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绍兴名人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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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沈炼(4)

沈襄在冯主事家的复壁之中,住了数月,外边消息无有不知,都是冯主事打听来告诉他的。过了年余,已知张千病死,李万逃了,这公事渐渐搁下了。冯主事特地收拾内书房三间,安排沈襄在内读书,只不许出外,外人亦无有知者。冯主事三年孝满,因为有沈公子在家,也不去起复做官,沈襄在冯主事家一住就是八年。

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五月,严嵩的妻子欧阳氏去世,儿子严世蕃按礼制应回乡守孝三年,虽然明世宗应严嵩的奏请,准许严世蕃留京,但他在居丧期间已不能代父入值票拟。严嵩此时已有八十余岁,老朽昏聩,他所作的票拟往往言语不清,前后矛盾,他所进献的青词也都是别人代写,这些多不称明世宗的心意,遂对严嵩渐渐心生不满,后来又听说严世蕃贪虐淫纵,对其父子更感厌恶。

这时,严嵩可谓是祸不单行,自己不得皇帝的欢心不说,还与时任次辅的“甘草国老”(海瑞语)徐阶发生了渐趋白热化的争斗。徐阶是一个聪明而又有权略的人,精明不在严嵩之下,他感觉到明世宗对严嵩态度的微妙转变。这几年来严嵩的确老了,精力大不如以前,奏对也越来越不称圣意,他在皇帝心目中的分量也就一直往下掉。而徐阶被迫韬光养晦了好几年,现在皇帝的恩宠逐渐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他就试着出奇制胜扳倒严嵩。

大臣听皇帝的,但皇帝又听神仙的,谁能代表神仙呢?道士。徐阶便向明世宗推荐了一名来自山东的名叫蓝道行的道士,此人的特长是会降紫姑扶乩。道教山山有仙,处处有神,据说紫姑的乩语最灵。在扶乩之前,皇帝把所问之事写在纸上密封好,让太监带到扶乩之所焚烧,再请神仙降临以乩语答复。如果乩语不准,皇帝不是怪道士不灵,而是责备太监污秽不洁,神仙不愿降临。这么给怪罪几次,太监们也学乖了,烧以前先偷看皇帝所问的内容,再转告蓝道行,这样降下的仙语自然是百发百中,句句说到了皇帝的心坎上,皇帝也就对蓝道行的道行深信不疑。宫外呢有徐阶在通风报信。严嵩将有密札呈奏皇帝,徐阶先派人通知蓝道行,扶乩的时候就预言说:“今日有奸臣奏事。”皇帝正在纳闷谁是奸臣,严嵩的密札送到了,严嵩也就成了神仙口中的奸臣。神仙的话,皇帝能不信吗?

一次,蓝道行在扶乩的时候,显现出“分宜父子,奸险弄权”的字样,明世宗问:“上天为何不诛杀他呢? ”蓝道行诡称:“留待皇帝正法。”明世宗心有所动。

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上,皇帝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忽然起了大火。把永寿宫烧得一干二净。皇帝暂时搬到了玉熙殿,见那里又狭窄又潮湿,很不满意,便宣召内阁大臣询问;严嵩竟建议皇帝搬到南宫去住。南宫是旧时英宗被幽禁之所,这对喜欢祥瑞的明世宗来讲,真是犯了大忌讳。徐阶迎合皇帝心意,主张重建永寿宫。第二年三月,永寿宫如期修复,皇帝将其改名万寿宫,大庆五日,大赏诸臣,徐阶加官少师,与严嵩平起平坐了;而严嵩仅加禄百石。这样,徐阶在明世宗心目中的地位渐有取代严嵩之势。这件事成了严嵩晚年命运的转折点。

严嵩失宠,御史邹应龙闻风而动,以《贪横荫臣欺君蠹国疏》上疏明世宗弹劾严嵩。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在徐阶的怂恿下,皇帝夺去严嵩一切官职,勒令回乡,同年六月二日,严嵩满怀悲伤,出了北京广渠门,沿着运河南下,经过两个月的长途跋涉,回到了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江西袁州府分宜县(今江西分宜县)。严世蕃谪戍雷州卫(今广东海康)。严世蕃在谪戍雷州途中只走到广东南雄(今广东南雄)就跑回江西老家,本性难移,继续作恶多端,并不韬光养晦,而是大动土木,兴建私宅,这样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一天,袁州府推官郭谏臣有公事到严府,见到上千名工匠正在修建园亭,督工的家奴对他非常无礼,甚至还有人向他投掷瓦砾。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回去后干脆向巡江御史林润告发严家聚众练兵,准备谋反。

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严世蕃的同党罗龙文也从戍所逃回了徽州(今新安江流域的歙、黟一带)老家,两人来往密切。这位罗龙文是倭寇首领王直(《明史》中把王直改成汪直,有《汪直传》)的姻亲,曾经奉总督胡宗宪之命出海招降。林润接到郭推官的告发后,把故事编得完整了一点,向皇帝控告这两个人以建造府第为幌子,聚众四千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这是谋反大罪,皇帝自然极其重视,立即下诏速将严世蕃、罗文龙拿来问罪。那时候严世蕃之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闻讯赶快派人赶在圣旨下达之前到家乡报警。严世蕃得报,想逃回戍所,却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中,被逮住了,解往京师。

严世蕃二进宫了,却也并不怎么惊慌,“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他有的是计策。自己贪污受贿,天下人均知,想赖也赖不掉,但是“皇上只要人干事,不怪人爱钱”,认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初邹应龙告发他的不就是“贪污误国”吗?最多再流放一次罢了。“聚众谋反”、“通倭”的罪名那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也没什么证据,其实根本就是捏造的,应该不难洗刷清楚。最好,是让三法司连带判决严嵩害死沈炼、杨继盛,这两个案子乃是皇帝亲自定的,要是让皇帝觉得三法司想为沈、杨翻案,审官和囚犯的位子恐怕就要掉个个儿了。计谋已定,他便命其党徒四处宣扬:不好了,要是三法司把沈炼、杨继盛二案翻出来,严世蕃就死定了。

负责此案的三法司刑部尚书黄光先、都御史张永明和大理寺卿张守直果然中计,在判决中大书特书严氏父子迫害沈、杨。写好了,在上奏之前照例送给首辅徐阶过目。徐阶将三人领入内室,屏退左右,问道:诸君觉得严公子该不该死?

三人异口同声回答:死有余辜!徐阶又问:那么你们是要他活还是要他死呢?三人答道:正是要他为沈、杨偿命啊。徐阶连连摇头:严嵩害死了沈、杨不假,但那都是领过圣旨的。皇上是最英明的,绝不会错。诸位的这份判决呈上去,皇上疑心三法司是在怪罪皇上,必定震怒,大家都免不了要被问罪,而严公子也就大模大样地出都门回家了。三人愕然,赶忙请教徐阶怎么修改。徐阶说:只要以林润的奏疏为底稿,再把聚众谋反这一条发挥发挥就行了,事不宜迟,稍迟就会发生变故。三人就请徐阶主笔,徐阶微微一笑,从袖中取出底稿:早就写好了,各位以为如何?三人看了,连声说好,马上叫来吏员誊清,这份致严世蕃于死地的判决书就从徐阶相府递了出来。

第二年案结,严世蕃被斩,严嵩被削籍为民,家产尽抄。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四月,一代奸臣严嵩在孤独和贫病交加中去世。

严世蕃临刑时,沈炼所教过的一个保安子弟在一块锦帛上写上沈炼姓名和官爵,持入刑场。看到严世蕃断头,大声呼喊:“沈公可瞑目矣!”恸哭而去。

同年十二月,明世宗因服丹中毒驾崩,第三子朱载垕即位,是为穆宗,年号隆庆。隆庆初年,赠恤嘉靖时建言得罪已故诸臣。以杨继盛为首,赠太常少卿,谥忠愍,给予祭葬,任命一子为官。后来又从御史郝杰之言,在保定建祠,名旌忠。赠沈炼光禄少卿,沈襄忠而获罪,准予复原,并进一级,以旌其直。妻子召还原籍;所没入财产,府县官照数给还。沈襄食廪年久准贡,敕授知县之职。沈襄复上疏谢恩,疏中奏道:“臣父炼向在保安,因目击宣大总督杨顺,杀戮平民冒功,吟诗感叹。适值御史路楷,因受严世蕃之嘱,巡按宣大,与杨顺合谋,陷臣父于极刑,并杀臣弟二人,臣亦几于不免。冤尸未葬,危宗几绝,受祸之惨,莫如臣家。今严世蕃正法,而杨顺、路楷安然保首领于乡,使边廷万家之怨骨,衔恨无伸;臣家三命之冤魂,含悲莫控。恐非所以肃刑典而慰人心也。”给事中魏时亮、陈瓚也相继论杨、路二人。圣旨准奏,复提杨顺、路楷到京,问成死罪,监刑部牢中待决。明熹宗天启初年,沈炼谥忠愍。

姚启圣(1624~1683年),字熙止,号忧庵,浙江会稽(今绍兴)马山姚家埭人。少任侠,顺治年间入旗籍,康熙二年,举八旗乡试第一。耿精忠反叛,从征进讨,屡立战功,后擢任福建总督,晋封兵部尚书、太子太保。力荐施琅,谋取台湾,为平定台湾叛乱,统一祖国建立了不朽功勋,使台湾重回祖国怀抱,完成了统一大业。还提议台湾回归后应“开海禁”,鼓励海峡两岸自由通商,加强台湾与大陆的血肉联系。关心故乡绍兴建设,曾修郡邑庠及三江闸、西江塘。《清史稿》有传。

姚启圣从小就有豪侠之气,性格豪爽。全祖望《鲒埼亭集》卷15载:公(姚启圣)生而膂力过人,广颡长髯,目有芒,如泄电,闪逼人。曾经游于松江府守赵君家,在官署后院中午睡,打鼾声很响,府中的童仆十分好奇,偷偷地去看,睡姿就像雕虎一样,很是吃惊。

年轻时为明朝诸生。清顺治初年,游历通州(今江苏南通市),为当地土豪所侮,于是到军前乞求自效。后权知通州,抓住并杖杀了这个土豪,然后弃官而归。回家后,曾在萧山城郊游玩,一次,看见两个士兵用刀驱赶着两个年轻的女子,两个女子的父亲哭着跟在后面。姚启圣佯装要与两个士兵说话,并且劝说他们给老人一点钱,士兵答应了。姚启圣出其不意,夺取他们的佩刀,接连杀死两个士兵,然后对老人曰,快带着女儿回去。然而所杀死的是官兵,官方抓捕很紧,姚启圣于是改姓换名亡命江湖;顺治十六年(1659年),不得已附族人籍于奉天镶红旗汉军下。

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中举,为八旗乡试第一,授广东香山知县。前任知县因负课数万下狱,姚启圣代为偿还。澳门大贼霍侣成弄兵作乱,督抚大员们不能剿灭,姚启圣用计擒获霍侣成,不久被他逃走,又率奇兵抓捕而归。澳门海乱才告以平息。与姚启圣同时的有岭南三大诗家之一的陈恭尹(1631~1700年),顺德人,在他《寿姚香山熙止》一诗中有所记载:“英雄之才久不作,汗简丹青殊寂寞……挥鞭一指招日来,群盗如麻皆面缚……太史在朝稗在野,山人不是谀人者。”姚启圣论功应得上赏,督抚嫉恨他,反而以私通海寇诬陷他,并且要将他置于死地。姚启圣不得已在晚上求见平南王尚可喜诉说自己的冤屈,尚可喜上疏为他辩白伸冤,然而姚启圣后来也因擅开海禁,被劾罢官。客居广东,又无以为生。此时姚启圣年已五十,熟知他的人同情其遭遇,而姚启圣并不因此而消沉下去。后从事经商,赚得不少钱财,为以后的仗义疏财打下了较好的经济基础。

姚启圣的任侠不仅体现在其乐于助人而在所不计,还表现在他仗义疏财、捐资助国。

姚启圣自幼生长在豪富之家,勤于读书,他聪明过人,胸有大志;对历代清廉之士敬佩不已,常引以为楷模。他守着万贯家财,却毫无纨绔子弟的恶习,后随康亲王杰书出生入死为国征战,直至因功官至福建总督,授兵部尚书、太子太保,也毫无享乐之心,却是捐出家财资助军队,安置郑氏投诚官兵,用于国家所需。这在中国历史上的一二品大员中很是少见。

当耿精忠反叛清朝时,姚启圣以家财募军;在任福建布政使时,姚启圣为了尽快平定吴三桂的叛乱,首先捐资助军,将家产私财共五万两白银捐出,用于置办军械物资,以增强战斗力。这在当时的清代高官中非常罕见。《清史稿·姚启圣传》有此记载:“总督郎廷佐奏启圣与子仪屡著战功,赡军购马,具甲胄弓矢,糜白金五万,皆出私财,诏嘉奖。”连领兵的康亲王杰书也深为感动,在奏折中常常表彰他,为他请功。两年之后,福建全省终于统一。按照清朝当时的制度,官员捐钱达到五百两就记录一次,加一级。而当时吏部和兵部所列的姚启圣捐献之功,已经加到了五百级之多!

为了招抚郑氏官兵,姚启圣又捐出大量财产。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他招抚郑氏官兵已见成效,他认为给俸发饷是最能得人心的安置手段,但政府支出的军饷又不可能充分做到钱财充足;这样,为了安置更多的郑氏投诚官兵,姚启圣毫不犹豫地拿出家产来安置投诚过来的官兵。后来统计表明,单单捐献银钱一项就达八万八千两,当时人们称他“用金钱如粪土”,为了国家早日安定,老百姓早日过上安宁日子,姚启圣毫不吝啬私人的财产。他的报国忠心和爱护官兵的真情使投诚者大为感动,投诚的人纷纷慕名前来。

然而,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当姚启圣去世时,家中财产捐献将尽,生活已显贫困,家中无钱入葬,儿子们只有卖田来安葬他。生活于清代“康乾盛世”的史学家、文学家和思想家全祖望在其著作《鲒埼亭集》卷十五中有如下记载:“暨其薨,萧然无储蓄,诸子卖田以葬,贫如故。”姚启圣忠心为国竟能如此。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冬十二月,吴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三月,耿精忠在福州也跟着反清。尚可喜起初并不反清,在其子尚之信的胁迫下也跟着反清。所在响应,天下震动。姚启圣欣然笑曰:“竖子反乎,吾视若等池中蛙耳,何能为?”

清廷命令康亲王杰书统帅禁旅讨伐耿精忠,姚启圣与其子姚仪募集健儿数百赴军前效力,康亲王杰书大喜,令击紫阆山、枫桥诸反清武装,全部平定。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经康亲王杰书的推荐,姚启圣因功被授予温处道佥事之官。于是,姚启圣募兵组成一支部队,跟从都统拉哈达攻克松阳、宣平二县。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偕副都统沃申、总兵陈世凯等进破被耿精忠部所占领的石塘。石塘镇位于今温岭市东南濒海处,是为一古老渔村集镇,旧称石塘山,原为一海岛。据《台州府志》记载:“塘多泥筑,少石砌者,惟此塘独砌以石,故即以为全岛总称。”石塘镇西北以石塘山为屏,三面环海,具有旖旎的海滨风光,中国内地新千年第一缕曙光首照地;又因镇中房屋、道路随地势升降而建,所以形势十分险要。姚启圣等部焚其木城,斩获甚众,乘胜收复云和。又夺取杨梅冈(在今丽水市)。于是,姚启圣威名大振,善战之名因而鹊起。

接着,姚启圣又派遣他的儿子姚仪率部在温州击破耿精忠部将曾养性部。康熙十五年九月,姚启圣率部随康亲王杰书、将军赖塔进占浙闽间的军事要地仙霞关,复建宁、延平,插向福州。耿精忠在清军和郑经军的夹攻下,在福建无法立足,又无处可据;姚启圣因势利导,予以劝降,这正好给了耿精忠一条出路,于是在同年十月投降了清朝。

姚仪,姚启圣长子,膂力绝人,雄伟与父相媲美;初以捐纳知县从征,累战有功;官至镶红旗汉军副都统。《清史稿》附传于其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