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亘古一智帝雍正智经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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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身豪气、树立权威——以权谋势之基(2)

康熙时总管太监魏珠与九?(康熙第九子)结交,泄漏禁中秘密。雍正即位后,就罚这名叫魏珠的太监往最陵去守陵。雍正三年,扫院太监傅国相向奏事太监刘裕打听有一废官,欲求复职,不知是否能够保奏的事情。太监打听朝政是违法的,刘裕应当上赛,但刘裕偏偏没有这样做,只是告诉丁总管太监。总管太监也没有奏闻。此事被雍正得知,责令总管太监和刘裕说明原委,其他关涉这件事的人都锁拿问罪。雍正这样严肃对待这一并不十分严重的事情,目的也在以小观大,防微杜渐,令太监畏法,只准规规矩矩,不敢惹事生非。

当然,凡事都不能绝对话。中国历史上太监也有好人,也有为国家立功的。唐朝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侍奉玄宗五十余年,当时四方奏事都经他手,可以说权力极大,但并不妄为,反而束己。肃宗为太子时,以兄礼事之,玄宗为太上皇后,高力士事玄宗宜亲。安禄山反叛时,玄宗出逃四川,路上三军不发,被迫无奈缢死爱妃杨玉环,此时如果没有商力士与玄宗为伴,极力体贴宽慰,玄宗肯定是活不下去的。因此,中国的戏剧、电影、小说中很少有把高力土说成是反面人物的。

明朝太监郑和,原来是个穆斯林,人官脱教后,率明朝庞大船队通使西洋;二十八年间七次出国,最远达非洲东岸和红海海口,促进了中国和亚洲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成为世界航海使上的佳话。

种种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感染训诲,雍正懂得制驭太监,这是十分明智的,他既不宠后妃,又不使用太监,使得后宫有序,不乱朝政,对国家的安定有着一定的帮助。

翻开历史的书页,我们往往能够发现,世人指责前朝之弊。多以宠后宠宦为多,在这方面,并没有入能指责雍正:

可见雍正在这方面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智经64待不知悔过之徒,决不手软

“重赏严罚,双管齐下,不知悔过,必当何颜立世。”

——雍正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从这句民间传说的口头禅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清官场上贪污成风已不是新鲜事,为官清廉倒是风毛麟角,少之又少,以至世风日下百姓苦不堪言。

雍正非常痛恨贪官,立志把他的官僚队伍全都变成一心为民的清官,这中间,可是费了不少周折的,雍正在对待贪官这个事情上毫不手软,组织了一个专门清查官吏的机构严肃清查。

亏空一旦被清查出来,赃官就被革职拘禁。雍正迫使他们吐出赃银,保证如数归还国库,主要的手段之一就是严厉抄家。后来事实证明单单抄家是不够的!

雍正元年八月,通政司右通政钱以锴提出一套查抄补追的方法,主要的原则是:凡亏空官员被查验核实之后,一方面严厉搜查原工作单位,一方面发文件到他原籍的地方官,命令当地查封其家产,控制其家人。然后再追索变卖财物,杜绝赃银有转移藏匿的可能。

这项建议立即得到了雍正的赞同,并明确表示:查投来的财产,将用于公事,及查没中的有功人员。

重赏严罚,双举齐下。

雍正元年六月,山西潞州知府加璋揭发原山西巡抚苏克济,在任职期间勒索各府州厅县银两,共计450万两。

雍正查验核实之后,藉没苏的家产,井催其家人赵七赔偿20万两。

这一年,不断有官员落马,被抄家。如湖广布政使张圣弼,粮储道许大完,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南粮道王舜,前江南粮道李玉堂,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原直隶巡道宋师曾,广西按察使李继漠等等。

抄家之风使大小官员人人自危,有人悄悄地送厂雍正一个外号:“抄家皇帝”。

把贪官及其家属“捆绑”起来查没,用株连的办法来对付贪官,这正是雍正使贪员们切齿憎恨的主要理由。也是雍正惩治贪污落下骂名的重要原因。

历史传说中雍正狠毒的骂名,大多由此而来。

据说,当时官员们在一起打牌时,把其中的私牌也戏称为“抄家私”,可见雍正反腐败是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

反腐难,因为这有损害官僚集团整体的既得利益。经常是官僚相互包庇,案中有案,以致腐败分子越来越多,抄家捆人之风愈演愈烈。

真可谓穷追猛打,一个不饶。

倒霉的赃官们只能是穷途末路了。纵使如年羹尧之狡诈多端,见事不妙,开始向各地转移藏匿财物,也被雍正访丁个一清二楚,抄了个一千二净。

雍正大概是抄家上瘾子。对于那些畏罪自杀的官员也不放过。

雍正四年,广东巡抚杨文乾参劾本省一个道员李滨贪污受贿,亏空钱粮,李得知后,畏罪自杀。

闽浙总督高其倬,福建巡抚毛文铨参勃兴泉道道员陶范,撒了他的职。谁知道还没有来得及追查,陶也自杀了。

雍正对此说:这些贪官估计官职和家财都难保了,便想一死抵赖,妄想牺牲自己的性命保住财产,留给子孙后代们享用,哪里有这种便宜的事情?

他责令督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拘禁这些赃官的家属和亲信的家人。严加审讯,务必把赃款追回补偿。

常言道:杀人不过头点地。雍正这一手,狠得已经近乎绝情。

在封建时代,宽慧带给君主的也许是被人认为软弱、易欺;严刻则使人畏惧、顺从。雍正大约是深得此理的三昧了:连死人也不放过。因为这可以使百官更加畏惧他。

这样的“抄家”,的确让人有些害怕。雍正还三令五申,严禁下属和当地士民代替赃官赔偿或者垫付,把板子结结实实地打到了赃官身上。

雍正的理由是,如果同意代赔或垫付的话,可能会出现不法绅衿与贪官勾结起来,以求留任的情况,那样,地方的蛀虫又会趁机搜刮百姓。

雍正对官僚们的心理了如指掌。

于是,为了保证不出现贪官为弥补亏空把负担转嫁给老百姓的情况,雍正专门相应地变革了官吏任用制度——即实行大罢。

雍正注意到让官员留任以弥补亏空,最终受难的还是老百姓。

与其留下后患,不如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凡是贪官,一经被人告发,就革职离任。

雍正元年二月,雍正指示吏部:凡是各官员在任内出现亏空钱粮的,都不可再留任;如果是亏空已经是清还完毕,还可以继续为官的,必须由吏部再奏请,复任与否,再视情况而定。此政策一出来,被罢官的人很多。一时间,官罢如山倒。

三年以后,湖南巡抚魏延珍上奏说,湖南省内官员遭到弹劫的已经有一大半,并表示说,如果还有舞弊贪污的,还会继续参劫,毫不留情。

十年以后,当时的直隶总督李卫上奏说,通省府厅州县各级官僚,能够连续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无几。

看来,官员贪风难以根绝,是一个不容乐观的社会问题。

如此大规模频繁更换官员,原因在于大部分官吏被人告发而被撤职查办。从时间跨度上来看,罢官的政策是一直坚持下来的。

被雍正视为“模范督抚”的河南巡抚田文镜,在短短的一年之内,共参奏屑员二十几人,雍正对田文镜毫不留情、雷厉风行的作法极为欣赏,大加赞扬。

很难肘雍正的这种大罢官作出道义的评价。不过,从结果上来看,通过以罢官作威胁,迫使官员保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这其中,关键在于雍正坚持不懈毫不手软的性格。改革者的性格因素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改革政策最后能否坚持下去。

但是如果罢官仅仅是这么一种手段的话,那雍正就和以严刑酷罚出名的朱元璋没多大差别了。

在酷刑方面,朱元璋规定,官员凡是贪污60两以上的,一律杀头,并且把贪官的皮给剥下来,填上草料,放在官员的办公地点旁边。

朱元璋是够残酷的了,但取得的效果却不佳,舍命贪污的官僚总是前仆后继,大有人在,到最后他的子孙们也毫无办法。

雍正的聪明就在于,除了抄家、罢官作威胁外,他还专门建立了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

高薪来养廉的行政思想,对历来的低薪制是个突破。作为制度化来尝试,雍正是第一人,一个国家是否强盛,橙清吏治,抑制贪污是至关重要的,雍正深明此中道理,所以他制订的一系列奖罚措施,保证吏清清明,人民富足,这又是雍正治国富民的一项策略。

智经65老“好好先生”不可留

“好好先生不肯破颜办事者,理当严惩,因其平庸也。”

——雍正

雍正行政的作风,一贯是说一不二,雷厉风云行,绝不拖泥带水,但在对待农民运动这个问题上,可不是想当然就行了,因为农民运动人数之多,面积之广,影响之大等是任何其它事不能够比得了的,处理不好,大则将影响到大清江山,小则关系到千百条人命,但雍正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绝对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采取的是残酷镇压,积极瓦解,对那些办事不利,只是敷衍了事的老好好先生是绝不姑息,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的尸位素餐之流足竭力惩治,以振颓风。

康熙六十年,朱——贵在台湾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发起了一次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虽然没多久就以失败告终,但其剩余势力仍在大陆活动,被朱一贵封为元帅的福建上杭人沮上贵受命后潜回故乡活动。

朱一贵牺牲后,温亡贵转移到江西万载,联系棚民,准备攻打县城。因被知县施昭庭侦破,温上贵本人也被俘遇害。然而余火未熄,薪尽火传,温上贵的族弟温廷瑞又继承了族兄遗志,继续进行反抗活动。温廷瑞在其族兄死后任命沈子荣为大将军,温淘滨、温廷奉为军师,开始进行更为隐蔽的反清斗争。雍正十一年九月,两江总督重申丁朝廷对温案的通缉令,次年二月,被温廷瑞委任为千总的温坤生向清朝政府自首,温庭瑞等于是被捕。雍正得到报告,说:“蔓草除,逢时勃发。”此话和唐朝诗人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一个意思。考虑到欲除根的古训,雍正于是下令“严饬搜缉,务尽根绝,毋使一匪漏网”。

早在康熙五十九年湖南辰溪人谢禄正开始了组织反抗清朝的活动,占据山谷要地,扼险自守,朝廷一时莫奈之何;雍正四年,清军一千客人前来镇压,谢禄正等奋起抵抗,失败后,谢禄正逃亡,雍正指责湖广提督赵坤等“因循疏忽,纵盗养奸”。令其加紧拿获。不久,谢椽正被捕,被凌迟处死,妻子没为奴隶;谢禄正同伴陈彬臣等被杀,陈妻张如芪等被亢发到三姓地方为奴。温上贵和谢禄正分别组织了一部分群众,准备武装起义,正在发展中,就被雍正政府镇压,但从他们与清军对阵情况看,已构成武装暴动性质。

为巩固统治雍正不敢懈怠,加紧消除前朝弊端。

也就是说,对存心推翻政府的要犯要狠狠打击,除恶务尽,决不姑息迁就,但对闹事的民众则尽可能地采取安抚手段。二举井用,社会方始无患。雍正八年五月,因崇明县一个名叫施大的大豪绅地主催收麦租,迫使佃户反抗,拒不交纳,商人罢市支持。夏君钦等人写传单,贴于街中,揭露了大地主施大迭与祟明镇总兵施廷专盘帛美女,互相勾结,倚势勒逼佃户交租的恶行。浙江总督兼管江苏盗案的李认为这是佃户图赖正租,聚众妄行,恶风断不可长,一定要捉事为首之人,严厉惩治。雍正说:“祟明边海要地,刁风尤当禁遏”。支持李卫的行动,在捉拿领头闹事分子的同时把施廷专调离崇明,免得他同不法豪绅相勾结,使事态扩大。雍正知大地主施大为不法豪绅,说明他并非一定是在代表地主的利益。在王法面前,原则上是无论贫富,一律持正的。从处理结果来看,雍正是懂得官商勾结,兵匪勾结的社会危害的。他不偏袒大地主施大,也不偏袒总兵施廷专,在没有发现严重不法行为的情况下,实施调离换防招术,防他们一手、这就可以有效地杜绝后患,也平息民怨。这是软的办法。

佃农和地主的对立,是构成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要素,兴国、崇明农民反对撤佃和抗租,反映了农民要求耕地和反对地租剥削的愿望,但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封建地主制度是那么容易说推翻就推翻的,因为整个一个完全的封建统治体系从根本上来讲就是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泊的,做为雍正本人来讲他积极推行了丁归田粮。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等一整套益贫抑富的措施已是难能可贵,我们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问题,雍正还是功莫大焉的。

苏州的踹匠,是碾布作坊手工工人,多是来自江苏南北和安徽的失业农民,人数众多,雍正时期达到两万余人。他们工价低廉,还受作坊包头的盘剥和压迫,并受清朝政府的严密控制。他们人坊要有保人,被政府编入保甲,白天做工,夜间被关闭在作坊,驻防兵丁昼夜不停地在附近巡察。

踹匠若投河、自刎、自缢由保人及亲属领回尸体,不得告官。踹匠不堪坊主与政府的压迫,又无家口拖累,不断进行斗争,所谓“凡遇盗案发觉,觉有踹匠在内”。康熙九年(1670年),踹匠窦桂甫因米价上涨,发动停踹,要求增加工钱,勒令破坏罢工的店主程美请戏赔礼。三十二年(1693年),踹匠罗贵领导“齐行增价”斗争,撕毁清政府的镇压告示。雍正中他们继续战斗。元年(1923年),踹匠栾晋公、徐乐也聚众,预备于五月五日夺取仓库,若遇官兵即行战斗,失败就逃亡海上,正在筹备中,被包头吴景获范知告官,三十五人被逮捕,雍正政府残酷地屠杀十三入,栾恶公、徐乐也逃亡,清朝政府多年搜捕,均告失败。七年(1729年),栾晋公的儿子栾尔集与段秀清等人拜把结盟。

遭到巡营把总的迫害。同时,松江府嘉定县踹匠王朝也在进行反抗活动。

苏州丝织业发达,机工很多,他们同踏匠一样进行反刘作坊主机户和清朝政府的斗争,联合伙友停工,要求增加钱,作坊主请求地方政府干涉。雍正十二年(1734年),苏、州府长洲县发生“禁机匠聚众叫歇勒加阻工一案”,地力政府竖立“永禁机匠叫歇碑”,迫使机工停止反抗。兼管汀苏、督抚事务李卫、署两江总督史贻直、江苏巡抚尹继善为了有效的统治踹匠、机工以及其他各界人民,加强对苏州、松江的管理,联名向雍正建议:设立专事“弹压”的官员,适当改变地方驻军的规制,严格实行关汛的巡逻。进一步规划稽察治安的方法。雍正认为条议很好,同意实行。

六年(1728年),户部宝泉局铸钱工匠潘土花等人集合抗议官员克扣:正食钱,雍正说:若匠役曾为工:食事禀过监督,责在监督,“若不曾禀明,辄敢聚众喧嚷,则刁风断不可长,应将匠役人等严加泊罪”。

开支过大也是主要原因,编制膨胀,开支必然也要增加。以朝廷机构为例,内务府佐领每年所需钱粮,康熙时为三十万两,雍正初增至七十余万两,为减少开支,雍正于二年十月命削减内各府佐领披甲人数、由此又引发了—场乱子:佐领下人见夺其钱粮,数百人到参与此事的廉亲王允?、内务府总管李延禧家中吵闹,步军统领阿奇图派兵捉拿为首者。雍正说这件事是办事人经理不善所致,将管理内务府的总管事、庄亲王允姆罚俸三年,革去常明、来保二人的内务府总管职务,后者还枷号三个月,鞭一百,以平众怒,同时把闹事佐领下人中的一部分人分发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另户安插当苦差。既责当官的——包括他的兄弟,又责下乡,也算持正,“各打五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