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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略论伊斯兰教对回族艺术的影响(1)

丁明俊

回族在我国众多民族中属于形成较晚、居住最为分散的一个民族,她是公元7至13世纪期间伴随着伊斯兰教传入、蒙古军西征及大量外国穆斯林入华,同时又吸收中国其他民族成分而逐渐形成的,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至今伊斯兰教仍影响着回族人民经济生活、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本文试就伊斯兰教对回族艺术的影响作一初步探讨,以求方家指正。

一、伊斯兰教对艺术的基本态度

研究回族艺术,首先必须了解伊斯兰教与艺术的关系,因为回族的艺术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与制约。

宗教与艺术是人类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也是两种不同的社会意识,但宗教和艺术在社会功能和反映形式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两者互为利用,互相影响,给人类的艺术思维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变化。伊斯兰教在世界三大宗教中属于产生最晚的一个宗教,伊斯兰教与艺术的关系比较特殊,因为伊斯兰教产生初期,阿拉伯诸部族正处在多神崇拜、思想极其混乱的状态,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文化还没生成,复杂的社会斗争环境促使它首先注意的是团结,联合所有的穆斯林,统一阿拉伯半岛,因此早期伊斯兰教很少注意文化艺术等各种问题,头等重要的事情是建立一套固定的行动体系。在伊斯兰教的基本观念形成的早期阶段,有关审美性质的概念表现得很弱。穆斯林虽然想赋予伊斯兰教义一种审美的机制,但在实际宗教生活实践中却不允许对基本教义作任何形象的诠释,这便逐渐使伊斯兰教走向对艺术的偏执性,取而代之的是穆斯林对宗教的虔诚,禁欲主义和严守教规成为伊斯兰教的基础。伊斯兰教神秘地改变了人对世界的情感——审美态度。反对描绘人,人与世界的斗争,对塑造人、动物和世界持否定态度。但伊斯兰教毕竟离不开艺术,不可能限制人对美、崇高和完善的本能追求。首先伊斯兰教通过语言塑造艺术形象。《古兰经》的书面语言是伊斯兰文化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有人认为《古兰经》是一部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这部书从形式到内容,从思想到组织都体现着高度的艺术性,其表现手法有象征、有浪漫、更有描写,其风格有直喻、有讽刺、也有暗示。另外阿拉伯文书法把穆斯林文化的所有成分连结成一个宗教艺术整体,成为伊斯兰教里发挥艺术职能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书法本身就具有一种重要的审美意义,阿拉伯文书法漂亮、潇洒的笔体令人心旷神怡,给人以美感和艺术享受,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

可以说,伊斯兰教与艺术之间的关系是矛盾的,一方面伊斯兰教离不开艺术,另一方面,伊斯兰教又不允许严格意义的艺术存在,不允许人对世界的真正审美意识。这种矛盾导致伊斯兰教接受艺术,但要求艺术改变自己形象的、情感的本质。对伊斯兰教来说,艺术仅仅是现实世界的无常性和虚幻性的证实,唯有真主才是永恒的。正因如此,伊斯兰教艺术作品缺乏形象性,而仅仅是事物的标记。在伊斯兰教艺术中,装饰性原则起着万能作用,它既能让艺术产生,又让艺术品与它所反映的事物有所不同。伊斯兰教艺术禁止对人进行描绘,因为人不是作为具体的形象,而是作为情感世界,一种情绪、节奏、音乐而存在,伊斯兰教认为人没有任何价值,它从禁止描绘人走到禁止描绘一切生命的地步,最后禁止整个造型艺术的存在。因此在清真寺里既没有以宗教为情节内容的雕像,也没有以宗教情节为内容的画像。《圣训》中规定可以描绘大自然和风景,但不能画人,不能画真主、先知、受难者,因为真主被想象成为一种纯粹的精神,他身上没有任何尘世的东西,他不可能具备人类的、类人的特征,也不可能被描绘出来。因此可以看出,伊斯兰教不像佛教、基督教那样通过宗教利用艺术,而是通过宗教摒弃造型艺术的方法消除宗教和艺术间的对立性。因此伊斯兰教对艺术的影响不及佛教和基督教,伊斯兰教艺术有很大的局限性。

二、回族艺术的表现方法

白寿彝先生早在40年代就指出中国回族史的研究是一门很艰苦的学问,研究这门学问的人“要懂得回教的精神,懂得中国回教人的心”。一个民族思想发展的历史及其对现实生活的影响,首先应该从这种思想历史在人民意识深处的积淀—文化—心理结构中去寻找其发展轨迹。所谓民族历史中的文化心理结构,即一个民族在主体方面的内在规定性,即历史中保有某种文化结构的稳定性,无论是在现在、过去、未来,它都制约着一个民族之为这个民族的内在心态、精神素质、思维框架、情感方式、心理定势……从构成要素看,回族文化—心理结构,涉及迄今的先贤哲人之思想所汇聚而成的整体积淀。

例如从文化类型上看,它包括:1.受儒家文化之影响,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血缘基础。

2.历史上形成回族人民在居住上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回族文化处在汉文化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伊斯兰教成为维系民族感情,统一人们行动的精神纽带。

3.在宗教信仰上造就了虔诚心理、认主独一、两世并重的生存哲学。这些要素,在历史长河中以外在环境与内在环境、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相统一的方式,在多重层次上整合着回族的心理功能,确定了回族人民内在的精神—文化—心理的指向特质。

另外在回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功能建构上,它包括由:1.《古兰经》、《圣训》构成回族心理文化的主休部分。由刘智、王岱舆及其明清之际出现的“以儒诠经”奠定了回族文化结构外在形式的主要根基。

2.外在文化的影响成为文化—心理结构的内在催化剂,促使回族人民接受汉族语言、文字、服饰等。这些功能在文化心理结构的形成和演化中,互相渗透作用,融合而成为具有诸多功能的整体文化。

回族艺术属于回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回族人民表达自己思想感情最为真切、直接的方式,回族艺术在表现方法上不可避免地受千百年来回族心理文化积淀的影响。我们在了解回族文化构建之后,再探讨回族艺术的表现方法。

(一)建筑艺术。回族建筑艺术从一开始就直接服务于伊斯兰教,它的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已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休。因此要了解回族的建筑艺术,必须从清真寺开始。清真寺不但是虔诚的回族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回族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平时穆斯林到清真寺沐浴、礼拜,举行宗教仪式,同时还担负着传播宗教知识、举行教育的使命。因此,清真寺职能与作用决定了它在建筑上应具各一种审美魅力,应唤起信教者的宗教情绪与感情,设法让他们激动起来。清真寺就成为一种把艺术作用于宗教连为一体的审美背景。我国清真寺有典型的古朴雄伟、雕梁画栋、大殿宽敞的中国宫殿式建筑,更有中阿合璧式的建筑。到近现代,随着中阿文化的交流,我国一些清真寺在建筑上引进阿拉伯国家具有宗教意义和艺术意义的象征固定体系,如“清真寺的圆顶成了在‘札玛尔’概念里所表现的神的完美的象征,清真寺高塔成了神的雄伟的象征(‘札拉尔’概念);清真寺外墙上的文字成了神的名字的象征(‘西法特’概念),在伊斯兰教里,就连绿色也具有巨大的象征意义,因为它象征着安拉教义青春长在”。同时在清真寺的礼拜殿里一定要有“米哈拉卜”,给虔诚穆斯林指明麦加方向的装饰华丽的壁盒。这一切有机地编入伊斯兰教复杂的艺术体系中,通过清真寺建筑表现出来,并被回族人民所接受。

(二)装饰艺术。与建筑艺术相关的是装饰艺术。我国回族人民受伊斯兰文化影响,禁止有生命物画像的结果造成对图案装饰的追求。图案装饰艺术从相当多的方面进入人们生活中,其一般表现为一些抽象——几何图案或植物图案的一些合乎规范、永恒不变的情节中,在植物花纹和阿拉伯连体字的奇怪而夸张的交错形状中,在穆斯林的墓志铭,清真寺大殿四周的墙壁上。装饰艺术表现在回族日常生活中,多用于房内装饰或回民开设的清真饭馆,清真食品店铺,这些饭馆或店铺门外或屋内挂有阿拉伯文牌子,虔诚的穆斯林一看便知这是回民饭馆,就可以放心进食。走进虔诚的穆斯林家中,可以看到在屋内墙上挂着各种各样裱制的阿文书法,具有浓郁的回乡风情,表现了回族人民对艺术的向往与追求。这些书法体主要有楷体、草书、篆刻,书法工具是竹子削成或用芨芨草制成,使用上有特殊效果。这些阿文书法将书法、装饰设计、绘画、木雕融为一体,构思巧妙,远看像中文,近看是阿文,达到异曲同工的效果。有些回族家庭还用镜框装饰,在窗帘、门帘上绘制克尔白玄石图案,书写经文。上述各种装饰艺术并非回族特有,也广泛流行于中亚、西亚、北非的伊斯兰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