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爱的替身
我是一个不爱张扬的人,但年少轻狂的我也曾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曾以笔名star出过我的处女作《同城爱恋》《古城情缘》都是销售不菲的小说之一。可是却很少有人知道star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一个邻家的女孩,更是仅少有人知道我的身世——那个戴着华丽的光环华纳国际的太子。而最近我应邀写的一本叫《酒吧女孩》的书,所以才有在几个酒吧的种种相遇。
从相识莫紫雨的那天开始,我就备受“star”这个名字的摧残。最近几年,受摧残的还有编辑和大批读者。一拜读墨紫雨的文章,男主角就是统一的名字“star”。某天我去丫头的主页浏览,愤然建议,干脆给你出个书,就叫《墨紫雨的追星狂想日记》。她就笑了,说“star”不是那个“样子”。
莫紫雨一大清早跑到我的卧室扯我被子,雪儿,亲爱的,我给你做好早餐了。我说,妖精,你有事,快说,鬼才相信你怀着人胎。
莫紫雨并不恼怒,依旧一脸狐媚的笑,说,没什么,亲爱的,我给你去放洗澡水,一会起床冲澡澡,吃饭饭啊。
我闭着眼睛想,是不是star昨夜一出现,莫紫雨的脑袋就神经了?
当我准备享受这个惬意的早餐时,荷包蛋还没放进嘴,莫紫雨就又将那张大脸摊到我眼前。她说,亲爱的,你得好好帮帮我,去接近star。
我一听,就知道,天下的确没有白吃的早餐。我说,怎么不亲自去?莫紫雨开始脸红,说,雪儿,我想我会紧张的。
所谓好友,就是两肋插刀。我嘴巴含着荷包蛋就去接近star,他是文学社的社长,常常写些文章,star是他的笔名。在我的印象里文人应该大多是很清高的吧!至少爸爸就是那种忘乎所以自命不凡的人,可是骨子里却透露着那种对美好事物执着的热爱。对于这类人我并不陌生,在多年父亲的熏陶下成长的我有着书香门第的儒雅谈吐,从小就不拘一格的我更是对交际无师自通运用自如……
于是乎我拿着莫紫雨的大作,化名为莫紫雨,假装特别热爱文学,要求加入文学社。
见到star,我才知道莫紫雨为什么会那么爱他,而且,一直不曾忘记。
莫紫雨,我刚从他们写字楼出来,他就开始叫我。我回头冲他一笑。我想莫紫雨如果听到他呼唤她的名字,一定也是一脸这般的笑。他说,你的文章我刚看过,我很喜欢,打算留用。然后又谦谦递上名片。我的名字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吧!你也可以叫我star。我接过名片,用一种深情的目光打量着眼前这个可以俘获那个妩媚如妖精般的女孩墨紫雨,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魔力呢!也许他被我看的有点发毛了,很绅士的看了看表,客气说了句,不如留下一起吃饭吧?
我才回过神,感到很冒失,这不应该是我这种久经风云飞场所的人该犯得低级错误。我诧异的发现STAR,居然就是那个一直以来邂逅很有眼缘的男孩。我羞涩的说不了,有稿费已经很开心了。他微感意外,说那我送你回去吧。我说,不用。然后小跑溜走。我想这次一定糗大了,要让紫雨知道还不吃了我,他一定认为我是个轻浮的女人,我想这种尴尬应该很快就能消除吧,毕竟美女是“文人的天敌”吗!
从小就有研究父亲的习惯,我的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莫名的忧郁起来,还有一点兴奋,就是,拒绝男人,尤其是优秀的男人,感觉真的很爽。
回到家,向莫紫雨报告战绩,递上star名片。
小丫头竟然流泪了。半夜里爬上我的床,幽灵一样,雪儿,你说他是不是看上你了?我眼都没睁,不可能。
结果她说,那就是对你这种寻常的女人不设防。
这句话,让我睁了半夜眼睛。我在想对爱情痴迷到这种程度,墨紫雨也算是经典了吧。
对于爱情,雪儿也曾经有过幻想,她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白马王子和水晶鞋,即使她可能会带着满身伤痕独自躺在病房,甚至这是一个从一开始就注定要伤心的男人,她也心甘情愿!永远忘不了爸爸的眼睛,从爸爸的眼神她看的出来,更多的时候爸爸是幸福,就算是他总是酗酒。也许她想要的只是完美爱情吧,只可惜太奢侈的爱情注定到头来会迷失自己……雪儿常想爸爸也许乘上搭载他开往天堂爱情末班车吧!只是爸爸不知道“天堂里没有爱恋”,而妈妈却在中途转车了……
雪儿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是天空最真实的感情。所以她的心狠冷,从不轻易被融化。
酒吧的几次邂逅并没有让她和他生活的轨道相交,更不用说相知了。
也许酒吧遇见的star是很帅气吧,可能还有点温柔,至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雪儿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对于叶雅伦,这个有着梦一样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现在却化名为墨紫雨来寻找逝去的爱情。对于叶雅伦上官云飞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凌雪儿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她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她想她的主角不会是他!
但在她们第一次交流的那一瞬间,仿佛一切都变得明朗了,爱上酒吧的女孩,这个让人遐想的话题,也许只有上官云飞才会如此执着的等待,只为了写出内心真实的感情,而这也是让他感到不安的情愫。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云飞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男人一旦爱上一个女人,如赐予男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在这时明时暗的光芒中,雪儿看到上官云飞明亮的眼睛温柔的目光闪烁着坚定和永恒,湿润的嘴唇缓缓地一张一合,他雪白的牙齿和淡淡的芳香以及那俊秀不可方物的脸庞,无疑不是对她致命的诱惑。
上官云飞已经是喝了第四杯冰冻可乐了,冻得他的肠子都几乎青了,但是,这一切,这一切的一切让他整个人都激动得热血沸腾,浑身颤抖,可是那一句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此时此刻,他的脑子里充满了无数的经典对白,他真是恨不得一口气,在她面前,把所有的表白全部说给她。自从那次酒吧看到了她,就一直不自觉徘徊在各个酒吧和舞厅寻找她的身影。
他很想告诉她,像《101次求婚》里的星野达郎那样说道:“我,即便是0年之后也不会改变,我仍然会像现在这样爱你。”
他也很想对她说,像半生缘里的顾曼桢那样说道:“我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你,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人。”
而此刻他最想的是,就是像张国荣在《阿飞正传》里那样,迈着非常放荡不羁,放荡不羁到有点摇摇晃晃的步伐走上去,然后像他那样若无其事地把手搭在张曼玉眼前那样,把手搭在她的面前,看着她,说道:“看着我的手表。”
于是我深情的看着他,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你怎么不吃了?是不是不合胃口啊!”雪儿细心的问道。
“你能给我一分钟吗?”
“可以啊怎么了?”
你不要动,闭上眼睛,心里只想着我一个人,我就告诉你。
雪儿果然乖乖的闭上眼睛好像一个听话的孩子。
上官云飞别过脑袋,偷偷地吻了她一下,然后开心的笑着,神秘地说道:“一分钟到了。”
他于是很老实的看着雪儿,一分钟后,雪儿脸红心跳地垂头道:“说吧!告诉我什么。”
上官云飞羞涩地抿了抿嘴唇,再吸了口可乐壮胆,很茫然地看了看四周,问道:“今天几号了?”
我很听话地说:“三十号。”
他于是装着回忆一般地想了想,然后一边飘忽不定地看着他,一边说道:“三十号,五云飞三十号。二零零八年五云飞十号晚上九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并且是全世界最亲密的距离,因为我在你心里你在我身边。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亲密接触,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上官云飞把为她精心准备的项链戴在雪儿颈项上,含情脉脉的说“你知道吗,从在酒吧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你了,是你让我逃不开你的视线,等你似乎成为必修课,直到那一天在文学社又看到你,我的心不知道为何狂跳想和你说很多却只是说了句留下来吃饭吧可是你的拒绝让我不知所措。我真的很喜欢你,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雪儿也感到尴尬,可是还是有种不自觉的喜悦,毕竟博得如此优秀的男孩的芳心是值得骄傲的。可是一想起墨紫雨,那种自豪顿时荡然无存。她好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求你一件事你能答应我吗?
我当然答应你了。
其实我有件事我一直欺骗了你,我不叫墨紫雨。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不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用真名呢?
墨紫雨她很喜欢你,她求我来接近你,只是不知道你原来有个名字叫Star。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她我才会到文学社找你的。我不能背叛我的好姐妹,所以我不能接受你。
从那天起,雪儿每天傍晚都会到酒吧停留——她不想让上官云飞知道她故意在找他的隐秘心思。不知道是为了莫紫雨还是自己好奇,在校的日子里我几乎都会幻想着再次相遇。
调酒师小柯因为看到我每晚都会在这里徘徊,就悄悄告诉我不如来这里兼职吧。
我当然不愿意了,每日坐在吧台边,只是为了等待他,如果运气好,一个星期他会来两次。
他的话不多,只是低头在樽前沉思,偶尔点一支香烟,在音乐里缓缓地吞云吐雾。我注意到他吸烟的姿势与旁人有些不一样,拇指、食指、中指三指挺直,像一个举枪的招牌。
筱甜、小柯还有乐队的人都知道我的心思,每次擦身而过,他们都会用眼神鼓励我。筱甜更是干脆,她说:“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可以制造无数个机会让你们偶遇、奇遇甚至是艳遇。”
我只是摇头,我情愿在几步的距离外凝视他,看他同样深深地凝视着面前的玻璃杯,面上的表情惹人怜惜,像一个迷茫中的孩子,叫人有种想把他拥到怀里呵护的感觉。他也会不时的看我一眼,那种眼神像极了父亲——仿佛一眼就能将我看穿,而我又深深地陶醉于那种目光下不肯离去。我不知道这种假装的冷漠到底是为了墨紫雨,还是自己的别有用心。
老天可怜,正当我抱着杯子自怨自艾纯属矫情时,他却过来与我打招呼了。
那时我已把菜单上名字看得入眼的鸡尾酒全点遍了,只得挑了个最不喜欢的名目,举起手叫小柯:“鸡尾酒。”
上官云飞突然转过身,看了我一眼,他的眼中仿似含着一颗星,我情不自禁,呆了呆。
“换成含羞草吧。”他伸手做势止住,对小柯说,“这杯算是我请你喝的。”
没有人能描绘出我此刻的心情。不管怎么样,事情总算有了眉目,我搜肠刮肚,想说一句能让他惊艳的话,可嘴唇嚅动半天,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尴尬中,身后的乐队突然换了支曲子,主唱手朗朗沉着嗓子开始清唱:“放爱一条生路,不要频频回顾,别再做以为自私的企图,放爱一条生路,别再执迷不悟,带走你的自由和我的祝福离开,离开……”
他的声音非要这样唱时才能显出功底,酒吧里顿时安静下来,人人都倾听着,云飞也侧过了脸看向舞池,暂时忘记了我的迟钝别扭。
“谢谢你的酒。”我想了半天,脸上含羞带怯,可到底还是说了句客气话。
“没什么,和我你还这么客气啊。”他微笑,修长的手接过阿伦递来的杯子,稳稳地放到我面前,“女孩子最好不要点‘鸡尾酒’,后劲足,喝醉了自己也不会知道。”
“我……嗯。”我本来想说没事风云飞场上历练的我酒量大着呢,可又一想,也许他不喜欢喝酒的女孩子,忙把下面的话咽下去,乖乖地低头喝饮料。
“你似乎常来这里?”他轻轻问,“我总是看到你坐在这里听歌。”
我只会淡淡地笑。
“你笑起来来真的很美。”他也笑了,浓眉略略上挑,儒雅得不像话。
他的脸庞很清秀,刚毅和沧桑只是他眼中的一种情绪,第一次这么近又这么认真仔细地看他,虽然只是一分钟,我却激动地不可自制,有点坚持不下去。
从这天后,我名正言顺地和他打招呼,然后坐在他身边和他一起聊天,我们的交谈总是以一种缓慢到几近停滞的速度进行,相识这么久我才告诉他其实我是叫凌雪儿,而我往日的伶牙俐齿在他的面前也变得毫无用武之地。
上官云飞是最好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看到他,我都要从心房里飞扬出快乐来,他总是最好的。
“要不要再来点啤酒?”我问他,手里还不忘记夹毛血旺里的牛百叶给他。
“谢谢。”他低下眉眼,温顺里透出清秀,叫我百看不厌。
筱甜目瞪口呆地在一边看我做淑女,其实我也没想我竟然会对一个男人如此服帖。
吃过饭,上官云飞送我回宿舍,筱甜好像被冷若了有些气愤,大声的说哼重色轻友的家伙看我不罚你。
我像只快乐的小鸟,紧紧依偎在他身旁,他的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可以散发出清香,混合在原来衣服上的清朗之气中,我闻了又闻。
“笨蛋。”他轻笑,在我头上抚了一记。
“其实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深深地迷住了。”你就是我一直要等的女孩。”
我怕你觉得我太轻浮,所以没敢说出来,现在你该不会拒绝我吧。
“我要进去了,今天我很开心。”我慢慢的说道。我不会放弃的,他轻轻地说,“我要看着你走进去。”
“进去呀。”他还在柔声催,“难道还有什么话没有对我说?”
“呃……嗯……”我低着头,用脚尖在地上划圈子,靠在他身上不舍得动。
“怎么了?”他轻轻扶正我的肩头,一直看到眼睛里,“有什么心事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像极了爸爸的眼神,清澈的不含任何杂质,那么多情的眼神,我有点心慌,心里一阵酸楚,嘴巴立刻关不住,话自己从里面溜了出去:
“我能亲一下你的眼睛吗。”
“这……”这下轮到他犹豫了。
“不好嘛?”我干脆撒娇起来,丝毫不把他当外人,嘴上发嗲,心里却有些难过,就算是在爸爸面前我也从未如此肆意妄为过。
“你难道不想?”我羞涩的说。
“我……”他吃惊、尴尬、手足无措,半天,又叹口气。
这一瞬间我的脸色由红到白,白里再透出青光,人家都说玻璃男人最优秀,我怎么这么倒霉呀!
只见他闭上了眼睛,我轻轻地吻了一下,让后转身逃跑了。这还是我第一次主动吻陌生的男孩呢!感觉不坏……
回到宿舍还是一阵冷汗,曾几何时我还是爸爸心中乖巧的女孩,而现在却如此的放纵自己……不知道爸爸是否会怪我,只是心还是会隐隐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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