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颐园咖啡店
天上的白云被风吹成了各种各样可爱的形状,心形、桃花、月牙……有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不像现实的人间,我昂着头走路,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如果人间被污染了,那我就抬头看看天空,那大海一样的蓝色,总归是不变的。这个世界,割去了人间这一层繁华,高到没有房屋的几百米以上就是天堂了。
这条路我走了千万次,闭着眼睛也不会绊倒。
我想,如果生在通话故事里,即使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动物,自己觅食,自己住,那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啊。
沐浴在晨起淡淡的雾里,颐园的妆扮分外脱俗,点缀的壁灯闪闪烁烁,像是孕育在空气中的流光溢彩,新鲜而舒适。
我家那一片旧房子和这里现代化的咖啡店,距离不算太远,循市的发达和落后奇怪的组织在一起。
进门,空气中舞动着孤单的‘两只蝴蝶’歌曲,与咖啡厅高雅、宁静的装潢很不协调。
对门的收银台里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中年女人,老板娘吧,应该是。
她礼貌似地冲我笑了笑,我也冲她笑了笑。
她并没有问我和什么样的咖啡、一个人还是接下来还有人来等固定模式的问题,我主动说我找人,然后转头儿往里瞧。
空旷的咖啡厅里只有一处客人,一名黝黑的男士正对着我,很精神,向我挥了挥手中的手机。
我会意,这就是捡到手机的好心人了,于是带着微笑走过去。
他有着一张典型的军人脸,眉眼的轮廓都很鲜明,眼睛炯炯有神,壮硕的肩膀给人一种正气凛然的感觉,这样好的风格是我曾经对易水的外貌幻想的无数类型中的一种。
大坐屏根下还“藏”了个卷发女孩,头发是新做的,卷得还很不自然,她不让我看,双手捂着脸,头扎进座位里边。她算是睡着了吗?这个姿势简直太奇怪了。
左手中指上俨然带了明晃晃的白金戒指,我听说,中指代表订婚。
两人穿的是最新款的情侣装。
第一眼看过去,我就感觉他那样的军人脸就应当穿军装,穿这样小青年儿的情侣衫总感觉不伦不类。
不配。
他做了请的姿势,我看了看各个座位,随意坐在了他对面,其实也只有这里可以坐人了,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她。
还没坐稳,女孩“哇”的大喊一声,还大笑着搂住我的脖子,左右晃晃,差一点把我抱倒。疯狂如她,完全可以去练摔跤了。弄得我几乎一头扎在了咖啡桌上。
我听声音,这不是阿媛吗?
她就爱听‘两只蝴蝶’。
她们认识?我看到玻璃质感的桌面映出了他诚挚的笑脸。
明白了,这两个人演了场戏,骗我过来。
我捣腾乱了她的头发,以示惩戒:“真拿你老姐我寻开心啊!”
她向里挪了挪,一边让座给我,一边无比心疼的用手指梳理着自己新烫的头发:“饶命饶命,再不敢了。”
她把他赶到对面去,也就是和我换了位子。
我做到她身边的时候才注意到原来她还喷了香水,刚刚受她突袭,我的嗅觉没有捕捉到。那香水香的很不正常,甜腻到让我怀疑那是不是舒心花香水。
“别臭美了,这位朋友是谁啊,介绍介绍!”我有种预感,半个小时之内肯定回不去了。
阿媛清了清嗓子,郑重声明:“此人姓王、名轩颐,男,23周岁,本地人,人民警察,颐园咖啡店实际的东家,兼任我的奴隶,啊哈哈……”
说到最后,她的那种笑啊,简直让人浑身发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一张嘴,显得香味更浓了。
闲聊了一会儿。
“哦。”我这个普通的大三生倒比他还小,不过看他们亲昵的样子,这个王轩颐十有八九会当我妹夫了。我留心观察了一下这里的内部环境,优雅别致,天花板的花纹都是细线条,盘桓的灯光中,生出很多宁静的光辉,真好。“了不起,年纪轻轻就经营这么大的一家店。”
“颐园有十四年历史了,我可经营不来,是从家父名下继承过来的,现在全权由雪姨打理,我啊,只不过是挂个名字罢了。”他说的很轻松,也很有教养。
“这里有什么特色咖啡吗?”我以前路过的时候多,但是大都没有进来过,这次有幸进来了,就深入了解一下吧。正好他是这里的老板,他应当对这里十分了解吧。
“嗯,这要向我的母亲咨询了,那是我的母亲。”他用一只手指指着那边收银台上的女人说,一点也不像是在介绍自己的母亲,倒像是在介绍他的保姆。
雪姨眼角的鱼尾纹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她仍旧浓妆艳抹着。
但是我并不讨厌她,反而冒冒失失的感觉自己能够感觉得到她的辛苦一般。
也许说她化的是‘浓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雪姨的妆化的并不是很浓,在这样优雅的店里,女主人不会像酒吧艳丽的老板娘一样化的跟鬼似地,但是适当的修饰是必须的。只不过我从来都不化妆,连眉毛都没有修过,所以只要见了有女人化妆就感觉脸上涂了厚厚的一层,很是难受。
这算是淡妆吗?可能是雪姨皮肤不太好,即使她化了淡妆,仍让人感觉化的很假,明显能够看出脸上涂了一层东西。
一样的淡妆,如果那张脸换做十八九岁的姑娘家就会显得自然些吧,我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竟然连连看着雪姨的脸,看到最后我自己就不好意思了,如果被她发现了一定不太好吧。
“叫她雪姨就好了。”阿媛随心所欲的插嘴道。
听来阿媛对雪姨叫的不亲,而王轩颐也丝毫不介意。
看来他对这里的生意不太关心,而更乐意做一名人民警察。
寒暄一阵子,算是认识了,他是独子,父亲早就去世了,最后这一点跟我家一样。
这家店说白了早晚是他的产业,比起我们,他家已经算是大富之家了。
我冲那边点头示意,然后就是无聊的谈话,包括离开,在我的记忆里几乎就是空白。
就好像我看小说,看到不想看的地方,总要跳过去,反正它无关紧要,少了那一段,下边的情节也能继续。
我和阿媛回家,丫头还要我在母亲面前帮他说几句好话。
我故意说:“那小子长得那么帅,那么有钱,嘴又那么甜,哪里用得着我说好话。”
其实,看上去那个王轩颐挺老实的,只是偶尔显得滑头,说滑头,也许也是我的主观臆断吧,他笑起来的时候,掩饰不住喜悦,心里永远比脸上笑得开,因而给人的感觉是他很有内在,想必是最初恋爱的男孩都这样吧。
我喜欢表里如一的,如果真的想笑就要笑得很开。
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要想按照母亲的要求找我们的男朋友,恐怕是嫁不出去的。她是一个老实的过分的人,因而她希望自己的女婿是老老实实的,而老实的过分的人总显得有点儿傻,我到不是很喜欢。
“别取笑我了,人家跟你说正经的呢,他太喜欢当警察了,没顾得上谈恋爱,现在他是被我带坏了,本质上可是个单纯的男人。”阿媛一副‘我是专家’般很懂的样子,也不知道她说的话有几分真。
果然,那个王轩颐比我家阿媛单纯多了。说真的,我还为姓王的可惜呢,他怎么看上我家阿媛了呢?她不但好吃懒,做还有点小坏心眼儿。
瞧,我就是这么讨厌,不怕自己的妹妹吃亏,反而为陌生人担忧。
走在回家熟悉的路上,遇见那棵槐树敦,我不由的想起年幼的种种,阿媛第一次在小学失恋时对我的哭诉,发生在这棵老槐树下,那个位置还在,只不过原先阴郁的大树变成了现在老大爷们下象棋的桌子。我跟她说:“说正经的,你才大一,学业为重。先跟他相处几年,多了解了解,急不得的!”
“好姐姐,知道您对妹子好,着想多,我才不会吊死在他这棵咖啡树上的,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被他占任何便宜的。来来来,我给你揉揉肩。”她跟母亲不一样,有时候是太会说话了,让我无话可说。
既然你不打算和人家长久,那你还招惹人家?
“等我有了更合适的我就换一个,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警察,姐,你也知道做警察的女朋友会有很多不爽的地方的。”她说这样没心没肺的话反而脸不红、心不跳,我不为她担心,反而开始为王轩颐担心,看上去他是很认真的,如果阿媛真的甩了他,我都不知道将来见了他怎么说话打招呼。
“这次出门,回家了,母亲一定又要问东问西,她唠叨惯了,多顺着她点儿。”我虽然讨厌她的唠叨到了极点,却在这里教育阿媛不要顶撞母亲,心里感觉自己很丑陋。
“是是是,遵命遵命,妹子听话。”也不知道她听进去多少。
阿媛兴奋的说:“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很有缘的,开始我也没认真,但见了面,相处一段时间,他人还真不错。你妹子我如果不好好把握,恐怕这辈子都碰不上这么好的人了。”
她变得倒是真快啊,也不知道哪句话是真的。
“嗯。是。”我附和着。
“我的网名是潇潇,你说巧不巧,他就叫易水,易水潇潇。缘分啊!”
“易水?”我像触电了一样,太巧了,是他啊。怪不得他会消失,原来他已经下定决心在现实之中找个对象,安定下来了。只是他一定想不到他找到的正是我的亲妹妹。王轩颐,他对我说的话都是在开玩笑吧!事到如今,我也只能那么想了。
网络上的,不能当真。
我心里一乱,居然忘了买醋,妈对我唠叨几句也就忘了生气,毕竟妹妹回来了,她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往常她一定会十分生气,认为我不孝顺她,把我的人格提到一个很高的层面上去指指点点,经常性的就给我扣一个不孝的大罪名,让人但当不起。真不知道这算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如果简单到听话的买一瓶紫林牌的醋就是孝女,那么,我倒真的很乐意做。
去年冬天看到她用冷水洗邻家的棉衣服,我心疼,我心疼她,做母亲的很辛苦,我替她做。之前我说了多少次,不要接别人家的这种活儿,不要接,劳动力太廉价了。她不听,还认为我好吃懒做、受不了苦。我一声不吭,简直委屈死了。最后人家来了一句:“我不接了这活儿,你肯干吗?”
这算什么?利用我对她的关心吗?我的脾气我知道,她也知道,如果不是她接了活儿自己又腰酸背疼的干不来的话,我是坚决不会干的。因为我去家教,比这个轻松、合算。
可她偏偏要连蒙带骗的逼着我干那个,我跟她解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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