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在入世与出世之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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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间佛教的蓝图 下(1)

十一、因果观(缘起之道)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这是民主国家人民一致的追求。然而事实上法律之前真能人人平等吗?法律不但有漏洞可钻,而且有的人还专门游走于法律边缘,为非作歹,甚至法律有时也会受到人情所左右,因此法律未必真能做到绝对的公平;世间唯有因果才是最公平的仲裁者,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业报如影随形,任谁也不能逃脱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定律之外。

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宇宙万有生灭变化的普遍法则。《瑜伽师地论》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论的特点: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应的结果,“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业因,也就不会得到相应的结果。

因果,是人间的实相,中国的一部二十六史,不啻是一部最大、最翔实、最深巨的因果记录。因果也是很高深的哲学;有因必有果,它的准确性连现代的电脑科技都比不上。因果报应不但为人间所不能勉强,苍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违抗,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种下了横亘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因缘。《涅槃经》中就郑重指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因此,一个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业报,不能不畏因果。

因果是由万法因缘所起的“因力”操纵,由诸法摄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独立的特性。人可以改变天意,但不能改变天理,也就是不能改变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证悟之性海,为三际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厘测的。

佛教的因果观源自“缘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阐明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是仗“因”托“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为“因”,待“缘”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辗转相摄,乃成森罗万象。因此,宇宙间从自然界到众生界,从天体到微尘,没有一个现象能脱离得了因果的关系。所谓“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则合”,凡事有因有缘才有果,因果离不开缘起之道,这是我们应有的认知。

因果并不仅限囿于佛教的独门妙谛,因果是每一个人衣食住行之中,随手可拈、随处可证的真理。腹饿了要进食,进食就是“因”,肚子饱是一种“果”;有了枵腹进食的“因”,才能收肚子饱了的“果”。

天气转凉的时候,我们要穿衣保暖,冷是“因”,暖是“果”,穿衣服也离不开因果。

不但衣食住行有因果,祸福生死也有因果,我们过去培植了多少福德因缘,现在就有多少福报如意。世间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既没有异因之果,更不会有异果之因了。因此,因果如何,全在于自己的所作所行。

因果的道理,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不管我们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绝对存在,它像空气一样,充满整个宇宙,无时无处不在公平地执行着有情人间的善恶赏罚,或无情世间的成坏。例如:有的人生来就住在花园洋房、高楼大厦,不受严寒酷暑的侵袭,有的人却穷居陋巷和违章建筑,受着凄风苦雨的吹打,这不是世事不公平,是因缘果报差异。同样生而为人,为什么有的人富贵,有的人贫苦?为什么有人锦衣玉食似王侯,有的人三餐不继如饥殍?这都是因为他们自作自受的因果关系不同,并不是命运和世事对他们不公平。怎么样的因地修行,便有怎么样的果证福报,因果原是相成的;造什么业障,受什么果报,这是分毫不变的。

因果,具足说来应该是“因缘果报”,因是主因,缘是助缘,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称果。宇宙中,大至一个世界,小如一个微尘,都没有实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随着因缘不同,果报就会有所差异。在佛教诸多教理中,“因果观”与人生的关系最为密切。佛教所说的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实相,不仅仅是劝人行善的说辞。然而一般人往往以世俗的观点来解释因果,使一些不解佛法的人,一听到因果,便斥为迷信,殊为遗憾!对于因果我们应有如下的正确认识:

(一)因果通于三世《宗镜录》说:“经偈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业报的关系虽然极其复杂,却是有条不紊,毫厘不差的。但是,有的人不明白因果业报的道理,只见到世上有“行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是受苦报;作恶的坏人,却过着富裕逍遥的生活”,因此便认为没有因果的存在。其实,因果是通于三世的,不能只看一时。道理很简单,假如一个人过去在银行里储蓄了很多存款,现在虽然作奸犯科,你能不准他提用存款吗?如果有人往昔负债过多,现在虽然做人善良,然而欠债还钱是必然的道理,你能因为他现在很有道德修养,就不用还钱了吗?

因此,好人今生所以受苦报,是因为过去所种的恶因今已缘熟,须先受苦报;而今生虽然行善做好事,但是因为善因薄弱,善缘未熟,所以须等待来生后世再受善报。恶人作恶,反得好报的道理亦然。

再者,因果报应在时间上有现报、生报、后报等“三时报”之分的原理,譬若植物有一年生、有两年生、也有多年生。有的春天播种,秋天收成;有的今年播种,明年收成;有的今年播种,须待三、五年后方能收成。然而因果业报,如影随形,造了善恶业因,不管时间久暂,只要因缘成熟,必定要受果报,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因果非宿命论

因果观并不是宿命论,宿命论认为:一切得失成败,由命运之神掌握,努力是没有用的。而佛教的因果观念则认为:所有的果报,不管善恶,都是自己造作出来的。偈云:“有衣有食为何因?前世茶饭施贫人;无食无衣为何因?前世来施半分文。穿绸穿缎为何因?前世施衣济僧人;相貌端严为何因?前世采花供佛前。”《因果十来偈》则说:“端正者忍辱中来,贫穷者悭贪中来,高位者礼拜中来,下贱者憍慢中来,喑哑者诽谤中来,盲聋者不信中来,长寿者慈悲中来,短命者杀生中来。”这两首偈语都是说明,人间的贫富贵贱,生命的长寿夭亡,容貌的端正丑陋,都是受过去生所造善恶业影响的结果,并非由他人所操纵,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因果观是肯定努力、上进,是乐观进取的道理。

(三)凡事各有因果

世间诸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为所生,“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将这种因果关系表现得最为浅显易懂的,莫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法则。植物如此,非植物的任何现象莫不如此,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爽的业报思想对社会人心的规范,远远超越法律条文有形的束缚。

因果不仅仅是一门理论学问,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乃至人我相处、信仰、道德、健康、经济等,都各有其因果关系。然而,有人对因果的认识错误,因此对信仰有很多不正当的要求,比如吃素为求身体健康,拜佛为求佛祖保佑他升官发财,这都是错乱因果的谬见。其实,信仰有信仰的因果,道德有道德的因果,健康有健康的因果,财富有财富的因果。因此,若要身体健康,就必须调心行善,多作运动,注意保健,心安自然体泰;若要财源广进,就必须多结善缘,勤苦耐劳,信守承诺,有智慧能力,自助而后天助。

吃素、拜佛,是信仰、道德上的因果,如果以信仰的因,妄求健康、财富上的果,如此错乱因果,自然无法所求如愿,这也是必然的因果。

(四)果报自作自受

《地藏经》云:“莫轻小恶,以为无罪,死后有报,纤毫受之。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一语道尽“善恶因果,决定有报”、“因果业报,自作自受”的至理。

因果报应不是权势所能左右,鬼神也无法操纵,上天更无法控制,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是吾人善恶行为的测试依据。因果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条,是人人心中的一把万能尺,度量着自己一生的命运,也刻画着人世间善恶的长短,更为自己量身打造一个未来的我。因此我们应该正视因果法则,广植善因,必能为此生、来世带来福慧圆满的生活。

一般说来,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有礼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还是“因果”;法律的约束是有形的,道德礼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的观念深深藏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做严厉、正直的审判。

因果,不仅是观念上的通透,更要靠行为的印证。现代的社会,常被有道之士批评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为什么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呢?主要的原因就今日社会大众,普遍缺少因果观念!因为不明白因果,不怕因果,因此到处是能骗则骗,能贪则贪,能抢则抢,能占则占,横竖法律不是万能宝典,违法也不一定有人知道,即使有人知道,法律也不一定能制裁,殊不知道法律或许不会制裁,但因果是绝对丝毫不爽的!

一个人如果做了违背道德的事,逃得了法律的审判,但逃不了良心的审判,逃不了因果的审判,日本楠正成死后,在衣服里留了五个字“非、理、法、权、天”,此五字的意思就是“非”不能胜“理”、“理”不能胜“法”、“法”不能胜“权”,“权”不能胜“天”,“天”就是因果,因果是最后的胜利者。

即连佛陀住世的时候,也和我们常人一样,有老病死生的现象,在因缘里面,都不出因果的范围,这是很伟大的思想,因为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谁也逃不了因果业报。

吾人的生命.推之往昔,可谓“无始”而来;望之未来,可说无穷无尽,在此“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中,生生不已,业报历然。吾人现在的穷通得失,睽之三世,因果真乃丝毫不爽。因果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人的一生,一时种下的因,其产生的结果可能影响及于一世,甚至牵动生生世世的祸福安危,因此吾人岂能不慎于一时的言行举止呢!为了我们的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我们凡事一定不能不注意“一时”的因果!

经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因果就是自己的警察、导师,因果就是自己的法律准则。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天就是因果,因果是非常公道的。我们提倡人间佛教,应该大力建设因果的观念,有了三世因果观,可以让我们舍恶行善,趋乐避苦,乃至今生受到苦果,也不致怨天尤人,而能心存还债观念,甘心受苦,进而扭转恶缘为善缘。

尤其,从三世因果观中,知道业道众生,生生世世轮回,互为眷属。有了这层体认,必能激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心。如此,不但今生能得圆满自在的人生,来世更能感生善趣。因此,能够清楚地认识因果业报,必能把握业力而谋求自己的幸福。

十二、宗教观(信仰之道)

人是宗教的动物,宗教如光明,人不能缺少光明;宗教如活水,人不能离开活水而生活。人类从上古时代民智未开,就对大自然产生信仰,接着从信仰神权、君权,到现在的民权、人权,甚至即将到来的生权等,可以说,人类自有文明开始,除了追求物资生活的满足以外,精神生活的提升、信仰生活的追求,更是无日或缺。

信仰是发乎自然,出乎本性的精神力;信仰也不一定是信仰宗教。例如有的人信仰某一种思想或某一种学说;有的人信仰某一种主义;甚至因为崇拜某一个人,也可以成为信仰的对象。

话虽如此,然而只要人有生死问题,就一定要信仰宗教。信仰宗教必须慎重选择,否则一旦信错了邪教歪道,正如一个人错喝了毒药,等到药效发作,则生命危矣!所以“邪信”不如“不信”。“不信”则不如“迷信”,因为迷信只是因为不了解,但是至少他有善恶因果观念,懂得去恶向善;不信的人,则如一个人不用大脑思考,不肯张开眼睛看世界,那么永远也没有机会认识这个世界。当然,信仰最终是以“正信”最好!

所谓正信的宗教,必须:

(一)信仰具有历史考据的 例如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历史上明确记载着他的父母、家族、出生地、诞生的日期,乃至他出家、修行、成道的过程。

(二)信仰世界公众承认的 例如佛教是举世公认的四大宗教之一。

(三)信仰人格道德完美的 例如佛陀是具足智德、断德、恩德,是功行圆满的觉者。

(四)信仰能力威势具备的 例如佛教的三法印、四圣谛、八正道等教义,及因果、业力、缘起等,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可以引导我们转迷成悟,离苦得乐。

信仰是人生终极的追求,信仰能使生命找到依靠。一个人不论信仰什么宗教,都需要透过理智的抉择,确认自己所信仰的教义是符合“真理”的条件,也就是必须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必然性、永恒性。例如,佛经讲人生有“四不可得”:常少不可得、无病不可得、长寿不可得、不死不可得(《佛说四不可得经》)。这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不但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如此;男人这样、女人也一样;古时候的人难免,现在、未来的人也莫不如是。所以这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永恒如此的真理。

佛教是合乎真理的宗教,因此翻阅古今历史,如梁武帝弃道向佛,阿育王奉佛教为国教,宋朝名相吕蒙正说:“不信三宝者,愿不生我家。愿子孙世世食禄于朝,外护佛法。”甚至哲学家尼采虽为牧师之子,却赞扬佛教比耶稣教崇高、真实;叔本华以佛教徒自命,肯定佛教是世界上最尊贵的宗教;韩愈从谏迎佛骨到皈命佛教;欧阳修从毁谤佛法到行佛劝善;乃至佛教五大论师:马鸣、龙村、提婆、无着、世亲等,无一不是从外道而改宗佛教。

信仰佛教,也有层次上的不同,例如,有人“信人不信法”;有人“信寺不信教”、有人“信情不信道”、有人“信神不信佛”等。

甚至即以信仰佛教的教义而言,本身也有层次的不同,例如凡夫的般若是正见、二乘人的般若是缘起、菩萨的般若是空;唯有佛,才能真正证悟般若,所以般若是佛的境界,是最上乘的一真法界。

佛教依众生根基之不同,将佛法分为五种法门,称为“五乘佛法”。其中人、天乘的佛教,重于积集世间福行的增上心,以现世乐后世亦乐为满足,是佛教的共世间法,如儒家近于人乘,耶稣教、伊斯兰教通于天乘;声闻、缘觉乘的佛教,重于出世解脱的出离心,以涅槃解脱乐为最终的目的,如道教的出世无为、清净解脱;菩萨乘的佛教,重于利他济世的菩提心,以悲智究竟乐为修行的极致,而六度万行乃为利他济世的具体实践。

佛教的教义深奥而且具有包容性,佛教主张皈依三宝的佛教徒仍然可以敬神、祭祖。因为皈依与拜拜不同,皈依是一生的,是一种信仰;拜拜是一时的,是一种尊敬,已皈依三宝的佛弟子一样可以礼拜神明。不过,信仰重在专一,信仰重在一心,如《普门品》中的“一心称名”、“一心供养”,《阿弥陀经》中的“一心不乱”、“一念往生”,都是证明一心一意、心诚则灵。因此,宗教徒对于自己所选择的宗教信仰要忠贞、要专一,当信仰与感情、金钱、事业、前途的选择冲突时,就是对信仰专一程度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