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走进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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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北平成为全国政治中心(7)

1949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民主人土的指示》,指出,我党对待已经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的方针,应该是以彻底坦白与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政治的及有关的党的政策和一切问题,积极地教育与争取他们。对政策问题,均予以正面解答,不加回避。对政策中出现的情况,亦据实相告。

这个文件还要求:由我党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作有关战争、军事政策、政权、土改、外交、经济、文化教育、妇运等方面的报告,以及通过座谈会,同我党负责人谈话,进行日常接触和交谈,组织参观,提供学习材料和资料,关心生活及健康等方式,做民主人士的工作。

当时很多部门的负责人都给民主人士作过情况报告。毛泽东在百忙之中,也抽出时间同许多著名的民主人士进行书信来往或直接交谈。他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和《关于时局的声明》,更是对广大民主人士提高认识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关怀下,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55人于1949年1月22日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表示完全赞成中共的革命立场,接受中共的领导。

从1948年中共发布“五一”口号到1949年春,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绝大多数,在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和建立新民主主义中国这两个基本问题上,与共产党取得了共识。这就为共同纲领的正式制定,创造了必要的前提。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同年6月底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著名文章,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有关革命和建国的理论,从而也就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更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8月22日,周恩来乘吉普车来向毛泽东汇报,从中南海出门,经西四,出西直门,经海淀,到达香山双清别墅。

毛泽东看完之后,对其中的一些段落作了删改,又重新改写了几段文字。

这份《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可以说是整个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第二稿。

同1948年11月起草的《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相比较,它删除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一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规定上,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

它在一般纲领中规定: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个单位,要以“奉行新民主主义”作为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是统一战线的纲领;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及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既不是一个阶级专政,也不是一党独占政府,而应是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在新民主主义纲领之下的联合政府。此外,还规定了新民主主义的国防、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的国际关系。

在具体纲领部分,它按“解放全中国”、“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国防”、“外交侨务”六个方面,共列45条。这份草案初稿,成为此后不久正式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纲领的结构也作了变动,不再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而是在序言之后平列七章。

这次修改,是整个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第三稿。在这个阶段,毛泽东直接参加了对稿子的修改工作。

从9月3日至13日,毛泽东至少4次对草案稿进行了细心修改,改动总计达200多处。

毛泽东不但修改草案,他还亲自校对和督促印刷。

9月3日,他写了一张便条给胡乔木:

“乔木:纲领共印三十份,全部交我,希望今晚十点左右交来。题应是《共同纲领》。”

当晚10点,秘书胡乔木把框架基本定型并第一次正式称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草案送到毛泽东办公室后,毛泽东立即动笔逐字、逐句、逐段修改,并在竖写的题目左侧亲笔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的字样。

9月5日晚,胡乔木将毛泽东修改后的稿本送去付印。没过多一会儿,毛泽东又派人给胡乔木送去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乔木:今晚付印的纲领,请先送清样给我校对一次,然后付印。”

9月6日,毛泽东把校对过的清样交下,并指示:“照此改正,印成小册子一千本。”

3.3大宪章没有社会主义字样

9月7日晚,周恩来在北京饭店把《共同纲领》草案稿分送给各位新政协代表,组织他们进行分组讨论。

此后,毛泽东在改过9月11日草案稿后又批示:

“乔木:即刻印一百份,于下午六时左右送交勤政殿齐燕铭同志,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一千份。”

由上可见,毛泽东直接参与和细心指导了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和印刷工作。

在开国大典即将到来的日子里,毛泽东夜以继日地工作。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必须随时配合,以致大家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都很少。

尽管如此,毛泽东还是关心工作人员的健康。在9月3日给胡乔木的那张便条上,毛泽东特意嘱咐:“你应注意睡眠。”

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是同新政协筹备会及所有出席代表的讨论结合一起进行的。

从中共方面正式提出草案初稿,直到新政协全体会议的召开,先后经过了七次讨论。这些讨论包括:

由到达北平的全体政协代表分组讨论两次;纲领起草小组即筹备会第三工作小组讨论三次;筹备会常委会讨论两次。

此外,新政协各参加单位也组织各自成员进行了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代表们态度非常认真,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畅所欲言,互相商讨,完全做到了集思广益。

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到底有多少条?这是难以统计的。其中有关于国名及国名简称的讨论,有关于社会主义目标问题、关于爱国民主分子问题、关于人身自由问题以及联苏问题等。

一位代表提出,既然我们将来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那就应该在纲领中把这一目标写出来,使全国人民了解未来社会的远景以及奋斗目标。

另一位代表则持相反的意见。他提出,在今天的政协中提出社会主义问题还为时过早,共同纲领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以不写社会主义为好。

还有一位代表赞成共同纲领中不提社会主义,并补充说:“新民主主义本身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的方向。”

这两种意见都反映到毛泽东那里。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都表示支持不在纲领中写进社会主义。

为此,刘少奇、周恩来特意在大会上作了说明。当时中共中央不赞成在共同纲领中写进社会主义目标,主要从两个因素考虑:

第一,共同纲领是属于国家政权在现阶段的施政纲领,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为现阶段的需要而制定的,它不应当去描绘现阶段尚不能实现的理想。

从当时的设想和计划看,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面临的任务是建设新民主主义。如果在共同纲领中过早地写进社会主义目标,就很容易混淆现阶段的实际步骤与将来的理想。

第二,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是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对新民主义义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制定的。如果要把共产党的第二步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写进国家的基本文件中,必须经过一个解释、宣传和实践的过程。只有全国人民通过实践认识到社会主义是惟一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为之奋斗。

另一方面,当时在共同纲领中不写进社会主义目标,并不是否认它,而是以更加郑重的态度对待它。

此外,从共同纲领所列出的经济方面的内容看,它实际上已保证了向社会主义前途迈进。

早在1947年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期间,毛泽东针对有的人提出应把社会主义前途写进会议文件的意见说:这也是急性病。人家苏联1917年十月革命搞了十五六年,到1932年才正式搞社会主义。今天我们还在消灭封建,社会主义还早着哩!何必提社会主义!

在讨论共同纲领草案时,有的代表还提出:“纲领的序言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一句中的‘爱国民主分子’应该删去。因为这里讲的是阶级,爱国民主分子也属于四个阶级之内。”

刘少奇在讨论时对此解释说:有些爱国民主分子不属于四个阶级,如地主、官僚资产阶级中的开明分子。在纲领中单独提出“爱国民主分子”,是给他们开门,让他们进来。

共同纲领的初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一些代表在讨论时,对草案中未提“人身自由”提出意见,认为人身自由是最根本的自由,如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都谈不到。因此,必须在各种自由权当中加上人身自由一项。这条意见很有道理,为大家所赞成,所以在下一个印稿中即被采纳。

一些产业界代表从自己的企业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的情况出发,提出关于外交政策的条文不必突出联合苏联的内容。

这一意见虽然没有多少人响应,但却引起了有关单位的重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个国民党民主派的政协代表就这个问题专门进行了讨论。

在讨论中,他们得出了一致的意见:“本党十三年(即1924年1月孙中山对国民党的改组——笔者注)改组时提出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就是指的苏联。今天应该明确说出来。”“联合苏联的口号非公开提出不可。”

这样,纲领草案就保留了“首先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的条文。

在讨论时,有的代表认为:在第二条“政权机构”开头一条应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属于全国人民”。

有的代表提出:政协组织成分中的“知识界”应改为“知识分子”。有的认为:草案中关于“反对贪污、浪费”的提法太轻,应改为肃清(或戒惩、根绝)贪污,严禁浪费。

有的反映:草案中调剂五种经济关系,应补加金融政策、技术政策两个方面。

以上意见基本上被后来的修改稿所采纳。讨论中还有一些建议,如文字改革、对日和约等,因它们属于不是现在所能做到的和不必即行准备去做的事项,故没有列入条文。

9月17日下午,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周恩来主持了会议。他代表筹备会常委会在大会上作了关于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宣布会议筹备工作已经胜利完成,正式大会即将召开。会议审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举行议并通过了经各方反复讨论和毛泽东多次修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

9月22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就纲领草案起草经过向大会报告,着重介绍了共同纲领草案的几个特点:

关于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问题,周恩来说:这一战线的发起远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提议和努力,获得了孙中山先生的同意,改组了国民党,促成了国共合作,胜利地举行了北伐。后来这个统一战线被蒋介石破坏了,但是中国共产党仍然努力组织人民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尤其是毛泽东同志更使这个政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成功。去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历来统一战线的主张,号召召开新的治协商会议,得到了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热烈的响应。发展到今天,这个号召已经实现了。所以,在筹备会讨论中,大家认为在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这样一个统一战线应当继续下去,而且需要在组织上形成起来,以推动它的发展。大家同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它最好的组织形式。

关于新民主主义总纲问题,周恩来就共同纲领草案中只提新民主主义不提社会主义作了说明,并就“人民”与“国民”两词的含义作了区别,指出“人民”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反动阶级觉悟过来的某些爱国民主分子。官僚资产阶级在其财产被没收和地主阶级在其土地被分配以后,和在他们改造成新人之前,他们不属于人民范围,不享受人民的权利,但仍然是中国的国民,需要遵守国民的义务。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而是属于以社会主义苏联为代表的代表大会制度的范畴之内的。但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制度。

关于军事制度,周恩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军事制度,不仅不同于封建军阀,也不同于资产阶级的军事制度。纲领上规定将以这种新民主主义的军事制度来统一全国的军队,这里面包括一切从国民党反动统治方面起义过来的军队。这种做法显然不同于军阀制度的吞并排挤,而是不分彼此帮助他们改造为人民的军队。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周恩来说:基本精神是照顾四面八方,就是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目的。周恩来还对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的特点进行了介绍。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成立了包括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在内的6个分组委员会,以最后完成各项文件的起草工作。

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由出席政协的45个单位和特邀代表中派人组成。

45个单位中,只有民盟派出两人:章伯钧、罗隆基。其他均为一人。中共方面为周恩来。

9月28日,政协各单位及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分别举行会议,对纲领草案作最后一次讨论。至此,整理委员会又收到代表意见21件。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经讨论,除对9月20日印稿中的不正规字体加以规范和增添一处标点外,全体一致通过保持原文送交大会主席团。

9月29日,政协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0月1日,刚刚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发布公告,宣布中央人民政府“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分序言和总纲、政权机构、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七章,总计60条,7000多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民的建国大纲。它是全国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是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施政准则和建设蓝图。它凝结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心血,得到了全国各方面人士和海外华侨的一致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