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4年(19)15年)创办《清真月报》(19)15年注册),宣传五族共和,强国民富及应兴应革的事。这是在全国穆斯林中,国内发行最早的而且是影响很大的穆斯林刊物。由马德贵任编辑长,沙平安任副编辑长兼翻译,李均衡、马迁文、契吉康、马春有、李文秉任编辑。共刊出5期,因经费不足停刊。
民国8年(19)19年)俱进会出过一期《清真汇报》(据民国6年注册时称《清真报》)。
1922年编印四开小报《清真旬报》(19)22年4月注册)。由马聘三、沙平安、马镇邦负责编辑,共出50期,刊行两年后停刊。
1929年俱进会滇支部成立宣传处,由白亮臣等创办《清真铎报》(19)29年1月28日注册)。“铎报”以木铎之声(比喻)唤醒穆民,导善止恶以正人心,为“清真铎报”的原意。其宗旨为通过铎报宣传,使内外的同胞,认识回教真相,排除回汉原有的误解,使回汉同胞精诚团结,争取国家民族的独立、自由、平等共图国强。铎报由马会元、马之驹担任主编,纳忠负责常务主编。内容有伊斯兰教义、教育改革、翻译、杂俎、轶事、通讯、新闻报导、国际知识。刊行16期后由纳训接办,到1934年出刊30期后停办。1940年复刊,先后由马坚、纳忠、白寿彝、沙德珍、纳钟明、纳训等担任主编。复刊后刊出42期,至1948年每期发行量多达2000余份,内容很丰富。除以十六开本外,另赠印对开贴报,寄赠全国清真寺张贴,铎报在国内回民中印象深刻,影响很大。
1948年9月,铎报又在昆明《民意日报》社出版《伊斯兰通讯》周刊,公开发行,每周星期五出版,受到民族同胞的欢迎。1949年2月,《伊斯兰通讯》移至昆明《观察报》社继续出版,共刊出38期,至1949年9月停刊。
此外,1947年林松等创办《姊妹们》不定期少儿刊物,专供穆斯林的小同学阅读,文字通俗、生动活泼,笔调一律文艺化,受到小读者的欢迎。但不久便停刊了。
(三)成立普通中学
1.云南私立明德中学。1919年“五四”新文学运动和国民政府颁布新学制以后,1926年秋,成立明德小学部、阿文专修部和中学部。
1929年明德中学向全省首次招收初中生50名为第三班,课程除按普通中学规定的科别外,增加阿拉伯文、伊斯兰教义两科。杨文波为首任校长,李芳伯为主任。1931年明德中学在俱进会的指导下,以学校名义致函埃及开罗“爱资哈尔大学”,要求接纳云南穆斯林青年入校学习,“爱资哈尔大学”复函同意每年可选派10名,开创了中国穆斯林留学“爱资哈尔大学”的先例。第一批有马坚、林仲明、张子仁、纳忠4人。俱进会委派明中训育主任沙国珍率领前往。沙国珍又由“爱资哈尔大学”聘为中国留学生部长。之后又有6批纳训等33人继续选送留埃。其中云南学生共10人,为促进中阿文化交流奠定了基础。
1946年明德中学在今沿河路建置新校舍,规模逐渐扩大。1947年始招高中第一班,学生50名,校长田石父。至1949年高中共招二个班、初中十个班,校长纳忠、纳训、马绍良。为国家民族培养了大批人才。
1952年12月3旧,学校由国家接办,经费由政府支付,教师由市教育局统派。改名为“昆明市第十三中学”。
2.明德中学开远分校。1942年在开远大庄清真寺内成立,校长马熙文。办学经费由大庄寺产及校长私人共同解决。共办初中六个班,至1948年改为新民中学。
3.建兴中学。1943年在巍山晏旗村(后迁大围埂)成立。这是当地回民冲破地方官绅阻挠,说服不主张读汉文的守旧教长,建立起的又一个新型回民教育基地。规定学制六年,阿文为必修课,分初、中两级。初级班学阿文字法、文法、阿拉伯语会话、阿文读本、教义常识。中级班的课程有逻辑学、教律学、伊斯兰哲学、古兰简注和圣训选读。此外,添设国文、数学(包括珠算)、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等课。每星期五主麻日为学校星期日,斋月为假期,对原经堂学制作了一些改革。学生毕业后既可聘任为教长,又可在普通小学任教,或在机关中任职,亦可继续上学深造。
此校从实际需要出发,具有时代精神,曾有滇南、滇西、滇中的回族青年负笈报考入学,盛极一时,校长纳润章。办学经费以寺产和当地回民赞助为主。1951年改为县立巍山第二中学。
4.鱼峰中学。1943年由白亮臣在沙甸发起成立,为普通中学,阿文为选修课,共招收初中三个班,学生中亦有少数附近汉、彝族青年,校长聘请中法大学理学院院长夏康农兼任(翻译世界名著《茶花女》),并聘西南联大教授郑秉璧、中山大学教授曹礼吾等,利用休假期住沙甸兼任本校教员。经费由沙甸公产解决,不足时由白亮臣赞助。1945年停办。
三、寺产管理
(一)滇垣清真公会(寺,会)
清咸同年间,回民遇难,含冤负屈,亡人遗产被宣布为“逆产”。有的被作为学田、桥田,有的被官绅兵勇吞食。
回族马观政君,自奉提督手谕,代表回民负责清理昆明绝业。将原有房田地产造册登记,呈报“善后总局”或向高等审判厅申诉,要求全部归还。几经周折,终于退得部分遗产,紧接着成立了“滇垣清真教育公会”。负责继续清理和管理产业,将其收入作为供养遗属、诵经搭救和回民公益事业之用。公会由马观政负责(不设职务),由马和斋、马吉忠、曹小运等分别协助管理。民国初期,由陆锦先任公会总理,马荣福任协理。民国17年(19)28年)根据马驄会长提议,将南城、顺城、永宁、羊市口、金牛街各清真寺的产业合并,改组成立“昆明市回教寺产董事会”,由陆锦先任董事长,马仁卿任常务董事,马锡三任收租员。后由金荣生、朱静亭等负责。
据民国26年(19)37年)的资料,昆明五方清真寺产业约为55900银元(不包括寺殿建筑),其中南城寺不动产为8400元、动产300元,东门清真公会不动产32300元、动产500元,羊市口寺不动产6600元,永宁寺不动产5300元,顺城寺不动产7500元。寺董会对各清真寺实行统收统支,其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回民文教事业,如出版经书、发行报纸、举办学校等。
(二)清真寺管事制
各地清真寺实行管事制度,设管事2—6人,因地制宜。管理人员是一方穆斯林的代表人物,关系着本方伊斯兰的盛衰。因此,对管事的挑选十分慎重,要由本方穆斯林认真推举,不计报酬,以服务为目的,还要规定任期,可连选连任,亦可辞退。表现不好对公产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管事的条件,必须是虔诚的穆斯林,是遵行者的模范,有一定工作能力,秉公办事,品行端正。其任务主要是管好寺产,注意维修和扩建,必须保证宗教的正常活动。严格掌握收支,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管事亦有章程可行,章程须报当地政府审批认可,遇有违章破坏公益者,可向政府申诉,依法从严究办。
兹附民国九年(19)20年)呈贡县城清真寺管事章程碑文石刻录后。
计开
改订呈贡县城清真寺管事章程:
第一条本简章专适用于呈贡县城清真寺,凡属于本寺之回教人民均应遵守之。
第二条本寺管理人员凡住居于呈贡县城之回教男子,不论本地客籍均有选举被选举之权,但限于公正者,成热心公益不欠公租公债者,方能当选。
第三条凡当选之管理员,苟有假公济私把持肥者,会员过半数之提议,即可更换,有不服者鸣官究治。
第四条选举之法,或用投票或以口头公推,但须平心静气,勿得执意,以过半数之同意为当选。
第五条管理员每次选定四人,以一人司帐,一人经理庶务,二人为监察,均以两年为任期。但实心任事经众悦服者,亦得连选连任。
第六条管理员之权责
(一)保管公产契据及本寺所有房屋田地。
(二)经理银钱出入及收租上粮一切账务。
(三)办理会节斋期,超度先灵及一切宗教应有事务。
第七条司账员对于出入账务,或流水或坐簿,均须挂写清白,每年终决算一次,誊具清单实贴寺内以供众览,倘有错误须负赔偿之责。
第八条庶务员保管契据田产,不得私自押当及借人押用等事,倘有错失即负赔偿之责。
第九条监察员有监视审察一切出入银钱及一切公务之权,倘有发觉有违及章程及一切不合理管理之道者,得集合会员公决之。
第十条管理员对于违反一切公务,系日用寻常者随处分之。但遇有变更产业及重大事件,均须邀集会员开会公决然后执行。
第十一条凡佃公田公房之户,倘有抗不纳租者,管理员得拨佃租,有不服者鸣官处分。
第十二条本简章经县署核定即有效力。
旧章仍应遵守
民国九年十月三日(呈贡县政府印章)
四、清真寺
(一)清真寺和教长
清真寺,又称礼拜寺、礼拜堂(忌“寺”字,别子佛教之寺),它是穆斯林履行功课的活动中心。内设一位教长,也称掌教、哈里发(宗教继承者)、伊玛姆(宗教领袖)。各地根据情况,再设领拜伊玛姆、宣礼员、杂役。为方便妇女学习和遵行,可增设一位师母,代行男教长职务。
教长是穆斯林的响导,颇受崇敬,褒称“阿洪”(波斯语AiHUKAi,意为伊斯兰的一颗明珠)。教长必须是公选的,群众公认的。选择教长十分慎重,以学识渊博,作风企派,言行能为模范者为条件。可跨省市县地区,先由穆斯林推荐、讨论,统一意见后,由管事负责与拟聘教长联系,商确任期(一般2—3年)、补贴,双方同意后,由清真寺下聘书。接请教长到任之日,为一方一地穆斯林的最大喜事。有的隆重的沿街摆设香桌,蒸米糕、吃喜耘、放炮竹,有的贺镜框对联,以示荣庆荣任。能胜任者甚至可以连任数十年之久,但却没有终身教长制。
教长的主要任务:1.宣讲教义。教育穆斯林遵经守法,成为一个善良的爱国.爱教的穆民。2.率领教胞履行斋拜和诵念古兰。3.解释在遵行教律中的疑难。4.按照伊斯兰的规定,主证穆斯林的婚礼、婴儿出生时的洗礼和对亡人的殡丧处理。5.主持三大节日的礼仪。6.改革陋习,移风易俗,倡导文明。7.培养接班人。
(二)中阿学校
中(文)阿(阿拉伯文)学校,设在清真寺内,属寺院教育,或称经堂教育。它是培养教长接班人和宣传宗教知识的园地。
元明时期的宗教活动及子女的教育,以家庭为主,由老辈口传心授,或儿家集中一点互学,得到启蒙教育。至明清各地清真寺陆续建立起来以后,在寺内办有“清真义馆”或称“经馆”。云南回民在清真寺内开办中阿学校,始于清道光年间,大理人马复初由陕西学成归来,首在大理小关驿清真寺开设阿文大学,学生至五六十人。道光二十八年(18)49年)后,“在玉溪大营、建水回龙设帐。为发展伊斯兰文化,马复初、马联元等一代名师,虔思苦探,著书立说,编写教材,摸索出一套完整的校规学制,相沿习传,至民国时期,在云南开设大学课程的地方有昆明、玉溪大营、沙甸、大庄、田心、茂克、河西、寻甸、昭通、巍山、鲁甸、巍山、馆驿、盘溪、大理、保山等。名师有马安义、马安才、马安康、田家培、王家鹏、沙平安、纳明安、纳润章、马瑞图、纳元春、纳广才、王哈吉、马学海、马礼文、杨富海、木明斋、纳鹏善、纳世英、纳相庭、马云从、马德富、王富元、王章麟、马治国、马才忠、马文福、李庆堂、合成梁、马国英、马超品、马平安、马良才、许子斌、马惠亭、马荣兴、马德元等。其中较著名的有马安义、田家培、马安康、王家鹏4人,兹简介如下。
马安义(18)67—1941年)字宜之,玉溪大营人,马联元之次子。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以学识渊博著称,在广州、上海、海南等地任教,晚年回云南,先后在昆明东门清真寺和玉溪大营执教。曾因阿拉伯文著《聚礼明正》和《明德实语》两书,昆明有木刻印本。
马安康(18)69—1957)字健之,玉溪大营人,马联元之三子,云南全省回民均称“三吾师台”。精通阿拉伯文和波斯文。中年时始学汉文,曾用汉文著《回教要旨》一书,并修订其父用波斯文著的《清真玉柱》、《天方分信篇》。一生均受聘为教长,先后在沙甸、盘溪开学,1945年于昆明永宁清真寺任教,直到归真。健之道德高尚,思想开朗,平等待入,提倡学汉文、学演讲。提倡结婚不坐轿,丧事不戴孝。主张革除受中国礼俗影响习俗部分,以纯洁伊斯兰教律。解放后,任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省伊斯兰教总教长,受到党和人民的尊重。
田家培(18)70—1944年),字植卿,通海下回村人,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对《认主学》讲解尤为精细。1895年(25)岁)时精心手写《古兰》三十卷刻稿,字体流畅,美观易读,流传至今日。在教学中,对《文法精华》、《古兰初解》、《教典释难》、《修辞学》等十几部阿拉伯文、波斯文的主要经典,全是他自己手抄、加标点、注脚,耐心传授诲人不倦。自光绪三十年(19)04年)先后在昆明、沙甸、田心、大庄、广州等地执教40年。家培一生从事伊斯兰事业,专心研究,谨持功修,几十年如一日,贡献较多。
王家鹏(约1865—1944年),沙甸人,24岁时始学阿拉伯文,求学于甘肃平凉清真寺。毕业时成绩优异,以留校生受聘于本校任教四年,后应四川提督马维祺(云南大庄人)之邀请,群众认可,被聘于成都鼓楼清真寺执教八年,驰誉全川。马维祺于1911年归真后,家鹏送遗体回云南大庄时,被大庄、茂克、沙甸先后聘为教长,直到归真。家鹏几十年的经堂教育生涯,培养了大批后继人才,其中有沙平安、马才忠、马礼文等,使经堂教育大放光彩,兴旺一时。
中阿学校有大学、中学、小学之分。大学、中学师台一般由教长担任,学生称“哈里发”,住宿清真寺内专心学习,伙食由清真寺统一免费供给。小学只限于5—13岁的男女儿童,每日早晚由家长督催,按时到寺内学习。人口稠密的地方,另设阿文女子学校,选一位师母担任教师。
课程设置如下。
小学课程:主要是阿文字母拼音,背诵《古兰》选段和学习伊斯兰基本知识。
中学课程:以《黑挖依》(字法初程)、《闷特色格》(词法)等为主,还有一些宗教基本教律,加学国文。要学两年左右时间才能学好。学生成绩由师台掌握,及格者升入大学。升大学的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名师,或调换地区,不受限制。
民国时期以此四位教长为例,哈里发一般为三传,示意如下(只列重点姓名):
经学世家:
大学课程:以阿文为主科,兼学波斯语文。以五大本为必修课,即《满拉》(文法大全)、《哲拉》(古兰简注)、《伟嘎业》(教法大典)、《白雅尼》(修词学)、《尔嘎伊德》(认主学)。学期少则四年,多则七八年,及格一个穿衣(毕业)一个,不及格者留级。毕业生视其成绩与品行,优异者,立即被聘留校或其他地方任讲师等。
据滇支部民国17年(19)28年)的调查,昆明市区内有回民1274户,6456人。礼拜人有2734人,占总人口(包括婴儿少年)的42.2%。其中男子礼拜者1476人,占男回民的46.98%,女子礼拜者1258人,占女回民的37.34%,为当时全盛时期。
(原文刊载于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