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思想上看,元代回族正处于孕育阶段,还没有立即形成民族共同体,因此,民族的意识还处于构建过程中。但是“回回”原先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即信仰伊斯兰教这就为日后“回回”形成共同的心理状态提供了主要条件。
“回回”入居中国后,面临许多现实的社会问题,如怎样与不同信仰的其他民族相处,怎样协调处理饮食和婚丧嫁娶等生活习惯的异同。当时他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从内容到形式都丰富多彩、万象纷呈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体系,如果“回回”不甘落后或自然沉沦,就不应固守陈规,而应该使思维适应现实,自觉地参加到汉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去,学习和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于是,在回族中产生了一批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和政治家,他们比较系统地接受了封建文化中的世界观、人性论或道德观,并在贯彻和研究中国传统政治理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例如,元代“回回”在政治、文化方面的代表人物的主要思想成就都体现在“汉学”方面,即主要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领域内得到表现。当时,对在内地主要是依附于回族而存在的伊斯兰教来说,总体上还是被作为一种外来文化而对待。回族在自己的民族思想形态产生前,基本上以先进民族——汉族的思想形态为楷模,但是也出现了将伊斯兰教教义与中国传统思想结合而产生一种新的思维模式的端倪。如元末明初出现的“以回附儒”的初步倾向,即以伊斯兰教教义去附会儒家学说,以扩大社会影响。这方面较早的记载可见元至正八年(1348年)所作的《定州礼拜寺元碑碑记》,其碑文表白回族对伊斯兰教的信仰与中国传统思想同为“奉正朔,躬庸祖,君臣之义无所异,上而慈、下而孝,父子之亲无所异;以至于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举无所异”。然后指出伊斯兰教的认主、五功等教义思想,都可在儒家经籍中找到共鸣,即“夫不惟无形无象与周雅无声无臭之旨吻合,且五伦全备,与周书五典五悖之义又符契而无所殊焉”。元代,回族中涌现出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其中有为后人称道的政治家,卓有成效的科学家,也有深深吸取中华传统文化,用自己的创作丰富祖国文化宝库的文学家和艺术家。这些回族人士所以能成为元代政要或文苑名家,他们的思想得以发展提高以致独树一帜的原因,除本人有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经验外,还有以下两点引人注意:第一,他们都曾以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为楷模,吸收了其中的精华。萨都剌和赡思丁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显著。如萨都剌的《雁门集》里谈到或引用过的汉族文学家及其作品就有司马相如、贾谊、陶渊明、何逊、李白、杜甫、自居易、韩愈、杜牧、苏轼、辛弃疾、元好问等多人,因此后人评价萨都剌的诗作有李贺、李白及李商隐等人的风格。第二,这些出类拔萃的回族人士都具有严肃认真、注重实际的思想作风。如赡思丁治滇的措施全是根据云南社会情况而相应制定的。萨都剌和赡思丁都长期在下层社会观察调研。扎马鲁丁不仅在天文事业上兢兢业业,而且结合中国实际输入了阿拉伯天文历法思想及有关仪器。但是,在元代回族杰出人物中尚未见研究伊斯兰学问的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这也客观地反映了回族在元代不注重教义研究,不向外宣传宗教的实际状况。
一、赡思丁“因俗利导,抚以威惠”的政治观
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年)是元代回族中卓有声誉的政治家,其全名为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赛典赤”意为荣耀的后裔,“赡思丁”意为宗教的太阳,“乌马儿”意为长寿,都是阿拉伯语的音译。他早年曾任成吉思汗的帐前侍卫,随从征伐。寓阔台汗时任丰、靖、云内三州(今大同市西北、呼和浩特)一带的达鲁花赤(主管三州民政),后改任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后又入为燕京路断事官。1251年蒙哥汗继位,奉命同塔剌浑行部事。后升任燕京路总管,多惠政。继而又升任采访使。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为燕京路宣抚使,掌管本路军民事务。中统二年(1261年)拜中书省平章政事。至元元年(1264年)出任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后并节制陕西五路四川行枢密院所有大小官署。至元十一年(1274年)任云南平章政事,时年已63岁。赡思丁在云南先后执政六年,贯执了“因俗利导”的政治方针,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与文化教育、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取得较大成功,深受当地人民的爱戴。至元十六年(1279年)在鄯阐府(今昆明)因病去世,享年69岁。
赡思丁是个注重实际而又讲究策略的政治家,善于管理,精于理财。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始终贯穿着一种明确的施政思想,即“因俗利导,抚以威惠”的政治观。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无论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能够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取得辉煌的政绩,受到历任统治者的赏识和重任,因而职务一路升迁,官至平章政事。这一思想经过他的施展和实践,更是将统治政权的威严和皇家的恩典淋漓尽致地呈现在官绅和百姓面前,从而收到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及促进和发展社会生产的良好效果。这主要集中地体现在他对于云南的治理上。
在赡思丁负责治滇以后,他立即根据云南的政治、经济、交通和文化情况,在两方面进行了重大变革。首先,对云南的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并设置郡县,实现行政上的统一,充分体现他政治观中“威”的一面。他深知云南军政不分,军人代政的弊病很严重,于是首先提高民政机关的权力,做到以行政领导军事,使政令统一。统治机构的职权明确后,他又着手使行政区划的建制与内地一体化,王府和行省之间的关系也有了明确的权限。随后,他把行省的治所从大理迁到云南中部的鄯阐府(昆明)。从此,云南的政治体制得到了更新,始成为我国的一个行省,加强了全国的统一。赡思丁建置的郡县,实际上是一个新的开始。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他还特别注意在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的地带设置郡县,因而大大推动了这些地区的开发,这是一项很有远见的创举。明清两代,基本上保持着这样的建置,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在云南全省的108个县中,就有57个县是赡思丁旧日的建置。这是赡思丁对云南在政治制度发展史上作出的一大贡献。
其次,赡思丁在示“威”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为云南人民寻求实惠。为了改变落后的农业经济,他从生产、交通和文化教育几方面的基本建设开始着手,采取了“省徭役,招散亡,恤鳏寡,兴儒教,备水旱灾,礼接贤士,剥去冗官,建屯田,制楮币,设路食以待劳民,薄征税以广行旅”的措施。结果在短短的几年之中,赡思丁就相继建立军民屯田12处,同时兴建了鄯阐地区水利灌溉系统工程。当年各种调节水利的设施有的保留至今,仍旧灿然可观。赡思丁早在四川任内,就曾修造山路、桥梁和栈道,颇有成绩。入滇后看到云南水路驿传很不健全,就连皇帝诏书的传递也现迟滞,于是便大力修治驿道,建筑驿馆。特别在山路险远、荒野无人的地方相地置镇,每镇设吏一人,百夫长一人,以保证行旅的安全。自赡思丁大力倡导修筑道路和驿站后,大大便利了云南和中原的交通,改变了昔日的闭塞状况。元代云南行省所辖驿站78处,其中马站74处,水站4处,大大方便了云南和燕京及中原各省之间的联系。
赡思丁“因俗利导”的政治观念在开发云南文化方面也有深远的影响。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教育落后,元初竟无一所学校。赡思丁并没有坐视这种状况,而是力图改变旧面貌。1276年,赡思丁在鄯阐的五华山上修建了一所学校,拨田5顷,作为学田,后又在官渡购买33亩田地,也作为学田。他积极引进儒家思想文化,劝导各族子弟入学进取,并从内地选聘学者前来执教。修建孔庙、明伦堂宣传儒学,传播内地汉民族的礼俗,用以改变观念,移风易俗,巩固政治和经济改革成果。在他的提倡之下,缮阐、大理、楚雄、曲靖等地也先后兴办起学校。同时他还在云南设立测景所,观测日月蚀和推算四时节令;设立惠民药局,治疗疾病,供给药物。通过这些措施,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如天文、历法、医学等传播到了云南,使得云南的文化教育事业从赡思丁时代起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赡思丁对于云南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发展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在赡思丁入滇之前,虽有“回回”人来云南经商或游宦,但并未在这里扎根立足。自赡思丁主政云南之后,“回回人”才陆续到来此地安家立业。他们有的参加了屯田,有的任行省的各级官职,有的从事商业活动。这些活动均为回族在云南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随着时代的推移,云南回民逐渐地集中在一个较大的聚居区域,现在云南回民所居住的村落大多称为“回回屯”“回回村”“回回营”,或某家营、某家甸、某家村等,可以说它们则都是当年军屯或民屯生活的遗留。追根溯源,这与赡思丁主政和开发云南是密不可分的。另一方面,伊斯兰教对于回族来说是一个全民信仰的宗教,民族和宗教的发展在历史上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回回人”随着赡思丁进入云南,自然也就将伊斯兰教传播到了云南。赡思丁以他宗教世家的身份和政治地位,在云南传播伊斯兰教也是很有条件的。相传他曾在昆明创建过12所清真寺,保存至今的尚有两所,即正义路的南城寺和金碧路的永宁寺。
二、赡思“厥疑”“思问”的批判怀疑精神
赡思(1277~1351年),字得之,是元代后期一位精通经史、地理、河防、老庄之学的回族学者兼政治家,其为官清正,著述丰富。其祖父鲁坤于13世纪初从中亚东迁来华,初居丰州(今内蒙古托古托)。窝阔台汗时任真定、济南等路盐课税使,是时则定居真定。赡思自幼好学,刻苦攻读,9岁时能日记儒家经传至千言,20岁时拜名家王思廉(1237~1320年)为师,学业日精,闻名乡里。因受其父亲终身不仕之影响,赡思立志为学,喜于恬退,侍奉母亲非常孝顺。曾有友人劝他应试求仕,他笑而不应。元泰定三年(1326年),在侍御使郭思贞、翰林学士刘赓及参知政事王士熙等朝臣的推荐下,他以“遗逸”被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觐见泰定帝,颇受优待。时正值“回回人”倒剌沙当权,其他西域人多去依附,而赡思反以“养亲”为名辞谢招纳,返回故里。天历三年(1330年),他向文宗进呈所著《帝王心法》一书,颇受赏识,因而被委派修纂《经世大典》,后请辞。至顺四年(1333年),授国学博士,因其母病逝,服丧未去赴任。至元二年(1336年),他已年近60,被任命为陕西行台监察御史,之后又相继任过浙西肃政廉访司事、江东廉访副使、秘书少监等职位。至正十一年(1351年)以74岁高龄卒于家中。后赠嘉仪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追封恒山郡侯,谥文孝。赡思一生著述非常丰富,但大多已经失传,甚为可惜。
赡思最厌恶人世间的同气相投、随声附和现象。当时元代的经学在学风上主要是集录、传抄宋儒的见解,而赡思以“厥疑”“思问”为题名,撰写了《四书厥疑》和《五经思问》两本书,用词虽然谦逊,但表露了作者独抒己见的思想方法,这种学风在元代尤其难能可贵。《四书厥疑》的书名当取之于《论语·为政》之中的“多闻厥疑,慎言其余,则寡尤”。《五经思问》的书名则取之于《礼记·中庸》中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赡思著的《奇偶阴阳消息图》和《老子精诣》,当是关于《周易》和《老子》的著作,属于易象和天道观的范围。他有兴趣从事这个领域的钻研,正在于打算系统地表达自己的独立见解。这些著作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很有可能与他不同俗尚的见解大有关系。
此外,他还著有《金哀宗纪》《正大诸臣列传》《锁阳风土记》《续东阳志》《西域异人传》《西国图经》《审听要诀》《河防通议》等。从书名看,作者的思想十分活跃,知识面也是相当广博的。如《西国图经》和《西域异人传》均是在元代东西交通大开,中外史地知识广泛交流背景下的产物。从赡思身世特点来看,这两本书可能凝聚了较充实、丰富的实践内容。遗憾的是,除《河防通议》外,其他著作均因观点及内容不同俗尚,并坚持批判、怀疑见解等原因而未能流传下来。他另有文集三十卷,但也只在《常山贞石志》中保存了五篇。
赡思唯一留存至今的《河防通议》一书,虽属于工程决策和管理的范围,但同样体现了作者不囿于古人见解,勤于思索,通过比较、筛选,寻求最佳方案的思维方式。该书成于至治元年(1321年)。因防治黄河水患一直是封建国家的大事,从《禹贡》起,历代都有关于治河的记载。宋代周俊编写过《河事集》,周俊官承司点检。后来被沈立编著的《河防通议》全文抄入。金代都水监也编过《河防通议》,但未注作者姓名。赡思根据自己的见解把宋、金这两种详略不同,门类也不一样的书合编成一部书。他重新划定门类,删去浮词,对于整理后所采录的原本多作了注释,书中的小注,也依照《史记》《汉书》和《宋史》的确凿记载进行校订。由于赡思的创造性思维和在文献考定方面的深厚功力,这部书受到后人的好评,成为反映我国人民治理黄河思想的一份重要文献。
虽然赡思的著述大多遗失,但是他的公正无私、抨击时政、与民生息、以法度治国的思想火花却没有泯灭,我们从其生活和为官的实践活动中也可窥其一斑。
赡思长期在司法和监察部门做官,写过法制方面的专门著作,如《审听要决》,及在奏章中提出“一刑章,宽禁纲”的谏议,表明他有较系统的法制观念。具体说来,体现在“安置流民”“平冤狱”和“秉公执法”这三方面。当时大江南北的襄汉地区流民问题严重,数千户人家聚居在原南宋绍熙故地,他们私开盐井,自行其是,给官府带来很大麻烦。赡思探讨了有关措施的各种利弊,建议不再将流民驱赶回故籍,而是在当地设官置署,安排就业,统一管理,既使流民有了固定生计,也可保持社会安定,减少侵扰,朝廷遂在那里设置了绍熙宣抚使。另外,他曾以治理冤狱为己任,审理案件十分精细,所到之处,平反了许多错案,并严厉打击了一批贪官污史。他品德端正,处理诉讼时公允慎重,从不滥用职权,以“市私恩”。此外,他理案件时能秉公执法。他的亲戚里有在陕西行省做官者,胡作非为,横行乡里。赡思秉公处置,毫不容情。有个贪官得知被揭发,弃职夜逃,赡思遣人追捕之际,适有免于追捕诏令下达,结果没有捉到,但他对从恶者仍坚持施以杖刑才算作罢。后来他分巡云南时,严厉追查不法省臣之罪,罢其官,使“其人解印而去,远藩为之震谏”。在浙西任肃政廉访使司事时,他也一如既往执法如山,“使浙右郡县,无敢为贪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