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即位后,对喇嘛更加尊重。永乐元年(公元一四○三)曾派遣中官侯显进入西藏,迎请哈立麻喇嘛至南京,除了亲自前往慰问外,封他为“大宝法王”,并且请他在南京灵谷寺启建法会;此外,当时在西藏弘法的宗喀巴派他的首座弟子释迦智到中土来,明成祖即封他为“大慈法王”,后来释迦智还当了永乐、宣德两代国师。
根据《明史会要》的记载,明成祖永乐时代所封藏族喇嘛有五王、二法王、二西天佛子、九大灌顶国师及十八灌顶国师。
后来的宪宗、孝宗、武宗三代,也都相当敬崇喇嘛,东来中土的西藏喇嘛,多给予“西天佛子”、“灌顶国师”的尊称。
因为元明王朝一直崇拜喇嘛教,汉传各大乘宗派至此黯然失色,并且渐趋没落。直到清朝,大抵承袭明朝,连僧官的职别名称,都和明代相同(见《大清会典》卷七十一)。清皇室相当崇敬喇嘛教,顺治九年时(公元一六五二)达赖五世应世祖之邀入京,受朝廷册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普通鄂济达赖喇嘛”,这也是西藏黄教取得中央政府认同之始,而成为正式的法王地位。
此外,《光绪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康熙三十二年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大喇嘛,于喀尔喀建库伦,广敷黄教。自此至乾隆年间,哲布尊丹巴都受到清朝朝廷的重视和礼遇。
最著名的是雍正捐舍自己位于北京紫禁城内潜邸,设成喇嘛教本山的雍和宫,以表示对佛教的尊敬。
世宗雍正曾自号圆明居士,收辑古德禅语成为《御选语录》十九卷,世祖喜受参禅,并且以禅门宗匠自居。他曾召请憨璞性聪、玉林通琇及木陈道忞等禅师先后入京说法。另外还曾选点一千五百位僧人从玉林通琇受戒,并尊为国师,以表示他对汉人佛教的贡献。(见《普济玉林国师语录年谱》)
此外,世宗也从章嘉活佛学禅,并言自己在禅方面的造诣多得力于章嘉,他曾赞叹章嘉是“乃真再来人,实大善知识也,梵行精纯,圆通无碍,西藏蒙古中外诸士,之所归依,僧俗万众之所敬仰。藩邸清闲,时接茶话者十余载,得其善权方便,因知究竟此事。”(见《御选语录卷十八》)后又称赞他是“秉质灵异,符验显然;且其教法流行,徒众日广。”
乾隆四十四年时(公元一七七九),第六世班禅抵达北京,自乾隆皇帝起,皈依班禅为师,亲受佛教教义,宫中大臣、后妃、嫔妾、太监等,无不敬班禅如佛。
虽然从元到明清,朝廷崇佛如仪,遗憾的是,历代的喇嘛并未真正在佛法上引导帝王治国之道,只是一味地以密法来迎合帝王富贵欢乐的美梦,以致帝王被世间声色之娱所迷,朝纲不振,国势积弱,诚所谓“因地不正,果遭迂曲”。帝王信佛的出发心不正,本身之因已偏;帝师喇嘛又未能施之以佛法善缘,其他汉传宗派亦未能受到重视,难怪元朝历任皇帝的政权短暂,国祚不长,自是意料中事,又何足为怪呢?
五、经忏香火时期(清朝民国时期)
佛教僧团经济生活的来源,在佛世时是靠托钵乞食,或者由信徒供养。这样的佛教生活,透过托钵跟信徒建立了相互的关系,信徒供养饮食,僧众给予说法,此即《金刚经》所谓的“财法二施,等无差别”。
但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受到气候、风俗习惯的影响,托钵生活不容易实践,所以就建立寺庙,由信徒来供养僧侣的资生物用。供养的生活制度如果能够树立、健全,必能养成僧众人格道德的提升;否则僧众人格堕落,不易受到供养。
佛教初传时期,帝王宰官竞相建立佛寺,供养土地。由于历代官方捐建寺院,以及帝王护持,有的设立“无尽藏”,有的成立“僧祇户”,甚至有的供养大片的田园土地,使得佛教的经济生活无有忧虑。
然而,由于国家社会给予佛教的经济支持,使得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也增加了许多的困难与障碍。因为一般社会大众,尤其官僚体系的政治人物,总觉得僧侣应该有清贫的苦行,如果寺院建得庄严堂皇,生活过得与社会人士一样优渥的时候,有的人就会嫉妒,有的人就会批评,甚至南北朝魏、周时期所发生的“三武一宗”等教难,也是缘于佛教经济太富裕,因而引发危机。
根据《粱传》记载:北魏太武帝在太平真君六年(公元四四五),下令诛杀长安僧侣,焚毁佛像,全国废佛。翌年,再度下令各地官员焚毁佛像、经籍,坑杀寺僧。幸有太子晃暗中相告,各地僧侣得以隐匿,免去劫难。然而北魏境内一切的佛像、经典,全遭破坏。这次事件在中国佛教史上,划下了第一道伤痕。
在《广弘明集》第八卷也记载着:北周武帝因听信道士张宾奏言“沙门身缠黑衣,于国不祥。”加上还俗沙门卫元嵩附和“沙门怠惰,多贪财食,不足为尚。”武帝于是在建德二年(公元五七三)下令所有的沙门、道士还俗;禁绝儒家以外的祭祀;官立或私立寺院一概拆除,还给王公作舍地;寺院财物尽充官府,废去四万寺院;三百万僧众还俗为军民,充作攻伐北齐的军容。
会昌五年(公元八四五),唐武宗也下诏废佛。在《旧唐书》武宗本纪载:“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千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加上改铸钟磬铜像为钱、农具,此一空前浩劫,史称“会昌法难”,这是我国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法难中,最大的一次破佛事件。
继武宗毁佛事件百年之后,后周世宗在显德二年(公元九五五)断然实行废佛政策,下诏禁止私自出家,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废止未受敕额寺院,民间佛像、铜器皆交由官司铸钱。总计被毁寺院有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大量佛像、钟、磬等法器被铸成钱。
所幸“三武一宗”的政治生命都非常短暂,他们的皇权顶多只有延续三、五年不等,即刻就结束了,而且灭佛的帝王皆不得善终,此亦因果示人也!
根据《世界主要宗教》(田海华、陈麟书著)及《宗教福利》(王顺民著)等书所说,天主教、基督教在西方的教堂,都是金碧辉煌,传教士、修士也曾拥有财富,他们也曾遭受政治的迫害;但基本上西方的信徒们都承认天主教的组织,容许辉煌的教堂建筑存在。而在中国,佛教因为不懂从事福利事业,致与民间隔绝,不能走上社会跟全民融和,故而遭受各朝代的嫉恨,僧侣们也不能不切实的反省改进。
经过“三武一宗”的教难,中国佛教到了明清,已经逐渐衰微。明太祖出身沙弥,知道宗教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令僧侣移居山林,严格禁止社会大众擅入寺院,也禁止僧众接触信众,以防止僧俗混淆之名,行压抑佛教之实(《明太祖实录》)。
元明清年间,更由于皇室多崇拜喇嘛教,对佛、道亦行打压。甚至清朝法律更禁止妇女至寺院烧香供佛,僧众不可以在街市中诵经托钵,这些政策都使得佛教一转成为山林佛教,远离了群众,对佛教发展造成莫大的伤害。
由于明清以来,佛教受外力逼往山林,许多僧侣也以为出家即是“入山清修”、“了生脱死”,正如唐朝惟政禅师所说:“为僧只合居岩谷,国士筵中甚不宜”,就是一种消极、避世的心理。
到了清末民初时,有些知识分子及政府官员误解佛教,加上野心分子对庙产的觊觎,于是有假兴学之名,行并吞寺产之实的强盗土匪行为发生;许多寺院财产被侵占,僧尼被迫还俗。
公元一八九八年的戊戌变法,张之洞主张用全国寺院财产作为兴学办教育之用,引起各地土豪劣绅藉办学名义,公然并吞寺田,影响所及,军队、警察、各种团体亦一并侵占寺庙,而当时教界竟无力维护自身权益。后来幸有学者对此重视,如章太炎发表《告佛子书》,呼吁教徒应自办学校,以迎头赶上时代趋势,并且忠告世人对佛教应加以保护发扬。
清后有关教产被掠夺的事实,如:
公元一九一二年,袁世凯颁布《管理寺庙条例》,企图将全国佛教寺产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幸赖当时天童山寄禅法师等教内外人士发起设立“中华佛教总会”,共拟保护庙产对策。
公元一九三○年,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再度提出庙产兴学案,主张“打倒僧阀,解散僧众,划拨庙产,振兴教育”,组织庙产兴学促进委员会,消息传来,教界哗然,形成全国佛教徒的大团结。翌年,太虚大师撰《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陈国民会议,表示抗议。同年,幸赖蒋介石因幼年与佛教的因缘,代表政府公布保护寺庙财产规定,庙产兴学风波方告平息。
公元一九二七年,冯玉祥以“打倒迷信”为由,包围相国寺,没收寺院财产,捣毁佛像,改为市场,于是千年佛寺毁于一旦。当地学阀地痞趁火打劫,没收寺产作为升官发财之路,如中土第一座佛寺——白马寺及达摩祖师面壁九年的少林寺,无一幸免;三十万僧尼,勒令还俗,寺院改为救济院,乃至成为娱乐场所,宛如一群禽兽的世界,弱肉强食。
除了来自外力的教难,造成对佛教莫大的伤害之外,僧团本身寻找其他的方法维生,甚至渐渐沦为经忏道场,或者只作香火拜拜,以致不能真正发挥寺院教化的功能。像唐、宋之后,有的寺院靠着广大的田产,以收租来维生,也有的寺院走上了朝山拜佛、接受信徒的维护。后来到了明清时期,佛教更是走上以经忏为职业、以香火为收入的窘境,这就让佛教与文教事业愈走愈远了。
当然,有心的古德们也提倡僧徒自己本身应该要有道德、学问、技能,如百丈禅师(公元七二○——公元八一四)提倡“农禅”的生活,太虚大师(公元一八八九——公元一九四七)喊出“工禅”的宣言。数十年来,星云也一直主张:僧侣可以做医生、教诲师、心理咨商师、弘法师,比丘尼可以做护士、大中小学幼教的老师、家庭心理咨商的老师,或是艺术家、文学家、音乐家等,让社会认同佛教拥有的经济生活,都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所得,或者靠着自己的道德、学问,而获得信徒的供养。
只是从明清直到民国,佛教经济生活已经以经忏、香火、法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根据《大醒法师遗著》第三二六页记载,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廿五日,内政部曾下令取缔盂兰盆法会;同书第四四二页记载,慈溪县下令要征收经忏的税捐等,可见政府已经看中佛教在法会经忏上的丰厚收入了。
其他全国各地,有些寺院在信徒心目中认为有佛菩萨的灵感事迹,因此香火鼎盛,不断地捐献香油钱,致使各处的地方官员见了眼红,例如四大名山、城隍庙、妈祖宫,都有政府强迫缴纳税捐的命令。
其实,政府也不要嫉妒佛教,即使是劳工的作业,也应该有权利维持自己的生活;僧侣以“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何以独不能享有正当的经济生活呢?
一个政府到了嫉妒宗教的经济富有,却不想宗教的所有一切都是用在社会的福利上;政府如此浅见,这也是宗教界的一大悲哀。
不过说到“经忏佛事”,自从梁武帝(公元四六四——公元五四九)礼请宝志公禅师著述《梁皇宝忏》,唐朝悟达国师(公元八一一——公元八八三)编述《慈悲三昧水忏》,乃至宋朝敕修的《金山御制水陆斋仪》,甚至瑜伽焰口、三时系念的各种忏仪经本等,基本上此时中国佛教已经走上了“经忏葬仪”的佛教了。尤其到了清末民初,“经忏香火”更是普及全国,而且维系了绝大部分寺院的经济生活。
“经忏佛事”到底利弊得失如何?如果站在宗教的立场,僧众为生者说法利众,固然重要;为亡者诵经超度,也是需要。正如水陆仪规所说:“冥阳两利”,能够“生亡得度”也是宗教对人间的具体贡献。
例如台湾九二一震灾之后,死亡二千余人,虽然棺木在旁,但是尸体如何搬入棺木之中?所幸佛光山云水念佛车,在诵经念佛声中,让罹难者的尸体得以入殓,以安慰眷属心灵,你能说经忏佛事没有需要吗?
甚至一般人家中有长辈往生,子孙没有经验,往往手足无措。此时如果有出家僧侣出面,为其张罗佛事,家属总是万分感谢,因此得度者也不计其数。
再说,经忏的发展,其实一如托钵乞食,也是“财法二施”,彼此互利。不过,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总认为经忏制度造成僧才人格的堕落,戕害了佛教文教事业的发展。举例说,现在的社会,一位讲经传教的法师,往往不容易引起社会的重视,有时举办一场弘法大会,不但讲者要自己张罗说法处、购买经本,甚至讲经时也不容易集众。反之,一场经忏佛事,为人诵经超度,不但受到丧家斋主的恭敬,而且能够获得相当丰厚的供养,所谓“会得香云盖,到处吃素菜”,所以衍生出青年僧宝宁可念经,却不愿讲经弘法等诸多的弊病,这是应该引为深思的地方。
总之,透过经忏法会,可以接引广大的信众接触佛教,让佛教得以走向信徒,对佛法的普及,也有许多的功劳。只是另一方面也造成多数僧侣们躲开困难的讲经,而去迁就容易的诵经佛事,这就难免要遭受有识之士所垢病了。例如太虚大师的新僧教团、大醒法师、芝峰法师、文涛法师、常惺法师、觉斌法师、默如法师等,因为他们不做经忏,所以才能弘法利生。
明代四大僧之一的憨山大师(公元一五四六——公元一六二三),当初也是一个做经忏的人,有一天,当他放完焰口归家途中,走路的声音惊动了一户人家屋子里的老夫妇,老太婆惊奇在半夜三更还有什么人走路,老头儿回答说:“半夜三更走路的,不是贼骨头,就是经忏鬼。”把贼骨头和经忏鬼放在一起,憨山大师认为有辱自家身份,从此发愿“宁在蒲团静坐死,不作人间应赴僧。”
总之,中国的丛林佛寺之多,如扬州便有二十四家丛林,其他小型的寺院更是不计其数。在《洛阳伽蓝记》里便记载了许许多多的寺院,例如上海的海会寺、龙华寺,南京的毗卢寺、古林寺、鸡鸣寺;甚至光是一个南京,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尽管道场很多,但是一旦不从事弘法利生的文教事业,或是以香火为收入,就会失去了宗教化世的力量了。
相同的,一位青年僧侣如果不在大海丛林里磨练深造,而投入到经忏佛事之中,身价立刻就会被人贬低,甚至遭受人家的轻视了。
因此,清朝民国时期的经忏香火佛教,几使佛教趋于没落;若要严格说来,其实这也是中国佛教史上一次无形的教难。当时如果经忏佛事和朝山香火能够加以规划,让它和弘法布教相辅相成。也就是说,当做经忏的时候,一定要说法;当朝山的时候,一定要讲经说教,则佛法配合经忏和香火,佛教就更加能发扬光大了。
六、人间佛教时期(二十世纪以后)
总计前面佛教在中国传播的时期,计有:
秦汉魏晋的东传译经时期;
隋陈李唐的八宗成立时期;
五代赵宋的禅净争主时期;
元明皇朝的宫廷密教时期;
清朝民国的经忏香火时期。
到了二十世纪,由于佛教徒的觉醒,佛教回归到传统的根本教理,而作现代化的适应,所以二十一世纪的“人间佛教”时期,就此顺时应运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