了《班费的来源、使用和定期公示制度》。

《班费的来源、使用和定期公示制度》规定:班费由财务委员负责保管并建立简单的班费收支帐。如果需要使用班费,现有班主任或班委会成员提出使用的理由和金额,班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相关人员从财务委员处提取使用。

班费制度还规定:班长也要建立简单的班费收支帐,每次班费收支后与财务委员的收支帐进行核对。

班费制度最后规定: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两天内,由班委会在班内张贴本学期班费收支情况表。该表委托财务委员绘制并张贴。

新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有兴趣的话可参考上述班费管理办法,力争做到班费的收入和支出公开透明。

§§§第五节座位的安排

在排座位问题上,我国中小学的现状是学生不能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决定权在班主任手里。这种状况恐怕会长期存在,在可以预见的几十年之内,改变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