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期要缺得人,何论开迁之迟速,则例之合否耶?”这是雍正的用人经验。雍正在用人方面还具有很大的灵活机动性。
如雍正元年,雍正曾批谕湖广总督杨宗仁说:“如遇有为守贤能之员,即行越格保题,以示奖励。”雍正二年,雍正批谕布政使田文镜说:“若有才德兼优堪任藩司之职,为尔素所深知者,密举二三员来,以备选攉。朕从来用人,不悉拘资格,即或阶级悬殊亦属无妨。”这些都可以看出雍正的用人不拘一格、唯才是举。
说到条件,雍正说:“国家用人,但当论其贤否,不当限以出身。朕即位以来,亦素重待科甲,然企贤无方,不可谓科甲之外遂无人可用,俏自恃科甲而轻忽非科甲之人,尤为不可。自古来名臣良辅,不从科甲出身者甚多,而科甲出身之人,亦属见有荡检逾闲者。”
才能并不是看文凭,而是文凭有无皆可,重在其有无才学,由此可见,雍正用才之术可算是圣明。人才本来就不能以出身论贤。
在当时封建的年代里,雍正能有这种超前意识地用人思想,可谓不简单,因为封建社会里都是注重科考,还有世袭制,他们取用人才全部是看他的出身背景,另外就是官官相护,以致那些真正有本事的人往往怀才不遇。
《左传·文公三年》中说:君子是可以知道秦穆公怎样做君主的,是广泛的使用人才、能用人的长处。孟明是个什么样的大臣呢?这个人努力不懈,能害怕办错事而多思考。子桑这个人很忠诚啊,能识别有才能的人,能够举荐善良的人。《诗经?采蘩》篇说:“在哪里采蘩?在水池在沙滩。采蘩干什么用呢,祭祀祖宗庙堂。”祭祖不在于用什么美食,而在于有一片诚心;有了诚心,采点野菜也是可以的。秦穆公就是有这种善用人才的道德的人。《诗经?丞民》中说:
“从早晨到晚上都不懈怠,去奉侍君王。”这里说的就是孟明那样勤政的官员啊!《诗经?文王有声》说:“文王留下了远大的谋略。使武王能够安定保护他的子孙。”这里说就是子桑那样的忠诚;而又善于发现人才、举荐人才的官员,他本身就是难得的人才啊。
从本篇前面的一系列言论看,雍正为政,也是颇有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的作风的。秦穆公霸西戎,而雍正霸中国。
靠的是什么呢?善用人也!
智经56宁静致远,巧妙周旋
“为人气量大,为官心胸宽、气量窄小,只能误己。”
——雍正
俗语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这就是说一个人的心胸很宽阔,像大海一样无边无垠。雍正就是一个心胸宽阔的人,他有大气度,作事考虑谨慎周全,有超人的手段。
大凡成就一项伟业,办成一件正事,皆须有一套缜密的管理机制,需要循规而行,特别是国家大事,政策举措,更是马虎不得。雍正朝之所以将一个慵懒、多弊的社会纳入有效管理状态,使政令通畅,令行禁止,有条有序,原因也就在这里。
雍正朝军机大臣的主要职责大致上可归为三类:即不时应召商议军机要务;面奉谕旨草拟文书;审议誊录保存文件。
不时应召商议军机要务是指参议国家各种政治事务,主要议题自然要由皇上本人来决定。一般来说,需要参议的有军务、人事、典礼等等。但让他们参议莱事,并不意味着要给军机大臣以决定事务的职权,即皇上只是通过参议向他们征求意见,至于事件应如何决定,如何处理,诸军机大臣就无权过问或从中阻挠了。说白了,当时的军机大臣,充其量只不过是的秘书或顾问罢了,因为雍正之所以要设立军机处,目的就是为了巩固皇权。但话又说回来,凡事并不那么绝对,让军机大臣拿意见,本身就意味着惯向性,大臣们的意见和建议他还是要听的,大臣们的影响也是很大程度地存在的。
军机大臣既是的“秘书”,按理说那就只好每天随侍在左右听从的调遣了。即一般情况下,每日凌晨三至五点,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就要进入值班房。早上如有紧急要务,偶尔也提前接见他们,甚至一日要接见数次。特别是对张廷五,雍正召见的次数就更多。因为张廷玉是专门负责为雍正撰写谕旨的。即使雍正初年,军机处创立之前,张廷玉就是雍正的得力宠臣之一,那时“凡有召旨,则命张廷玉入内,口授大意,或御前伏地以书,或隔帘授几,稿就即呈御览,每日不下十数次”——军机处创建之后,由于撰写谕旨的需要,张廷玉就更成了大忙人儿,特别是在大西北两路用兵时,张廷玉更是“自朝至暮,间有一二鼓者”。意即到了晚上一、二鼓时仍不能休息。如此看来,他们的工作量就可想而知了。正是因为他们的公务繁忙,所以,雍正给了他们许多格外恩典,使他们更加尽心尽意地为他做事。
军机处在创办初期,主要是处理战争、军政及八旗事务,如十年二月,宁远大将军岳钟琪参劫副将军石文焯纵敌,雍正对处理石文焯的方案举棋不定,于是命令军机大臣提出他们的处理意见;同年,西路军大本营要移驻穆垒,雍正为此选定了六月初四已时命部队启行,并于四月十三日提前命令军机处通知岳钟琪,“将一应事宜预先留心备办,但军营切宜慎密,以防漏泄。”到后来;十逐步扩大各种机要政务。
军机处的另一项任务是奉谕旨草拟文书,这是军机大臣最经常的一项工作,清代的诏令有数种。主要的则是“旨”、“敕”、“上谕”。其中的旨,就是指批答朝廷内外官员关于一般事务题本的一种文书。敕,是颁给各地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学政、总兵官的一种公文。这两种公文原来是交由内阁发给六科抄录,并宣示有关衙门和官吏具体执行,无多少机密可盲。
所谓的上渝有两种。一是宣布巡幸、谒陵、经筵、赈济及侍郎总兵、知府以上文武官员黜涉调补等事,原亦由内阁、六科转抄发送。此种上谕经手多人,几乎无密可保,因此称明发上谕。另一种是“诰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不当者”。此属不便公开的内容,因此在军机处建成后,总由一名军机大臣单独面呈雍正,由雍正面授机宜,拟写公文秘密发出。这种公文因不经内阁、六科之手而直接出自内廷,故称廷寄。
具体承担递给任务的是各地驿站。军机处根据公文的紧要程度,决定递送速度。凡封函上写着“马上飞递”宇样的。皆要求日行三百里;遇有更紧急情况,则具体写明日行里数,或四百、五百、八百里不等。
审议誊录保存公文,是军机处的第三项工作。每天人值军机处后,由各军机章京赴内府领取下发的奏折,并分送军机大臣审议。审议后再向雍正请旨,由雍正决定处理意见。
此后,各军机章京就要将此类奏折及雍正的处理意见誊录出副本,并加以保存。这种录制副本工作十分辛苦,颇类似于机械操作的性质。而雍正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为了保存各种档案,二来则是为了便于将来壹寻各种资料。
雍正就是这样一个心思细密、做事考虑周全的人,以当时的封建社会来说,雍正的这一系列措施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他为了使他的统治地位长久下去,可谓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倾注了全部心血。
智经57胸有成竹,一招定夺
“‘谙练之人’不可用,秉公谨慎才是真”。
——雍正
雍正这句话里的“谙练之人”讲的是那种老与世故,处事圆滑,不思进取,户位素餐之流,如果一个领导集团里这种“请练之人”太多,那将会是一种什么局面,大家可想而知,所以一代机智超绝的雍正在他大刀阔斧地澄清吏治的改革中,打破陈规、勇开先河,明确指出“诸练之人不可用,秉公谨慎才是真。”
雍正的驭下标准是“从一方政绩看一方官吏的可用与否”这种求实务真的态度大大提高了各级官吏在造福一方人民群众的积级性,从巩固统治的观点出发,这无疑是一种矗明智、最实际、最有效的方法,所以雍正高度重视维护老百姓韵利益,明确指出:“爱我百姓,实怀爱民如子之心,思勤恒出于至诚,若有一毫不便于民之处,立即措置,务使万民安家乐业,无一夫不获其所,故地方一有不肖官员,不法奸民,定加惩治,盖奸邪一日不去,良善一日不安。”
雍正在即位初期,就给直隶巡抚李维钧下过一道命令,称:“嵌甸之内,旗民杂处,旗人暴横,颇苦小民。尔当整伤,不必避忌旗汉形迹,畏惧王公勋戚,皆密奏以闻。”
此外,雍正虽然生性严急,却对百姓很少加以迫责。以社仓为例,他曾反复告诫各地方官“社仓捐谷,”听民自便,不可“绳以官法”。此后,当某些地方社仓的仓谷出现了亏空现象后,雍正又命令“督抚办理此事,但当将已交在官而官吏侵蚀者查出追赔,若民间虚报数目不能完者,悉令催交,小民必致扰累,此处朕已屡行晓谕”,不必催迫,“听从民便输纳”。可见他对贪官和百姓采取了不同态度。
更为重要的是,雍正还坚持了清朝蠲免赋税、赈济百姓的传统,仅在他继位之初的三四年内,所蠲免的旧欠钱粮就“不下千百万两”。江南、浙江、江西等地的浮粮长期成为百姓的生计之累,康熙晚年曾打算予以蠲免,但固廷议意见不一而未能施行,雍正继位后即下令予以免除,结果江南正额苏州免三十万两,松江十五万两,浙江嘉兴、湖州、江西南昌递相减除,共计每年减免六十一万两有余。而直省正供蠲免者也达数百万两。因此时人称赞雍正“即偏州小邑,偶灾尔;殷然以己饥溺为念,立行蠲赡。边省之劳于,挽者,则优加惠,以舒其力。”正因为如此在其统治期间,清朝社会经济才得以继续向前发展。
在宽以待民的同时,雍正对属下官僚采取的也并非完全是苛政。为此他本人曾解释道:“朕之待人,悉本至公,而观人必于其素。不以一时之偶差而掩其众善,亦不以一端之偶善而盖其众愆,或为有心之过,或为无心之失,朕无不悉心体之,或过小而情不可恕,或过大而情有可原,或同一错误面彼则不可恕,在此则有可原,朕皆竭尽力详察焉。”雍正的这种繁琐为政哲学,在具体实践中是一种法纪的策略化,也即策略化的法律,它必然表现为法纪因人而异,对亲信实行宽大,对自己认为不忠不诚者实行严猛。这就是雍正对敌用狠,对友用忍的策略。举例为证:如我们已提到的鄂尔泰、杨明时二人因本章不合定式而遭到迥然不同的处分,就已表明了雍正灵活执法,变通驭下的为政风格。
此外,雍正不但自己能灵活执法,而且还在私下里要求某些地方官对屑员要细心体察,区别对待,例如:清理钱粮本是雍正最为重视的事件之一。他谈及亏空,声色俱厉,然而在执行时却并非一概苟严而不留余地。六年时,他曾密谕广东巡抚傅泰:
“仓谷事件,朕前降过旨意,令巳完及七八分矣,尔勿得即行题参,尚能赔补,人去得者,尔只缮折具奏,勿得显露,敏此。”傅黍照此办理后,上奏说:“通省亏空甚少,从前虽有几处存价未买,现今年丰收,谷贱,俱已陆续补足。其中或偶有未经买足及民欠未经征完者,若为数无多,人尚去得,臣即遵旨勒令强补,具体奏闻;若缺,少数人又去不得,即搔实事追。已于上年十一月初二日具折复奏在案。”
由此可见广东因亏空仓谷而被革职者,仅系少数才德俱劣的官员,这和雍正公开颁降的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上谕显然有较大差异。再以革除陋规为例,尽管雍正不断声称要对私受陋规者“置之重典”。当地管督抚也要“从重治罪”,但终其一朝,陋规并未断绝。究其原因在其默许。早在元年五月,当云南巡抚杨名时奏报“巡抚衙门,一切规礼,臣一无所取”,雍正即表示不予赞同。认为:
若一切公用犒赏之需至于拮据窘乏,殊失封疆之体,非朕意也。”当时养糜根制度在许多地方施行,湖南巡抚布兰泰鼻将一切陋规清查开列,尽行禁革,雍正也不赞成,特予中饬说:你这样做就又大不对了“一切陋规尽行裁革之说,朕实难谕不可行三字也,你只要正己丰属,令属员不侵上剥下,分外领取则已。今即此一任观之,其他可知矣。你尚有朕赏银七千两,房可卖,地可典,迁可以支撑周年半截,若通穷苦属员,亦未有令枵腹从事之理,若令天下视官场为畏途,成何道理看你器量甚小,若如此,非封疆之材也。……朕甚忧你一切料理不能合中庸之道也,奈何?”
通过以上的种种事例,反映了雍正攉人不拘一格,识人慧眼独具,办事雷厉风行的作风,他严猛执政的一言一行,使平庸者惭愧,使进取者鼓舞,引得天下人叹服不已。
智经58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从来用人,人才是真”。
——雍正
雍正用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才,按他自己的话说:
“做官的人平庸就不配做官。”因为做官本身就已是超出平庸之外了,一个出身毫无劣绩但也无政绩的本份官在他眼里只配做平民,在一个政绩扉然的有点其它不足之处的人才,他可是大胆擢用,力戒不足使之为国效力,为民谋福,用他自己的话说:“天下人才逃不过朕的权力范围。”
试想想,在“臣为君纲”的封建社会,皇权至高无上,有哪一位大臣能与当朝天子也就是雍正真正为敌,那可是大逆不道,诛灭九族的滔天大罪了,只有效命皇上造福人民才能永保安康,福寿延年。
在雍正的殊批里明确表示可信任和不可信任的在于他人,而能用或不能用则由自己。忠厚老成而没有才能的人,可以信任而不可以用,有聪明有才智而行为不守规矩的人,可用而不可信。朝廷设官分职,就是为能办事,不是叫人藏身的地方。只要是能办事的,什么人都可用,就是小人也当惜之、教之。不能办事的,不管是什么人,就是好人也当移之、置之。
雍正还曾说:“巡抚一官,原极繁难,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谓胜任也。用人虽不求备,惟至督抚必须全才,方不有所贻误。若有包罗通省之襟怀,统驭群僚之器量,即为称厥职。”意思是说督、抚二职不是儿戏,要有全能之才,才不至于误事。有通装全省的胸怀,加上管理全体下属的魄力,就可以说是称其职了。
当时担任湖南巡抚的王国栋,为官廉洁奉公,忠诚谨慎,勤劳王事,雍正说,王国栋虽然没过错,做到了清、慎、勤的好官,但是却缺乏远见,工作上也没有主动性,不敢、不愿得罪人,所办的事情对地方上既无害处,可也没有什么好处。这样,做巡抚这个职务就不能说是称职了。后来,因王国栋并没有改善自己的作风,的确是能力、魄力问题,为免其所难,雍正就将他调回了京城另行安排职务。如果按一般要求的话其实为官能做到清,即廉洁奉公,已是很难得了,但雍正却有更高的要求,即讲创造、讲开拓进取、讲魄力,讲实效。
又有署理湖广提督超龙奏折,其中表示心迹时说道:
“惟有益思正已率屑,砥厉官方,以仰报高厚之恩。”雍正复折说:“即使做到了正己率屑,若不知训练兵丁,涤除陋习,不过自了一身而已,与木偶何异’旷职之愆,仍不能免。”
雍正的要求还是太高,其实按现在老百姓的要求来看,能益思正己率属的官员,已经不是木偶了。{沦语)中记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