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文字共有6000多个,其造字的原则与汉字相同,即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单字的笔画大多在十画以上,常用字中六画以下的仅占总字数的百分之一。西夏文的书写,有正楷、草书、隶书、篆书四种体式。在当代,在宁夏,西夏文书法已悄然兴起,这是文化上的复古,也是民族艺术的开掘与弘扬。元昊地下有知,应当高兴。党项的遗民们,也应当高兴。
2006.9.28
西夏仁孝皇帝的廉政措施
西夏仁宗仁孝皇帝,是西夏的第五位皇帝。此人颇有传奇色彩或曰神话色彩,据说他母亲、乾顺皇帝的妃子曹氏生他时,“异光满室”。这似乎与神话中的哪吒等有些相似,他们是神,起码是超人。
仁孝皇帝果然有神气仙气,他不但很快坐稳了江山,而且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崇儒,弘扬佛教,并且改革与重建了政权机构。西夏历史上,仁孝是有创新有作为有建树的皇帝。
仁孝治国成功的因素很多,提倡与推行廉政,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仁孝廉政建设的第一个措施,是倡导在朝臣中形成节俭和为官清廉的风气。新近出版的《西夏通史》记载了几个故事,可以佐证。一是舒王嵬名仁礼监军韦州时,收受地方官吏和百姓的钱财,被其兄濮王、中书令嵬名仁忠察觉。仁忠写信批评责备仁礼,给他讲了为官的道理与必须具备的道德,必须遵守的法纪。仁礼退还了所收的钱物,并“从此清廉为官”。比较夸张的说法是,他死时“家无担粮储”。仁忠将自己的俸银拿出来资助仁礼的人,而自己与家人“日食粗粝”。这个故事有夸大的地方,但仁忠劝弟不贪的基本事实是存在的。第二个故事是,晋王察哥死后,留下园宅数处,因这些园宅是从民间搜刮盘剥霸占来的,仁孝下令物归原主。第三个故事是,针对党项贵族地主“悉以奢侈相互争高”的积习,仁孝下禁奢侈令,推行节俭。第四个故事是,皇后罔氏病故前,留下遗言,要求“优礼大臣,勤俭治国”。第五个故事是,担任国相十二年的斡道冲去世时,家中除藏书数床外,无其他私蓄。这一方面说明西夏的官俸少,另一方面充分说明了为官者的清廉,倘和砷之流在西夏为相,国虽弱,官吏虽贫,刮它几万几十万两纹银还不是小菜一碟。
仁孝廉政的第二个措施,在具有极高社会与历史及学术价值的《天盛律令》中,写进了十多款关于廉政的内容。关于财产馈赠,《天盛律令》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我国对任何人以馈赠方式将财产转交给亲属之条例规定,诸王及大臣之间馈赠限三十缗。所有馈赠者,都依其社会地位,根据律条所赠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若有地位较高者向地位低者馈赠,或地位低者向地位高者馈赠,应遵照地位较优者所定之例,不允许馈赠数额大于此限。违律者,有人举发时,对举发者可奖励五缗;对那些馈赠者和受赠者,应捕入狱。若馈赠属于实物,如订婚彩礼,或同族之间的互助等,凡属此类其数额可不计算。”
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除上述之外,馈赠时不允许赠送其他东西。
禁止亲属为其家庭内之任何文武官员、大小首领举办宴筵,婚丧嫁娶,男儿分居设宴;修房建舍,春种秋收为其派工借牛;收获秋粮给其运输;以官马任其乘用;为官职人等及亲属支派徭役。若违律,馈赠给官职亲属者价值都应计算,按一男工日,一驼一马工日为七十文,少女、妇女和耕牛、驴工日为五十文,实物按当地实价计算。若此赠非为自愿,而因惧势被迫者,则对违法者以贪赃枉法论处;若属自愿,则按贪赃不枉法论处。”对于官员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天盛律令》有详细的规定。
官员之间的馈赠,老百姓对官员的馈赠,某种意义上说便是行贿受贿。西夏王朝早在公元12世纪,即能对此问题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并且做了严格的规定,实属难能可贵。廉政建设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很重要,它是保持官员阶层正确行使权力的基础,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保证国家有生机,有活力,和谐和睦的基础。有作为的执政者,对于廉政总是十分关注与用力的。
廉政必须通过教育,形成道德规范,形成社会风气;廉政更必须以法律为基石,为保障。这是西夏人的做法,或者叫经验,是对今日之社会的启示。
2006.11.20
察哥以宋军为鉴
只有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人类才能不断进步。
《宋史·夏国传下》载:“宣和元年,童贯复逼刘法使取朔方。法不得已,引兵二万出,至统安城,遇夏国主弟察哥郎君率步骑为三阵,以当法前军,而别遣精骑登山出其后,大战移七时,前军杨惟忠败入中军,后军焦安节败入左军,朱定国力战,自朝及暮,兵不食而马亦渴死多。法乘夜遁,比明,走七十里,至盍朱峗,守兵见,追之,坠崖折足,为一别瞻军斩首而去。是役死者十万,贯隐其败而以捷闻。
察哥见法首,恻然语其下曰:‘刘将军前败我于古骨龙、仁多泉,吾常避其锋,谓天生神将,岂料今为一小卒枭首哉!其失在恃胜轻出,不可不戒。’”
宋史的这段话,表述的事实是:童贯逼刘法攻夏,因刘轻敌,战术有误,被夏军打败,刘法被斩首。这段话的精妙之处在于,夏军胜利后,其将领察哥以宋军的失败来总结战争的成败得失,告诫部众“不可不戒”。
总结战争战斗成败得失的事例很多,我看到的最生动的一例,是我的同学、入党介绍人成东之父成荫执导的电影《南征北战》中国民党军队张军长的参谋长在打了败仗后宽慰主人公的话:“不是我们无能,而是共军太狡猾了。”这可能是戏言,但胜则傲,败则馁,怨天尤人者当不在少数。打了胜仗,能从对方的所为中悟出其败因,悟出制胜之道,并且以此警示自己,警示部众,这无疑是高人。
我读过张正隆校官的《雪白血红》,对辽沈战役,对林彪,可以说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林彪经略东北那片黑土地时,初期遭遇了来自上层过度的热情激情,要求他们“拒敌于国门之外”,要求东北军把住边界,不让国民党军队进入东北。战争初期,国民党占上风,力量强大,加上美军空中、海上的支援,想“拒敌于国门之外”,谈何容易。其结果则是林彪部队的大量伤亡与减员。上面要求林彪打四平保卫战,并且喊出了“最后一战”的口号,似乎此役之后,便可挂国旗奏国歌了。但四平之战远非最后一战,四平硬守也守不住,林彪在拼掉不少老本后,不得不撤出四平,从长计议。好在林彪是大军事家,他能从自己和敌军身上总结经验,后来在打辽沈决战时,他力戒浮躁,慎之又慎,在中央正确的调度下,经过全军将士的浴血奋战,完成了使命。
毛泽东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一个路线,一种观点,要经常讲,反复讲。只给少数人讲不行,要使全国人民都知道。”这话说得好。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宋夏交战几百年,正如李东东女士在《宁夏赋》中说的,虽遣良将,以多敌少,但“终未奏凯”。何故?原因很多,但宋朝上至朝廷,下至将士,未能很好地像西夏将领察哥一样去认真总结经验,尤其从敌军身上参悟胜败之道有极大关系。《南征北战》中的李军长是军中油子,他说过一句话极有道理:“我们以往的失败就在于轻敌哟。”从西夏将领察哥的身上,我们可以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2006.9.28
西夏人心目中的“奴人”
西夏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奴隶社会,也似乎没有马克思著作中所界定的可以被随意买卖的奴隶,但有令人驱使的奴婢。西夏社会,也有被迫的与自愿的奴性存在。
公元1183年,西夏官方修了《圣立义海》,将国民分为九等。最下等的是奴婢。
《圣立义海》对奴婢是如此界定的:“不解礼仪,昼夜思财,愚暗无智,未解德性。善恶痴迷,腥心浊俗。常思吝啬,视财如命。善恶颠倒,美丑混淆,不知羞耻,不尊长老。与亲不协,常损亲人。大小不分,凶吉不察。不敬父母,怯懦糊涂。昏聩愎慢,出语疯癫。如此等等,谓之奴人。”这些话挺通俗直白的,不用解释。
《圣立义海》对奴人奴婢的界定,是以道德为标准的。
如果抛却了阶级的眼光,西夏官方对奴人的定义是有一定道理的。
存在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原理,西夏人好像也悟出了其中的联系。因为贫穷,没有可靠的生活保障,所以在道德的修炼与遵循方面,就有难度;因为贫穷,难以接受教育,是非界限、善恶界限、美丑界限、荣辱界限等等就不是那么清楚,或者稀里糊涂,或者半清半楚,或者正好颠倒。以人的经济地位界定人的道德水平,以人的道德水平表述其经济政治地位,似乎可以成立。
当然,阶级观念是不可以抛却的,意识也是有相对独立性的,《圣立义海》中所列的奴人的种种特征,并不都表现在奴婢身上,包括许多上等人,甚至皇帝皇族,也有。有些甚至比奴婢表现得更为强烈。比如视财如命,善恶颠倒,美丑混淆,不敬父母等等,在某些有金钱有身份有地位有头有脸的人身上,表现也特别的突出。
西夏如此,中原也如此;古代如此,现代亦然。
我以为,西夏所列的奴人标准,其实是古今一贯的小人的标准。
人是可以被分为君子和小人的。
人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是优点缺点并存的人,或者说是优点缺点都不突出的人,但一小部分处于两极,一极为君子,一极为小人。西夏官方所修之《圣立义海》中,对于奴人的界定,恰好是为小人画了一幅素描。当然,小人要比“奴人”更甚,劣性劣行更多,比如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察言观色,两面三刀,挑拨离间,诬告陷害,出尔反尔,看人下菜等等。但这些东西,严格地讲,西夏人已讲到了,只是说得不十分明白而已。
西夏人常被人看成蕃人、夷人、狄人之类,以为是原始的,落后的,愚昧的,野蛮的。事实上,西夏人一点也不比中原人笨,他们关于奴人的标准,值得后人特别是今天的人们去琢磨,更需要今天的人们予以警省。否则,虽然时代进步了,物质丰裕了,口袋殷实了,教育普及了,大脑发达了,眼界开阔了,但一不留心,仍然会落入奴人小人的窠臼。
君子与小人之间,只差那么一步半步。即便是天使,心中也有魔鬼。君子自然也有小人性。至于普通人,心中不圣洁的东西更多。大家都需要内心的反省与行动上的去除,非如此,不足以抵制小人毒素的浸润与侵蚀。
西夏人关于奴人小人的研究,是有历史价值的,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2006.10.22
成吉思汗的遗嘱
《蒙史·成吉思可汗本纪》记载:“汗临殂顾命曰:‘……且以身在敌境,夏主降而未知至,谓我死勿令敌知,待合申主来,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