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法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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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因材施教,弘扬个性——个性化教育(1)

第三次科技革命后,各发达国家教育改革中都特别重视个性化教育体系的建立,法国20世纪80年代教改的总原则是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使教育最大限度个性化。实施个别化教育不是由某些教育工作者的主观意愿所决定的,它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这个依据便是个体发展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尊重学生,不仅意味着要尊重其权利和意愿,还要尊重其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发展的独特性,承认差异的存在,并根据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每个孩子都是一个世界——完全特殊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个性化教育的特点与实施

个性化教育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允许学生按他自己的速度前进的一种教学形式。总的精神是主张课程、学科和教材应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目标、不同的学习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按不同的速度,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评价,即每个人根据自己特殊的需要、志向和才能安排学习。法国个性化教学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对学习目标和所要求的教学结果有明确而详尽的陈述。

(2)对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条件有详尽而全面的评价。

(3)学生自选学习内容。

(4)要求每个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做出积极反应。

(5)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心理学、行为科学的措施。

(6)要求有及时而经常的反馈。

(7)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运用成功的教学经验。

(8)学生自定学习速度。

(9)运用适应学生个人能力的最佳教学方法,安排适应学生个人能力的学习时间。

(10)对高年级同学的个别辅导。

教育个性化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强劲的教育思潮,也是当代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在教育个性化思潮的影响下,主要发达国家对中小学教学进行了改革。

法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常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总的趋向是加强个性化教学,实现教学技术的现代化。其个性化教学是将法语、数学、现代外语三门课按能力分组,其他课程仍按年龄编级。个性化教学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限于传授知识,而且要熟知每个学生的个性、爱好、特长、弱点,从而因材施教,培养学习兴趣,指导学习方法。在个性化教学中,不同组的学生,根据其学习进展情况,可以调换小组,一年之内可作数次调整,以激发学生的进取心。在教学过程中,法国教师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并不光是“死抓补课”,而是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发现自己的爱好和才能。比方说,有的学生数学差一些,但擅长绘画,或者特别喜爱计算机,教师决不限制他的爱好。相反,让孩子充满自信心和自尊心,耐心等待他自己产生补课的要求,并且主动来找老师。

为了推进个性化教育,法国把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合为一体,打破了传统的年级教学组织形式,分三个教学阶段组织教育。在3年为一个阶段的学习过程中,发展快的学生可以用2年完成一个学习阶段的学业,然后提前一年转入下一阶段,发展慢的学生则可放慢学习进度用4年完成学业。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按照自己的学习节奏自主进行学习,为学生高水平地发挥创造才能创造了好的制度条件。

法国的个性化教学改革

一、实施“优先教育区”政策

1982年,法国制定了“优先教育区”政策,以对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不利的儿童给予更大的重视。这一政策规定,国家在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优先考虑地理和社会环境不利的儿童,采取特别扶持的政策,提高那里儿童的入园、入学率,以达到国家规定水平。对被确定为优先教育区的社区,国家采取特别扶持政策,在经费、师资、设备等方面给予特别支持。一旦达到规定的标准,优先教育区即被取消。优先教育区政策是一项比较成功的由国家直接对处境不利地区教育进行扶持的政策,实施中不断完善,1995—1996学年,全国优先教育区的数目已由1982年的355个增加到563个,包括小学400所,初中800所,高中150所。在区内就学的中小学生有112万,约占全国中小学生总人数的9%。

二、建立学习阶段的新结构——“教学阶段”

为使教学能够更好地适应学生水平的差异,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学习机会和学业成功机会,20世纪90年代法国初等教育进行一项改革尝试,即打算把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合为一体。第—阶层称为初步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小班和中班。第二阶段称作基础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大班和小学的前二年。第三阶段为深入学习阶段,包括小学的后三年。在每个学习阶段,教学活动不是按学生年龄而是按学生能力和水平实行同学科同水平分组教学。这样,在同一学习阶段内,年级的概念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意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放慢学习进度,用四年而不是三年完成一个阶段的学习。放慢学习进度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留级,因为它无需学生重复学习已经学过的东西,而是在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节奏,加强薄弱学科的学习。对于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允许他们用两年时间提前完成一个学习阶段的学业。学习阶段的实验和改革具有创新意义,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并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破除传统的年级概念,在包括幼儿学校和小学的整个初等教育中建立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学习阶段。

三、重视个别化教学,重视方向指导

面对学生水平参差不齐和学业失败严重的现实,20世纪90年代法国中小学教育在教学法上的重大进步在于个别化教学受到普遍重视,有别于传统班授授课法的各种个别化教学法大量涌现,如个别辅导、小组活动、有专人指导的个人学习,同学科同水平小组教学等。这些教学法的共同特点是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育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指导和帮助。

四、强调“将儿童置于教育系统的中心”

20世纪以来,对法国学校教育产生影响的重要教育思想或思潮有两股,即新教育思想和教育民主化思潮。与传统教育思想相比,新教育思想强调儿童是教育的中心,强调儿童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参与。新教育运动的许多有益的思想对法国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随后,教育民主化思潮逐渐成为法国的主流教育思潮。在这一思潮影响下,法国学校教育数量急剧扩充,学校教育实现了普及化、大众化。当前,尊重儿童的个体需要,根据学生能力和水平组织不同形式的个别化教育,建立灵活的学校教育体系,不仅得到了教师的广泛认同,而且正在逐渐变为许多教师的教学实践。

重视个体差异和幼小衔接

——“教学阶段”

一、以“阶段”打破传统的年级概念

20世纪90年代,法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初等教育改革是紧密联系的,新的改革尝试是打破传统的年级概念,在包括母育学校(法国的幼儿教育机构)和小学的整个初等教育中建立新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阶段”。进行这项改革的原则是在1989年《教育方针法》中就已确定了的,1990年政府颁布政令,决定1992—1993学年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行。

这项改革把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合为一体,2~11岁儿童的教育被分为三个连续的教学阶段,每个阶段一般由三个学年组成:一是启蒙学习阶段(2~5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小班和中班;二是基础学习阶段(5~8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大班和小学的前两年;三是深入学习阶段(8~11岁),包括小学的后三年。每个阶段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教学。教学阶段的实验和改革的意义在于,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幼小衔接,并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

这种教学三阶段制度的推行实际上是使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一体化,但是,这种制度并非是两种行政制度,它并没有代替法国传统的母育学校和小学的划分,也没有代替传统的班级划分。每个年级还是沿用以前的名称,原来的教师仍然和原班的学生保持联系,只是在此基础上把包括几个年级的不同班级分成组并推举一个负责教师,这是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在这一形式中,对教学如何组织要视具体情况和需要而定。例如,根据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和评估,根据教学场地的大小以及学生的年龄,教师和每个阶段的教学小组在校长的授权下对教学的组织形式随时进行调整,以便使教学活动更好地适应每个学生的学习需要,并最大程度地为他们的学业成功奠定基础。

二、明确的阶段学习目标

这三个阶段并非是空泛的理论和一种松散的框架,因为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目标,每个学生在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达到这些目标,也就是说获得相应的能力。

母育学校的课程分为五大活动领域,但没有硬性的时间表。在母育学校大班中已经达到第一阶段学习要求的学生便可以开始第二阶段即基础学习阶段的课程。在包括母育学校大班和小学一、二年级的第二阶段即基础学习阶段里,学生主要学习法语和数学,并初步养成自觉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在这一阶段中,首先强调的是法语的掌握和数学的练习,但同时也注重现代语言、形体艺术语言的学习以及公民意识和良好习惯的培养。

在第三阶段即深入学习阶段中,其课程特点是为学生将要在初中学习的科目打基础。这些课程进一步加深了对基础语言的掌握并使学生进一步完善自己的学习方法。学生除了加强和巩固基础学习阶段所学的内容之外,主要是为初中学业成功打基础。特别是小学的最后一年,这是为升入初中做好准备的特殊时期。

正是在这种严密的学习阶段目标的规范下,法国的“教学阶段”制度得以井然有序的实施。

三、“教学阶段”与因材施教

教学的三个阶段是为了因材施教的需要而设置的,它们并不是取一个年级的学生的平均成绩而制定出一个抽象而空洞的标准,而是依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设计出适合每个人学习节奏的方案。这些方案是连贯一致、灵活多样和开放的,它们可以有效地预知儿童的学习困难却不会因此羁绊儿童的天赋。

从形式上看,这种打破年级概念的“教学阶段”制度相对于传统模式而言显得更为复杂,但它更符合每个儿童的个性特征。

首先,“教学阶段”制度可以使那些学习比较吃力的学生得到教师的特别关注从而逐渐取得进步,同时可以让那些智力“超前”的学生较早地接触到高年级才能接触到的新知识。

其次,“教学阶段”制度有利于培养儿童的社会行为。学校是儿童最初获得社会经验和知识以及培养合作精神的场所,通过母育学校的五大活动课程能够让学生从小在一种比家庭更为复杂的学校体制中逐步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学会独立自主。

最后,“教学阶段”制度有利于发挥和挖掘每一个阶段的教学小组中所有教师的能力和潜力,可以集中他们的集体智慧以共同搞好教学工作,比如,一起探讨如何改进教学,如何对个别学生进行考察、辅导等问题。过去一名教师只负责管理一个班级,可现在一名教师可能要参与好几个班级的工作,而且是年龄层次不同的班级的教学和管理活动。这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多面手,而这也正是一名合格的中小学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四、抓住儿童的智力发展高峰期

国外很多专家认为,婴幼儿入学前出现过几次智力发展高峰,虽然对于出现几次及何时出现,各种研究成果说法不一,但认为在入学前出现智力高峰是多国专家一致的看法。因此,在智力发展的高峰时期,让儿童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良好的早期教育对儿童以后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早期教育就是抓住智力发展最佳时期的教育,心理学家认为,事后再去“补课”就为时已晚了。幼儿教育和初等、中等教育与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相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所以,法国特别注重加强早期教育,注重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1.适应儿童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发展特点

有专家认为,幼小教育一体化的实质是让5岁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其依据有四:从生理上说,现在的孩子比其父兄幼儿时期要早熟得多;从心理上看,普通教育是比较严格的教育,年龄越小越容易接受严格的要求,年龄越大对严格管理越加反感;从管理上讲,小学入学早,中学生年龄就较小,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中途退学率,有助于中等教育的普及;从职业教育的角度分析,提前入学可以腾出时间,让政府和工商业界对那些中学毕业而又不准备升学的学生进行职业培训。

2.符合儿童的交往需要

在法国,母育学校已经是基础教育不可分割的部分,虽然它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小学,但法国政府正在努力把母育学校改造成正规的学校。法国政府在加强幼儿教育的同时,通过推行“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一体化”的政策,试图让儿童更早地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对此,法国政府的依据是,母育学校是关乎学生今后学业成败的关键性的第一步,只要这一步迈得好,儿童以后的学习就会步入良好的轨道。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让母育学校的学生跟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一起上课的目的并不是纯粹为了让年纪小的孩子像年纪较长的孩子那样学知识,更重要的是给年纪小的孩子创造一些学习跟别人打交道的机会。

总之,采取“教学阶段”这种新的教学制度,加强了母育学校和小学的一体化,促进了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在实现教育的民主化、保证学习机会均等的同时,体现了教育的个性化,它对我国幼小衔接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法国小学的“合同教学法”

法国教育反对死记硬背,而是千方百计地去培养和发展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讨论问题的能力。上课也不光是教师问,学生答,更不是限制学生按照教师画的框框回答。法国教师总是把自己摆在“次要”地位,在“后台”指挥,让学生在前台多活动。认为学生都应该有相同的学习机会,他们之间存在的个别差异是自然现象,并且学生对所学的了解和看法是可以归纳的。同时学生的个别差异是促进课堂教学的好材料,每位学生都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学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