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法国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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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法国中小学教育管理与保护(2)

例如,初等教育督学关于管辖区域内的公立学校的设置、私立学校和成人班级的开设、就学奖励、公立学校教师的任命、晋级、表彰、处分等加上自己的判断向大学区督学报告,但若要任初等教育督学,需取得“初等教育督学和师范学校校长许可证”以后,通过竞争考试才可以。初等教育督学的任期为2年,全国约700人。

长期以来,法国中央集权专家统治的教育行政体制在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确保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这种教育行政体制使学校自成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隔离。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下,国家垄断教育,教育界排斥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相反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也将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国家,不愿意参与教育事务。从而使法国教育办学渠道单一,学校教育缺乏活力。20世纪90年代以后,法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扩大学校自主权,增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法国中学教育管理

一、法国中学组织管理新角色

深厚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积淀,带来了中央集权制的法国政府,也带来了实行中央集权管理体制的法国基础教育。然而,在这样的体制之下,法国中学的内部组织结构也不是铁板一块,尤其是近年来,在原有的校长、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的基础上,法国中学组织管理人员产生了新的角色与分工。

1.副校长

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法国的普通中学里还没有副校长这一职务。但是目前,法国中学的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和校长一样,副校长也是法国国民教育部任命的,当校长不在的时候,副校长执行校长的权力。

不论是普通中学还是技术中学,副校长主要负责教育过程的组织工作。首先,副校长应该编制课程表,向新进校的教师介绍并明确其职责,与家长就学生的学习成绩和选择今后的学习方向建立联系;其次,副校长要布置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定向的作业,组织考试,以及研究向学生提供补助金的问题;再次,副校长还要与学校的医生和护士一起参与学生的医疗检查工作,协同学校教育工作顾问及社会工作者给予学习困难学生特别的关注。

2.教育工作顾问

在法国的普通中学一直有一些特殊的合作者,他们对学生校内以及校外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因此被称为监察员或督学。这一职责通常由那些准备做教师的大学高年级的学生履行。

当前,由于法国的学校面对着日益复杂的校园纪律问题,新的行政人员——教育工作顾问应运而生,他们代替了以前的督学,起到了更广泛意义上的鼓舞者和倡导者的作用。教育工作顾问要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家庭状况,参与研究教学与学生职业指导的建议工作。因此,在监督学生的活动状况以外,教育工作顾问还要深入考虑学校的整体活动,控制活动的气氛和节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3.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发现学生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并为他们提供帮助。社会工作者通过直接的个别会面和通信了解学生生活状况,从而营造出与学生及其家庭之间富有成效的沟通环境。

作为社会保障机构的伙伴,社会工作者通常为2~3所学校服务,他们一般每周去学校一次,学校的管理人员对此都很欢迎。比如,普通中学的校长从社会工作者那里能够详细了解到学生的家庭生活条件和家庭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学校的“声援处”,对那些家庭负担特别繁重的学生提供物质帮助;而学校的医生也可以从社会工作者那里获得不同学生家庭医疗状况的必要信息。

4.方向指导顾问

由于职业定向贯穿于法国中学教育的全过程,因此方向指导顾问能否帮助学生作好选择就显得相当重要了。

在法国,相关法律文件对方向指导顾问的职责作了如下规定:研究学生的兴趣,了解学生的能力和倾向以及他们在学校和家庭的适应性;了解学生及其家长关于学校体系、职业、劳动安置条件以及生产发展趋势;解答他们关于教学和职业选择的问题;以及如何以更好的教育方式适应学生的个别才能;并保障学校与实业界、生产部门的联系。

在研究学生的工作中,方向指导顾问运用专门的方法和手段,如测验性实验、调查问卷等,根据这些结果,方向指导顾问为学生建立个人档案。这些材料与教学结论一起帮助学校确定未来的教学方向,给家庭提出相应的建议,帮助学生本人进行现实性的自我评价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担任方向指导顾问的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证书,而且选拔标准非常严格,因此他们在学校、学生和家长中有着非常高的威信。

5.年级委员会

年级委员会由在某一年级任教的全体教师、两名家长代表、两名学生代表、方向指导顾问和教育工作顾问组成,通常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它负责评价学生学习活动及其效果,研究班级生活、学习组织,给予学习困难学生以帮助等各种问题。

在决定每一个中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定向过程中,年级委员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充分考虑了学生、家长的各方面情况和该年级教师的建议后,年级委员会的主席将力争达成各方面的一致意见。但是事实上,也有一些反对意见不断产生,比如,家长们觉得在作关系到孩子未来的决定时显得过于仓促,而教师们则不满于家长议论他们的工作并提出反驳观点等等。

二、法国中学教育管理的特点

法国实行六岁到十六岁免费义务教育,80%的学生在公立学校就读,这些学校实行“非宗教化”,保证信仰自由,但是不能以任何形式走进课堂。为数不多的私立学校主要由天主教创办,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受政府监管,作息时间和教学大纲与公立学校并无二致。

法国的学校体制与中国不同,小学5年,初中4年,高中3年。刚进入中学的学生叫做6年级,相当于国内初中1年级,然后依次升入5年级,4年级,3年级末参加一个统一的毕业考试,升入高中,高中最后一年叫做毕业年级。高中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文科或者理科的课程。职业高中主要培养职业所需人才,学生用两年时间可以拿到职业技能证书。普通高中毕业班的学生必须集中精力准备全国统一的高中毕业会考,这是他们学生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全国统考,相当于中国的高考。如果顺利通过,进入一般大学就没有问题了,但是如果想进入一流的大学或者热门的专业,那么还需要进行另外的选拔考试,题目难易程度由各个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灵活掌握,之后还需要进行面试。这部分尖子学生尽管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才能在享有盛誉的学校拥有一张课桌,但是学成之后都是各大用人单位追逐的对象,前途和收入都不可估量。

法国的中学教育制度与中国非常相似,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管得比较多,比较细,校长的自主权不大,与上面的职权责分配不清;但另一方面,在教育管理方面也是比较严格,学生的基本质量比较保证,学生课业负担比较重。

法国的中学管理结构,学校的权力属于大区,校长的权力比较有限:一方面是教育部给校长一定的教师岗位数(相当于中国的教师编制);一方面是大区教育局长给校长一部分权力。在20世纪80年代,学校的经费权、教师岗位数权、教育教学管理权都在教育部手里,校长只是执行教育部的指令。由于教育部管理的范围太大,管不过来,下面的校长可以钻空子,通过教育部某一位官员,批准某一个专项;而在今天,权力实际上已到大区(80年代教育部搞了权力下放运动),管理较细,校长想做同样的事情就比较困难。因此有的校长认为,到了90年代,“校长的权力不是更大了,而是更小了”,“校长只是在监狱的范围内有一点权力”。

法国的初中学校所有经费由省政府拨给,高中学校由大区教育局拨给;相应的在人事体制上,初中教师由省政府管理,高中教师由大区教育局管理。有一个奇特现象是,法国的私立学校,体制上多数属教会管理,但教会所付出的经费份额非常少,绝大部分经费仍然由政府拨给(初中由省政府下拨,高中由大区政府下拨)。

法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学生一直到16周岁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在巴黎实际上已经延长到18周岁)。中学生的生均经费比较高,在巴黎地区,国家花在初中学生身上每年3.2万法郎,高中生是每年4.3万法郎。而一个中学生家庭,一般而言,初中生家庭为每年1.2万法郎,高中生是1.5万法郎,大约占教育成本的28~30%左右。家长的花费主要是书籍费、学习用品、饭菜票、交通费。此外,体育、文艺的一些课程,法国将它列入职业技术课程,要付费。到国外进修语言,也要花费。当然,对一部分学业成绩优秀而家境比较困难的学生,学校会从书籍费总收入中拿出5~6%的经费作为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社会基金、学生也成立学生协会,专门帮助那些买不起教材、配不起眼镜的学生。

法国中学的课程是由教育部直接管理的。近年来法国的高中课程出现了三种趋势:1)教学时间延长了,高中会考趋向简单化;2)家长的权力被扩大了,比如在学生的留级问题上,以往历来是校长决定的,而现在家长通过校务委员会有了更大的发言权;3)学校的社会作用被强调,比如法国的中学组织了特别班——有的学生出去参军了,有的女学生怀孕了——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编成特别班。

法国的高中学校非常重视会考,一般而言,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合格就可以上大学。从巴黎大区来看,每年学校平均会考的成绩合格是70%左右,也即是说巴黎大区的大学生毛入学率在70%左右。好的高中学校,一般会考成绩合格为95%,有的学校达到了100%。在竞争分数方面,法国与中国非常相似,在做法上也惊人的相似。

法国的中学教师也是由大区政府或省政府教育局直接管理。法国的教师工资结构很有特点,它由三方面组成:1)首先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这张证书,就不能进任何学校。教师的起始工资是月薪6800法郎。2)讲究年限。法国教师工资分为0~11档。如果到了11档,就是做满37年,月薪可达到2.5万法郎。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教师也许一辈子也拿不到最高一档。3)奖金部分。一般情况下,担任班主任的每月加1200法郎,地理教师因为要管理地图,每月也加600法郎。此外,由于巴黎地区的中学生很多,几乎每个教师都要加课,倘若月薪达到2.5万法郎的教师,每加一节课是1200法郎,而最低一档的教师,加一节课是600法郎。但教育部有规定,加课不能超过该教师月工资的15%,倘以月薪2.5万法郎的教师为例,他每月加课的课时费不能超过6250法郎。

法国在教师的管理上有一条非常有意思:倘若某一位教师工作非常出色,校长不是在工资奖金上给予奖励,而是小学教师可以去当中学教师,初中的教师可以去当高中教师,如果工作还是很出色,就可以在培训之后当小学校长、中学校长,或者去当学区督学。一位教师一旦当上校长就是另外的系列,工资也比普通教师高许多。校长的功能特性,大概有这样几条是必须做到的:亲和力,专业学识与经验,决策果断,有效管理,体察下情,诚信支持。

法国的大学都是没有围墙的,而中学则实行封闭式管理。因为学校对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负有责任,所以不能有一点马虎。

法国中小学教学班子管理的目标

法国中小学的班级教学管理主要由班级教学班子和班级委员会来施行。班级教学班子由班级任课教师组成,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班级委员会由班级任课教师、学校行政代表、两名学生代表、学校方向指导顾问和学校教育顾问等组成。班级教学班子的任务是开展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管理,填报考核表格,参加班委会和全面评价学生。具体讲,教学班子有四项任务:

一、实施教学管理

实施教学管理,方法是按照法国统一使用的指导手册,分项逐一记载学生的情况。这种指导手册,共有七项内容:1)学籍记载;2)身体发育与健康状况;3)家庭情况;4)心理测验;5)学习态度;6)学习成绩;7)毕业时的记录。其中还有具体指标,如第五项“学习态度”一栏,就有注意力、理解力、记忆力、学习的创造力、学习的节奏、对课题的态度、努力程度、节奏等八项,而这八项中,每项又分A、B、C(即好、中、差)三种情况,分别详细记载和表述学生的表现。这种管理方式表明,法国中小学校治学态度严谨,不单凭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学生的命运,而是通过指导手册的应用,使对学生的成绩评定和方向指导工作建立在详实可靠的基础之上。

二、填报学生成绩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